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管理制度 为维护职员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 创建清洁、舒适办公环境是每位职员责任。第二条 各部门办公场所,均须保持整齐,不得堆放垃圾、污垢或碎屑。第三条 各部门办公场所走道及阶梯,最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采取合适方法降低灰尘飞扬。第四条 各部门办公场所内,严禁随地吐痰。第五条 每七天五下班前应进行一次大扫除。第六条 洗手间、更衣室及其它卫生设施,必需保持清洁。第七条 凡可能寄生传染菌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合适消毒。第八条 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气体、灰尘、粉末,应做以下处理: 1. 采取合适方法降低有害物质产生。2使用密闭器具以预防有害物质散发。3在产生此项有害物最近处,按其性
2、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理。第九条 凡处理有毒物或高温物体工作或从事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工作等,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以上工作职员,对于本企业设备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需妥善保管。 第十条 各工作场所采光,应按下列要求: 1 各工作部门需有充足光线。2 光线需有适宜分布。3 光线需预防眩目及闪动。第十一条 各工作场所窗户及照明器具透光部分,均需有适度光线。第十二条 各工作场所须保持合适温度,温度依据不一样季节给予调整。第十三条 各工作场所需充足使空气流通。第十四条 垃圾、废弃物、污物等清理,应符合卫生要求,放置于所指定范围内。第十五条 企业设置常见药品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方便于职员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