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办公室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一)文书管理制度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使办公室公文处理正确、立即,提升公文处理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特制订本措施。第2条 办公室和外界来往文书收发由综合办统一负责。第3条 综合办指定人员负责来往文书核稿及收发、拆封、登记、分发、稽催、校对、监印等事宜。第2章 公文种类第4条 企业通用公文种类(1) 请示向上级部门请求请示、同意事项。(2) 汇报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应情况、提出提议、回复下级请示事项。(3) 决定对关键事项或重大活动做出安排。(4) 决议经过会议讨论或议定,要求落实实施事项。(5) 批复上级回复下级请示事项(6) 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应该遵守或周知事项。(7) 通知传达、批转上级、同级、不相属部门公文;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帮助或需要周知或共同实施事项;公布规章、任免聘用事项。(8) 通报表彰优异,批评错误,传达关键情况。(9) 函对同级或不相属单位相互介绍、商洽、问询、催办、回复一些问题,请相关部门同意。(10) 会议纪要记载和表示会议关键精神及议定事项,要求和会单位共同遵守实施。第5条 文书保密等级划分(1) 绝密。指极为关键而且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内容文书。(2) 秘密。指次关键而且包含内容不能向无关人员透露文书。(3) 机密。指不宜向单位以外人员透露内容文书。(4) 一般。指非机密文书。第3章 文书收发第6条 抵达文书全部
3、由文书综合办接收,并按下列关键点处理。(1) 贴文书处理签,确定拟办意见。(2) 送关键领导阅示。(3) 分送各责任人办理。(4) 进行文书归档。第7条 对于文书收发,要做好收发登记。第4章 文书制作规范第8条 公文格式(1) 公文内容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发文次序号组成,在是文头和界栏线上。 主送机关:向上级请示、汇报,通常只写一个主送单位,需同时报送另一个上级部门,用“抄送”;对同级或下级则用“抄送”。 标题:对公文关键内容概括和反应,是公文眉目。 正文:公文主体部分。 发文机关:制发文单位,在正文右下侧,应写全称或通用简称。 公文日期:包含年、月、日,写在公文末尾,通常以
4、印刷日期为准,关键公文以签发日期为准。 公文印章:加印在发日期中间。 密级:保密文件注明密级。 附件:附件在正文以后、印章之前,注明附件序号、标题。(2) 用纸格式本企业公文用纸一律以A4为标准纸,左侧装订。(3) 印装格式 公文均采取横书或横排。 在左面装订。 装订用钉装。第9条 文书签发(1) 领导小组文书收领导小组关键领导签发。(2) 办公室文书由办公室主任签发。第10条 文书盖章在正本上必需加盖印章。第11条 文书制作注意事项(1) 文书必需简明扼要,一事一议,语言措辞努力争取正确规范。(2) 起草文书理由包含起因和中间交涉过程,并加以证实,附上相关资料和文件。(3) 必需明确起草文书
5、责任者,并署上请示审批提案者姓名。(4) 对请示提案文书进行修改时,修改者必需认真审阅原件,而且必需署名。第5章 文书整理和保留第12条 文书整理和保留全部完结文书,在结办后3天内,交综合办归存,按“完整、有序”标准对文件整理、检验,按类别、年代立卷,分别按所属部门、文件机密程度、整理编号和保留年限进行整理和编辑,并在“文书保留簿”上做好登记,归档保留。第13条 文书保留年限按相关文书保留年限要求实施第14条 注意事项(1) 关键机密文件,一律存放在保险柜或带锁文件柜中。(2) 保留期满及没必需继续保留文书,经关键领导决定,填写销毁理由和日期以后,给予销毁。机要文书一律经焚烧方法销毁。任何个人
6、不准私自销毁文件,或以废纸出售。不需立卷文件材料逐件登记报关键领导同意销毁。(3) 销毁秘密级以上文件要进行登记,有专员监督,确保不丢失不遗漏。(4) 假如职务或部门划分发生变更或做出调整,则必需在相关登记簿上注明变更和调整理由。(5) 必需做好关键文书借阅登记工作,度注明归还日期。(二) 档案管理制度第1条 管理部门文书结案后,原稿由综合办归档,经办人员依据实际需要留存影本。如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人员保管,应经综合办同意后妥善保留,综合办以影本归档。第2条 文件点收文件结案移交归档时,依据以下标准点收:1. 检验文件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入;2. 文件如经过抽查,
7、应有综合办签认;3. 文件处理手续必需完备,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人员。第3条 文件整理点收文件后应依下列方法整理:1. 文件以左方装订为标准;2. 文件如有皱褶、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补整、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第4条 档案分类(1) 档案分类应视案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原因,按部门、大类、小类三级分类。先以部门区分,然后依案件性质分为若干大类,再在同类中依序分为若干小类。(2) 档案分数应办求切合实用。假如因案件较多、三级分类不够应用时,须在第三能以后增设第四级:“细类”。如案件不多,也可仅使用“部门”及“大类”或“小类”二级。(3) 同一“小类”(或“细类”)案件以装订于一
8、个档夹为标准,如案件较多,一个档夹不够使用时,可分为两个以上档类装订,并于小类(或细类)这后增设“卷次”编号,方便查考。(4) 每一档夹封面内首页应设“目次表”,案件归档时依序编号、登录,并以每一案一个“目次”编号为标准。(5) 档号表示方法以下:A1A2 B1B2C1C2D1E1E2其中A1A2为部门代号,B1B2为大类号,C1C2为小类号,D1为档案卷次,E1E2为档案目次。第5条 档案名称及编号(1) 档案各级分类应给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足表明档案内容性质为标准,而且要有一定范围,不能笼统含糊。(2) 各级分类、卷次及目次编号,均以十进制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位数使用视案件多少
9、及增加情形斟酌决定。(3) 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分类编号表”将全部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次序依次排列,方便查阅。(4) 档案分类各级编号风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未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多时,随时增补之用。(5) 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需,应事先审查讨论,并确定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第6条 档案编号(1) 新档案。应从“档案分类编号表”查明该档案所属类别及其卷次、目次次序,以此来编列档号。(2) 档案怎样归属前案。应查明前案档号并给予同号编列。(3) 档号经一案一号为标准,遇有一档案件叙述数事或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
10、定其关键类别,再编列档号。(4) 档号应自左而右编列,右方装订档案,应将档号填写于案件首页左上角;左方装订者则填写于右上角。第7条 档案管理(1) 归档文件,应依目次号次序以活页方法装订于相关类别档夹内,并视实际需要使用“见出纸”注明目次号码,方便翻阅。(2) 档夹背脊应标明档夹内所含案件分类编号及名称,方便查档。第8条 保留期限根据文书保留相关要求实施。第9条 档卷清理(1) 档案管理人员应该立即擦拭案架,保持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每十二个月更换时,依要求清理一次,已到保留期限者,给销毁。销毁前应造册呈关键领导核准,并于目录附注栏内注明销毁日期。(2) 保管期限届满文件中,部分经核定仍有保
11、留参考价值者,管档人员将“收(发)文登记单”第五联附注在其保留文件上,并在第五联上注明部分销毁日期。(3) 实施秘密载体统一销毁制度,对已到保留期限文件,或已无保留必需秘密载体,统一用火焚烧销毁,不得作为废品出售和作为垃圾乱丢。第10条 调卷程序(1) 各部门以办人员因业务需要需调阅档案时,应填写“调卷单”,经其部门主管核准后向管档人员调阅(2) 借阅档案包含文件资料必需在档案借阅登记簿登记后方可借阅,秘密级以上档案文件须经经理级领导同意方能借阅。(3) 案卷不许借出,只供在档案室查阅,未归档文件及资料可借出。(4) 档案管理人接到“调卷单”应按归还日期前后整理,以备催还。(5) 借阅期限不得
12、超出两个星期。到期必需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6) 借阅档案人员必需珍惜档案,要保护档案安全和保密,不得私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不然按违反保密法追究当事人责任。(7) 借阅档案交还时,必需当面点交清楚,如发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汇报领导(8) 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同意后方能借阅,但不能将档案带离档案室。(9) 外单位摘抄卷内档案应经总经经理同意,对摘抄材料要进行审查签章。(10) 档案归还时,经档案管理人员核查无误后,档案即归入档夹。“调卷单”由档案管理人员留存备查。第11条 调卷管理(1)“调卷单”以一单一案为标准,借阅时间以一周为限,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调阅期限时,应按调程度重新办理。(2)调卷人员对于所调档案,不得抽换增损,如有拆开必需时,也须报明原因,请管档人员负责处理。(3)调卷人员调阅档案,应于要求期限内归还,如有其它人员调阅同一档案时,请变更调登记,不得私自接收。(4)调阅档案应和经办业务相关,如调阅和经办业务无关之档案,应经文书管理部门主管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