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前 言
质量评价是质量管理体系关键内容,经过利用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当地域工程质量情况,为质量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基础材料,从而掌握质量动态,方便对每个时期制订科学决议和行之有效方法,实施目标管理,达成估计、预报、预防目标,全方面提升工程质量。同时也为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对施工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信息导向作用。
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和建筑业质量管理深化改革,以后,工程完工验收由质量等级核验制改为完工验收立案制,国家于7月起陆续颁布了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过去用以评价工程质量总体水平部分指标已不复存在,建立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建筑业质量管理不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迫切要求。本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针政策为导向,结合本省实际,采取点面结合方法,经过一系列定性或定量数据,利用数理统计学理论,建立“质量计算指数”数学模型,从而能够较正确地得出反应当地域
建筑工程各质量评价分项指数和总体质量评价指数,并得出当地域质量情况综合性结论。
1.定义
1-1工程质量
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协议中,对工程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征综合要求。
1-2质量评价
经过统计分析相关数据和计算质量指标指数,衡量质量目标实现程度和对质量情况进行分析评定。
1-3质量指标指数
反应质量指标变动程度相对数
1-4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一定范围内质量评价指标,按其内在联络形成科学有机整体。
1-5监督抽检
监督机构在施工现场使用便携式仪器、设备随机对工程
实体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抽样测试。
2.评价标准
2-1评价指标体系努力争取含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比性,简便适用,易于得出综合性结论。
2-2各项评价指标能较正确地反应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要求主控指标,重视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检、永久性质量缺点和交付使用等情况。
2-3统分结合,各分项评价指数既作为总评价指数因子,又可作为单项内容评价结果,有利于分析比较,满足向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提供统计信息需要。
2-4便于信息化管理,尽可能避免人为原因影响。
3.评价指标
3-1一级指标
3-1-1施工质量验收指数
3-1-2监督检验指数
3-1-3社会监督指数
3-1-4工程质量监控指数
3-1-5重大质量事故指数
3-1-6获奖工程指数
3-2二级指标
3-2-1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指数
3-2-2经处理经过验收指数
3-2-3观感质量良好指数
3-2-4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合格指数
3-2-5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指数
3-2-6质量投诉指数
3-2-7工程质量返修指数
3-2-8工程质量受监指数
3-2-9 设计文件审查指数
3-2-10重大质量事故指数(一、二级指标相同)
3-2-11获奖工程指数(一、二级指标相同)
3-3 三级指标
3-3-1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
3-3-2地基基础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3-3-3主体结构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3-3-4装饰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3-3-5其它使用功效、环境质量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3-3-6观感质量良好率
3-3-7监督抽查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或钢结构关键连接部位合格率
3-3-8监督抽查关键钢筋数量、位置及保护层厚度合格率
3-3-9监督抽查楼板厚度合格率
3-3-10监督抽查天面、厨、卫、浴防水合格率
3-3-11监督抽查电气系统调试合格率
3-3-12监督抽查给水管道通水、排水管道通球合格率
3-3-13省级以上质量检验合格率
3-3-14地市级质量检验合格率
3-3-15县区级质量检验合格率
3-3-16结构安全关键使用功效质量问题投诉率
3-3-17通常性质量问题投诉率
3-3-18工程质量返修率
3-3-19工程质量受监率
3-3-20设计图审查率
3-3-21二级以上(含二级)质量事故率
3-3-22三级质量事故率
3-3-23四级质量事故率
3-3-24获部级以上奖项工程率
3-3-25获省级奖项工程率
3-3-26获地市级奖项工程率
4.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操作方法
4-1质量评价指数体系及加权数
一级指标
权数
二级指标
权数
三级指标
权数
施工质量
验收指数
1.2
施工质量一次
验收合格指数
1.0
施工质量一次
验收合格率
1.0
经处理经过
验收指数
-1.5
地基基础工程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1.5
主体结构工程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1.2
装饰工程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1.0
其它使用功效、
环境质量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0.8
观感质量良好指数
0.8
观感质量良好率
1.0
监督检验指数
1.6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
抽查合格指数
1.8
监督抽查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或钢结构关键连接部位合格率
1.2
监督抽查关键钢筋数量、位置及保护层厚度合格率
1.2
监督抽查楼板厚度合格率
1.0
监督抽查天面、厨、卫、浴防水合格率
0.7
监督抽查电气系统调试合格率
0.7
监督抽查给水管道通水、排水管道通球合格率
0.5
工程质量检
查合格指数
1.5
省级以上质量检验合格率
1.5
地市级质量检验
合格率
1.0
县区级质量检验
合格率
0.5
社会监督指数
-0.5
质量投诉指数
1.0
结构安全关键
使用功效质量
问题投诉率
1.0.
通常性质量
问题投诉率
1.0
工程质量返修指数
0.7
工程质量返修率
1.0
工程质量
监控指数
0.3
工程质量受监指数
1.0
工程质量受监率
1.0
设计图审查指数
1.0
设计图审查率
1.0
重大质量
事故指数
-0.8
重大质量事故指数(一、二级指标相同)
\
二级以上(含二级)质量事故率
1.2
三级质量事故率
1.0
四级质量事故率
0.7
获奖工程指数
0.7
获奖工程指数(一、二级指标相同)
\
获部级以上奖项
工程率
1.5
获省级奖项工程率
1.0
获地市级奖
项工程率
0.7
4-2综合(总体)指标质量评价指数计算
K0=∑q1a1/∑∣a1∣
K0—综合(总体)指标质量评价指数
Q1—一级指标质量评价指数
A1—一级指标质量评价指数加权数
4-3 一级指标质量评价指数计算
K1=∑q2a2/∑∣a2∣
K1—一级指标质量评价指数
Q2—二级指标质量评价指数
a 2—二级指标质量评价指数加权数
4-4 二级指标质量评价指数计算
K2=∑q3a3/∑∣a3∣
K2—二级指标质量评价指数
q3—三级指标(%)
a3—三级指标加权数
4-5三级指标
4-5-1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
(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工程项数÷施工质量验收工程项数)×100%。
4-5-2地基基础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地基基础分部经处理经过验收工程项数÷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工程项数)×100%。
4-5-3主体结构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主体结构分部经处理经过验收工程项数÷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工程项数)×100%。
4-5-4装饰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装饰分部经处理经过验收工程项数÷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工程项数)×100%。
4-5-5其它使用功效、环境质量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其它分部经处理经过验收工程项数÷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工程项数)×100%。
4-5-6观感质量良好率:
(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工程中观感质量良好工程项数÷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工程项数)×100%。
4-5-7监督抽查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或钢结构关键连接部位合格率
(监督抽查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或钢结构关键连接部位合格工程项数÷监督抽查工程项数)×100%。
4-5-8监督抽查关键钢筋数量、位置及保护层厚度合格率
(监督抽查关键钢筋数量、位置及保护层厚度合格工程项数÷监督抽查工程项数)×100%。
4-5-9监督抽查楼板厚度合格率
(监督抽查楼板厚度合格工程项数÷监督抽查工程项数)×100%。
4-5-10监督抽查天面、厨、卫、浴防水合格率
(监督抽查天面、厨、卫、浴防水合格工程项数÷监督抽查工程项数)×100%。
4-5-11监督抽查电气系统调试合格率
(监督抽查电气系统调试合格工程项数÷监督抽查工程项数)×100%。
4-5-12监督抽查给水管道通水、排水管道通球合格率
(监督抽查给水管道通水、排水管道通球合格工程项数÷监督抽查工程项数)×100%。
4-5-13省级以上质量检验合格率
(1—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质量检验作出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工程项数÷质量检验总工程项数)×100%。
4-5-14质量检验合格率
(1—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质量检验作出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工程项数÷质量检验总工程项数)×100%。
4-5-15县区级质量检验合格率
(1—县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质量检验作出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工程项数÷质量检验总工程项数)×100%。
4-5-16结构安全关键使用功效质量问题投诉率:
(统计周期内结构安全关键使用功效质量问题投诉属实工程项数÷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工程项数)×100%。
4-5-17统计周期内通常性质量问题投诉属实工程项数÷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工程项数)×100%。
4-5-18工程质量返修率:
(统计周期内质量返修工程项数÷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工程项数)×100%。
4-5-19工程质量受监率:
(受监工程项数÷在建工程项数)×100%。
4-5-20设计图审查率
(经设计图审查工程项数÷在建工程项数)×100%。
4-5-21二级以上(含二级)质量事故率
(发生二级以上质量事故工程项数÷在建工程项数)×100%。
4-5-22三级质量事故率
(发生三级质量事故工程项数÷在建工程项数)×100%。
4-5-23四级质量事故率
(发生四级质量事故工程项数÷在建工程项数)×100%。
4-5-24获部级以上奖项工程率
(获各类部级以上奖项工程项数÷完工验收工程项数)×100%。
4-5-25获省级奖项工程率
(获各类省级奖项工程项数÷完工验收工程项数)×100%。
4-5-26获地市级奖项工程率
(获各类地市级奖项工程项数÷完工验收工程项数)×100%。
4-6质量投诉率、工程质量返修率、重大质量事故率、获奖工程率通常以千分率单位制,为平衡整体,以百分率为计算单位,各指数计算统一乘10作调整系数。
5.评价指标解释
5-1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是指由参与建设活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验评定基础上,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抽样复验,依据施工协议和相关技术标准,认定工程施工质量达成合格,不存在需整改后再行验收问题,同时,负责监督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完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实施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未发觉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行为,需责令重新组织验收,认定质量完工验收正当、有效,验收一次经过,并由验收组以书面形式做出同意验收确实定。
5-2经处理经过验收
在工程建设实践中,通常情况下,不合格现象在最基层验收单位—检验批时就应发觉并立即处理,不然将影响后续检验批和相关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所以全部质量隐患必需立即消亡在萌芽状态,但也存在部分非正常处理情况,如存在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检测判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实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效检验批;经返修或加固处理分项、分部工程,即使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等,依据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相关要求,这种情况仍可给予验收和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即质量管理中所称“让步验收”,也就是说,本工程属于不符合原设计质量要求,但仍能使用“处理品”,这类工程即使仍列入经过验收范围,但和正常经过验收工程在质量上是有区分。
5-3观感质量
观感质量是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有等级区分检验项目,即有“好、通常、差”三个等级,达成“好、通常”等级经过验收,评定为“差” 应经过返修处理等补救,待处理完成后再行验收。同时,观感质量评定结果也是现行各级工程评优和反应工程治理质量通病水平基础性数据。
5-4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
依据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该对受监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因为监督抽查直接由质监机构完成,抽查子样直接起源于实体母样,反应实际工程质量真实可靠性高。
5-5工程质量检验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确保工程质量技术法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肯定受到严重影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质量检验中,通常以抽查形式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验,对所发觉严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工程,会作出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处理,对于评价当地域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统计其发生率是必需。
5-6质量投诉
经核定属实用户质量投诉,并统计投诉宗数,是评价工程总体质量水平不可缺乏数据,质量投诉多地域(经核定投诉问题属实),其升降幅度改变,从一个侧面反应当地域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5-7工程质量返修
按要求建筑工程完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点,应给予保修。部分工程质量缺点,经过一段时间使用,逐步暴露,影响使用甚至影响结构安全,返修率和工程质量成反比。
5-8工程质量监督受监
工程建设纳入政府质量监督管理,使工程建设处于受控状态,是确保工程质量、提升工程质量关键手段,实践证实,纳入质量监督工程,质量优于没有纳入质量监督工程。
5-9设计图审查
设计质量是确保工程质量关键步骤,因为设计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下降甚至引发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国家工程建设实施设计图审查制度,该地域实施情况,和整体工程质量水平有着亲密联络。
5-10重大质量事故
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发生建筑(构筑)坍毁;又或是发生四级以上重大质量事故(死亡二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从偶然性分析肯定性,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和当地域质量管理、实施规范标准情况和质量总体水平有着肯定联络。
5-11获奖工程
是指评价周期内获国家、省、地级以上市优质工程。
6.附录
6-1质量评价指标指数计算举例
质量评价指标指数计算举例
假设全省某年数据以下:
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 95%
地基基础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2%
主体结构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3%
装饰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12%
其它使用功效、环境质量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8%
观感质量良好率 58%
监督抽查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或钢结构关键连接部位合格率 80%
监督抽查关键钢筋数量、位置及保护层厚度合格率 72%
监督抽查楼板厚度合格率 75%
监督抽查天面、厨、卫、浴防水合格率 90%
监督抽查电气系统调试合格率 77%
监督抽查给水管道通水、排水管道通球合格率 85%
省级以上质量检验合格率 63%
地市级质量检验合格率 76%
县区级质量检验合格率 88%
结构安全关键使用功效质量问题投诉率 1%
通常性质量问题投诉率 1%
工程质量返修率 1%
工程质量受监率 99.6%
设计图审查率 95%
二级以上(含二级)质量事故率 0.5%
三级质量事故率 0.8%
四级质量事故率 1.5%
获部级以上奖项工程率 0.1%
获省级奖项工程率 1.2%
获地市级奖项工程率 5%
计算:
一、 计算各二级指标(考虑到质量投诉率、工程质量返修率、重大质量事故率、获奖工程率通常是千分率单位制,为平衡整体,统一到百分率,故乘10以调整得各指数)
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指数 95%×1.0=0.95
经处理经过验收指数
(2%×1.5+3%×1.2+12%×1.0+8%×0.8)/(1.5+1.2+1.0+0.8)=0.117
观感质量良好指数 58%×1.0=0.58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合格指数
(80%×1.2+72%×1.2+75%×1.0+90%×0.7+77%×0.7+85%×0.5)/(1.2+…0.5)=0.786
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指数 (63%×1.5+76%×1.0+88%×0.5)/(1.5+1.0+0.5)=0.715
质量投诉指数 ( 1%×1.0+1%×1.0)/2×10=0.1工程质量返修指数 1%×1.0×10=0.01×10=0.1
工程质量受监指数 99.6%×1.0/1.0=0.996
设计图审查指数 95%×1.0/1.0=0.95
重大质量事故指数(考虑到重大质量事故率通常是千分率,
10×(0.5%×1.2+0.8%×1.0+1.5%×0.7)/(1.2+1.0+0.7)=10×0.00982=0.098
获奖工程指数
10×(0.1%×1.5+1.2%×1.0+5%×0.7)/(1.5+1.0+0.7)=10×0.0152=0.152
二.计算各一级指标
施工质量验收指数[0.95×1.0+0.117×(-1.5)+0.58×0.8]/(1.0+1.5+0.8)=0.375
监督检验指数 (0.786×1.8+0. 715×1.5)/(1.8+1.5)=0.753
社会监督指数 (0.1×1.0+0. 1×0.7)/(1.0+0.7)=0.1
工程质量受监指数 (0.996×1.0+0.95×1.0)/(1.0+1.0)=0.973
重大质量事故指数 0.098
获奖工程指数 0.152
三.计算工程质量综合(总体)评价指数
工程质量评价指数=0.375×1.2+0.753×1.6+0.1×(-0.5)+0.973×0.3+0.098×(-0.8)+0.152×0.7=1.8247
综合(总体)指标质量评价指数
获奖工
程指数
重大质量
事故指数
工程质量
监控指数
社会监
督指数
监督检
查指数
施工质量
验收指数
获奖工
程指数
工程质
量返修
指数
工程质
量受监
指数
设计图
审查指
数指数
质量
投诉
指数
重大质量事故指数
施工质量
一次验收
合格指数
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指数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合格指数
经处理经过验收指数
观感质量良好指数
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指数
观感质量良好率
结构安全关键使用功效质量问题投诉率
县区级质量检验合格率
地市级质量检验合格率
省级以上质量检验合格率
通常
性问
题投
诉率
工程质量返修率
工程质量受监率
设计图审查率
获省级奖项工程率
获地市级奖项工程率
获部级以上奖项工程率
监督抽查给水管道通水、排水管道通球合格率
地基基础工程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主体结构工程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四级质量事故率
三级之乱事故率
二级以上(含二级)质量事故率
监督抽查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或钢结构关键连接部位合格率
监督抽查电气系统调试合格率
监督抽查天面、厨、卫、浴放水合格率
监督抽查楼板厚度合格率
监督抽查关键钢筋数量、位置及保护层厚度合格率
装饰工程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其它使用功效、环境质量经处理经过验收率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