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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转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通知
合建质安[]7号
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建管、建发)局,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相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镇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镇建设部相关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通知》(建安[]99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导则宣传落实,主动组织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深入做好在建高大模板工程排查,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监督管理力度。各施工企业要严格根据《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要求,加强安全专题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核论证,并加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安全管理,施工过程中一旦发觉险情,要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方法,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果断防范因高大模板坍塌引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附件:
1、《转发住房和城镇建设部相关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通知》(建安[]99号)
2、相关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通知(住房和城镇建设部建质〔〕254号)
合肥市城镇建设委员会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一日
转发住房和城镇建设部相关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通知
建安〔〕99号
各市建委、铜陵市住房和城镇建委:
现将住房和城镇建设部《相关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通知》(建质〔〕25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落实实施。
一、伴随本省经济快速发展,建设规模愈来愈大,“高、大、难、尖”工程也愈来愈多,高大模板已成为建筑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以来,发生了数起因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失稳而造成坍塌事故,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所以,深入规范和加强对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是目前乃至以后相当长时间关键而紧迫任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此务必高度重视,增强做好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各地要切实宣传落实好导则。加大对建筑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监控力度,认真排查当地域在建高大模板工程分布情况并定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同时报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立案(具体措施另行要求)。要落实对高大模板工程监管责任,突出监管关键,有效遏制因高大模板坍塌引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附件:相关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通知(住房和城镇建设部建质〔〕254号)
安徽省住房和城镇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相关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通知
建质[]25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镇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建筑企业:
为深入规范和加强对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主动预防和控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我们组织制订了《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附件: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
中国住房和城镇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
1 总 则
1.1 为预防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以下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确保施工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1.3 本导则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出8m,或搭设跨度超出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模板支撑系统。
1.4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应严格遵照安全技术规范和专题方案要求,严密组织,责任落实,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2 方案管理
2.1 方案编制
2.1.1 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责任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题施工方案。
2.1.2 专题施工方案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一)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家标准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二)工程概况:高大模板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部署、施工要求和技术确保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地基情况等。
(三)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计划等。
(四)施工工艺技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基础处理、关键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力学性能指标、结构设置和检验、验收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确保方法: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方法、模板安装和拆除安全技术方法、施工应抢救援预案,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监测监控方法等。
(六)劳动力计划:包含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置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验算项目及计算内容包含模板、模板支撑系统关键结构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梁、板模板支撑系统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算,转换层下支撑层承载力验算等。每项计算列出计算简图和截面结构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纵横支撑间距。
附图包含支模区域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部署图,支撑系统立面图、剖面图,水平剪刀撑部署平面图及竖向剪刀撑部署投影图,梁板支模大样图,支撑体系监测平面部署图及连墙件布设位置及节点大样图等。
2. 2 审核论证
2.2.1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题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责任人签字后,再按摄影关要求组织教授论证。下列人员应参与教授论证会:
(一)教授组组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责任人或技术责任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项目责任人、项目技术责任人、专题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责任人及相关人员。
2.2.2 教授组组员应该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教授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教授身份参与教授论证会。
2.2.3 教授论证关键内容包含:
(一)方案是否依据施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编制;方案、结构、计算是否完整、可行;
(二)方案计算书、验算依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基础条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2.2.4 施工单位依据教授组论证汇报,对专题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责任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责任人同意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2.2.5 监理单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关键审核内容、检验方法和频率要求。
3 验收管理
3.1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责任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统计。
3.2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结构材料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抽检和检测,并留存统计、资料。
3.2.1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承重杆件、连接件等材料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汇报进行复核,并对其表面观感、重量等物理指标进行抽检。
3.2.2 对承重杆件外观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搭设用量30%,发觉质量不符合标准、情况严重,要进行100%检验,并随机抽取外观检验不合格材料(由监理见证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2.3 采取钢管扣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时,还应对扣件螺栓紧固力矩进行抽查,抽查数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要求,对梁底扣件应进行100%检验。
3.3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责任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含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责任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施工。
4 施工管理
4.1 通常要求
4.1.1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优先选择技术成熟定型化、工具式支撑体系。
4.1.2 搭设高大模板支撑架体作业人员必需经过培训,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其它相关施工人员应掌握对应专业知识和技能。
4.1.3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项目工程技术责任人或方案编制人员应该依据专题施工方案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推行签字手续。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含模板支撑工程工艺、工序、作业关键点和搭设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并保留统计。
4.1.4 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范、专题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要求进行操作,并正确配戴对应劳动防护用具。
4.2 搭设管理
4.2.1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如遇松软土、回填土,应依据设计要求进行平整、扎实,并采取防水、排水方法,按要求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取含有足够强度和刚度垫板。
4.2.2 对于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其高度和宽度相比大于两倍独立支撑系统,应加设确保整体稳定结构方法。
4.2.3 高大模板工程搭设结构要求应该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支撑系统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和主体结构墙、柱牢靠拉接。
4.2.4 搭设高度2m以上支撑架体应设置作业人员登高方法。作业面应按相关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2.5 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系统,严禁和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严禁和施工脚手架、物料周转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
4.3 使用和检验
4.3.1 模板、钢筋及其它材料等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放平放稳。施工总荷载不得超出模板支撑系统设计荷载要求。
4.3.2 模板支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立柱底部不得松动悬空,不得任意拆除任何杆件,不得松动扣件,也不得用作缆风绳拉接。
4.3.3 施工过程中检验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立柱底部基础应回填扎实;
(二)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
(三)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要求;
(四)立柱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
(五)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设置应符合要求,固定可靠;
(六)安全网和多种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
4.4 混凝土浇筑
4.4.1 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责任人、项目总监确定含有混凝土浇筑安全生产条件后,签署混凝土浇筑令,方可浇筑混凝土。
4.4.2 框架结构中,柱和梁板混凝土浇筑次序,应按先浇筑柱混凝土,后浇筑梁板混凝土次序进行。浇筑过程应符合专题施工方案要求,并确保支撑系统受力均匀,避免引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倾斜。
4.4.3 浇筑过程应有专员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察,发觉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需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对应加固方法。
4.5 拆除管理
4.5.1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责任人、项目总监应核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汇报,浇筑混凝土达成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并推行拆模审批签字手续。
4.5.2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作业必需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除高度不应大于两层。设有附墙连接模板支撑系统,附墙连接必需随支撑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附墙连接全部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支撑架体。
4.5.3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严禁将拆卸杆件向地面抛掷,应有专员传输至地面,并按规格分类均匀堆放。
4.5.4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员看管,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
5 监督管理
5.1 施工单位应严格根据专题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设专员负责安全检验,发觉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方法,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5.2 监理单位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实施巡视检验,发觉安全隐患应责令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止施工,应该立即向建设单位汇报。
5.3 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应将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作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关键,加强对方案审核论证、验收、检验、监控程序监督。
6 附 则
6.1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除实施本导则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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