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矿 石 运 输 协 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矿石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就甲方矿石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铅锌矿运输业务,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2、乙方接受并认可甲方的指挥,直接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矿石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如发生各类人身、车辆、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所提供的承运车辆必须具备各类合法有效证件,符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各项要求,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格有效证件。
4、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车厢完整、无缝隙,干燥清洁、及其他污染物。
5、运输价格,双方协商。
6、运输时间,甲方提前电话通知。
7、甲方负责把矿石装上车 。
8、 甲方保证按协议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矿山结算单据后,及时完成账目核对工作,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2、乙方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应认真核对数量,检查货物情况。
3、乙方驾驶员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将货物及甲方提供的送货单交由收货人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将收货人签收原始单据完整保存好,做为结算依据。
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沿路抛洒、交货不清等,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给结算运费,并按矿石的市场价格赔偿。
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五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谅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2、因履行本协议而引发的纠纷,双方应尽量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生效期为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无异议,本协
议可延续一年。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