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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3638958 上传时间:2024-07-11 格式:DOC 页数:46 大小:117.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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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附件 3阎良工务段关于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合用范围1.4工作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2.1铁路局应急组织2.2项目管理机构工程应急小组2.3参建单位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3 防止报警3.1防止监测与预警报告3.2预警行动3.3预警支持系统3.4预警等级3.5预警发布和解除4 事故报告4.1报送程序和时限4.2报告内容5 应急响应5.1应急响应标准5.2分级响应程序5.3指挥与协调5.4 应急救援内容5.5信息共享与解决6 后期处置6.1 善后解决6.2 总结报告7 保障措施7.1 现场救援与工程抢险保障7.2 救援队伍与装备保障7.3 交

2、通运送保障7.4 医疗卫生保障7.5 其他救援资源7.6 监督检查8 宣传、培训和演练8.1 宣传8.2 培训8.3 演练9 档案管理9.1 路局应急档案管理9.2 项目管理机构应急档案管理10 附则10.1 名词术语10.2预案管理及修订10.3奖励与处罚10.4 应急预案解释10.5 预案实行11 附录1.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表(见附录1)2.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单位联系表(见附录2)3.()级应急响应流程图4.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各部门重点处置事项5.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抢险队伍分布情况6.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抢险专家库1

3、总 则1.1 编制目的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防范工作,提高我局对建设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与处置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映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不良影响,尽快恢复运送生产秩序和工程建设。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4、查解决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合用范围本预案合用于西安铁路局管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实行过程中因施工或地质灾害、自然灾害以及其它意外发生坍塌、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爆炸、火灾、暴雨洪水等生产安全事故,严重影响正常施工或威胁人员安全的应急准备和响应。1.4 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防止和救援工作必须以保证人身安全为最高准则,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规避救援过程中发生次生灾害及由此带来的伤亡,同时减少财产损失和其他危害。1.4.2防止为主,综合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强化事故防止、预测、预

5、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综合防治工作。1.4.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路局建立铁路局-项目管理机构-项目参建单位三级应急管理体系,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实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逐级负责制。1.4.4依靠科技,高效抢险。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要依靠现代科学技术,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装备,提高抢险救援水平。1.4.5路地结合,协作救援。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要建立路地结合、区域联动的铁路建设项目应急救援机制,形成应急处置与抢险救援相结合、自救互救与专业救援相结合、铁路救援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抢险救援体系。2

6、组织机构和职责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分设三级,分别是铁路局、项目管理机构、项目参建单位。2.1 铁路局应急组织2.1.1西安铁路局成立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路局工程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路局分管建设工程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安全监察室、运送处、建管处、财务处、劳卫处、物资处、机务处、工务处、车辆处、电务处、供电处、信息化处、社会保险管理处,西安铁路公安局,党委宣传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组成。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项目管理机构报送预审合格的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发生建

7、设工程事故时,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相关单位,按本预案的各项应急规定采用措施,指挥事故的抢险和施救,具体职责是:(1)指导和协调路局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2)组织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支持。(3)统一领导铁路局管内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引发其它事故劫难时,决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5)路局工程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预案实行过程中有关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6)协调有关单位与地方政府的应急救援工作。(7)需其它部门支援时,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8)决定向铁路总公司、地方请求支援和报告。(9)有

8、关紧急事项的决策。2.1.2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路局建管处,办公室主任由建管处处长兼任。路局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应急组织体系。(2)根据国家、总公司及路局有关规定,编制路局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负责与路局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协调、联系工作。(4)指导各项目管理机构做好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审查各项目管理机构编制的应急预案。(5)监督指导各项目危险源预测、防止和预警工作。(6)定

9、期向总公司工程调度室(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上报铁路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控制情况。(7)指挥、协调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8)协调西安铁路局管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应急资源。(9)组织开展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防止、救援、抢险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以及应急预案演练工作。(10)组织做好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评估工作。(11)做好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12)指导各项目管理机构定期开展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研判,对高风险项目施工实行动态管控。(13)负责做好平常管理工作,建立并及时完善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各类台账记录。.1.3有关部门职责(1)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

10、责掌握综合信息审核、报送。按应急领导小组指示,负责向铁路总公司应急指挥机构请示报告,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2)安全监察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取证等,及时查明事故因素和责任,完毕事故调查报告。负责解决、上报铁路建设工程事故引起的行车事故、人员伤亡和铁路设备的损失;依据铁路行车事故和职工伤亡事故调查解决的有关规定,及时查清事故因素、责任并提出解决意见。(3)运送处: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和请求,对的、及时发布有关调度命令,做好事故现场的封锁及救援列车开行等运送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列车运营方案,及时疏散旅客,组织好抢险人员、机具及救灾物资的运送工

11、作。(4)建管处:根据事故等级及运送规定,迅速制定抢险方案;协调、组织项目管理机构及各参建单位进行事故救援;及时掌握铁路建设工程事故施救有关信息。(5)机务、工务、供电、车辆、电务、物资处:负责组织人员和物资,及时进行抢险救援、设施抢修和恢复行车各项工作。(6)信息化处:组织调度相关范围的通信网和计算机网络,保证应急工作的通讯需要,保证信息和通讯渠道畅通;及时组织力量恢复被毁信息、通讯设备,保障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7)西安铁路公安局:组织、协调、指挥公安系统各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调查取证等工作;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拟定警戒区域,提供应急救援方案;对进入警戒区域工作人员进

12、行安全检查。查清事故因素时,缉捕犯罪嫌疑人。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负责事故的调查解决。(8)党委宣传部:负责本预案实行过程中的舆论宣传工作。(9)社会保险管理处、劳卫处、财务处: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本预案实行过程中的各项保障工作。2.2 项目管理机构工程应急小组2.2.1 各项目管理机构成立以重要领导为组长的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简称:项目管理机构工程应急小组),成员由主管领导、安质部、工程部、综合部、物资设备部、计财部负责人及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2.2.2各项目管理机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管理机构工程调度室。2.2.3项目管理机构工程应急小组职责(1)根据总公

13、司、路局有关安全风险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工作实行细则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核备。(2)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3)定期向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上报铁路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控制情况。(4)定期组织管内各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做好建设工程事故或险情的抢险施救培训和实战演练工作。(5)发生险情或事故后,在路局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人员未到达事故现场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前期协调、救援、应急处置、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6)发生险情或事故后,及时向路局有关部门报告建设工程事故或险情信息,提出抢险方案建议;在路局工程应急领导小

14、组的统一指挥下,及时有效地进行建设工程事故或险情的现场防护和施救。(7)督促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完善应急机制,参与事故或险情的抢险施救。(8)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平常应急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报路局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以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调用。(9)组织参建单位加强高风险施工安全卡控,定期进行专项检查。(10)对参建单位人员进行工程质量安全及应急救援知识培训。(11)协调本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救援、抢险工作。2.3 参建单位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2.3.1 参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要按照项目管理机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和建设项目的特点,成立项目应急救

15、援机构,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经施工公司审查后送监理单位审核,并报项目管理机构批准;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内容要科学、简明、实用,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急救援机构要配齐配强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全面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项目部要按规定期限向项目管理机构、本地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铁路监管部门报告,并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按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令实行救援。2.3.2 参建设计、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应发挥专业技术等优势,为应急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其他必要的支援。监理单位负责施工单

16、位应急预案审查并监督实行情况,协助应急救援。3 防止报警3.1 防止监测与预警报告3.1.1危险源监测是防止工程事故的关键环节。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各项目管理机构负责督导管内项目的危险源监测工作,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监测信息,必要时组织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审;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献中明确项目重要危险源、提出监测方案,并对施工过程中危险源监测工作进行指导;施工单位必须贯彻在建项目危险源监测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专职人员负责监测工作,配备必要的监测工具和防护装备,做好危险源监测工作;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危险源监测工作的平常监理工作。3.1.2工程开工前,项目管理机构应组织参建单位对建设项目

17、进行具体的风险因素分析和评估,拟定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制定具体的风险监测程序、监测方法和防止措施。3.1.3项目管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采用先进的施工安全检测、监控技术装备实行检测工作,建立完善的集监测、管理、救援于一体的防止预警救援系统。3.1.4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发现工程险情时,发现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告知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和现场监理人员。施工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迅速到场,贯彻情况、分析预测险情,并按规定向项目管理机构报告。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应在现场指导和参与分析,并根据预测结果拟定预警等级;把握不准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拟定。各级铁路建设

18、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应按本预案有关规定通过电话、传真上报或发布预警信息。3.2 预警行动3.2.1各级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本级工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工程应急领导小组按权限发布预警信号和紧急处置指令。上级指令未下达前,险情现场负责人应按经审批的应急预案实行紧急处置。3.2.2有关单位接到预警信号和紧急处置指令后,应立即告知应急救援人员迅速到场实行救援或到指定地点待命。3.2.3现场负责人应随时将险情控制、发展情况报告上级机构,各级机构应逐级报告至有预警发布权限的上级机构。3.3 预警支持系统3.3.1工程开工前,各参建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1

19、)在工地配备电话、传真等联络设施,并保证畅通。(2)掌握本地应急机构、安监、医疗、消防、公安等政府部门的应急救援电话、传真号码等联络信息。(3)将本级指挥机构人员的联络方式,通报上级、本级、下级应急救援机构,以及相关的地方政府部门及救援机构,并及时通报变更信息。(4)将接受事故信息的电话,张贴在现场醒目位置。3.3.2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间的联络告知、信息传递,采用先电话后传真的方式。3.4 预警等级依据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隐患也许导致的危害限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预警级别。3.4.1红色预警:铁路建设项目实行过程中,现场存在极高度风险,也许导致特别重

20、大事故或影响时;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发布恶劣天气红色预警时;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3.4.2橙色预警:铁路建设项目实行过程中,现场存在高度风险,也许导致重大事故或影响时;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发布恶劣天气橙色预警时;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3.4.3黄色预警:铁路建设项目实行过程中,现场存在中度风险,也许导致较大事故或影响时;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发布恶劣天气黄色预警时;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3.4.4蓝色预警:铁路建设项目实行过程中,现场存在低度风险,也许导致一般事故或影响时;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发布恶劣天气蓝色预警时;重大节假日

21、、施工高峰期、特殊季节(如汛期)到来之前;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3.5 预警发布和解除3.5.1预警发布单位(1)级(红色)预警由铁路总公司工程调度室(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发布。(2)、级(橙色、黄色)预警由铁路局发布。其中,级预警影响范围只涉及一个建设项目的,由项目管理机构发布;影响范围涉及区域或跨区域性的,由铁路局发布。级预警发布后报总公司工程调度室(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备案。(3)级(蓝色)预警由施工单位发布,并向项目管理机构报告。3.5.2预警发布范围(1)恶劣天气预警、其他建设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涉及建设项目外部条件的预警,应逐级发布到项目管理机构、参建单位

22、。(2)涉及危险源的专项预警,应发布到所有与危险源有关的参建单位。(3)施工单位收到外部条件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告知影响范围内本公司的有关单位。(4)风险也许影响到工程所在区域周边公共设施、建筑物、结构物及居民生活时,应立即通报影响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和人员。3.5.3预警发布方式重要涉及电话、短信、电报、文献和会议等形式,预警发布内容涉及预警级别、起始时间、也许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用的防止措施和规定、发布单位等。3.5.4预警解除方式涉及到期自然解除、提前解除、指定条件验收解除等方式,提前解除、指定条件验收解除执行“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4 事故报告4.1 报送程序和时限4.1.1事故(含较

23、大涉险事故,下同)报告实行逐级报告制度。4.1.2 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按规定及时向本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工程应急小组报告,并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铁路监管部门报告;项目管理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4.1.3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应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电话报告局建设工程应急领导小组、总公司建设部、工程调度室(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及西安铁路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12小时内补充书面报告,并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向总公司建设部、工程调度室(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工程质量安

24、全监督总站提交事故应急救援方案。4.2报告内容4.2.1使用电话快报,应当涉及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项目名称、单位。(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线路里程及地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已经导致或者也许导致的伤亡人数(涉及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及影响既有线行车情况。4.2.2事故书面报告应当涉及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线路里程及地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通过(涉及应急救援情况)。(4)事故已经导致或者也许导致的伤亡人数(涉及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影响

25、既有线行车情况。(5)已经采用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5 应急响应5.1 应急响应标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解决条例,应急响应相应分为、级。5.1.1 级响应:涉险被困、也许导致死亡、死亡总数达成30人以上。5.1.2 级响应:涉险被困、也许导致死亡、死亡总数达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5.1.3 级响应:涉险被困、也许导致死亡、死亡总数达成3人以上10人以下的。5.1.4 级响应:人员涉险被困、也许导致死亡、死亡总数3人以下的。上述各项中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5.1.5 路局认为有必要启动的一般应急响应。5.2 分级响应程序发生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按照响应

26、等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开展现场应急解决,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5.2.1级应急救援响应启动(1)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接到应急预警后进行初步研判,研判为级响应后立即向总公司建设部、工程调度室(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报告,总公司鉴定为级响应后告知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由路局工程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宣布启动级应急救援响应,并报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2)级应急响应宣布后,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并及时向总公司建设部、工程调度室(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报告事故控制及救援情况。(3)路局工程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派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在总公司工程应急领导小组到达

27、之前,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和本预案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调集应急队伍和设备。在抢险救援过程中,要防止事故扩大化,避免次生灾害也许导致的人员再次伤亡事故。(4)相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工作。5.2.2 、级应急救援响应启动(1)、级应急救援响应。局工程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局工程应急领导小组,同时上报总公司建设部、工程调度室(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及西安铁路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当涉及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间(线名、公里、米)以及相关单位和人员。 事故的损失情况。 事

28、故因素的初步判断。 事故发生后采用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具体救援请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2)、级及有人员伤亡的级应急响应,由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进行应急响应,启动本预案。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向总公司建设部、工程调度室(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3)、级应急响应发布后,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并及时向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工程调度室(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报告事故控制及救援情况。(4)路局工程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派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组

29、成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现场有关单位、人员采用应急措施。在抢险救援过程中,要防止事故扩大化,避免次生灾害也许导致的人员再次伤亡事故。(5)相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工作。5.2.3 级应急救援响应启动(1)级应急救援响应由施工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并告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同时上报项目管理机构,由项目管理机构上报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并由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上报总公司建设部、工程调度室(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2)级应急响应宣布后,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告知施工公司负责人,同时启动24小时

30、值班制,根据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项目管理机构应急办公室报告救援情况。(3)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赶赴事故现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组成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现场有关单位、人员采用应急措施。在抢险救援过程中,要防止事故扩大化,避免次生灾害也许导致再次人员伤亡。(4)相关设计、监理现场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工作。(5)路局工程应急领导小组对抢险救援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必要时,直接组织或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5.3 指挥与协调进入应急状态时,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在路局工程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协调指

31、挥工作,提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控制行动原则和规定,调集铁路救援队伍及动用相邻救援力量,商请地方人民政府支援;相关应急机构接到生产安全事故告知及有关命令后,要立即安排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现场,听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应急救援力量要按照批准的方案,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实行紧急救援;路局有关部门也要及时、积极向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提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基础资料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前设备技术状态和相关情况,由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及时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路局工程应急领导小组决策参考。5.4 应急救援内容5.4.1紧急处置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在路局

32、工程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集结人员、专用设备、器械、防护用品、物资、药品,贯彻处置措施;如需要调集地方公安、武警以及医疗部门对现场实行保护、警戒和协助抢救时,由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商请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处置。各项目管理机构及事故发生单位要按照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的部署和分工,开展救援抢险工作。事故发生后、应急预案启动过程中,施工单位项目部应立即成立现场临时抢险救援指挥部,并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组织应急队伍,集结专用设备和物资,在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必要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请求支援。项目管理机构有权调动需要的应急救援资源,项目各参建单位必须无条件支持配合

33、应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延误救援工作。各级工程应急办公室应保持联系畅通,并派专人值守联系电话或传真。5.4.2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类型生产安全事故,要给参与应急救援的现场指挥、事故救援以及事故调查解决人员,佩带具有明显标记并符合防护规定的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靴等防护工具,并由专门人员负责对救援人员的安全进行过程监控,发现险情或也许出现险情时,要及时撤出救援人员。在实行长时间连续抢险救援中,要及时调整和撤换作业人员。在特殊劫难发生时,要有专业抢险人员进行指挥或作业。5.4.3 职工群众的安全防护(1)当事故也许影响到周边地区、对职工群众的安全也许构成威胁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

34、部应及时向周边职工群众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保证公众可以及时做出自我防护响应。(2)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派医疗救护组、治安保卫组、环保组等组成事态监测组,负责对事态的发展进行动态监测并做好过程记录,监测内容涉及:事故影响边界、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对土壤、水体、大气的污染等。(3)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组织医疗救护组对事故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伤情严重的人员立即转送至工程所在地附近医院或急救中心进行抢救,转送过程中指派专人进行护理,急救车为转送伤员专用车辆或120急救车。5.4.4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需地方政府援助时,由

35、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商请地方人民政府,动员相应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5.4.5 救护和医疗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根据现场情况,及时组织救援,有人员伤亡时,应及时组织现场救护,并按照应急预案告知本地医疗救治机构,请求事故发生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紧急医疗救护及现场卫生处置。5.4.6 现场救援(1)应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涉及指挥协调、救援队伍、技术专家、监测评估、物资供应、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安顿解决、信息发布等专业工作小组。(2)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各工作小组及参与事故救援的单位和部门应指定负责人。(3)

36、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全面了解人员伤亡和事故导致的损失,掌握地形环境和事故影响范围等情况,拟定应急救援方案,迅速组织实行。(4)抢险救援过程中,各单位、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抢险救援方案,避免产生次生灾害。(5)事故救援现场要保持通信联系畅通,事故导致通信中断时,通信部门要迅速准时限恢复开通应急通信系统,参与救援人员也要积极以各种方式进行救援联系,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6)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被授权负责事故调查工作的,要立即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当专门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时,现场指挥部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协助做好事故资料收集、事故证据移交、事故现场记录等工作。(7)应急救援采用

37、的临时措施和临时工程需要取消或拆除的,要指定专人进行检查,明确安全规定。(8)应急救援完毕后,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组织救援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进一步确认无伤亡人员遗留后,再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设备设施。5.5 信息共享与解决5.5.1应急信息发布达成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标准的事故,由路局工程应急领导小组拟定新闻发言人,并按照国家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原则、内容和规范性格式,审查拟定发布时机和方式。发生也许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国际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总公司和有关部门,请求协调有关信息发布工作。5.5.2 各项目管理机构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施工、设计

38、、监理单位对也许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场合进行监测,对监测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及时上报,必要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或组织有关专家组对也许发生施工危险的施工场合进行安全预测,提出整改方案,制定防范措施。5.5.3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监测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形成报告上报路局工程应急领导小组。5.5.4 信息报送(1)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接到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警后,应具体询问并记录以下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生产安全事故因素初步判断;简要通过介绍、人员伤亡及被困情况、现场事态控制及发展情况;同时,按规定期间和程序向路

39、局工程应急领导小组进行报告;并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解决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2)项目管理机构工程应急小组接到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警后,应迅速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生产安全事故因素初步判断、简要通过介绍、人员伤亡及被困情况、现场事态控制及发展情况报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5.5.5 信息收集和分析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接到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后,要安排有关人员赶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进行核算,必要时采用相应的先期处置措施。路局工程应急领导小组要对调查核算情况、有关信息、社会心理承受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应当进入应急状态的,要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5.5.6 应急

40、响应结束遵循“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相应的组织按规定宣布应急救援响应结束。6 后期处置6.1 善后解决6.1.1 由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督促、协调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做好死、伤家属的安抚、补偿及其它物资、劳务的征用补偿工作,保证社会稳定。事故当事人对生产安全事故损害补偿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或者请求组织协调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6.1.2 事故责任单位应及时进行善后工作解决,做好安抚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补偿。6.1.3 事故责任单位按政府及主管部门结案批复文献,承担抢险费用。6.1.4 保险理赔按照国家、总公司、铁路局有关文献规定及保险协议进行办理。6

41、.2 总结报告6.2.1事故调查。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由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西安监督站、项目管理机构及事故发生单位成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调查组重要职责:一是负责铁路建设工程一般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解决工作;二是配合总公司、国家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对铁路建设工程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解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在有关规定的期限内提交。6.2.2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重要内容涉及:事件概况、事件发生因素、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及对社会导致的影响,应急处置过程,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此后应当采

42、用的防止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改善建议。6.2.3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估。评估内容重要涉及:突发事件的防止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调动社会资源、部门协调配合、舆论控制、事件损失、处置效果以及存在问题等。7 保障措施7.1 现场救援与工程抢险保障7.1.1 施工单位负责按本单位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备足备齐应急救援器材、机械设备、路料等备用机具材料。7.1.2 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应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的装备信息数据库,了解项目周边大型施工公司和设备管理单位所有的大型机械设备数量、类型、性能和设备放置地点,并登记造册,报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备案,以备生产安全事故抢

43、险中应急调用。7.2 应急队伍和装备保障7.2.1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抢险队伍由路局管内各项目参建施工单位组成,共同承担现场救援和抢险任务。7.2.2施工单位要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也许性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组建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一方面,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进行现场处置和抢险救援;另一方面,根据需要就近参与铁路建设项目工程应急救援,保证应急状态的调用。7.2.3各应急救援队伍应按有关规定合理配置救援资源,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安全防护器材,并制订救援专业技术方案,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映和救援能力。7.3 交通运送保障7.3.1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可以

44、调动西安铁路局管内各单位以及参建单位的交通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局限性部分可向附近铁路局、总公司求援或向地方政府求助。根据需要,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协助。7.3.2发生安全生产重大及以上事故时,运送处、调度所要做好车流的组织调整以及抢险救援机械、材料、设备的运送工作;铁路公安局负责保障道路运送秩序;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交通运送保障工作。7.4 医疗卫生保障7.4.1 工程开工前,项目管理机构应组织施工单位与工程所在地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建立联系,明确承担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卫生防疫机构及联系方式,并制订应急处置行动方案,保

45、证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各单位应做好平常应急救援资源的调查、准备和协调联系工作,形成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联系制度、调用制度等),保证紧急情况下能最大限度地调用应急救援资源。7.4.2 路局社会保险管理处和劳动和卫生处负责协调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防止控制机构开展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及卫生保障工作。7.5 其他救援资源7.5.1 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期间,由西安铁路公安局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西安铁路公安局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报警后,要迅速组织力量,根据需要在现场周边设立警戒区,制定现场治安保障方案,对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进行警戒和治安管理。 7.5.2路局财务

46、处负责采用措施,保证应急处置资金需求。7.5.3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结合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及周边实际情况,就近设立紧急避难场合,做好临时生活安顿,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7.6 监督检查7.6.1项目参建单位应对本单位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自查和完善,自查和完善内容涉及: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救援资源配备以及维护和管理、应急培训与预案演练等内容。7.6.2 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6.3 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和西安监督站应对项目管理机构、项目参建单位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抽查监督。8

47、宣传、培训和演练8.1 宣传路局、项目管理机构以及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均应运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防止、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参建各方以及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8.2 培训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各项目管理机构进行应急管理培训,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应急解决能力;各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8.3 演练8.3.1路局工程应急办公室应组织、指导各项目管理机构认真做好专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并对各级参建单位培训和演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8.3.2 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并定期举行各种类型的救援演练,检查、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反映能力,提高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实战能力。8.3.3 每次应急演练或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项目管理机构应组织对演练效果和救援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按路局关于规范路局应急管理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做好演练记录和评估报告,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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