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 说 明
(一)为了落实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工业企业会计核实,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适用于设在中国境内全部工业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要求,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实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和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前提下,能够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降低或合并一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要求会计科目标编号,方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施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一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标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标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会计报表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要求;企业内部管理需要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要求。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要求者从其要求。
会计报表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署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应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企业不宜合并,可不予合并,但应该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实施。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略)
附注:
企业能够依据实际需要,对上列会计科目作必需增、减或合并:
1.统一核实专业企业或有独立核实隶属企业企业,能够增设"拨付所属资金"科目;隶属企业能够对应增设"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2.有调剂外汇业务企业,能够增设"外汇价差"科目。
3.企业内部各车间、部门周转使用备用金,能够增设"备用金"科目。
4.有外购商品企业,能够增设"外购商品"科目。
5.国家拨给特种贮备资金企业,能够增设"特种贮备物资"科目和"特种贮备基金"科目。
6.常常收取包装物押金或其它确保金企业,能够增设"存入确保金"科目。
7.采取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实企业,能够不设"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增设"在途材料"科目。
8.单独核实废品损失、停工损失企业,能够增设"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科目。
9.依据需要,企业能够不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在"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内分别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
10.低值易耗品、包装物较少企业,能够将其并入"原材料"科目。
11.预收、预付帐款不多企业,能够不设"预收帐款"、"预付帐款"科目,将预收、预付帐款在"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科目核实。
12.管理上不要求计算自制半成品成本企业,能够不设"自制半成品"科目。
13.原材料在产品成本中所占比重很大企业,能够将"原材料"科目分为"原料及关键材料"、"外购半成品"、"辅助材料"、"修理用备件"、"燃料"等科目。
14.企业依据管理要求,能够将"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合并为"生产费用"科目或将"生产成本"科目分为"基础生产"、"辅助生产"两个科目。
15.采取计划成本进行产成品日常核实企业,能够增设"产品成本差异"科目。
16.企业如发行十二个月期以下短期债券,能够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
17.对其它业务中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常常性业务,企业能够参摄影应行业会计制度,增设相关资产、收入、成本、费用、税金等科目,单独核实。
18.还有未包含在会计科目表范围内其它资产、其它负债企业可依据具体情况,增设相关会计科目进行核实。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1号科目 现 金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在"其它应收款"科目核实,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实,不在本科目核实。
二、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现金日志帐",由出纳人员依据收付款凭证,根据业务发生次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累计数、现金支出累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和实际库存数查对,做到帐款相符。有外币现金企业,应分她人民币、多种外币设置"现金日志?quot;进行明细核实。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存入银行多种存款。企业如有存入其它金融机构存款,也在本科目内核实。
企业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在"其它货币资金"科目核实,不在本科目核实。
二、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相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志帐",由出纳人员依据收付款凭证,根据业务发生次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志帐"应定时和"银行对帐单"查对,最少每个月查对一次。月份终了,企业帐面结余和银行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需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调整相符。
四、有外币存款企业,应在本科目下分她人民币和多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志帐"进行明细核实。
企业发生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该将相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全部外币帐户增加、降低,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时,可按业务发生时国家外汇牌价(标准上采取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按业务发生当期期初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月份(或季度、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外币帐户余额根据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帐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各外币帐户人民币余额和原帐面余额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入财务费用。 外币现金和以外币结算各项债权、债务,均应比照银行存款方法记帐。
五、有在外汇调剂市场买入外币企业,买入外币增加外币存款仍应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汇调剂价和国家外汇牌价差额,增设"外汇价差"科目核实。
买入外币时,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借记本科目(××外币户)(同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根据调剂价和国家外汇牌价差额,借?quot;外汇价差"科目,根据实际支付款项,贷记本科目(人民币户)。用买入外币购置物资、支付费用,按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借记相关物资、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应分摊外汇价差,借记相关物资、费用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用买入外币偿还债务,按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借记相关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偿还债务应分摊外汇价差,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
在外汇调剂市场卖出外币,降低外币存款仍应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实际取得人民币和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差额,应区分不一样情况处理:卖出外币如为自调剂市场买入,应冲?quot;外汇价差"科目,如有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外币如为其它起源取得,应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企业如在外汇调剂市场购入外汇额度,所支付人民币,也在"外汇价差"科目核实,并将买入外汇额度同时在备查簿中登记。以购入外汇额度和配套人民币资金买入外币时,按该外汇额度帐面成本,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外币户),贷记本科目(人民币户)。购入外汇额度再出让时,按实际收到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人民币户),按出让外汇额度帐面成本,贷记?quot;外汇价差"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企业因发生销售业务而取得外汇额度,应在备查簿中登记。卖出外汇额度取得收入,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第109号科目 其它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多种其它货币资金。有境外往来结算业务企业,发生信用证存款等,也在本科目核实。
二、外埠存款,是指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款项。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给单位发票帐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出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依据银行收帐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根据要求存入银行款项。企业在填送"银行汇票委托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依据银行盖章退回委托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使用银行汇票后,应依据发票帐单及开户行转来银行汇票第四联等相关凭证,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出款或因汇票超出付款期等原所以退回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本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根据要求存入银行款项。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依据银行盖章退回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付出银行本票后,应依据发票帐单等相关凭证,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因本票超出付款期等原所以要求退款时,应填制进帐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然后,依据银行盖章退回进帐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企业同所属单位之间和上下级之间汇、解款项,在月终时如有未抵达汇入款项,应作为在途货币资金处理。依据汇出单位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在途资金"等明细科目,并按外埠存款开户银行,银行汇票或本票收款单位和在途资金汇出单位等设置明细帐。采取信用证付款方法向国外付款企业,委托银行开出信用证,可在本科目中增设"信用证存?quot;明细科目核实。
第111号科目 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购入多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出十二个月有价证券和不超出十二个月其它投资,包含多种股票、债券等;
二、企业购入多种股票和债券,根据实际支付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购入股票,如在实际支付款项中包含已宣告发放,但未支取股利,应作为应收款处理。企业应根据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股利),借记本科目,根据应收股利,借记"其它应收款"科目,按实际支付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放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其它应收款"科目。
企业出售股票和债券,根据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未支取股利,贷记"其它应收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债券到期收回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和"投资收益"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112号科目 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因销售产品等而收到商业汇票,包含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二、企业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帐款"、"产品销售收入"等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带息票据到期,按收到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三、企业持未到期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金额(即扣除贴现息后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如应收票据是带息票据,应按实际收到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部分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银行帐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企业收到银行退回应收票据和支款通知时,按所付本息,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假如申请贴现企业银行存款帐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时,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四、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协议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和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第113号科目 应收帐款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因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收劳务单位收取款项。 二、企业经营收入发生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其它业务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假如企业应收帐款改用商业汇票结算,在收到承兑商业汇票时,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提取坏帐准备企业,经确定为坏帐应收帐款,借记"坏帐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未提坏帐准备企业,经确定为坏帐应收帐款,借?quot;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确定并转销坏帐损失,假如以后又收回,提取坏帐准备企业,借记本科目,贷记"坏帐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未提坏帐准备企业,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不一样应收帐款单位设置明细帐。
第114号科目 坏帐准备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提取坏帐准备。
二、提取坏帐准备,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冲销坏帐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发生坏帐损失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科目。
已确定并转销坏帐损失,以后又收回,应按收回金额,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科目。
三、本科目年末贷方余额为已经提取坏帐准备。
第115号科目 预付帐款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根据购货协议要求预付给供给单位货款。
二、企业预付货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品时,依据发票帐单等列明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补付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货款,借?quot;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企业,也能够将预付帐款直接记入"应付帐款"科目标借方,不设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供给单位名称设置明细帐。
第119号科目 其它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以外其它多种应收、暂付款项,包含:多种赔款、罚款、存出确保金、备用金、应向职员收取多种垫付款项等。
二、企业发生其它多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收回多种款项时,
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它应收款项目分类,并按不一样债务人设置明细帐。
第121号科目 材料采购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购入材料采购成本。
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加工成本,应直接在"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核实,不包含在本科目核实范围内。
二、购入材料采购成本由下列各项组成:
1.买价;
2.运杂费(包含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
3.运输途中合理损耗;
4.入库前整理挑选费用(包含整理挑选中发生工、费支出和必需损耗,并扣除回收下脚废料价值);
5.购入材料负担税金、外汇价差和其它费用。
以上第1、5项应直接计入多种材料采购成本,第2、3、4项,凡能分清,能够直接计入多种材料采购成本;不能分清,应按材料重量或买价等百分比,分摊计入多种材料采购成本。 三、本科目标使用方法以下:
1.依据发票帐单支付材料价款和运杂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其它货币资金"等科目;采取商业汇票结算方法,购入材料,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2.材料已经收到、但还未办理结算手续,可暂不作会计分录;待办理结算手续后,再依据所付金额或发票帐单应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应付票据"等科目。
3.企业已经预付货款材料验收入库后,依据发票帐单应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预付帐款"科目。
4.由企业运输部门以自备运输工具,将外购材料运回企业,计算购入材料应负担运输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5.应向供给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材料短缺或其它应冲减材料采购成本赔偿款项,应依据相关索赔凭证,借记"应付帐款"或"其它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因遭受意外灾难发生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途中损耗,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6.月份终了,应将仓库转来外购材料收料凭证,根据材料科目并分别下列不一样情况进行汇总: 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收料凭证(包含本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上月收料凭证),应按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分别汇总,并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差异,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对于还未收到发票帐单收料凭证,应分别材料科目,抄列清单,并按计划成本暂估入帐,借记"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帐款--暂估应付帐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一样统计,给予冲回,方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对于发票帐单已到,但还未付款或还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收料凭证,应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并按要求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四、本科目标期末余额为已经收到发票帐单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材料还未抵达或还未验收入库在途材料。
五、本科目应根据材料品种设置明细帐。 六、材料日常核实,能够采取计划成本,也能够采取实际成本。具体采取哪一个方法,由企业依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材料品种繁多企业,通常能够采取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实,对于一些品种不多,但占产品成本比重较大原料或关键材料,也能够单独采取实际成本进行核实。规模较小,
材料品种简单,采购业务不多企业,也能够全部采取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实。
采取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实企业,材料计划单位成本应尽可能靠近实际。计划单位成本除有特殊情况应随时调整外,在年度内通常不作变动。
第123号科目 原材料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库存多种材料,包含原料及关键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企业购入低值易耗品和库存、出租、出借包装物,分别在"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科目中核实,不包含在本科目标核实范围内。
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相关材料明细帐,核实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包含在本科目核实范围内。
二、购入并已验收入库原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采购"、"银行存?quot;、
"预付帐款"、"应付帐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核实企业,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差异,做相反会计分录。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原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材料"科目,采取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实企业,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投资者投入原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采取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实企业,还应计算材料成本差异。领用或销售、加工发出原材料,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产品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它业务支出"、"在建工程"、"委托加工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取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实企业,日常领用、发出原材料均按计划成本记帐,月份终了,根据发出多种原材料计划成本,计算应负担成本差异,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差异用红字)。
采取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实企业,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能够采取优异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部分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计算确定。对不一样原材料能够采取不一样计价方法。材料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
三、清查盘点,发觉盘盈、盘亏、毁损原材料,根据实际成本(或估量价值)或计划成本,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再进行处理。
四、本科目应根据材料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材料明细帐(或材料卡片)。材料明细帐依据收料凭证和发料凭证逐笔登记。
五、本科目标期末余额为期末库存材料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第128号科目 包装物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库存多种包装物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产品而贮备多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 包含:
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包装物;
2.随同产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包装物;
3.随同产品出售而单独计价包装物;
4.出租或出借给购置单位使用包装物。
多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等,应在"原材料"科目内核实;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材料而不对外出售包装物,应按价值大小和使用年限长短,分别在"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科目核实;计划上单独列作企业商品产品自制包装物,应作为产成品处理,全部不在本科目核实范围内。
包装物数量不大企业,能够不设置本科目,将包装物并?quot;原材料"科目内核实。
二、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包装物,和对包装物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标方法进行核实。
三、生产领用包装物,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随同产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包装物,借记"产品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随同产品出售并单独计价包装物,借记"其它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应结转成本,借记"其它业务支出"科目(出租包装物),借记"产品销售费用"科目(出借包装物),贷记本科目。出租、出借包装物金额较大可通?quot;待摊费用"科目分次摊销。以后收回已使用过出租、出借包装物,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收到出租包装物租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它业务收入"科目。
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押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它应付款"科目,退回押金作相反分录。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加收押金,应转作"营业外收入"处理。出租、出借包装物,不能使用而报废时,对其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其它业务支出"出租包装物(产品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等科目。
出租、出借包装物,不能使用而报废时,对其残料价值,借?quot;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其它业务支出"(出租包装物)"产品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等科目。
采取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实企业,月份终了,结转生产领用、出售和周转使用、出租、出借所领用新包装物应分摊成本差异,借记"生产成本"、"其它业务支出"、"产品销售费用"、"待摊费用"等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差异,用红字登记)。
五、本科目应按包装物种类设置明细帐。
六、本科目标期末余额,为期末库存未用包装物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七、出租、出借包装物频繁、数量多、金额大企业,出租、出借包装物成本,也能够采取五五摊销法、净值摊销法等方法计算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本科目应设?quot;库存未用包装物""库存已用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包装物摊销"五个明细科目,科目标期末余额,为期末库存未用包装物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和出租、出借和库存已用包装物摊余价值。
第129号科目 低值易耗品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在库低值易耗品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实多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和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包装容器等。
二、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低值易耗品,和对低值易耗品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标相关方法进行核实。
三、企业应依据具体情况,对低值易耗品采取一次或分次方法摊销。
一次摊销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摊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它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降低,冲减"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它业务支出"等科目。
分次摊销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分次摊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它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报废时,收回残料价值作为当期低值易耗品摊销额降低,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采取计划成本核实企业,月份终了,应结转当月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分摊材料成本差异,记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四、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使用部门退回仓库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五、低值易耗品应根据类别、品种规格进行数量和金额明细核实。
六、本科目标期末余额,为期末时全部在库未用低值易耗品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七、对在用低值易耗品按使用车间、部门进行数量和金额明细核实企业,也能够使用"五五摊销法"核实,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明细科目进行核实。
第131号科目 材料成本差异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多种材料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差异。
二、外购材料成本差异,应自"材料采购"等科目转入本科目;自制材料成本差异,应自"生产成本"科目转入本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成本差异,应自"委托加工材料"科目转入本科目。 发生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差异,记入本科目标借方;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差异,记入本科目标贷方。调整材料计划成本时,调整数额应自"原材料"等科目转入本科目:调整降低计划成本数额,记入本科目标借方;调整增加计划成本数额,记入本科目标贷方。
三、发出材料应负担成本差异,可按当月成本差异率计算,也能够按上月成本差异率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动。差异率计算公式以下: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100% 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100%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成本差异,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其它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差异,用蓝字登记;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差异,用红字登记。
四、本科目应分别"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根据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实,不能使用一个综合差异率。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库存原材料和库存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差异;贷方余额为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差异。 第133号科目 委托加工材料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多种材料实际成本。
二、发给外单位加工材料,按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核实企业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支付加工费用和应负担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材料和剩下材料,应按加工收回材料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和剩下材料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按计划成本核实企业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三、本科目应按加工协议和受托加工单位设置明细科目,反应加工单位名称、加工协议号数,发出加工材料名称、数量、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和成本差异,发生加工费用和运杂费,和加工完成材料计划成本和成本差异、实际成本等资料。
四、本科目标期末余额,为委托外单位加工但还未完成材料实际成本和发出加工材料运杂费等。
第135号科目 自制半成品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库存自制半成品实际成本。
自制半成品是指已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但还未制造完成为商品产品,仍须继续加工中间产品。
外购半成品(外购件)应作为原材料处理,不在本科目核实范围内。 二、已经生产完成并已检验送交半成品库自制半成品,应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对于从一个车间转给另一个车间继续加工自制半成品成本,应在"生产成本"科目核实,不经过本科目。
三、从半成品库领用自制半成品继续加工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委托外单位加工自制半成品,应在本科目下单独设置"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
明细科目进行核实。发出加工时,借记本科目(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贷记本科目(库存半成品)。支付外部加工费和运杂费,借记本科目(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贷?quot;银行存款"等科目。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自制半成品,应按加工后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库存半成品),贷记本科目(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
四、"库存半成品"明细科目,应根据自制半成品类别或品种设置明细帐。"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明细科目,应根据加工单位、自制半成品类别或品种设置明细帐。对于基础生产车间领用后需要根据成本项目分别计入产品成本自制半成品,并应根据要求成本项目设置专栏。
第137号科目 产成品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库存多种产成品实际成本。
产成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能够根据协议要求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能够作为商品对外销售产品。企业接收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产成品,所发生支出,也在本科目核实。
能够降价出售不合格品,也在本科目核实,但应和合格产品分开记帐。
已经完成销售手续,但购置单位在月末未提取库存产成品,应作为代管产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产品备查簿,不再在本科目核实。
二、企业产成品通常应按实际成本进行核实。在这种情况下,产成品收入、发出和销售,平时只记数量不记金额;月份终了,计算入库产成品实际成本;对发出和销售产成品,能够采取优异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或部分计价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核实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动。
产成品种类比较多企业,也能够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实,其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差额,能够单独设置"产品成本差异"科目进行核实。在这种情况下,产成品收入、发出和销售,平时能够用计划成本进行核实,月份终了,计算入库产成品实际成本,按产成品计划成本记入本科目,并将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差额记入"产品成本差异"科目,然后再将产品成本差异在发出、销售和结存产成品之间进行分配。
三、生产完成验收入库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分期收款销售产成品,应在发出后,借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采取其它结算方法销售产成品,结转成本时,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清查盘点中发觉产成品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清查盘点中发觉产成品盘亏和毁损,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帐。存放在本企业所属门市部准备销售产成品,送交展览会展出产成品,和已发出还未办理托收手续产成品,全部应在本科目下单设明细帐进行核实。
第138号科目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采取分期收款销售方法发出产品实际成本。
企业代购置单位垫付分期收款发出产品包装、运杂费用,在"应收帐款"科目核实,不经过本科目核实。
二、产品发出时,按产成品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在每期销售实现(包含第一次收取贷款)时,应按本期应收贷款金额,借记"应收帐款"?quot;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科目;同时,按产品全部销售成本和全部销售收入比率,计算出本期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销售对象设置明细帐或设置备查簿,具体统计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数量、成本、售价、代垫运杂费、已收取货款和还未收取货款等相关情况。
第139号科目 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分摊期在十二个月以内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费、应由销售产品分摊中间产品税金、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和一次购置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数额等。创办费、超出十二个月以上摊销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在十二个月以上其它费用,应在"递延资产"科目核实,不包含在本科目核实范围内。
二、企业发生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应交税金"等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其它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151号科目 长久投资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不准备在十二个月内变现投资,包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它投资。 二、债券投资应按投资时实际支付价款记帐。
股票投资和其它投资应该依据不一样情况,分别采取成本法或权益法核实。
三、本科目设置以下四个明细科目:
1.股票投资;
2.债券投资;
3.其它投资;
4.应计利息。
四、股票投资:企业进行股票投资时,按实际支付价款,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实际支付价款中如含有已宣告发放股利,应按认购股票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股利),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按应收股利,借?quot;其它应收款--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股票投资采取成本法核实,收到发放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采取权益法核实,应依据接收投资企业全部者权益增加,按持股百分比计算本企业所拥有权益增加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接收投资企业全部者权益降低,作相反分录。分得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股票投资)。
五、债券投资:企业进行债券投资时,按实际支付价款,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实际支付价款中含有债券利息,应将这部分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实际支付价款扣除应计利息后差额,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债券应计利息,应区分情况处理:
面值购入债券,应将应计当期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溢价或折价购入债券,其溢价或折价应该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分期摊销。溢价购入债券,按当期应计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当期应分摊实际支付价款中溢价部分,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折价购入债券,按当期应计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当期应分摊实际支付价款中折价部分,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按应计利息和分摊数累计数,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按本息累计,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本金部分,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按已计利息部分,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未计利息部分,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六、其它投资:企业向其它单位投资转出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其它投资),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企业向其它单位投出现金、材料、无形资产等,借记本科目(其它投资),贷?quot;银行存款"、"原材料"、"无形资产"等科目。
收到其它投资分得利润,采取成本法核实,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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