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毕节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毕 节 地 区 卫 生 局
毕节地区环境保护局
文件
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毕节监察分局
贵州省总工会毕节地区办事处
毕节地区妇女联合会
共青团毕节地区委员会
毕地安监〔2010〕44号
关于印发《毕节地区职业健康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卫生局、环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妇联、团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贵州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制度》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有关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联动,地区安监、卫生、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妇联、共青团、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毕节监察分局等八个单位联合制定了《毕节地区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协调制度。
地区安全监管局 地区卫生局 地区环保局
地区人才资源社会保障局 毕节煤监局
地区工会 地区妇联 共青团毕节地委
二0一0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职业健康 安全监管 制度 通知
毕节地区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7日印发
存档3份 共印80份
毕节地区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安全监管、煤矿监察、卫生、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妇联、共青团的沟通协调,强化对职业健康安全的监管,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贵州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制度》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地区安监局、贵州煤监局毕节监察分局、地区卫生局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地区环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妇联、团地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开展职业病防治有关监督工作。
第三条 建立协调机制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安监局职业安全科(0857-8231029)和地区卫生监督所(0857-8301456),具体负责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收集,协调例会的组织及日常联络等方面的工作。地区环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妇联、团地委要明确分管领导及专门联络人员。
第四条 为保证信息及时沟通,建立协调例会制度,会议由地区安监局和地区卫生局轮流组织。
(一)每年1月、7月召开一次协调工作会议,通报半年、全年工作情况,分析全区职业健康形势,提出工作思路、建议和意见,研究加强与改进协调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协调会议参会人员:地区安监局、地区卫生局、地区环保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工会、地区妇联、团地委、贵州煤监局毕节监察分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可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新闻机构记者参会。
(三)协调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并报行署有关领导,印发有关单位。
第五条 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一)安监部门要依法履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加强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要加大查处有关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及时认真组织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卫生部门要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三)环保部门要依法履行放射作业监督检查职责。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方面的劳动用工行为,要求招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职业危害岗位的劳动条件,加强对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病人资料、康复等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
(五)工会、妇联、共青团要履行对职业健康的监督参与职能,维护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合法权益,反映从业人员的合法诉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职业健康主体责任。
第六条 地区安监局、地区卫生局、贵州煤监局毕节分局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共同抓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地区卫生局、地区安监局及贵州煤监局毕节分局在制定或发布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文件时要相互协商、沟通。
(二)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发现职业危害事故发生的,要及时向安监部门通报。安监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向有关成员单位通报。
(三)成员单位应相应通报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
第七条 由地区安监局、地区卫生局牵头,地区环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妇联、团地委、贵州煤监局毕节监察分局共同参加,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有关职业健康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安监、煤监、卫生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毕节地区职业健康监管协调制度分管领导及联络人员
单 位
分管领导
职 务
联络员
联系电话
地区安监局
王成军
总 工
周月琴
8231029
地区环保局
杨 劲
总 工
舒 英
8222835
地区工会
陈明江
副主任
廖建明
8222550
团地委
吕 勇
副书记
黄文碧
18908572009
地区妇联
郑 荣
副主任
罗 丽
8222479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 华
纪检组长
刘友科
13985887518
贵州煤监局毕节分局
伍光荣
副主任
8241989
地区卫生局
邓 韬
副局长
李洪龙
王玉婷
8301456
8233591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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