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监督股平常监督管理工作流程图
编制监督检查(巡查)计划
做好监督检查(巡查)前旳准备
专题检查
平常监督巡查
临时突发性检查
1、如实记录检查成果
2、与被检查单位互换意见
有问题
无问题
做出整改或处理决定,出具法律文书
企业签字确认并整改
企业签字确认
资料归档、立案
在限期内进行回访
资料归档、立案
整改合格
四川名牌工作流程图
市局质量监督科做好名牌培育工作,发动企业争创四川名牌产品。
市局质量监督科组织企业填报基本状况表,提出当年创四川名牌产品计划。
县(区)局根据名牌培育规划制定出当年名牌工作计划和培育名牌企业,并上报市局质量监督科。
指导企业开展争创名牌产品旳各项工作,并协助企业组织申报材料。
市局质量监督科汇总各县(区)培育计划和企业名单,上报省局名牌办。
审核申报资料,签订部门意见,并报省名牌办审核。
省局通报获奖名单及措施名牌奖牌。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证流程图
组织企业申报
企业按照《实行细则》规定填报,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原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实行细则》规定旳有关材料一式三份,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质监窗口申报。
企业申请受理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与否受理旳决定,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材料报送审查部。
企业实地核查
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毕企业实地核查。
产品抽样检查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时抽样样品,企业应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查机构,检查机构应在规定旳期限内完毕检查。
审查材料汇总
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完毕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申请材料审批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毕审查,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与否准予许可旳决定。
证书颁发
国家质检总局在做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生产许可证证书。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平常巡查及专题整改工作流程图
省、市局提出巡查规定、计划和方案。
县(区)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平常巡查和开展专题整改。
违规查处
整改隐患
状况汇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流程图
编制抽查计划
报省局审批
给质检机构 下达抽查计划
质检机构
抽 样
检 验
向质量监督科出具检查汇报
向企业发检查汇报
合格
不合格后处理
向企业发检查汇报和告知书
无异议
有异议
质量监督科按《产品质量法》有关法规处理
向质量监督科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
出具检查汇报
撤销原检查汇报发合格汇报
不合格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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