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不可撤销支付居间服务费决议书
本委托人(承诺单位或承诺人),为承接工程工目: ,现委托 等(居间人)为我公司落实并促成和发包方
公司签订正式施工合同或联合施工合同,工程总造价以合同金额为准。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2条、第426条、第427条之规定,对居间劳务人员和顾问咨询人员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经我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签署此份不可撤销的支付居间服务决议书,并按照签订的施工合同或联合施工合同或内部工程承包合同的工程总造价百分之 %(税后建安税,个人所得税)支付居间服务费作为有偿回报,居间人得到在有偿回报是合法的、公正的,居间人对该佣金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支配权,本委托人对该佣金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二、 居间服务费具体支付:我公司与业主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进场并拨付 %预付款,工程预付款到账后三天内支付居间服务费的总费用金额
万,第二次工程预付款到账后,居间服务费按进度比例支付,支付居间服务费给居间人,以后工程进度款到账后按比例支付居间服务费用,至工程完工 %时,居间服务费支付完毕。
三、 本决议书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本决议书的电子扫描件、传真件或手写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四、承建方在正常施工中出现如质量、劳资、其他等一切问题、均与居间人无涉。
姓名
银行
账号
比例
金额
五、 本承诺书由居间人保存作为佣金凭证。居间人分流表手写有效。
承诺单位(委托人)盖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定:
本承诺书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