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新左旗电力企业
目 录
1、安全管理责任制…………………………………………3
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14
3、施工分包管理制度………………………………………18
4、安全检验工作制度………………………………………21
5、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制度…………………………………25
6、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27
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各类基建事故,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稳步提升,依据企业领导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武汉联投置业旗下联投花山郡工程项目业主项目部、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第三条 依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中确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方法,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验和指导,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实现。
第四条 依据武汉联投置业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负责核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开工条件及落实情况。
第五条 分阶段审批《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计划单》和《安全文明施工方法实施计划单》,并委托监理单位对其进场安全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方法情况进行验收,多种验收统计存档。
第六条 审批施工单位“两措”费用分阶段使用申报表,审批意见必需明确,按要求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方法费和文明施工方法费(“两费”不进入主协议,此项费用由业主项目部管理使用)。
第七条 工程建设过程中,经过隐患曝光、专题整改、奖励罚款等手段,促进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连续提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第八条 组织检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在现场实施情况,确保“二次策划”内容得到有效落实。
第九条 组织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验,经过整改完善、不停改善,使项目达成武汉联投置业及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达标工地评审要求。
第十条 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参与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等相关竞赛活动,按要求进行竞赛申报;组织参建单位落实竞赛活动相关要求,准备参赛材料,对照竞赛标准开展自查整改,提升项日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使项目达成竞赛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完工时,检验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生态环境是否立即修整和恢复;并立即搜集、归档施工过程安全及环境方面资料(原貌和修整后影像资料)。
第十二条 定时开展分析和总结工作,立即提出改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提议。
第三章监理单位职责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需认真按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施工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协议和上级相关要求,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工程项目标安全文明策划和施工监理控制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控制目标实现。在监理工程项目标同时,负责监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负担作为监理应负担对应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监理责任。
第十四条 建立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推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方面控制和监督。配置资质和能力满足岗位要求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控制和监督。监理人员应有有效资格证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对现场发生事故负关键连带管理责任。监理单位应配置满足工程监理需要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安全监理依据性资料。
第十五条 在编制“监理纲领”、“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方法、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如施工安全审查、立案制度和重大施工方法/方案审查制度等等)和工作程序,制订工程监理安全控制工作计划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将项目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目标和文明施工策划要求分解到各责任主体。
第十六条 应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商安全确保体系、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项目责任人、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分包单位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分包工程范围;大中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或专题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关键工序、危险、特殊作业安全施工方法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对重大事故应抢救援预案进行审查;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审查施工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次序是否合理。
第十七条 对各施工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进行有效监督。
第十八条 监督检验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技术方法和审定方案是否一致,发觉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第十九条 对危及安全施工问题立即进行现场协调处理。
第二十条 立即发觉并阻止现场违章,杜绝反复发生严重违章。
第二十一条 发觉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要求施工承包商进行整改或要求临时停止施工;对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立即汇报建设单位工程部。
第二十二条 严格控制关键工序交接应含有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严格实施开工审查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有效协调处理各施工单位之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第二十四条 对重大、危险、特殊作业实施旁站监理。
第二十五条 按要求召开安全例会并负责统计和发出会议纪要。
第二十六条 按时发出工程简报并包含安全内容。
第二十七条 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检验,对检验和隐患处理督促落实整改方法,进行复查并统计。帮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大检验和安全健康环境自评,并督促落实整改方法。
笫二十八条 按要求进行事故统计、汇报和处理;重大事故应按要求立即汇报,不得隐瞒事故;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第二十九条 按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考评奖罚。
第三十条 按协议催交并立即提供设计图纸、设备材料,以确保不影响施工安全。
第三十一条 对施工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补助费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台账,做好安全监理日志统计工作。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员权力:有权阻止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仲裁施工单位之间相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发纠纷;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停或拒不进行隐患整改施工单位,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或提议终止工程承包协议;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立即汇报建设单位工程部;有权阻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施工。
第四章施工承包商职责
第三十四条 坚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实施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指令、政策和法规等。
第三十五条 服从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全方面遵守建设单位、监理相关工程安全工作各项要求。
第三十六条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落实“管生产必需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标准。全部参建人员(包含民工)均应纳入安全管理网络;根据协议要求明确提出工程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制订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建立和健全安全确保体系和监督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转。
第三十七条 确保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方法费用切实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方法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不得挪作她用,并接收监理监督。
第三十八条 对现场安全施工负责;因承包商本身原因造成事故时,承包商负直接责任;对分包商安全工作负监督和指导、教育责任,必需将分包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关键议事日程。项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健康和环境工作负全方面责任。
第三十九条 必需建立健全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含有可操作性相关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并确保实施到位。推行逐层签署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安全工作和施工管理必需做到“五同时”(计划、部署、检验、考评、总结)。
第四十条 施工技术方案和方法、作业指导书等必需包含切实可行安全确保方法,并严格推行报审程序;实施中务必落实到位,使安全工作一直处于受控状态。
第四十一条 负责常常性内部安全检验,定时或不定时地组织内部安全检验工作,参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安全大检验工作,对发觉问题必需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四十二条 发生安全事故,必需按要求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严格按“四不放过”标准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 配置合格施工用机具,加强现场施工机械、工器具、仪器、仪表保养和维护,使其处于有效完好状态,并建立日常保养、维护制度和台帐。
第四十四条 管理好现场物资,尤其是对危险品管理,存放、使用应符合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规程要求。
第四十五条 发明良好文明施工环境,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相关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章业主项目部经理职责
第四十六条 业主项目经理是落实业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第一责任人,全方面负责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第四十七条 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实施安全生产、施工各项规程、制度、安全技术组织方法。发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立即纠正,并严格考评。
第四十八条 常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对生产、施工中急需处理技术、经费、物资等要立即研究处理,确保生产施工安全。
第四十九条 依据生产、施工需要,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各项规程、制度和方法,确保安全生产、施工。
第五十条 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强条实施计划》等安全文明施工策划、计
划编制和实施;审批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项目管理二次策划或实施细则。 。
第五十一条 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协调总体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实施情况进行检验、分析及纠偏;组织召开业主项目部工作会议,安排布署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处理工程中重大问题。
第五十二条 担任项目现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帮助安委会主任(建设管理单位责任人)落实安全文明管理委员会责任,定时组织安委会活动。
第五十三条 参与上级组织定时或随机安全文明施工专题检验工作;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参与工程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调查。
第五十四条 严格按相关要求使用安全技术方法经费,主动采取方法,促进施工单位做到安全施工。
第五十五条 施工中出现安全问题,要坚持“四不放过”标准,查明原因,落实防范方法。
第六章 业主项目部安全专责职责
第五十六条 帮助业主项目部经了处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上问题,立即发觉和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问题,对本单位安全管理方面工作负有监察责任。
第五十七条 监督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相关安全工作指示落实实施,立即反馈在实施中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见。
第五十八条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参与安委会,落实安委会会议相关工作安排。
第五十九条 制订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审核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二次策划)、两费用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第六十条 负责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工程危险点进行分析,制订预控方法,检验项目危险点辨识、风险控制方法落实情况,加强风险管理。督促参建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并检验落实情况;分阶段组织项目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参建单位实施情况。
第六十一条 参与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参建各方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第六十二条 监督、检验基建安全管理制度在工程中落实落实情况;加强日常安全巡视,定时组织安全例行检验活动,跟踪检验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情况;参与定时或随机安全专题检验活动。
第六十三条 审批施工单位报送分包申请,审查分包队伍资质,监督分包招标,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分包队伍安全管理。
第六十四条 配合项目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六十五条 参与项目达标投产自检、复检工作。
第六十六条 配合对工程承包方资信评价。
第六十七条 负责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信息上报、传输和公布;上级文件传达;项目完成后编写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小结。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制度由新左旗电力企业业主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挥安全例会和工程协调会安全作用,规范例会管理,立即、正确地聚集和反馈安全生产信息,掌握施工动态,落实各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立即研究处理工程建设中存在各类问题,确保工程安全、规范、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新左旗电力企业辖区各工程项目标参建单位参与工作例会(工程安全工作例会包含:工程安全分析会、工程协调会等)。
第二章 会议目标
第三条 落实实施上级相关方针、政策,传达上级相关文件、通报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落实落实各级领导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要求和布署。听取工程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和安排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里程碑计划和现场安全方法检验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好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对存在问题研究并制订处理措施或方法。
第三章 安全工作例会召开
第四条 安全工作例会由业主项目部经理召集和主持,主项目部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主项目部副经理召集和主持,月度例会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各参建单位,具体地点由业主项目部确定。
第五条 安全工作例会出席人员:业主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各专业部室人员,各参建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管理和各施工班组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参与。
第六条 安全工作例会每个月召开一次,工程协调会每七天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业主项目部相关领导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或工程协调会。
第四章 安全工作例会议事标准
第七条 坚持依法议事标准。
第八条 坚持责权相统一标准。
第九条 坚持相互协调、科学决议、高效运行标准。
第五章 例会议事程序及会议内容
第十条 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业主项目部经理或副经理确定,各项目经理可提前向业主项目部申请会议讨论决定议题,关键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第十一条 安全工作例会实施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通常性问题可缓议,如包含时间性较强紧迫问题,可由业主项目部经理裁定。
第十二条 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关键事项,需由各项目经理向此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 施工项目部讲话部分:总结前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及各工种;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方法实施情况,汇报工程计划完成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汇报上次例会研究关键事项落实情况;汇报施工中存在问题和处理提议,需要业主项目部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第十四条 监理项目部讲话部分:评述、总结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和安全技术方法实施情况,汇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法补助费、文明施工方法费使用情况,汇报上次例会研究关键事项落实情况;汇报监理通知单实施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部署下阶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关键工作。
第十五条 业主项目部讲话部分:传达上级相关文件、通报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研究、确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落实各级领导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要求和布署。听取工程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对工程情况汇报,协调和安排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里程碑计划和现场安全方法检验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好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对存在问题研究并做出决议。
第六章 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实施和督查
第十六条 安全工作例会统计,由业主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统计,并整理会议纪要在会后三日内下发相关部门和各参建项目部,并要求各参建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此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 会议纪要内容包含会议关键内容,各参建单位提出问题和形成决议,业主项目部对工程建设情况提出要求。
第十八条 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必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第十九条 各参与安全工作例会人员标准上必需参与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业主项目部经理或副经理请假,无故不参与者按每人次500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新左旗电力企业业主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施工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左旗电力企业基建工程承发包行为,强化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依据《中国劳动法>、《中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企业《基建安全管理要求》、《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要求》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新左旗电力企业基建工程发生承发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活动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责任管理
第三条 承包单位领导或施工项目部责任人对工程项目标安全管理负全方面责任,并主动接收新左旗电力企业相关部门安全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新左旗电力企业工程部对工程项目标安全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应明确公布建设项目标安全方针、目标、政策和关键确保方法;明确必需遵守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法规;依靠项目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确保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第五条 业主项目部应依据各自职责要求对工程项目标安全管理负职能管理责任,开工前应认真向承发包单位进行安全现场环境和不安全原因交底,并主动配合施工过程中各类危险作业安全监护工作,发觉不安全原因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立即协调处理。 ,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六条 在工程开工前,新左旗电力企业工程部应和承包单位签署《施工项目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新左旗电力企业工程部及业主项目部分别负责对承包单位安全资质进行审核和审查,核查内容包含: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
全许可证;工程施工协议(含安全条款); 项目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企业法人委托她人签署协议时,应有法人委托书:施工企业近三年施工安全情况证实;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施工方案;各项应急预案;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收据;工程管理部门开具开工汇报;本工程成立安委会红头文件;按工序审查施工安全机械、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工器具;按工序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或操作证;按工程进展审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评成绩单。
第七条 业主项目部应对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监督各在建工程及施工企业分包协议及安全协议,对进行转包或违规分包行为,有权终止分包协议或委托管理协议实施。
第八条 业主项目部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管理,对符合要求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要严格根据分包协议和安全协议要求进行管理,切实推行发包单位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九条 承包单位应和新左旗电力企业签署《施工项目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经复核、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本协议一式5份,新左旗电力企业工程部、业主项目部及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
第十条 承包单位应和分包单位根据《国家电网企业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签署工程分包安全协议,经发包单位同意,并严格实施主体工程不得进行工程分包或变相进行工程分包等要求,确保分包协议正当、规范。
第十一条 承包单位应严把人员进场关,对各分包单位和派驻现场全部些人员进行全方面资格复查,对不符合要求要果断清退出场。
第十二条 承包单位对参与施工人员必需按《国家电网企业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要求(试行)》要求,经过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并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措施由新左旗电力企业业主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检验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制度和方法有效落实,使安全文明施工检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措施适适用于对新左旗电力企业辖区内各工程项目开展基建安全检验。
第二章职 责
第三条 业主项目部负责每个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验。
第四条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验活动。
第五条 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日巡查和定时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验活动。
第六条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每个月最少两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验及不定时专题检
第三章检验制度
第七条 实施业主项目部、监理部和施工项目部三级安全检验制度。
第八条 定时安全检验:
㈠每个月由业主项目部组织监理部、施工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联合大检验。
㈢监理部及施工项目部(可联合进行)每个月最少进行二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验。
㈢施工班组班长、兼职安全员每七天最少组织一次进行本班组施工区域安全检验。
第九条 日常安全检验:
(-)日常施工过程中,业主项目部、各监理部、项目部和班组安全员应根据划分安全监督区域进行不间断动态安全监督,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㈢监理安全专责应坚持对施工现场日巡查和不定时开展“三检验”(定时检验安全方法实施情况、检验违章作业、检验安全施工设施),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查“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检验活动。对关键工序、重大施工项目、关键部位、危险作业区、交叉作业,要进行关键监督、检验、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验。㈢项目部经理、安全及质量专工应不定时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验,发觉问题立即通知监理部和项目部,要求监理企业对部分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员不到位,整改不立即,要签发监理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立即,要立即向业主项目部汇报并给停工或处罚。
第十条 专题检验:
业主项目部开展专题检验,可采取制订检验方案及检验纲领,明确检验时间、范围、内容及检验要求,和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验方法进行,对检验发觉问题要制订整改计划立即整改,并提出预防反复发生防范方法,实现闭环。
第四章安全检验要求
第十一条 安全检验内容关键围绕本工程实施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和安全工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方法、方案进行,检验责任制实施情况。
第十二条 实施安全检验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验。班(组)必需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自检、互检。
第十三条 各施工班组必需做好上岗检验:查上岗人员精神状态;查上岗人员劳动保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和各类安全技术方法落实情况等,并做好统计。
第十四条 各参建单位组织安全检验除使用本上级标准外,还应实施本工程相关各项要求并做好各项统计。
第十五条 每次安全检验均应作好统计,并建立安全检验台帐,做到资料齐全。
第十六条 对各级安全检验中(包含业主、监理、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所组织安全检验)发觉安全隐患,应根据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相关要求,建立事故隐患登记、整改、检验、销案制度,并按“三定”标准限期整改闭环。因故不能立即整改问题,应采取临时方法并制订整改计划报
甲方和监理企业立案。对重大或包含施工现场全局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立案。
第十七条 安全检验标准按输变电工程检验表严格实施。
第五章附 则
第十八条 本措施由新左旗电力企业业主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一、目标和适用范围
1、为规范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现场建设管理步骤做好工程信息和协调工作,依据国家电网基建[]377号文《相关印发<国家电网企业标准化管理手册(范本)>通知》要求,根据“三横五纵”管理体系编制本制度。
2、本制度适适用于新左旗电力企业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现场建设管理。
二、管理内容
1、对于工程项目协调过程中出现问题,应依据标准化管理手册要求,采取由现场监理督检、工程协调会、督办函等方法进行协调。
2、在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实施计划》及监理企业《监理计划》等文件时,应认真审查其中信息管理内容。
3、应经过现场检验、协调会等手段,调查了解工程实际情况,掌握工程项目实施关键步骤。对项目存在问题,应立即主动地组织协调或召开专题会议,立即处理到位。应立即向企业汇报工程信息。
4、应要求监理立即提交工程监理周报、月报,周报、月报内容中应有:工程进度、安全、质量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各工种人员数量,存在问题,下阶段监理工作提议等(按模板表式)。
5、应督促施工项目部提前三个月报送停电过渡方案,经技术专责汇总审核后,召开专题停电过渡协调会议。
6、充足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并作为关键工程信息资料存档。
(1)应依据国网企业《相关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相关要求》,落实好建设单位本身应作工作,并督促和检验施工、监理单位对数码照片采集工作实施情况。
(2)应定时对本身及所管理单位采集到数码照片进行检验分析,对其反应安全质量管理亮点要立即表彰和推广,对相关问题要立即通报并采取有效方法消除。
7、信息管理内容包含:工程建设依据性文件,本工程相关各类会议纪要,相关协议和协议,现场管理制度,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组织协调、设计管理、物资管理、工程资料管理、协议管理等文本,和接入系统相关文件,完工、系统调试和开启试运行文件、建设阶段工程总结、达标投产、创优质工程等文档。
项目监理部信息管理内容包含:本工程相关各类会议纪要,相关协议和协议,现场管理制度,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组织协调、设计管理、物资管理、工程资料管理、协议管理等文本,和接入系统相关文件,完工、系统调试和开启试运行文件、工程总结、达标投产、创优质工程等文档。
设计单位信息管理内容:现场服务机构、设计图纸交付进度计划、设计修改统计、往来工程文件、设计总结等。
施工项目部信息管理内容包含:现场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实施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文件,设计修改通知单和联络单,施工统计、调试统计,相关会议及往来文件,物资供给信息,工程资料管理、工程总结、达标投产、创优质工程等文档。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为愈加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协议条款,通常在新左旗电力企业进行农网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按工程安全协议约定相关条款缴纳安全确保金。为确保人身、设备、 电网安全。 杜绝各类事故、 事件及违章、违规、 违反安全协议条款行为,新左旗电力企业安监部、工程部有权根据下列条款扣除乙方对应安全确保金。施工单位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发生事故和违章行为,建设单位应返还安全确保金并给予合适奖励。本措施由新左旗电力企业参考相关标准制订,各单位应遵照实施。
一、 事故
1、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每人次扣除 100%安全确保金(不少于 20 万元);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 20-50%安全确保金;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除 5-10%安全确保金。
2、 发生较大及以上电网事故、 设备事故、 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 100%安全确保金(不少于 50 万元)。
3、 发生通常电网事故, 每起扣除 50%安全确保金; 发生通常设备事故、通常火灾事故, 每起扣除 20-50%安全确保金; 发生通常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每起扣除 10-20%安全确保金;发生设备损坏事故、35kV 及以上设备跳闸,每起扣除 5-20%安全确保金。
4、发生建筑倒杆(包含抱杆)、 倒塔、 其它结构垮(坍)塌事故, 每起扣除 20-50%安全确保金。
5、 发生事故、 设备损坏等, 除扣除安全确保金外, 相关责任单位还应负担事故对应损失。
二、 管理性违章
6、 未严格实施工作票、 操作票、 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方法, 每起扣除 1000-5000 元。
7、 未按要求定时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安全方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验, 每起扣除 元。
8、 不配合安全检验(包含建设单位、 总包单位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标检验),每起扣除 1000 元;对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每起扣除 元;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
9、 未根据甲方总平面部署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标准, 制订安全技术方法计划,每起扣除 5000 元;未报甲方立案,每起扣除 元。
10、未建立完善相关安全统计台帐, 每起扣除 500 元。
11、 施工方案和安全方法未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 未经双方签字确定,每起扣除 1000 元。
12、 未进行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 未持“胸卡(安全合格) 证”上岗作业,每人次扣除 500 元;新进厂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评参与施工, 每人次扣除 500 元。
13、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 每人次扣除 1000 元; 超出使用期,每人次扣除 500 元;未报甲方立案,每人次扣除 500 元。
14、未按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检验,每人次扣除 500 元。
15、未根据国家要求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每人次扣除 1000元。
16、 使用劳务作业人员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用工要求, 每人次扣500 元。
17、未按要求配置含有对应任职资格专职安全员,每人次扣除1000- 元。
18、 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劳务分包单位, 责令停止作业、 终止协议,并扣除 5000 元; 劳务分包未经甲方同意, 扣除 1000-5000 元; 使用不符合资格要求人员, 每人次扣除 500-1000 元。
19、未签署分包安全协议提前开工, 责令停工并扣除 -5000 元。
20、未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每台次扣除 元;未将检测汇报和检测合格证书报甲方立案,每起扣除 1000 元。
21、 未按要求编制起重机械、 垂直运输机械等安装拆除施工和安全方法方案,每起扣除 5000 元;未报甲方和监理,每起扣除 元;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安装、 拆除单位, 责令停止作业、 终止协议, 并扣除5000 。
22、起重、电动工器具未定时检验检测,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23、起重机械、 物料提升机未定时检验、维护和保养, 每起扣除 1000元。
24、夜间施工对周围造成环境影响而被投诉, 每起扣除 元。
25、 交叉作业时未采取对应隔离和方法施工等安全方法, 每处扣除 元。
26、 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 未经安全验算, 无专题安全技术方法, 每起扣除 5000 元; 未报甲方和监理, 每起扣除 元; 指定监护人未到位,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27、 未按相关要求组织脚手架使用前验收、 使用中检验和维护,每起扣除 500- 元; 对大型脚手架、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方案, 未组织教授论证、未落实对应专题方法,每起扣除 5000 元。
28、 未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 控制方法不力, 每起扣除 元。
29、 未实施对危险化学品采购、 运输、 储存、 领用、 保管、 退库和废料处理安全方法,每项扣除 500-1000 元。
30、现场一旦发生事故, 未立即汇报甲方及相关方, 每起扣除 -5000元。
31、 施工中可能影响其它施工作业人员或设备安全时, 未向甲方提出对应要求,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三、 装置性违章
32、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失效,每台扣除 1000-5000 元。
33、 未经甲方同意, 私自拆除、 变动安全、 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设施、 安全标识标牌等,每起扣除 500-5000 元。
34、 未按甲方要求, 落实安全、 文明施工、 消防、 环境保护等标志、 标识和设施,每起扣除 500- 元。
35、作业场所未按要求设置危险点通知牌,每处扣除 500-1000 元。
36、 未设置避雷装置或接地电阻及连接方法不符合规范要求, 每处扣除 500-1000 元。
37、危险区域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隔离,每处扣除1000- 元。
38、作业现场、 生活区乱接、乱拉电源线,每处扣除 500-1000 元。
39、 未按要求在施工场所、 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 每处扣除 500-1000 元; 未定时组织检验、 维修, 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 完好,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40、 高处作业、 吊装作业、 临边和孔洞作业未设置对应作业平台、 上下通道、 水平安全绳、 防坠装置、 安全网等安全方法, 未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安全方法, 每处扣除 500-5000 元。 设备安装就位期间, 对未可靠固定设备未做好对应专题安全方法,每处扣除 500- 元。
41、 未实施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每次扣除 500- 元; 现场施工用电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 每项扣除 500-1000 元。
42、 室内、 夜间等作业环境照明不符合要求, 每处扣除 500-1000 元;在潮湿环境、 容器内施工, 电源电压不符合安规要求安全电压等级, 每处扣除 1000- 元。
43、电缆层、电缆隧道及 GIS 开关室、容器内、密闭空间等区域内作业前未采取通风方法, 未监测有害气体, 每起扣除200-1000 元; 金属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使用电动工器具无可靠接地, 容器内、 密闭空间内工作无专员监护,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44、 临近带电设备作业, 未保持安全距离、 未做好安全隔离方法或无专员监护,每起扣除 元。
45、 未落实防火、 防大风、 防汛、 防冻、 防暑、 防雷、 防雨、 防雾等安全方法,控制方法不力, 每项扣除 -5000 元。
46、 未对地下管线、 架空线路、 通讯线路和已建成装置采取保护方法,每项扣除 500-5000 元。
47、 在已受电、 投运区域施工, 未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方法,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48、 未为施工人员配置合格、 规范劳动防护用具, 每起扣除 1000 元;施工人员未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具,每人次扣除 200-500 元;使用不合格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具,每人次扣除 200-500 元;使用未经检测或超出检测周期安全工器具, 每起扣除 500- 元; 使用不合格安全工器具, 每起扣除 500-3000 元。
四、 行为性违章
49、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域吸烟,每人次扣除 100-500。
50、水上作业不佩带救生设施, 每起扣除 500- 。
51、高空抛掷工具、材料,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52、违反“十不吊”要求,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53、违反焊割作业“十不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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