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乾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家庭连带责任保函深圳前海三农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鉴于本人与贵单位于_年_月_日签订的服务站合作协议(编号:3N合作字(2015)第 号),本人特此声明并承诺如下:1、本人同意对服务站合作协议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应本人违反协议相关规定或未按期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给贵公司或客户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人保证在收到索款通知后十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贵公司。2、本人用于承担第一条所规定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2.1本人家庭(或个人)财产清单所例的全部财产。2.2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使用费及转让费等。2.3本人名下的所有存款、房产、汽车、设备、土地使用权、承包承租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3、给予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形式合作协议及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视为对本保函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履行该保函的各项义务。4、本担保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与贵公司合作协议解除合作结束为止。 承诺人(签字): 财产共有人(签字): 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