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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财务管理条例
第一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为加强社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工作管理水平,特制定该制度。
第二条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及其有关财务工作应当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社团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及本条例的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监督,积极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财务工作,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四条 各社团负责人对本社团的财务工作有管理监督责任,财务管理人员负主要责任。
第五条 社团所有财产属社团成员共有,根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社团。
第六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有执行监督,审核的权利。
一、经费来源
(一) 会员费
1、 每学年各社团纳新前一周,社团必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招新人数与会费金额,经申请成立注册社团每学年按10-30元/人,收取会员费。会员费超过规定的,在社团招新之前必须附活动计划草案或财务预算表到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进行备案,经校团委以及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方可提高会费,如果发现该社团财务管理出现了问题,将予以警告,直至启动注销程序。
2、 各社团在招新工作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必须将每学年所收会员费上交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一管理,各社团每学年第一学期所支出的资金总额不得超出本学年社团总资金的40%。
(二) 赞助
1、 各社团因活动需要与企事业单位寻求赞助,须提交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备案,后经学生社团联合会以及校团委审批后方可签订协议。
2、 严令禁止任何社团与赞助商合作在我校举办纯商业性活动。
3、 各社团同商家签订的协议需一式三份,商家,本社团各留一份,另一份交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存档,协议书上必须盖有商家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公章才有效。
4、 各社团在赞助资金到位后,统一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各社团协会首先要向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递交活动经费预算表,后经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方可支出使用。活动前三天支出总预算的50%,活动最后一天全部支付。
5、 各社团应对资金建立明晰账目,各项开销开具票据,做到账实相符,在每次活动结束后将票据和账目表报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并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管财务的副主席核实签字,后交予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
6、 凡对吸引外来资金做出贡献的同学,可以从赞助中获取提成,但提成资金须在赞助金额全部上交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之后才能获取。获取提成奖金的同学须提供相关字据或证明。具体提成金额如下:
7、
赞助金额(X元)
提成百分比
X≤500
X×10%
500<X≤1000
X×12%
1000<X≤2000
X×15%
X>2000
X×20%
1、赞助单位提供的一切实物赞助,全部归该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转移,变卖或据为己有。
2、有外界商业团体赞助的社团活动,校团委原则上不再拨予任何经费。在不向学生社团联合会说明活动的情况下,学生社团联合会也不予以活动场地和经费支持。
(三)奖金
各社团参与月评比和期评比以及各种活动开展情况的评比,所获得的奖励必须及时统一入账。
(四)团委划拨资金的活动经费
1、对需要团委支持的活动,各社团必须提前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经费预算、活动计划,经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核,校团委批准后拨给相应资金。
2、各社团使用校团委划拨经费必须持正式发票或电脑小票,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二、使用细则
第一条 各社团一切收入与支出必须统一入账,入账金额必须为各社团内部的票面数额,并需定时公布账目,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负责人将每月底检查帐目、票据。主席团将不定期抽查。
第二条 各社团在社团活动开展前必须进行财务预算,并将活动财务预算表以及相关活动计划上交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审核批准,否则冻结该社团资金流动或不予报账。
第三条 各社团报账,必须持有营业性发票,有特殊情况的,须持有有效收据凭证报账。支出金额在100元以下发票、凭证均需社团经手人、社团负责人、学生社团联合会财物部部长签字才可报销,在100元以上的金额,发票或收据凭证均需社团经手人、社团负责人、学生社团联合会主管财务的副主席签字报销,所有票据上须注明时间、地点、用途。购买相关物品进行报账时,还须持有相关的电脑小票。
第四条 各社团所购买的单件物品,其价值在50-100元之间的须先报学生社团联合会主管财务的副主席审批后方可购买,100元以上的须先报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后方可购买。
第五条 各社团必须严格控制工作餐、车费等类型账务的报销。每学期规定工作餐总额不得超过50元;车费每人每次不得超过10元,最大限额为50元;打印费每学年不得超过50元。以上账务超过报销的部分,由社团负责人自行填补,不得动用社团资金
三、财物监督办法
第一条 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将每月底对社团财物状况进行普查,并在每月财务会议上通报。
第二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于每学期期末公布各社团本期财务报表。实行账本公开,每学期期末各社团必须上交详细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审查没有完成的社团,不能换届。
第三条 各社团应建立、健全本社团内部财务监督制度。社团内部财务监管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社团正副会长不得兼任财物负责人,须设立会计人员,出纳人员,财物保管人员,明确其职责权限,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及组织程序。
(三)社团财务报表应当准确、清晰、披露的项目信息完整真实。
第四条 社团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管理人员违规办理财务事项,财务管理人员对违规办理财务事项,财务管理人员对违反本条例行为,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五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各社团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下列监督:
(一) 是否依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二)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三) 社团财务管理是否符合《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 各社团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院团委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七条 每学期开学初,各社团必须提交上一学期的收支总结报告,固定资产清单和本学期财务预算报告。
第八条 各社团提出注销申请或违反《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被注销,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将对其财务进行清算,并出示清算报告。
第九条 各社团申请注销时,如财产有结余,应将财产余额上交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由其暂行保管或用于其他的社团活动。
四、财务管理人员
第一条 各社团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设立财务办公室并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社团会长不得掌管财物。
第二条 社团内部应当建立内部稽查制度。各社团财务需至少由两人管理,必须具备以下职能人员:会计、出纳。其中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凭证保管和账目登记工作。
第三条 财务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积极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的工作。
第四条 社团必须具备有书面形式的日记账本,及时记录各项收支,每学期初须交本学期财务预算表、活动计划书,学社联将对社团财物进行审核及提出相关整改意见。
第五条 财务管理人员不得提供虚假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不得贪污,挪用公款,一经查出,必将严惩。按金额多少究其相应责任。
第六条 各社团负责人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认真记账,确保社团账务清晰。
第七条 各社团财务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财务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到会者须先请假,缺席一个月内所有财务会议者,取消其社团最佳社团评比资格。
五 社团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 社团固定资产是指除耗材外,以社团经费购买或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第二条 社团固定资产为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三条 各社团初期向学社联财务部交纳50元以上人民币,作为使用学社联公共设备的押金,如使用该设备后,认为出现破损现象,学社联将酌情扣其押金,被扣押金的社团须于扣款后的一周内将设备修理好,为下次使用,造成公共设施的严重损失者,按原价赔偿。
第四条 社团须变更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时,需经本社团成员讨论通过,并在学社联的监督下,方可实施。
第五条 社团换届,社团财物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务清单,先报学社联财务部审核,再由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六条 社团解散时,财务移交学社联代管,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务清单。
第七条 当学社联发现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有权追究该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八条 各社团必须为本社团的固定资产登记编号,并加盖学社联公章。
第九条 个人资产投入固定资产时,需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社团应按其实物登记入账。
六、奖惩制度
第一条 参照本制度,院团委、学社联将予以奖励、表彰,主要包括:
(一) 分工明确,汇帐及时,账目清楚。
(二) 积极配合学社联财务部综合考察工作,并及时提供有效信息。
(三) 工作态度良好,工作积极,有一定组织纪律性。
(四) 原始会计凭证保管完备,财务工作明晰。月评比及年度优秀社团评比重要指标。
第二条 参照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处,学社联将严肃处理。
(一) 不记账或以多种方式记账的。
(二) 账目模糊,原始凭证缺失。
(三) 私自挪用公款。
(四) 虚开发票,虚报数目,造成社团财产流失。
(五) 财务会议无故缺席。
第三条 各社团必须配合学社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财务核算,对不予配合的,学社联将严肃处理。对情节较为严重者,视其情况予以如下处理:通报全校各社团,取消该社团评奖评优资格,免去协会会长一职,并向其所在系部反馈。情节特别严重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制度另行予以处分。
七、财务部人员考核原则
第一条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爱本职工作和有责任感。
第二条 客观公正,即办理会计实物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三条 按规章制度办事,保证所提供的会计核算真实、正确、及时、完整。
第四条 搞好服务,即熟悉本部门的主要财务情况,为改善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服务。
第五条 保守秘密,即保守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财务秘密,除主席团同意之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漏会计信息。
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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