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企业HSE监督管理要求(初稿)一、入厂安全管理要求二、安全用火管理要求三、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四、临时用电管理要求五、进入生产装置通常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六、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要求七、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八、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要求九、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要求十、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要求十一、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要求十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十三、设备检修交出管理制度十四、脚手架安全管理要求十五、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一、入厂安全管理要求第一条 本企业职员一律凭工作证或上岗证进厂。外来人员(施工、培训、实习、厂内临时工、参观人员等)凭临时入厂证或持有效证件到门卫管理部门办理入厂手续后,方准入厂。第
2、二条 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三级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职员,不准进入操作岗位。外来人员必需根据企业相关要求,推行安全教育手续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或施工区域。第三条 入厂人员必需对自己行为负责,严禁乱动装置区域设备、阀门、管线、仪表和开关等:严禁随便进入打开设备、容器、地沟及下水井,以防中毒或窒息。第四条 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严禁穿带钉子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区、罐区。第五条 严禁酒后上岗。上岗必需按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严禁赤足、穿凉鞋、高跟鞋、短裤、短衫、裙子和背心上岗。第六条 机动车凭车辆通行证入:严禁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确实需要进入上述区域车辆,必需办理
3、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第七条 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衣物:严禁私自灌装各类油品和液化石油气。第八条 严禁将和工作无关外来人员和儿童带入厂区。第九条 严禁占用、堵塞厂区消防通道和在消防通道上方架设地面高度低于5米临时用电线路:严禁用消防水浇花、冲洗设备和地面。第十条 未经企业同意,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不得进入生产操作控制室,岗位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待。第十一条 企业相关领导和相关部(科)室人员需要向正在岗位上操作人员了解情况、安排考试或提问相关问题时,应取适当班班长同意,并在不影响生产操作情况下,方可进行。第十二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在岗人员
4、不得离岗去食堂或回家吃饭,连续生产岗位,企业要安排送饭到岗位。在岗操作人员因事需离开岗位时,必需经班长同意并安排有资格人代岗后,方可离岗。第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必需严格实施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严格推行岗位安全职责。第十四条 上岗人员必需随身携带“上岗证”和“安全承诺书”。第十五条 本要求由企业HSE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要求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安全用火管理要求第一条 为加强动火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特制订本要求。第二条 动火安全管理范围是在含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从事以下作业:1、进行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及其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明
5、火取暖和明火照明;3、烧、烤、猥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作业;4、使用临时电源、安装临时电线,使用不防爆电动工具和电器等;5、机动车辆(包含电瓶车)及蓄力车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6、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第三条 动火管理实施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安全动火管理范围内动火作业必需持有有效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实施统一格式。(见附表)第四条 动火分级依据用火部位危险程度,用火分为四级。1、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为一级动火。正在生产工艺装置区;各类罐区、油库、有毒介质区、液化气站、加油站;有易燃可燃液体、液化气及有毒介质泵房和机房;易燃易爆物品、液化气及有毒物质装
6、卸区、洗槽站及罐装;工业污水场、易燃易爆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下水系统隔油池、油沟、管道(包含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区域);化学危险品仓库;输送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管线、油轮、驳船、码头等。2、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为二级动火。停工检修并经认真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炼油、化工、化纤、塑料等工艺生产装置;从易燃、易爆、有毒装置或系统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化验合格;全厂系统管网区(有易燃易爆工艺介质管网区可提升一个动火等级);通常物品仓库、车床及木材加工场;生产装置、罐区非防爆场所(操作间、配置间等)及防火间距以外地域。3、企业生产装置内,除一、二级动火以外临时动火均属三级动火。4、
7、凡属下列情况均为特殊动火。带油、带压、带有其它可燃介质或有有毒介质容器、设备和管线通常不许可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作为特殊动火处理;节假日期间对影响生产装置运行所必需进行动火,一律按特殊动火处理;生产运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通常不安排晚上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20:00时到第二天8:00时之间动火要作特殊动火处理;在运行液化气等球罐区内通常不许可动火,如确属生产需要,一律按特殊动火处理。5、生产单位可在没有危险区域,划出固定动火并设置围栏,定出制度,严格管理。第五条 动火审批权限1、一级动火由申请动火单位领导会同施工单位责任人,对动火现场认真检验,制订可靠防火方法,并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HSE管理
8、部门对现场进行检验,确定方法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方可由HSE管理部门责任人签发同意动火作业许可证。2、对时间较长、区域较广、项目较大一级动火,应由申请动火单位制订出安全技术方法,报HSE管理部门审批并召集相关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方法后,方可同意动火。3、二级动火由申请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制订落实防火方法,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再经装置领导对动火现场进行检验,确定防火方法已落实后,由装置领导同意动火。4、三级动火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装置安全技术人员对动火现场进行检验并落实防火方法后,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同意动火。5、特殊动火由申请动火单位提出申请,HSE管理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制订可靠施工方案和安
9、全方法后,由企业主管领导审同意用许可证,方可动火。6、固定动火区设定应由动火单位提出申请,报HSE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同意。固定动火区应有显著标志。第六条 外来施工单位在企业内施工动火,应由工程项目甲方负责部门提出动火申请,由所管辖区域单位领导会同工程项目甲方责任人及施工单位责任人落实防火方法,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派出监护人员并按动火等级审批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审查同意。第七条用火分析:凡需要动火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必需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要有分析数据,动火区可燃性气体分析由企业装置分析人员进行。分析单附在用火作业许可证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方法。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指标为小
10、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指标为小于0.2%为合格。第八条用火作业基础标准:(1) 用火单位应制订用火、防火方法,配置足够消防设施,用火审批人必需亲临现场检验,落实防火方法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1) 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起源并加好盲板,经根本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入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分析合格后,如超出一小时才用火,必需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2) 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内,凡可动可不动用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设备、管线全部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3) 除固定动
11、火区外,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点,实施一点(一个用火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得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点用火;(4) 进入设备内部用火,必需同时遵守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用火,必需同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 用火作业过程中,假如作业条件发生异常改变,必需立即停止作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第九条用火作业过程安全监督:用火作业实施“三不用火”,即没经同意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方法不落实不用火。HSE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验用火作业情况。在发觉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
12、止用火,并依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进行严厉处理。第十条用火作业人员资格和权限:(1) 用火作业人员必需持有效焊接工种作业证;(2) 用火作业人员必需严格实施“三不用火”标准;(3) 用火作业人员对不符合“三不用火”标准用火要求,有权拒绝用火。第十一条用火监护人资格和职责:(1) 用火监护人资格。用火监护人必需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固定动火区内通常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或班组长担任,二、三级动火由专员担任。);必需了解用火区域和岗位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情况;必需有较强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需有应对突发事故能力;(2) 用火监护人培训。用火监护人应参与有安全管理部门培训组织用火监护人培训班
13、,考评合格后由安全管理部门发放用火监护人员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3) 用火监护人职责。用火监护人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指导下,逐项检验落实防火方法;检验现场用火情况;用火过程中发觉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方法;监火时要佩戴显著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4) 用火监护人权限。当发觉用火部位和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用火安全方法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阻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实施“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汇报相关领导;第十二条在生产装置、要害部位等维修临时用电,可依据同意合格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
14、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办理要符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求。第十三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域要求:(1) 进入生产区域机动车辆必需车况良好,带有车辆防火设施。车辆驾驶员必需接收安全教育,持有驾驶员证和进厂许可证。(2)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作业,必需由车辆所在单位提出车辆进入区域作业申请书;由项目部要求行车路线,对车辆情况和驾驶员持证情况进行检验审定后,发放“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许可证”,机动车辆持“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许可证”进入。(“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许可证”采取华胜企业相关证件)(3) 门卫对进入生产区域车辆防火设施和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许可证进行检验,确定无疑后方可准许进入。(4) 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
15、车、拖拉机、翻斗车等不准进入正在生产运行易燃、易爆生产区域。第十四条用火作业许可证:(1) 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作业凭证和依据,不能随意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2) 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一联存放签发部门,一联由用火作业人随身携带,一联由用火监护人持有;试车期间增加一联存放用火地点所在操作控制室或岗位;(3) 用火许可证存档:用火许可证由申请单位和同意单位共同存档;(4) 用火许可证保留期限为十二个月;第十五条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要求处理。用 火 作 业 许 可 证许可证号: 用火申请单位: 申请人: 装置/单元/区域: 设备位号: 设备名称: 用火人员姓名: 特殊工种类别: 特殊工种证
16、件号: 用火作业部位及内容: 监护人姓名: 工种: 用火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假如作业时间、工作范围发生异常改变,必需立即停止工作。本许可证同时作废。工作预检验指出采取注意事项,如工作区清空等用火作业条件检验工作区域安全提出情况检验作业区域安全工作条件技术员/工程师署名:本部分由分析人员填写气体取样: 由 在 日期: 检测结果:可燃气体: 有毒气体: 分析日期 年 月 日 分析人员: 作业签发条件(必需在作业之前满足)用火安全方法确定人1.用火设备内部物料清理洁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成用火条件。2.断开和用火设备相连全部管线,如盲板( )块。3.用火点周围(
17、最小半径15米)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以清除易燃物,并已覆盖、铺砂、水封。4.罐区内用火点同一凹沟内和防火间距内油眼不得脱水作业,5.高处作业(2米以上)须采取防火花飞溅方法,大于5级风时停止用火。6.清除用火点周围易燃物。用火单位责任人意见:署名:7.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地线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和其它设备搭接。8.乙炔气瓶(严禁卧放)、氧气瓶和火源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用火单位安全部门意见:署名:9.动火现场备蒸汽带( )根,灭火器( )个,铁楸( )把,石棉布( )块。10.其它安全方法。企业领导意见: 署名: 用火结束验收: 验收人: 日期:三、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要求第一条 为加
18、强生产装置、要害部位施工作业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订本要求。第二条 本要求所称进入生产装置装有催化剂、氮气(假如有)及有危险性、有特殊要求塔类、封闭设备作业;和凡在生产区域内或试车期间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和管道、烟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设备作业。第三条凡进入设备作业,必需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样式附后)。第四条进入设备作业必需设专员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员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第五条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1、进设备作业责任人向设备所属装置提出申请。2、装置安全技术人员依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安全方法、安排对设备内氧
19、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浓度进行分析:安排作业监护人,并和监护人一起对安全方法逐条检验、落实后向作业人员交底。在以上多种气体分析合格后,将分析汇报单附在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存根上,同时签字。3、装置领导和HSE管理部门在对上述各点全方面复查无误后,同意作业。4、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由装置安全技术人员留存备查,第二联由作业责任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第四联存放在作业点所在操作、控制室或岗位。5、进入危险性较大设备内作业时,应将安全方法报本单位领导审批,本单位HSE管理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检验。第六条作业监护人资格和职责:(1) 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定和处理异常
20、情况能力,懂抢救知识;(2) 作业单位和设备所在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各派一名监护人;(3) 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设备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方法落实情况进行检验,发觉安全方法未落实或安全方法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4) 作业监护人应清楚进入设备作业人数,并和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和作业人员联络,严禁离岗。在发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阻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方法;(5) 作业监护人员要随时携带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第七条进入设备作业人员职责:(1) 持同意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2) 进入设备作业任务、地点(位号)、时间和作业许可证不符不得作业;(3) 作
21、业监护人员不在监护场所不得作业;(4) 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要求不得作业;(5) 对违反本制度强令作业或安全方法没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6) 进入设备作业应控制进入作业人员人数和连续作业时间;第八条作业许可证应一天一开,当日有效。全方面停车大修期间,作业许可证使用期不超出3天,间断作业应重新分析。第九条进入设备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和该设备相关试车、试压、试验等工作及活动。第十条施工期间对进入装有催化剂、氮气(假如有)及有危险性、有特殊要求塔类、封闭设备作业时,要采取特殊预防方法,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要经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尤其同意;其它通常设备内作业许可证,可由作业单位安全责任人同意,企业H
22、SE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验。第十一条进入设备作业综合安全技术方法:a) 企业指定专员对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必需安全教育,内容应包含所从事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碰到意外时处理和救护方法等;b) 对所进入设备要切实作好工艺处理,全部和设备相连管线、阀门必需加盲板断开,并对该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合格。不得以关闭阀门替换安装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c)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设备,必需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在开关上挂“有些人检修、严禁合闸”标示牌,并设专员监护;或采取摘除保险等方法。d) 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方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确保设备内部任何部位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
23、(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指标为小于0.5%;爆炸下限小于4%时,指标为小于0.2%;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物质不超出国家要求“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许可浓度“指标。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最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最少保留4小时),如有1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e) 进入设备作业必需遵守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空作业等相关安全要求,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不能替换上述作业许可证,所包含其它作业要按相关要求办理许可证。f) 设备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确保其通畅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g) 进入设备作业通常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输作
24、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企业HSE监督管理部门同意。h) 进入设备作业所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及尤其潮湿场所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不超出12V且绝缘良好。i) 进入设备作业人员、工具、材料要进行登记,作业前后应清点,预防遗留在设备内。j) 设备外现场要配置一定数量符合要求应抢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k) 作业人员进入设备前,应先确定紧急情况时外出路线、方法。进设备内作业人员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l) 为确保设备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取自然通风,必需时可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不许可通氧气)。m) 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
25、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验其气密性,同时预防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上风口,并有专员监护。n) 出现有些人中毒、窒息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需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最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o) 以上方法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改变,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成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第十二条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是进入设备作业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留期为1年。第十三条其它进入设备作业,可参考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法规实施。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许可证号: 装置/单元/区域: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作业责任人姓名: 电话:作业人员姓名: 监护人姓名
26、:作业内容:许可证签发人:以下全部内容必需由相关安全、技术等人员进行签字确定。如作业条件、工作内容等发生异常改变,必需立即停止作业,本许可证同时作废。作业条件确定人1作业前对进入设备作业时危险性进行分析2全部和设备有联络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3全部盲板列出清单,落实拆装盲板责任人4设备经过置换、吹扫5设备打开通风孔自然通风两小时以上,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需时采取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罩,但设备内动焊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法补氧6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设备要切断电源,挂上“严禁合闸”标志牌,上锁,设专员监护7检验设备内部,含有作业条件,清洗时须采取防爆工具8检验周围区域,以确保工作能够安全进行9
27、检验人员进入设备入口,以确保安全进入10盛装过可燃有毒气体,液体设备,要进行可燃、有毒气体分析,浓度不得超出要求11已检测确定设备内没有可燃气体,初始数据( ),后续统计()12已检测确定设备内氧气浓度,初始数据(),后续统计()13已检测确定设备内没有有毒气体,初始数据(),后续统计()初始统计时间日期,由签署后续统计时间日期,由签署14检出设备内存在其它危害原因15作业监护方法:消防器材(),水管(),救生绳(),气防装备()及其它()16其它补充方法:注意:任何人未佩带有效防毒面具,不得进入存在有害气体地方。许可证起止时间: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监护人意见: 署名:技术人员意见: 署名
28、:装置领导意见: 完工验收: 署名: 署名: 四、 临时用电管理要求第一条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一切临时用电。第三条 临时用电审批程序1、通常不许可在运行生产装置和罐区和含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需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同时,按要求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2、本单位内部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到HSE管理部门立案。3、外单位及本单位下属多个经营企业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
29、证等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主管单位责任人签字。第四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使用期限应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如遇特殊情况,用电部门应制订有效安全方法后,向HSE管理部门申请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延时使用,得到同意后,方可实施。第五条 临时用电管理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临时用电实施人保留,第二联由供电主管部门保管,第三联交供电实施单位保留。2、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由供电实施单位签字后,由用电实施人交供电主管部门注销。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留期为1年。第六条 有自备电源施工队,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电源。第七条 用电结束
30、后,临时施工用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 由用电实施人所在生产区域技术人员、供电实施部门共同检验验收签字。第八条 临时用电必需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出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延期手续,同时办理继续用火作业许可证手续。第九条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作业人员,必需持有效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私自接用电源,对私自接用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第十条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需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择,所用电气元件必需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需严格实施电气施工、安装规范。1、在防爆场所使用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成对应防爆等级,并采取对应防爆安全方法。2、临时用
31、电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取五线制。3、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取裸线,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6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保护方法,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4、采取暗管理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需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方法。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方法,配电盘、箱门必需能牢靠关闭,开关距地面不得低于1.3米。6、行灯电压不得超出36伏;在尤其潮湿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出12伏。7、临时用电设施必需安装符合规范要求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
32、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第十一条 临时供电实施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验确定,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第十二条 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员维护管理,天天必需进行巡回检验,建立检验统计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第十三条 临时用电单位必需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要求,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严禁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觉违章用电,供电实施单位有权给予停止供电。第十四条 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立即通知供电实施单位停电,由原临时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它单位不得私自拆除。如私自拆除而造成后果由拆除单位负责。第十五条 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它单位负责
33、。第十六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留期为十二个月。上海天原集团华胜企业烧碱及聚氯乙烯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许可证号:提前一天向供电部门申请(抢修除外) 易燃易爆场所须同时办理用火许可证申请单位:用电位置:用电设备及功率: 电源接入点: 工作电压:用电责任人: 作业责任人: 作业人员:假如作业条件、工作范围等发生异常改变,必需立即停止工作,本许可证同时作废。作业必需条件(必需在送电前满足)确定人1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电工作业许可证。2在防爆场所使用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满足防爆等级要求并有方法。3临时用电单相和混用线路采取五线制4
3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取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6埋地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线埋深不得小于0。7米。7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要有防护方法8行灯电压36伏,在尤其潮湿场所或塔、罐等金属设备内不得超出12伏。9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10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补充安全方法本许可证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终止作业许可证签发用电单位安全部门意见: 署名:用电人意见: 署名:用电单位责任人意见: 署名:企业领导意见: 署名:用电开始送电人: 年 月 日 时临时用电实
35、施人: 年 月 日 时施工结束临时用电设备已拆除,现场已清理停电人: 年 月 日验收: 用电单位技术人员:供电实施部门人员:五、进入生产装置通常作业安全管理要求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装置、要害部位施工作业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订本要求。第二条本要求所指生产装置指华胜企业正在运行生产装置或试车期间,包含装置、罐区、成品库等。第三条 本要求所称进入生产装置通常作业是指:非本生产装置人员(队伍)进入生产装置进行除特种施工作业(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以外施工作业,包含在生产装置进行建筑施工、装置维修、设备防腐、管线保温、场地清理、厂区绿化等多种作业。其它场所和部位
36、可参考实施。第四条 进入生产装置进行通常作业,必需办理进入生产装置通常作业许可证。第五条 进入生产装置通常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1、进入生产装置通常作业许可证由施工队伍责任人向生产装置安全员提出作业申请。2、装置技术人员依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安全方法并逐条检验落实,向作业人员书面交底,填写通常作业许可证,交装置领导或安全员审批。3、通常作业许可证一式4份,分别由施工队伍责任人,审批单位、施工点具体责任人和施工点所在操作、控制室或岗位保留。4、通常作业许可证最长使用期不超出15天。要求时间内未完成作业,必需再次申办。第六条 通常作业许可证只对通常性施工作业有效。进行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
37、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等特种作业,必需办理对应作业许可证。持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等特种施工作业许可证作业,无须办理通常作业许可证。第七条 进入生产装置进行通常施工作业队伍和人员,必需严格遵守装置区域或部位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第八条 通常作业必需条件1、施工作业前,持通常作业许可证通知装置责任人和作业区域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开工。2、施工机具必需达成该装置区域或部位防火等级要求,施工车辆必需戴阻火器。3、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该施工作业相关技术和管理要求。4、施工结束应清扫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第九条 进入生产装置通常作业许可证是进入生产装置区域作业
38、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留期为十二个月。第十条本要求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法规实施。进入生产区域通常作业许可证许可证号:生产区(包含装置、罐区、油库等处)通常作业必需首先办理本许可证申请作业单位:生产区(装置、罐区、油库)名称:设备位号(名称)或在单元/区域中位置:计划员(工程师)姓名工艺技术人员姓名 电话作业责任人 作业人员作业内容假如作业条件、工作范围等发生异常改变,必需立即停止工作,本许可证同时作废。以下全部和施工相关注意事项必需有些人签字确定作业必需条件确定人1通知装置责任人和作业区域(岗位)操作人员2切断设备电源,挂“严禁合闸”标志牌,并上锁3作业单位和装置进
39、行联络和协调责任人姓名4设备处于运行状态或内有物料时,要有专题安全方法5包含在设备(管线)上开孔等检修作业,必需:1.排空物料;2.吹扫置换合格;3.关闭阀门加装盲板;4.阀门挂上“禁动”标示。6假如采取氧气置换,必需制订并遵守专题安全方法7机泵设备检修必需:1.停电;2.物料排空8关闭出入口阀门9确定装置监护操作人员,姓名:10进装置机动车必需限速并有阻火器11必需有作业时产生废物处理方法设备内有以下物质:酸/碱; 蒸汽或冷凝水; 煤气作业要求佩带劳保用具名称确定人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全部作业人员接收相关安全教育培训专题安全方法作业许可证签发作业许可证停用本许可证使用期从 年 月 日开始许可证
40、停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单位责任人意见: 署名:作业单位责任人意见: 署名:装置工艺员意见: 署名:装置项目责任人意见: 署名:装置领导意见: 署名:完工验收 署名:六、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要求第一条 为降低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确保职员生命安全,特制订本要求。第二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华胜企业,同时也适适用于进入企业作业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第三条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位置进行作业。高处作业分为四级:(1) 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2) 高处作业高度在5 米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3) 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
41、以上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 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第四条进行三级、特高级高处作业时,必需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样式附后)。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责任人负责填写,由HSE管理部门审批,HSE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验。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其它等级高空作业许可证由作业单位安全责任人同意,项目管理部和监理将进行查验。第五条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使用期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责任人、监护人及审批人保留,保留期为十二个月。第六条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和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第七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需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严禁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进行高处作业。第八条安全带必需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牢靠构件上或专门设置生命线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净空。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取低于腰部水平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替换安全带。第九条在邻近地域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许可浓度烟囱及设备场所,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许可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防护方法。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严禁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和架空电线保持要求安全距离。第十条脚手架搭设必需符合国家相关规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