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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_T 1190.1-2015古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第1部分:木结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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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85序号序号 标准号标准号 标准名称标准名称 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备注备注 927.DB11/T 1188-2015 农业标准化基地等级划分与评定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928.DB11/T 1189-2015 地理标志产品 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929.DB11/T 1190.1-2015 古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第 1部分:木结构 北京市文物局(1)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GB 50005 木结构设计规范”更新为“GB 50005 木结构设计标准”、“GB 50165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更新为“GB/T 50165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

2、(2)将正文中的“GB 50165”更新为“GB/T 50165”930.DB11/T 1190.2-2018 古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第 2部分:石质构件 北京市文物局 931.DB11/T 1191.1-2018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 1部分:工业企业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932.DB11/T 1191.2-2018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 2部分:普通高等学校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933.DB11/T 1192-2015 工作场所防暑降温技术规范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934.DB11/T 1193-2015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935.DB11/T 1194-2015 高处悬吊作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936.DB11/T 1195-2015 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 年复审调整为推荐性标准 937.DB11/T 1196-2015 公共租赁住房内装设计模数协调标准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ICS 91.080.20 P 23 备案号:45807-2015 DB11 北京市方标准 DB11/T 1190.1-2015 古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木结构 Technical code for appraiser of structural safe

4、ty of ancient buildings Part 1:timber structure 2015-04-30 发布 2015-08-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1190.1-2015 I 目 次 前言.III 古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木结构.1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符号.2 5 基本规定.3 5.1 鉴定对象.3 5.2 鉴定程序.3 5.3 鉴定要求.3 6 勘察.5 6.1 基本要求.5 6.2 地基基础.5 6.3 上部承重结构.5 6.4 围护系统.6 6.5 木材强度等级确定.7 6.6

5、 木构件缺陷检测.7 7 构件安全性等级判定.7 7.1 一般规定.7 7.2 木构件安全性等级判定.8 7.3 围护系统构件安全性等级判定.11 8 子单元安全性等级判定.13 8.1 一般规定.13 8.2 地基基础.13 8.3 上部承重结构.14 8.4 围护系统.16 9 鉴定单元安全性等级判定.1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古建筑落叶松木构件材料力学性能非破损检测方法.17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古建筑木构件内部缺陷非破损检测方法.20 附录 C(资料性附录)木框架竖向承载力验算.24 附录 D(资料性附录)抗震鉴定.25 DB11/T 1190.1-2015 II 前 言 本部分为

6、DB11/T XXXX的第1部分。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文物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文物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扬、徐福泉、姜玲、黎冬青、张涛、张厚江、陈勇平、马羽杨、周奡磊、杜德杰、廖春辉等。DB11/T 1190.1-2015 1 古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木结构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北京行政区域内木结构古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的基本规定、勘察、构件安全性等级判定、子单元安全性等级判定和

7、鉴定单元安全性等级判定。本部分适用于以下建筑的安全性检查与鉴定:a)被各级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木结构古建筑;b)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但被区、县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登记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木结构古建筑;c)尚未列为不可移动文物,但经各级政府确定公布为历史建筑的木结构古建筑;d)尚未确定公布为历史建筑,但确有保护价值的木结构古建筑。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005 木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8、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23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165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GB/T 50344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木结构古建筑 ancient timber building 以木构件为主要竖向承重构件的历代留传下来的对研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传承有价值的建筑物。3.2 鉴定单元 appraiser system 将木结构古建筑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具有相同构造特点的可独立进行鉴定的区段。3.3 子单元 sub-system 鉴定单元划分的若干部分。DB11/T 1190.1-2015 2 3.4

9、构件 unit 子单元细分的单件或组合件。3.5 主要构件 dominant member 其自身失效将导致相关构件失效,且危及结构系统安全的构件。3.6 一般构件 common member 其自身失效不会导致主要构件失效,且不危及结构系统安全的构件。4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au、bu、cu、du:构件或其检查项目的安全性等级。Au、Bu、Cu、Du:子单元或其中某组成部分的安全性等级。Asu、Bsu、Csu、Dsu:鉴定单元安全性等级。B:墙厚。H:柱、框架或墙的总高。Hi:多层古建筑第i层层间墙体高度。H0:木构架总高。h:截面高度。L:梁、枋、檩条、楞木的计算跨度。L0 :柱的

10、无支长度。l0:受弯构件计算跨度。m:房屋鉴定单元的层数。R:结构构件的抗力。S:结构构件的作用效应。0:结构重要性系数。t:木结构任一截面上,腐朽和老化变质(两者合计)所占面积与整截面面积之比。b:墙体在风化长达1米以上的区段平均风化深度与墙厚之比。1:受弯构件的挠度。1:300年以上梁、枋无其他残损时的挠度。2:侧向弯曲变形。:房屋倾斜量。i:房屋层间倾斜量。1:沿木构架平面的倾斜量。2:垂直构架平面的倾斜量。DB11/T 1190.1-2015 3 5 基本规定 5.1 鉴定对象 在下列情况下,应对木结构古建筑进行安全性鉴定:a)重点维修工程;b)定期鉴定的世界文化遗产地和全国重点文物保

11、护单位;c)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的;d)使用过程中发现安全问题的;e)有特殊使用要求的;f)遭受地震、风灾、水灾、火灾、雷击等较大灾害的。5.2 鉴定程序 5.2.1 木结构古建筑安全性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a)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木结构古建筑安全性鉴定目的、内容和范围。b)初步调查:收集分析古建筑原始资料,包括图纸资料、建筑物历史、以往修缮资料,并进行现场踏查。c)检测验算:对古建筑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包括:建筑测绘、变形测量、损伤检查、材料性能测试等,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d)等级判定:对调查和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判定,判定其安全性等级。e)处理建议:对被鉴

12、定的古建筑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f)出具报告。5.3 鉴定要求 5.3.1 古建筑安全性鉴定项目应分为构件、子单元、鉴定单元。等级划分及要求见表 1。5.3.2 应根据构件各项目检查结果,判定单个构件安全性等级。5.3.3 应根据子单元各项目检查结果及各种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判定子单元安全性等级。5.3.4 应根据各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判定鉴定单元安全性等级。表1 等级划分及要求 项目 构件 子单元 鉴定单元 等级 au、bu、cu、du Au、Bu、Cu、Du Asu、Bsu、Csu、Dsu 地基基础 按地基变形或承载力、地基稳定性(斜坡)等检查项目判定地基等级 地基基础等级判定 鉴定单元安全

13、性等级判定 按同类材料构件的各检查项目判定单个基础等级 每类基础等级判定 上部承重结构 按承载力、构造、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和残损等检查项目判定单个构件等级 每类构件等级判定 上部承重结构等级判定 按整体倾斜、局部倾斜、构件间的连系、梁柱间的联系(包括柱、枋间,柱、檩间的联系)、榫卯完好程度判定结构整体性等级。DB11/T 1190.1-2015 4 表 1(续)项目 构件 子单元 鉴定单元 围护系统 按围护系统检查项目及步骤判定围护系统承重部分各层次安全性等级 围护系统等级判定 5.3.5 古建筑安全性鉴定分级及处理应按表 2 的规定执行。构件安全性等级应符合第 7 章的要求;子单元安全性等

14、级应符合第 8 章的要求;鉴定单元安全性等级应符合第 9 章的要求。表2 安全性分级及处理 项目 等级 分级 处理要求 单个构件 au 安全性符合本标准对 au级的要求,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不必采用措施 bu 安全性略低于本标准对 au级的要求,尚不显著影响承载能力 可不采取措施 cu 安全性不符合本标准对 au级的要求,显著影响承载能力 应采取措施 du 安全性极不符合本标准对 au级的要求,已严重影响承载能力 应及时或立即采取措施 子单元 检查项目 Au 安全性符合本标准对 Au级的要求,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不必采用措施 Bu 安全性略低于本标准对 Au级的要求,尚不显著影响承载能力 可不

15、采取措施 Cu 安全性不符合本标准对 Au级的要求,显著影响承载能力 应采取措施 Du 安全性极不符合本标准对 Au级的要求,已严重影响承载能力 应及时或立即采取措施 每类构件 Au 安全性符合本标准对 Au级的要求,不影响整体承载 可不采取措施 Bu 安全性略低于本标准对 Au级的要求,尚不显著影响整体承载 可能有极个别构件应采取措施 Cu 安全性不符合本标准对 Au级的要求,显著影响整体承载 应采取措施,且可能有个别构件应立即采取措施 Du 安全性极不符合本标准对 Au级的要求,已严重影响整体承载 应立即采取措施 等级 Au 安全性符合本标准对 Au级的要求,不影响整体承载 可能有个别一般

16、构件应采取措施 Bu 安全性略低于本标准对 Au级的要求,尚不显著影响整体承载 可能有极少数构件应采取措施 Cu 安全性不符合本标准对 Au级的要求,显著影响整体承载 应采取措施,且可能有极少数构件应立即采取措施 Du 安全性极不符合本标准对 Au级的要求,严重影响整体承载 应立即采取措施 鉴定单元 Asu 安全性符合本标准对 Asu级的要求,不影响整体承载 可能有极少数一般构件应采取措施 Bsu 安全性略低于本标准对 Asu级的要求,尚不显著影响整体承载 可能有极少数构件应采取措施 Csu 安全性不符合本标准对 Asu级的要求,显著影响整体承载 应采取措施,且可能有少数构件应立即采取措施 D

17、su 安全性严重不符合本标准对 Asu级的要求,严重影响整体承载 应立即采取措施 DB11/T 1190.1-2015 5 5.3.6 地震区、特殊地基土地区或特殊环境中的木结构古建筑的安全性鉴定,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6 勘察 6.1 基本要求 6.1.1 木结构古建筑的勘察应分为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6.1.2 主要构件残损程度及榫卯节点应逐个检查。6.1.3 应逐根检查明柱的柱根与柱础间的实际支承状况。包在墙内的柱根应逐根检查,宜采用探针、内窥镜、阻力仪等非破损方法探查,必要时可采用局部破损墙面抽查。6.1.4 构件不具备检测条件时,应在检测报告中

18、记录备案,待时补查。6.2 地基基础 6.2.1 地基基础的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a)检查地基基础承载状况;b)检测建筑物的整体沉降或不均匀沉降;c)当现场条件适宜时,可进行岩土工程勘察;d)当现场条件适宜时,可通过小范围局部开挖,确定基础的构造方式、材料性能、几何参数及外观质量;e)检查地基基础滑动迹象及滑动历史。6.2.2 当检测中发现基础有裂缝、局部损坏或腐蚀现象,应查明其原因和程度。6.2.3 当建筑物存的不均匀沉降有缓慢发展的迹象时,应在较长时间内进行定期观测。6.3 上部承重结构 6.3.1 上部承重结构的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a)结构构件及其连接的尺寸;b)结构的整体变位和支承状

19、况;c)木材的材质状况;d)承重构件的受力和变形状态;e)主要节点连接的工作状态;f)历代维修加固措施的现存内容及其目前工作状态;g)承重结构的勘察还应按照本标准第 7 章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进行。6.3.2 承重结构整体变位和支承情况的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a)测算建筑物的荷载及其分布;b)实测承重结构的倾斜、位移、扭转及支承情况;c)检查支撑等承受水平荷载体系的构造及其残损情况。6.3.3 承重结构木材材质状态的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a)测量木构件腐朽、虫蛀、变质等缺陷的部位、范围和程度;b)测量对构件受力有影响的木节、斜纹和干缩裂缝的部位和尺寸;c)当主要木构件需作修补或更换时,宜鉴定其树种

20、;d)对下列情况宜测定木材的强度等级:1)需作承载能力验算,树种较为特殊;DB11/T 1190.1-2015 6 2)原因不明的过度变形或局部损坏;3)拟继续使用火灾后残存的构件;4)需研究木材腐朽、虫蛀、变质等缺陷的影响。6.3.4 承重构件受力状态的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a)受弯构件:1)梁、枋跨度或悬挑长度、截面形状、拼接组合方式及尺寸、受力方式及支座状况;2)梁、枋、垫板的挠度和侧向变形(扭闪);3)檩、椽、櫊栅(楞木)的挠度和侧向变形;4)檩条滚动状况;5)悬挑结构的梁头下垂和梁尾翘起状况;6)构件折断、劈裂或沿截面高度出现的受力皱褶和裂纹。b)受压构件:1)柱高、截面形状、拼接组

21、合方式及尺寸、柱的两端固定状况;2)柱身弯曲、折断或劈裂状况;3)柱头位移;4)柱脚与柱础的错位;5)柱脚下陷。c)斗栱:1)构件及其连接的构造和尺寸;2)整攒斗栱的变形和错动;3)各构件及其连接的残损状况。6.3.5 主要连接部位工作状态的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a)梁、枋拔榫、榫头折断或卯口劈裂;b)榫头或卯口处的压缩变形;c)铁件锈蚀、变形或残缺。6.3.6 历代维修加固措施的勘察,应重点查清下列情况:a)受力状态;b)新出现的变形或位移;c)原腐朽部分挖补后,重新出现的腐朽;d)因维修加固不当,对建筑物其它部位造成的不良影响。6.3.7 对建筑物的下列情况,应在较长时间内进行定期观测:a

22、)建筑物的倾斜(歪闪)或扭转有缓慢发展的迹象时;b)承重构件有明显的挠曲、开裂或变形,连接有较大的松动变位,无法断定已停止发展;c)承重木结构的腐朽、虫蛀经药物处理后;d)重点保护对象或科研对象专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6.4 围护系统 6.4.1 木结构古建筑的围护系统主要有自承重墙体、屋面及其它木构件等。自承重墙体主要有砖墙、土墙、毛石墙等。屋面通常指椽条以上的部分。6.4.2 围护系统的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a)构件及连接的尺寸;b)墙体应检查风化、倾斜、裂缝等质量缺陷;DB11/T 1190.1-2015 7 c)屋面应检查开裂、渗漏、歪闪、塌陷、腐朽等质量缺陷;d)其它木构件应检查糟朽、

23、缺失等质量缺陷。6.5 木材强度等级确定 6.5.1 木材强度等级可按以下方法确定:a)木材的弦向抗弯试验结果;b)鉴定木材的树种,依据 GB50005 确定木材的强度等级;c)落叶松木构件可通过木材材料力学性能非破损检测确定。6.5.2 通过弦向抗弯试验判定木材的强度等级,应从维修替换下的原结构构件中选取与被鉴定构件材性相同的木材,制作试件。取样检测的要求及强度等级的判定,应按 GB/T 50344 的规定执行。6.5.3 落叶松木构件非破损检测木材强度可参见本标准附录 A 的方法执行。木材强度等级的判定,应遵守下列规定:a)抽取 5 个构件,在每个构件上设置 5 个测区;b)以同一个构件

24、5 个测区换算抗弯强度的平均值作为代表值,取 5 个代表值中的最小代表值按表3 判定木材的强度等级;c)当判定的强度等级高于 GB 50005 所规定的同种木材的强度等级时,取 GB 50005 所规定的强度等级为最终判定等级;表3 木材强度检验标准 强度等级 TC11 TC13 TC15 TC17 检测结果的最低强度值,(N/mm2)44 51 58 72 6.6 木构件缺陷检测 6.6.1 木构件缺陷检测应采用经验检查法和非破损检测法。6.6.2 经验检查应由有经验的检测人员实施,通过目视、尺量、探针、敲击等方法检查构件外观质量和内部缺陷。6.6.3 经验检查无法确定内部缺陷状况或需要定量

25、检测内部缺陷时,宜采用非破损检测缺陷的方法。参见本标准附录 B。7 构件安全性等级判定 7.1 一般规定 7.1.1 木结构古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承载能力验算:a)已产生局部破坏现象的构件和节点;b)维修加固后荷载受力条件有改变的结构和节点;c)存在明显变形、裂缝、腐朽、虫蛀等缺陷,需进行承载力验算的构件。7.1.2 验算结构或构件的承载力时,应遵守下列规定:a)结构构件验算采用的结构分析方法应参照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规定;b)结构构件验算使用的计算模型,应符合其实际受力与构造状况;c)结构上的作用应按 GB 50165 的规定执行;d)木材强度等级应按照本标准 6.5 条方法确定;DB11

26、/T 1190.1-2015 8 e)结构或构件的几何参数应采用现场实测数据,木构件缺陷处的有效截面面积应采用本标准 6.6条的实测数据。7.1.3 梁、柱构件应按 GB 50005 的有关规定验算其承载能力,并应遵守下列规定:a)当梁过度弯曲时,梁的有效跨度应按支座与梁的实际接触状况确定,并应考虑支座传力偏心对支承构件受力的影响;b)柱应按两端铰接计算,计算长度取侧向支承间的距离,对截面尺寸有变化的柱可按中间截面尺寸验算;c)若原有构件已部分缺损或腐朽,应按剩余的有效截面进行验算。7.1.4 古建筑中的斗栱可依据缺陷状况判定其安全性等级。7.1.5 结构构件安全性鉴定采用的检测数据,应符合下

27、列要求:a)当采用不止一种检测方法同时进行测试时,应根据检测结果综合判断。b)检测应有取样、布点方面的详细说明。当测点较多时,还应绘制测点分布图。c)当怀疑检测数据有异常值时,其判断和处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不应随意舍弃数据。7.1.6 当需通过荷载试验判定结构构件的安全性时,应按现行标准进行。若检验合格,可根据其完好程度,定为 au级或 bu级,若检验不合格,可根据其严重程度,定为 cu级或 du级。7.1.7 结构构件仅作短期荷载试验,其长期效应的影响应通过计算补偿。7.1.8 当木结构古建筑中的构件符合下列条件时,可根据其实际完好程度定为 au级或 bu级:a)该构件未受结构性

28、改变、修复和使用条件改变的影响;b)该构件未遭明显的损坏;c)该构件工作正常,且可靠。7.2 木构件安全性等级判定 7.2.1 木构件安全性等级判定,应按承载能力、构造、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或变形)、裂缝、腐朽、虫蛀、天然缺陷和历次加固现状等检查项目,分别判定每一受检构件的等级,并取其中最低一级作为该构件的安全性等级。7.2.2 当木构件及其连接的安全性按承载能力判定时,应按表 4 的规定,分别判定每一验算项目的等级,并取其中最低一级作为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性等级。表4 木构件及其连接承载能力等级的判定 构件分类 R/0S au级 bu级 cu级 du级 主要构件及连接 1.0 0.95 0.

29、90 0.90 一般构件 1.0 0.90 0.85 0.85 注:表中R和S分别为结构构件的抗力和作用效应;0为结构重要性系数,世界文化遗产地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取1.1,其它建筑取1.0。7.2.3 验算古建筑木结构时,其木材设计强度和弹性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按 GB 50005 的规定执行,并乘以结构重要性系数 0.9;有特殊要求另定。b)对外观已显著变形或木质已老化的构件,还应乘以表 5 中规定的调整系数。c)对仅以恒载作用验算的构件,还应乘以 GB 50005 中规定的调整系数。7.2.4 当木构件的安全性按构造判定时,应按表 6 的规定判定检查项目的等级。DB11/T

30、 1190.1-2015 9 7.2.5 当木构件的安全性按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或变形)判定时,应按表 7 的规定判定检查项目的等级。木构件的位移(或变形)未发生表 7 各检查项目的情况,检查项目的等级可根据其完好程度判定为 au级或 bu级。7.2.6 当木构件的安全性按裂缝检测结果判定时,应按表 8 的规定判定检查项目的等级。木构件的裂缝未发生表 8 各检查项目的情况,检查项目的等级可根据其完好程度判定为 au级或 bu级。7.2.7 当木构件的安全性按腐朽判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按表 9 的规定判定检查项目的等级;木构件的腐朽未发生表 9 各检查项目的情况,检查项目的等级可根据其

31、完好程度判定为 au级或 bu级。b)当封入墙体内的木结构或其连接已受潮时,即使木材尚未腐朽,也应直接定为 cu级。表5 考虑长期荷载作用和木质老化的调整系数 建筑物修建距今的时间(年)调整系数 顺纹抗压设计强度 抗弯和顺纹抗剪设计强度 弹性模量和横纹承压设计强度 100 0.95 0.9 0.9 300 0.85 0.8 0.85 300 0.75 0.7 0.75 表6 构造等级的判定 检查项目 au级或 bu级 cu级或 du级 连接或节点 连接、构造及榫卯现状完好,榫卯无严重松动,构造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无缺陷,或仅有局部表面缺陷,通风良好,工作无异常 无拉结,榫头拔出卯口的长度

32、超过榫头长度的2/5,构造有严重缺陷,已导致连接松弛变形、滑移、沿剪面开裂或其它损坏 注1:判定结果取au级或bu级,可根据其完好程度判定;判定结果取cu级或du级,可根据其实际严重程度判定。注2:构件支承长度检查结果不参加判定,但若有问题,应在鉴定报告中说明,并提出处理建议。表7 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或变形)等级的判定 检查项目 cu级或 du级 最大挠度1或1 木梁、枋 当h/L1/14时,1L2/2100h 当h/L1/14时,1L/150 对300年以上梁、枋,若无其他残损,可按11+h/50 判定 檩条 当L3m时,1L/100 当L3m时,1L/120 多数檩条挠度较大而导致漏雨

33、 椽条 椽跨的 1/100,并已引起屋面明显变形 楞木 1L/180,或体感颤动严重 翼角、檐头、由戗 已明显下垂 侧向弯曲变形2 柱或其他受压构件 2 L0/250 木梁、枋 2 L/200 楞木 2 L/200 DB11/T 1190.1-2015 10 表 7(续)检查项目 cu级或 du级 柱脚与柱础抵承状况 柱脚底面与柱础间实际抵承面积与柱脚处柱的原截面面积之比小于3/5 若柱子为偏心受压构件,尚应确定实际抵承面中心对柱轴线的偏心距及其对原偏心距的影响,按偏心验算不合格。柱础错位 柱与柱础之间错位量与柱径(或柱截面)沿错位方向的尺寸之比大于1/6 木纹横向压缩 斗栱 大斗明显压扁 注

34、1:表中L为梁、枋、檩条、楞木计算跨度;L0为柱的无支长度;h为截面高度。判定结果取cu级或du级,可根据其实际严重程度判定。表8 裂缝等级的判定 检查项目 cu级或 du级 裂缝 木柱 有断裂、劈裂或压皱迹象出现 木梁、枋 跨中断纹开裂,有裂纹,或未见裂纹,但梁的上表面有压皱迹象 梁端劈裂(不包括干缩裂缝)有受力或过度挠度引起的端裂或斜裂 非原有的锯口、开槽或钻孔按剩余截面验算不合格 榫卯 已劈裂或断裂 瓜柱、角背、驼峰 有劈裂 翼角、檐头、由戗 已劈裂或折断 表9 腐朽等级的判定 检查项目 cu级或 du级 腐朽 木柱 当仅有表层腐朽和老化变质时,1/5或按剩余截面验算不合格 当仅有心腐时

35、,1/7或按剩余截面验算不合格 同时存在心腐、表层腐朽和老化 木梁、枋、檩、楼盖梁、楞木 当仅有表层腐朽和老化变质时,对梁身1/8或按剩余截面验算不合格 端部(支承范围内)有表层腐朽和老化变质时 存在心腐 椽条 已成片腐朽 瓜柱、角背、驼峰 有腐朽 翼角、檐头、由戗 有腐朽 楼板 已不能起加强楼盖水平刚度作用 注:表中为在任一截面上,腐朽和老化变质(两者合计)所占面积与整截面面积之比。7.2.8 当木构件有虫蛀孔洞,或未见孔洞,敲击有空鼓音,应直接判定为 cu级或 du级。7.2.9 当木构件的安全性按木材天然缺陷判定时,木构件的关键受力部位存在木节、扭(斜)纹或干缩裂缝的大小中任一超出表 1

36、0 的限值且有其它残损时,应直接判定为 cu级或 du级。DB11/T 1190.1-2015 11 表10 木材天然缺陷的判定 项次 缺陷名称 原木材强度等级 方木材强度等级 等材 等材 等材 等材 受弯构件或压弯构件 受压构件或次要受弯构件 受弯构件或压弯构件 受压构件或次要受弯构件 1 木节 在构件任一面(或沿周长)任何 150mm长度所有木节尺寸的总和不应大于所在面宽(所在部位原木周长)的 2/5 2/3 1/3 2/5 每个木节的最大尺寸不应大于所测部位原木周长的 1/5 1/4 2 斜纹,任何 1m 材长上平均倾斜高度不应大于 80mm 120mm 50mm 80mm 3 干缩裂缝

37、 在连接的受剪面上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在连接部位的受剪面附近,其裂缝深度(有对面裂缝时用两者之和)不应大于 直径的1/4 直径的1/2 材宽的1/4 材宽的1/3 4 生长轮(年轮)其平均宽度不应大于 4mm 4mm 4mm 4mm 注1:供制作斗栱的木材,不应有木节和裂缝。注2:古建筑用材不允许有死节(包括松软节和腐朽节)。注3:古木节尺寸按垂直于构件长度方向测量。木节表现为条状时,在条状的一面不量,直径小于10mm的活节不量。7.2.10 木构件的安全性按历次加固判定时,应按表 11 的规定判定检查项目的等级。木构件的历次加固未发生表 11 各检查项目的情况,检查项目的等级可

38、根据其完好程度判定为 au级或 bu级。表11 历次加固等级的判定 检查项目 cu级或 du级 历次加固 木柱 柱身有新的变形或变位,或榫卯已开裂,或铁箍已松动 原灌浆浆体与木材粘结状况不良,浆体干缩,敲击有空鼓音;柱身有明显的压皱或变形现象 原挖补部位已松动,或又发生新的腐朽 木梁、枋 原拼接已变形或螺栓已松动 原灌浆浆体干缩,敲击有空鼓音,或梁身挠度增大 7.2.11 木结构古建筑承载力验算及抗震鉴定可参见附录 C、附录 D。7.3 围护系统构件安全性等级判定 7.3.1 砖墙安全性等级判定,应按风化、倾斜、裂缝 3 个项目检查,按表 12 的规定分别判定每一受检构件的等级,并取其中最低一

39、级作为该构件的安全性等级。砖墙未发生表 12 各检查项目的情况,检查项目的等级可根据其完好程度判定为 au级或 bu级。表12 砖墙安全性等级的判定 检查项目 cu级或 du级 砖墙的风化 在风化长达 1m 以上的区段,确定其平均风化深度与墙厚之比 当 H10m 时,1/5 或按剩余截面验算不合格 当 H10m 时,1/6 或按剩余截面验算不合格 DB11/T 1190.1-2015 12 表 12(续)检查项目 cu级或 du级 倾斜 单层房屋倾斜量 当 H10m 时,H/150 或B/6 当 H10m 时,H/150 或B/7 多层房屋 总倾斜量 当 H10m 时,H/120 或B/6 当

40、 H10m 时,H/120 或B/7 层间倾斜量i iHi/90 或i40mm 裂缝 地基沉陷引起的裂缝 应与地基基础同级 受力引起的裂缝 有通长的水平裂缝,或有贯通的竖向裂缝或斜向裂缝 注:表中H为墙的总高;Hi为层间墙高;B为墙厚,若墙厚上下不等,按平均值采用。7.3.2 土墙或毛石墙有下列损坏,应判定为 cu级或 du级:a)土墙:1)墙身倾斜超过墙高的 1/70;2)墙体风化、硝化深度超过墙厚的 1/4;3)墙身有明显的局部下沉或鼓起变形;4)墙体经常受潮。b)毛石墙:1)墙身倾斜超过墙高的 1/85;2)墙面有较大破损,已严重影响其使用功能。注:土墙和毛石墙中,裂缝的检查及判定应按本

41、标准7.3.1条执行。7.3.3 屋面的安全性等级判定,应分别检查望板、灰泥背、瓦面、屋脊,按表 13 的规定判定。屋面未发生表 13 各检查项目的情况,检查项目的等级可根据其完好程度判定为 au级或 bu级。表13 屋面安全性等级的判定 检查项目 cu级或 du级 屋面 望板 望板40%以上出现糟朽、开裂、缺失,有渗漏 灰泥背 灰泥背40%以上出现空鼓、断裂,产生滑移 瓦面 瓦面40%以上破碎、脱节、起鼓变形,并产生滑移、脱落 屋脊 屋脊严重开裂、歪闪、坍塌、缺失,有渗漏点 7.3.4 其他木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判定,应分别检查槛框、板墙,按表 14 的规定判定。其他木构件未发生表 14 各检查

42、项目的情况,检查项目的等级可根据其完好程度判定为 au级或 bu级。表14 其他木构件安全性等级的判定 检查项目 cu级或 du级 槛框 槛框缺失,或因糟朽、开裂引起构件失效60%以上 板墙 板墙缺失,或糟朽、劈裂60%以上 DB11/T 1190.1-2015 13 8 子单元安全性等级判定 8.1 一般规定 8.1.1 古建筑安全性等级判定,应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划分为 3 个子单元,并应分别按本章 8.2 条8.4 条规定的方法进行判定。8.1.2 当计算上部承重结构的作用效应,或验算地基变形、稳定性或承载能力时,除应符合本标准7.1.2 条的有关规定外,对地基的岩土性能标

43、准值和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应根据现场检验结果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取值。8.1.3 当仅对某个子单元的安全性进行鉴定时,该子单元与其它相邻子单元之间的交叉部位,也应进行检查,并应在鉴定报告中提出处理意见。8.2 地基基础 8.2.1 鉴定地基的安全性时,应遵守下列规定:a)宜根据古建筑的整体沉降或不均匀沉降的观测检查结果进行判定;b)现场条件适宜按地基基础承载力进行判定时,可根据古建筑基础的沉降情况和有关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并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对地基的承载力进行综合评价;c)当发现地基受力层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对软弱下卧层地基承载力进行验算;d)建造在斜坡上或毗邻深基坑的古建筑,应验算地基稳定

44、性。8.2.2 当地基的安全性按地基变形(建筑物沉降)观测资料或其上部结构反应的检查结果判定时,应按下列规定判定:a)Au级建筑物无沉降裂缝、变形或位移;b)Bu级建筑物上部结构砌体部分虽有轻微裂缝,但无发展迹象;c)Cu级建筑物上部结构砌体部分出现宽度大于 5mm 的沉降裂缝;d)Du级建筑物上部结构的沉降裂缝发展明显,砌体的裂缝宽度大于 10mm。8.2.3 当地基的安全性按其承载能力判定时,可根据本条标准 8.2.1 条规定的检测或计算分析结果,采用下列标准判定;a)当承载能力符合 GB50007 的要求时,应根据建筑物的完好程度判定为 Au级或 Bu级。b)当承载能力不符合 GB500

45、07 的要求时,应根据建筑物损坏的严重程度判定为 Cu级或 Du级。8.2.4 当地基基础的安全性按基础判定时,宜根据下列原则进行:a)宜采用抽样或局部开挖进行检测,若检测中发现基础有裂缝、局部损坏或腐朽现象,应查明其原因和程度,并结合工程经验及相关现行地基基础规范做出综合判断。b)在下列情况下,可不经开挖检查而直接判定基础的安全性等级:1)当地基的安全性等级已判定为 Au级或 Bu级,且建筑场地的环境正常时,可取与地基相同的等级。2)当地基的安全性等级已判定为 Cu级或 Du级,且根据经验可以判断基础也已损坏时,可取与地基相同的等级。8.2.5 当地基基础的安全性按地基稳定性判定时,应符合下

46、列规定:a)Au级建筑场地地基稳定,无滑动迹象及滑动史;b)Bu级建筑场地地基在历史上曾有过局部滑动,经治理后已停止滑动,且近期评估表明,不会再滑动;c)Cu级建筑场地地基在历史上发生过滑动,目前虽已停止滑动,若触动诱发因素,仍有可能再滑动;DB11/T 1190.1-2015 14 d)Du级建筑场地地基在历史上发生过滑动,目前又有滑动或滑动迹象。8.2.6 地基基础的安全性等级,应根据本章对地基基础和地基稳定性的判定结果,按其中最低一级判定。8.2.7 鉴定中若发现地下水位或水质有较大变化,或土压力、水压力有明显增大,且可能对建筑物产生不利影响时,应在鉴定报告中加以说明,并提出处理的建议。

47、8.3 上部承重结构 8.3.1 上部承重结构的安全性等级,应根据其所含各种构件的安全性等级、结构的整体性等级判定。8.3.2 当判定一种主要构件的安全性等级时,应根据其每一受检构件的判定结果,按表 15 的规定判定。表15 主要构件安全性等级的判定 等级 多层古建筑 单层古建筑 Au 在该种构件中,不含 cu级和 du级,可含 bu级,一个子单元含 bu级的楼层数不应多于/m%,每一楼层的 bu级含量不应多于 25%,且任一轴线(或任一跨)上的bu级含量不应多于该轴线(或该跨)构件数的 1/3 在该种构件中不含cu级和du级,可含bu级,一个子单元的含量不应多于30%,且任一轴线(或任一跨)

48、的bu级含量不应多于该轴线(或该跨)构件数的1/3 Bu 在该种构件中,不含 du级,可含 cu级,一个子单元含cu级的楼层数不应多于/m%,每一楼层的 cu级含量不应多于 15%,且任一轴线(或任一跨)上的 cu级含量不应多于该轴线(或该跨)构件数的 1/3 在该种构件中不含du级可含cu级,一个子单元的含量不应多于20%且任一轴线(或任一跨)上的cu级含量不应多于该轴线(或该跨)构件数的1/3 Cu 在该种构件中,可含 du级,一个子单元含有 du级楼层数不应多于/m%,每一楼层的 du级含量不应多于5%,且任一轴线(或任一跨)上的 du级含量不应多于1 个 在该种构件中可含du级(单跨及

49、双跨房屋除外),一个子单元的含量不应多于7.5%,且任一轴线(或任一跨)上的du级含量不应多于1个 Du 在该种构件中,du级的含量或其分布多于Cu级的规定数 在该种构件中,du级含量或其分布多于Cu级的规定数。注:表中“轴线”系指结构平面布置图中的横轴线或纵轴线,当计算纵轴线上的构件数时,对屋面梁等构件可按跨统计。m为房屋鉴定单元的层数。当计算的含有低一级构件的楼层数为非整数时,可多取一层,但该层中允许出现的低一级构件数,应按相应的比例进行折减(即以该非整数的小数部分作为折减系数)。8.3.3 当判定一种一般构件的安全性等级时,应根据其每一受检构件的判定结果,按表 16 的规定判定。表16

50、一般构件安全性等级的判定 等级 多层古建筑 单层古建筑 Au 在该种构件中,不含 cu级和 du级,可含 bu级,一个子单元含 bu级的楼层数不应多于/m%,每一楼层的bu级含量不应多于 30%,且任一轴线(或任一跨)上的bu级含量不应多于该轴线(或该跨)构件数的 2/5 在该种构件中不含cu级及du级,可含bu级,一个子单元的含量不应多于35%,且任一轴线(或任一跨)的bu级含量不应多于该轴线(或该跨)构件数的2/5 Bu 在该种构件中,不含 du级,可含 cu级,一个子单元含cu级的楼层数不应多于/m%,每一楼层的 cu级含量不应多于 20%,且任一轴线(或任一跨)上的 cu级含量不应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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