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员工股权激励办法
为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骨干的激励与约束,奖励和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推动企业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依法保障公司股东和员工共享公司成长收益,经搜农商务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现发布本办法供遵照执行。
一、员工股权激励原则
1、对入股前公司经营不享受权益,不承担风险;入股后与公司股东的股份融合一起,按照本激励办法的约定,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2、股权激励股份分为出资认购股份、激励配送股份、年度考核奖励股份、重大贡献奖励配股。锁定期内,未经股东会同意,前述股份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公司以外的第三人,股东会以决议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3、激励对象按照本办法的约定参与股权激励活动的,有权参与公司股东会重大决策,有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锁定期内仅享有认购股份的投票表决权,锁定期满享有认购股份、激励配送股份、年度考核奖励股份和重大贡献奖励配股的投票表决权。
4、按照本办法的约定参与股权激励活动的员工所持的股份,不在公司所属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股东身份的变更登记,但公司应向前述持股员工出具股权证书。
5、激励对象接受认购、激励和鼓励股权后,应当享有财务知情权、监督权,公司应当定期向持股员工公布公司的财务运营状况。公司所有参与生产经营管理的人员,均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薪酬福利制度,该支付应列入公司的运营成本。
二、股权激励方案
1、经激励对象认可,公司对现有设备、原材料、产品成品、半成品、应收支的账款、品牌及市场占有率等有形及无形资产的评估,公司现有价值为3000万元,折成股份为3000万股,每股按人民币1元计算。
2、本次股权激励涉及的股份数(含出资认购及激励配股)最高限定为300万股。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可以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增加激励股份、奖励股份数量。
3、股权激励分为出资认购、激励配股、年度考核奖励配股、重大贡献奖励配股。其中激励配股、年度考核奖励配股和重大贡献奖励配股,公司按照规定免费配送。
激励对象认购股份的数量与公司激励配送的股份比例,由公司针对不同的激励对象按照员工级别分类确定。原则上高级管理人员按1:5的比例配送;中级管理人员按照1:3的比例配送;初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业务人员按照1:2的比例配送。
激励对象取得激励配股的前提是激励对象收到《限制性股份认购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出资认购一定数额的股份,然后公司才按照前述规定的分类比例配送相应的激励股份,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出资认购股份的,视为自动放弃激励股份的配送权。其中激励对象出资认购的范围为10000-50000股。例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A向公司出资认购10000股,公司股东会规定激励配送股份的系数为1:5,那么公司应向员工A无偿配送50000股。
锁定期内,公司实行激励对象年度考核奖励配股制度。具体考核规定和奖励配股标准如下:
(1)考核对象:公司所有激励配股的员工。
(2)考核时间:每年4月上旬对激励持股的员工进行年度考核。
(3)考核办法:
一、成立5人考核组(其激励对象代表至少2人);
二、考核组成员将按照“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激励对象进行综合考评,并出具评定结论,考核结论分为四档,即优秀(5人同意奖励)、良好(4人同意奖励)、合格(3人同意奖励)、不合格(3人以下同意奖励);
三、根据考核评定的结论按照不同类别的激励对象给予不同的奖励配股,具体奖励配股的标准见下图:
考核结论
奖励配股
人员类别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高层管理人员
5000股
3000股
2000股
0股
中层管理人员
3000股
2000股
1000股
0股
其他人员
2000股
1500股
500股
0股
年度考核奖励配股的数量应当于考核完成后的次月10日前划入激励对象名下。激励对象每年获得的年度考核奖励配股,其解锁日期和行权时限与激励配股解锁日期和行权时限相同。
锁定期内,公司设立员工“重大贡献奖”。公司规定,对在生产、业务和管理中做出重大贡献并荣获“重大贡献奖”的激励对象,将给予一定的股份奖励。股份奖励的数额须经考核组全票通过,且不受年度考核奖励标准的限制。奖励认定的具体配送股数额由考核组建议,股东会决定。其划入时限和解锁日期同年度考核奖励配股的规定相同。
4、按照本办法的约定参与股权激励活动的员工所持的股份锁定期间为五年,自股权激励协议书签订且激励对象认购股份的出资实际出资到位之日起计算。锁定期内,无论是出资认购股份、激励配送股份、年度考核奖励股份,还是员工重大贡献奖励配股都享有分红权益,但均不得转让、出售、交换、记账、质押、偿还债务。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无论是否继续在公司服务仍可以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包括出资认购股份、激励配送股份、年度考核奖励股份和重大贡献奖励配股),继续享有持股分红权益。
三、股权激励对象
1、股权激励对象仅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部门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人员。
2、股权激励时,要求激励对象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接受股权激励后承诺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五年以上。特别突出的核心员工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后不受上限。
四、激励对象所持股份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
1、入股前,激励对象对公司的经营、公司资产、公司负债不享受权益,不承担风险。
2、入股后,锁定期内激励对象对出资认购股份、激励股份、年度考核奖励股份和员工重大贡献奖励配股享有收益分红权,但仅对出资认购的股份承担债务风险,如在该期限内,公司需要增资,则各激励对象应按照前述出资认购的股份比例履行相应的增资义务;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即对出资认购股份、激励股份、年度考核奖励股份和员工重大贡献奖励配股享有收益分红权,同时必须承担出资认购股份、激励股份、年度考核奖励股份和员工重大贡献奖励配股的债务风险,如在该期限内,公司需要增资,则各激励对象应按照前述其所持有的股份(含出资认购股份、激励股份、年度考核奖励股份和员工重大贡献奖励配股)比例履行相应的增资义务。
3、公司按照要求编制年度会计报表,年度终了应及对进行财务年度结算。每年的利润在扣除公司经营管理成本、5%的法定公积金、15%的呆坏账准备金之后按照本办法的约定进行股权分红。
五、激励对象股份的转让、退出
1、锁定期间内,激励对象出现辞职、辞退或因其他原
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激励配送的股份、年度考核奖励的
股份和员工重大贡献奖励配股由公司无条件无偿收回。激励
对象出资认购的股份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规定收回:
(1)激励对象与公司劳动关系终止时,若公司出现亏损,
激励对象需按出资认购股份比例弥补亏损部分后,公司再对激励对象出资认购的股份按原价回购;
(2)激励对象与公司劳动关系终止时,若公司处于盈利状态,则不享受所持股份剩余年度盈利分红的权益,公司对激励对象出资认购的股份按原价回购。
上述公司亏损或盈利状态以劳动关系终止时上一年度财务状况为准。
2、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与公司劳动关系终止,或者
激励对象不愿意继续持股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若公司出现亏损,激励对象需按其所持有的股份(含
出资认购股份、激励配送股份、年度考核奖励股份和员工重大贡献奖励配股)比例弥补亏损部分后,对其持有的股份才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和内部员工享有优先购买权。无人受让时,公司同意按照每股一元的价格回购前述股份。
(2)若公司处于盈利状态,激励对象所持有的股份(
含出资认购股份、激励配送股份、年度考核奖励股份和员工重大贡献奖励配股)除享受相应盈利分红权益外,还享有完全的持股处分权,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和内部员工享有优先购买权。无人受让时,公司同意按照每股一元的价格回购前述股份。
上述公司亏损或盈利状态以劳动关系终止或者激励对象退股时上一年度财务状况为准。
3、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不在财务年度结算前后一个月以内要求退股的,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结算,但公司将按激励对象退股时上一财务年度的结算情况与激励对象进行结算。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0天,结算期间不计息。
六、实施日期和试行期限
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试行
七、解释权
本办法的修改权、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所有。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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