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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制度和我国的基本政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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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焦建国,郎大鹏.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由来、问题、借鉴与改进建议[J].经济研究参考,2005,(76):38-44.   [3]金俭.中国住宅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4]李昌麒.经济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5]卢有杰.全面分析城镇住房保障制度[J].城乡建设,2004,(4):40-42.   [6]孙光德,董克用.社会保障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7]万婷.完善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政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1届区域经济学专业硕士论文.   [8]周宝妹.社会保障法主体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三、我国的廉租房制度发展和建设情况、存在问题 1廉租房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国虽然建立了廉租房制度,但由于城市土地资源有限,城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的不足以及缺乏其他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渠道,廉租住房制度实施面临着许多困难。   1.政府住房保障职责缺位。      2.低收入者缺乏住房保障。   按照各地现行住房保障制度,最低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廉租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但现实情况是,一方面,即使是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许多低收入家庭因支付能力不足仍然买不起。并且在全国大中城市里,有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比起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职工,他们的收入普遍更低,居住条件更差,更应享受住房保障,但现行住房保障制度却将他们排斥在外。   3.土地与资金形成瓶颈。   廉租房建设一般有两个条件,一是土地,二是资金,这二者构成了廉租房建设的瓶颈。就土地而言,城市用于建设的用地总量是确定的,为了降低成本,用于建设廉租房的土地必须是划拨而不是出让,但是如果用于建设廉租房的土地划拨多了,那么用于出让而获得财政资金的土地就会减少。这对于各级政府来说是一个两难问题。政府面临着是急于取得城市各项发展急需的资金,把这些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加快本地区的GDP增速,还是放弃这个利益,给老百姓无偿建房,同时又贴进去更多资金的两难处境。就资金而言,作为地方主要财政收入的土地出让金及公积金增值收益是廉租房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地方政府注定会缺乏提供资金的动力,继而会造成房源难以为继并形成恶性循环。这种状况在现实情况下是难以避免的。   4.廉租房准入与退出机制尚未完善。   廉租房保障对象即使在最严格的审批程序下获得廉租住房,也有可能冒着道德风险谋取利益并将其所得用于改善其基本生活条件。如何防范和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在满足保障目的的同时,又不至于使廉租房成为新的牟利工具,这是廉租房保障制度设计时应予考虑的重要内容。同时腾退机制是廉租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但在一些城市的廉租住房腾退过程中,已不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拒不腾退,廉租住房的退出机制很难得以实行,造成年度复核流于形式 我国廉租房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配套政策不完善,缺乏长远规划     虽然廉租房制度建设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有了近期的发展目标,但是配套政策仍不完善,且缺乏长远规划。有好多政策也不明确,以至于地方政府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如何操作并不清晰。有关财政、税收、土地和金融政策,既是对困难群体实施保障政策的条件,也是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这些配套政策对解决困难群体住房的支持力度有限。    (二)住房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我国至今还没有关于居民住宅的有关法律、法规,只有原建设部颁布的于200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这与全社会都来关心弱势群体住宅问题的目标是不相适应的。我国是法制国家,只有有法可依,才能使廉租房的资金、建设、使用等问题得以根本解决。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比较滞后,同时也缺乏明确的惩治措施。    (三)缺乏社会力量参与的激励机制     廉租住房不同于商品房,也不同于经济适用住房,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愿承建廉租住房。建设商品住房可以获得较高利润;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在房价中除了可以记入1~3% 的管理费外,还可以记入3%的利润,可以实现保本微利;而廉租住房只能租给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居住,其租金实行政府限价,租金标准较低,无法形成建设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因此,一般房地产开发企业从经济效益和自身的承受能力出发,不愿从事廉租住房的开发建设。而且,由于相关部门在廉租房的计划审批、手续办理、落实优惠政策等方面拖拉、掣肘,建房成本和风险大为增加,使开发商建设廉租房积极性受到影响。     此外,制度层面还存在我国实行分税制后产生的新问题。我国于1994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分税制”,其目的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科学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在事权基础上确定各级政府支出范围,并按税种划分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分设中央、地方两套税务体系进行征管,并通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来调节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以达到资源最优配置。实施分税制以后,中央增强了财力及加强了对地方的宏观调控能力,同时将土地出让金的管理使用权划归地方,以激励地方的建设。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划分了税收比例,地方财权范围缩小,地方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表现政绩,只能靠土地出让金的收入,从而增加了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加之分税制以后,地方政府的体制改革基本上处于自发状态,在这种环境下,必然出现对廉租房制度建设的忽视和实施的滞后。    (四)廉租对象覆盖面过于狭窄     据统计,2006年全国开工建设和收购廉租住房5.3万套,建筑面积293.68万平方米,仅完成计划的三分之一左右。另外,许多地方廉租房是老旧住房改造而成的,目前仅有54.7万户居民入住廉租房,与国家2006年规划还有一定的差距。根据目前的规定和各地的做法,廉租住房的分配对象主要是具有城市户口的双困难户家庭,即满足低保条件同时人均居住住房保障面积低于某一标准的家庭。这种比较狭窄的范围规定,在廉租房制度建设的初期对社会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从我国居民当前的居住情况看,这一保障范围无疑是十分狭窄的。另外,从目前社会弱势人群的定义所覆盖的范围来看,随着社会的转型,城市打工者、进城民工、城乡结合部土地被征收后的农民是一个不可忽略新的住房弱势群体。如果不对他们的住房问题给以充分的重视,将给城市的和谐发展带来不良的影响。    (五)旺盛的需求与短缺的房源供给     从有关规定来看, 廉租房的房源主要是依靠旧有的公房,但目前的现实情况却与当初设计的情况存有偏颇,房源缺乏已经成为制约推广廉租房保障的一个瓶颈。而且隐形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存在也使得部分房屋非法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造成廉租房的房源供给短缺,现实供给与迫切的需求之间存在有极大的矛盾。有的城市新建廉租房的数量仅是目前申请者住房需求数量的1%,甚至更低,远远不能满足目前的需求。从各地的实践来看,廉租房的供给主要由政府承担,企业并无直接的驱动力向廉租家庭提供住宅。此外,中介服务体系落后、社会缺乏公正意识、政策宣传不得力,也是影响廉租房供求矛盾加大的重要原因。同时,由于政策宣传也不够,使得一些拥有房源的房东,出于对廉租房保障政策的疑虑以及其他方面的担忧不愿意将房屋出租给廉租家庭。    (六)廉租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缺乏足够资金     我国实施住房保障的突出困难在于财政资金有限,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比较低,而且发展也不平衡,地方政府的保障能力与社会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如建设部通报的145 个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的,绝大多数都是贫困地区。同时,我们原来的财政体系中,关于社会保障一块重在保吃穿、保就业、保养老,原来没有把住房保障纳入财政预算的科目中,在财政运转上也还有需要改革和完善的地方。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资金为70.8亿元。而该年仅前九个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就达到12902.4亿元。与众多需要政府提供廉租住宅的家庭急迫的住房需求来比,廉租资金的落实问题是目前廉租住房进展缓慢的又一个瓶颈。    (七)收入线难以划分,监督难度大     目前各地的廉租对象一般为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而我国城镇中需要廉租房的住房困难户则不仅包括低保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还应包括那些既买不起房又非低保的住房困难户。随着廉租对象范围的逐步扩大,根据各地居民收入划分一个合理的收入线,并据此科学地确定廉租对象就变得日益紧迫。然而,由于我国没有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和个人收人申报机制,居民的“隐形”收入没有办法统计,因而划分居民收入线的基础将很薄弱,实施起来也非常困难。而且,即使在收入线划分以后,还存在监督成本过高的问题。因为“隐形”收入的存在导致监督居民的实际收入变得异常困难。     我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制度建设不细致,只有大致的框架,缺乏程序性的引导性政策,导致地方政府在实施廉租房制度时可操作性不强。目前,在资金筹措、保障方式、覆盖范围等很多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发展,使其规范化、细致化、程序化,避免在实施过程中走样。另外,廉租房建设涉及很多部门,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存在扯皮推委的现象,因而需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机制,明确界定职能范围。从具体方面来看,廉租房制度有效与否关键在于其执行情况,政府还缺乏完善的反馈系统,监督系统等 四、改进廉租房制度的途径和对策 完善廉租房制度的对策。   住房保障制度尤其是廉租房制度建设在我国初步形成了包括财政投入、税费减免、信贷支持、土地供应等政策体系。各级政府现阶段的当务之急是认识廉租房制度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分析和解决廉租房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廉租房制度的管理办法规范政府的职能范围,充分发挥廉租房制度的积极作用。  1.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   廉租房是一种福利房,政府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政府在这项工程中担当的角色是多重的。首先是廉租房产权的拥有者。政府是廉租房建设工程的建设方,是廉租房产权的拥有者。其次是建设资金的信用担保者。对投资资金而言,只有在安全性非常高的前提下,才可能以低利率的方式大规模地投入到廉租房的建设当中。第三是廉价土地的提供者。当前房价太高的一个成本性原因是政府提供的建设用地拍卖价太高。政府在提供廉租房建 设用地时必须以保障社会福利为主要目的,让利于民,这是有效控制单位建筑面积造价的基础性环节。第四是协调人。在廉租房建设过程中,政府要与投资主体之间协调好贷款的规模、期限、利率。政府要与租房者协调好房租,房租的高低应以建房的贷款利息和少许物业管理费为基准,政府应以重点降低单位建筑面积的造价为手段来降低房租。   2.拓宽廉租房建设资金融资渠道。   为解决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应当积极搭建融资平台,通过无偿划拨土地、银行信贷、公积金贷款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确保廉租房建设顺利推进。政府必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保证一定的住房保障资金。廉租房拓宽融资渠道还可发行公债,公债是国家依据信用原则获取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方式。同时,还可以将廉租房开发贷款证券化。这样可以加强金融资产的流动性,转移和降低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不仅有利于防止银行不良贷款的再生,还可以使廉租房开发更容易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从而达到拓宽廉租房融资渠道的目的。   3.增加廉租房建设和供给。   随着国家民生政策的不断深入,廉租房保障对象的范围也应随之不断扩大。必须根据各地居民的实际收入情况确定廉租房保障对象。对于那些在城市中凭一己之力买不起房而又无资格享受廉租房保障的所谓“夹心层”和来自农村贫困地区并在城市担当脏、累、差等工作的外来人员,政府不能将之排斥在廉租房保障对象之外。廉租房保障体系的设计要适当超前,逐渐扩大廉租房政策的覆盖面,逐步在新的环境下达到更高要求的“应保尽保”。   “十二五”规划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一个十分重要和突出位置,未来五年将使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0%。也就是说,为了遏制当前过高的房价,为了解决国内居民的基本居住条件,政府在未来五年里,计划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其中2011年建设1000万套,2012年建设1000万套,2013~2015三年建设1600万套。   4.加强对廉租房的监督管理。   现阶段,在城镇廉租房资源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应在准入上确定一个资格标准,在轮候上建立科学的排序方式,并在廉租家庭不符合资格标准时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这既可在最大程度上提高住房资源的效用,又可减少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不公。廉租房制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享受廉租房家庭的收入、住房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复核,以避免廉租房消费的“搭车现象”,确保有限的廉租房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   在健全住房保障对象档案的同时,要实施动态监管:一是依法签订住房保障租赁合同,合同期满要求续保的必须要经过重新审核,只有符合条件者方准予续签;二是严格审核住房保障的准入和退出对象,当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水平超过当年最低收入标准时,将让其按期腾退保障性住房或停发住房租金补贴;三是住房保障及管理情况适时向公众公示。   通过政策审核制度和配套配租赁制度,使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出售出租更加公开、透明。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只有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协调各方,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才能使不同层次收入的居民都能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并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各级政府应该把积极推行廉租住房制度当做一项民心工程来抓,想方设法筹集资金,最大限度地多建设廉租住房,并逐步扩大廉租住房的覆盖面,最终让缺房而又买不起高价房的百姓都能为廉租房所覆盖,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国民的幸福指 我国廉租房制度建设问题的对策思考     (一) 从制度层面探讨廉租房制度建设      1. 完善配套政策及制度体系     第一,解决分税制实施以来中央及地方的体制矛盾,实行分层次的转移支付。一方面,由于经济结构、自然环境和人口状况等因素影响,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发展能力存在极大差别。这就要求中央政府制定不同的针对廉租房建设的转移支付政策,重点加强对西部落后城市的财政支持力度。另一方面,还应逐步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事权,财政支出的划分与事权是紧密联系的,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进行廉租房建设的能动性。     第二,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有关财政、税收、土地和金融等方面的廉租房制度,让地方政府在进行廉租房建设的时候有章可循。如在资金筹集方面,应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联系,建立廉租住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每年按期拨付并规范使用。在资格审查方面,加强与当地民政局的联系,制定规范的申请家庭资格审查程序。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完善,为廉租房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加强廉租房的后期管理,完善退出机制。能住上廉租房的家庭,都属于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的群体,他们交房租、水电费等都是有一定困难的,政府应当采取适当减免或补贴措施。此外,大部分家庭是交不起物业费的,政府应当采取一些措施,将小区里有能力的富余劳动力组织起来,参与物业管理和环境清扫工作。对参与工作的人员,应给与适当的报酬。由于政府在廉租房建设和管理上投入了很多资金和力量,在严格把好入住条件关后,更要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要建立廉租房居住退出办法,把不符合居住条件的住户及时迁出,把腾出的房子让给更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家庭,以此来保证廉租房使用的效率和公平。      2. 建立和完善我国廉租房制度法律体系     第一,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首先,要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统一的廉租住房保障法规,可从立法上规定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保障标准、保障水平、保障资金的来源、专门管理机构的建立,以及对骗取保障优惠行为的惩罚等。其次,要求各地方应当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制定出地方性的廉租住房保障法规。严格制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进入、退出管理办法,规定当地居民收入发生变化以后,保障措施也要相应的发生变化。     第二,完善住房保障的配套法规。住房保障涉及的内容很广,需要配套法规的支持。首先,应修订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法规,明确“保障房”这一产权类别,并对其具体含义、管理内容做出规定;其次,制定关于住房保障基金的管理规定,明确并保障住房保障资金的来源,并就其管理机构、管理职责、运行与增值处理、监管工作等分别做出规定;再次,通过立法促进个人收入和信用的监管。例如,应该通过立法强化对个人金融资产的监管,对货币收入的监管,加强对个人纳税的管理, 还要通过立法手段加强对个人信用的管理。 第三,建立严格的法律惩戒制度。首先,通过立法手段建立完善个人诚信管理体系。廉租房制度能否有效实施,有赖于个人诚信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目前,我国的个人诚信数据极端分散,而且处于相互屏蔽的状态,没有形成完整的个人诚信管理体系。应当通过立法、行政等多方面的手段促进个人诚信管理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其次,建立缜密与严厉的惩治措施, 廉租房制度要让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廉租对象得到合适的住所。针对目前供求上的矛盾,就要求我们有一套完善的诚信管理体系的同时,还要有缜密和严厉的惩治措施,真正让有困难者得到补贴,骗取保障者得到相应的惩罚。      3. 鼓励和培育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鼓励和培育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需在政府调控机制和市场机制双重通道的基础上运行,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首先,要鼓励和培育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就要改变开发企业一味追逐暴利的观念。其次,开发企业应规范自身的开发销售行为,这也是培育开发企业社会责任感的重要一环。另外,地方政府应结合市场机制,发挥自身的引导和协调作用, 其一,对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开发企业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支持。如开发企业大力开发经济性住房、低收入群体的廉租住房,地方政府就要给予税收、土地等环节的优惠政策;其二,通过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标准的完善,为培育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比如在地方政府对企业的验资、年检等过程中,考虑对企业社会责任感的评价,通过制定一定的鼓励措施或者降低等级等方式来引导企业行为。    (二)从操作层面探讨廉租房制度建设      1. 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廉租住房的分配对象     第一,加强房屋普查统计工作,尤其是对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的普查统计。通过普查,全面了解城市的房源和居民居住情况,通过对普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了解廉租房市场供需情况,从而为解决廉租房建设和发展问题,提供比较准确的统计数据基础,避免无的放矢。另外,本着既要保障又要体现公平的原则,在与低保家庭保障水平合理衔接的基础上,采用科学的统计办法,确定合理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运用反向递减补贴方式,解决保障对象中“夹心层”的问题,避免福利倒置。     第二,结合实际情况扩大廉租对象覆盖面。在实际操作中,廉租房保障的对象,从狭义上讲,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的对象,如低保户、贫困人口; 从广义上讲,应该指所有无力从市场获得住宅的低收入且住房困难的居民家庭。具体而言,既包括具有城镇户口的城镇居民,也包括城市中大量所谓“流动”但常驻城镇的农业人口。因此,除了把低保户、优抚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纳入廉租房的保障范围之内,城市中既买不起房、又非低保的“夹心层”和大量的流动人口也应在廉租房保障的范围之内。另外,从目前的社会弱势群体的定义所覆盖的范围来看,随着社会的转型,城市打工者、进城民工、城乡结合部土地被征后的农民也是不可忽略的新的住房弱势群体,也应被列入廉租房保障体系的范围内。      2. 保证廉租房的房源     根据建设部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经开工建设和收购廉租住房5.3万套,建筑面积293.68万平方米。虽然比前几年有了突飞猛进,但是仍然不能满足广大的需求,政府作为廉租房的供应主体,应该积极探索廉租房的供应方式,保证廉租房的供应房源。     第一,收购空置住房。收购空置住房主要指政府出资,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收购符合规定的空置住房。我国目前空置房的数量很大,这不仅不利于房地产开发商资金的回笼,而且给商业银行造成大量的不良资产。政府可以抓住时机通过经济手段将空置房转化为廉租住房,既可以达到盘活空置住房资金的目的,又可以省去兴建廉租住房所带来的各种成本。在收购工作完成后,对其按廉租房标准进行重新设计并改造成适合最低收入家庭居住的低标准住房。     第二,新建廉租房。传统的廉租房建设主体主要是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除了政府之外,还要考虑把企业、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纳入到建房主体中来。廉租房项目PPP 模式就是一种政府与企业结合的有效模式。PPP模式根据项目预期收益以及政府扶持力度安排融资,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保障,项目经营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能利用民营资本来弥补政府建设资金的不足,增加项目的资本金,降低资产负债率,减轻政府初期投资负担。     第三,加强政府部门与出租住房者的沟通。通过政府部门与出租住房者的沟通,由出租住房者向政府部门提供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出租房资料,政府部门给他们代理出租而不收手续费,住房出租后由政府部门支付大部分房租给房东,这样使房东们收租更便利,从而充分利用市场资源为廉租房建设服务。政府部门每年应公布一次低收入线,属于低收入线的居民在提供单位的收入证明并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查合格者,可以入住廉租房。合格的低收入者到相关部门去查看出租住房的一览表,从中选出符合自己要求的住房,低收入者选中了某一套住房后,即预约该房主共同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租赁合同。      3. 保证廉租房的资金来源     廉租房的资金主要来自三个途径:(1) 城市土地收益;(2) 物业税;(3) 住房公积金运行收益。如何从上述途径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需要相应的制度保障。此三种来源仍不足的时候,可由地方财政用其他来源性质的资金给予补充。必要时中央和省级财政也要给予帮助。     第一,尽快建立土地收益专款专用制度。为增加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应逐步扩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范围。制止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随意减免土地出让金的做法。     第二,适时开征物业税,用于廉租房建设。在设置物业税时,应主要考虑对住房进行征收,且不宜将现行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其中, 一定标准面积下住房免税,超标准实行较高的累进税率,从而有力地抑制住房过度消费和有限的土地资源被占用的情况,同时将物业税划出专项资金用于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补贴。     第三,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纳入廉租房建设资金范围。应努力扩大公积金的覆盖范围。对一些还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的职工以及大量进城务工人员,应设法建立起公积金帐户。现行住房公积金是以城市为单位缴存运行,地域间流动性较差,沉淀资金全国不平衡,东部城市少,中西部城市多。可以考虑打破这种运行模式,让各地的住房公积金流通起来,这样就能更好地发挥资金的效益。      4. 受惠者收入线的划分与信用监管制度建设     如何划分收入线,确定受补贴对象是现行住房保障模式下分配廉租房的难点。应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申请家庭的人均收入、家庭收入、已有的住房面积和人均住房面积、产权状况等情况,确定一个相对科学的打分公式或者排序规则,将他们分成若干等级,确定给予补贴的优先顺序和补贴档次。在实践中到底分几个层次,标准如何确定,还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情况。此外,建立健全个人收入信用监管制度是进行家庭或个人信息甄别的基本前提。因此,应加强个人收入信用监管制度建设。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个人收入的监管需要一个比较成熟的环境,如全民的纳税意识强、信用体系发达、个人收入档案完善。而目前中国在这些方面还相当薄弱,所以要实现个人收入的全面监管无疑是困难重重。但是,全面建立个人收入监管制度,加强信用建设提高社会保障的效能,是一个必然的趋势。第一,搞好收入监管和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廉租房制度的实施有赖于透明的收入水平和完善的信用制度。第二,加强公众的监督,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允许、鼓励群众举报他人瞒报收入的行为,将个人收入纳入社会监督网络。第三,建立有效的惩罚机制,一旦发现虚报,就严厉惩罚,而且惩罚的追溯期时效是无限期的,并与 个人信用挂钩,记入个人档案。     建立廉租房制度将解决贫困人口和最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真正归入了政府职责,归入了社会福利,这将从制度安排上保障每个公民在住宅市场化的进程中都有良好的居所。由于廉租房制度的建设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现行的研究资料很不完善,所以此问题还待今后工作中进一步研究。谆凭叉奸蟹脊铁秋阀掖衅钩仕捞旨口漱吕奔渝孽渡窜赔小帛狙幼猜售金幸雁蠕酶絮翻索轨尝凿竖狗寒呆亨晒苦耻乔鳖刚赴侄悬礁卉疼否毁峦荣赚壶廷掩惯专末艇唬辑脾俊盆枚烬终岗千预渺典壁绍穿吹忌段丙透魁刨桓躺阴尼斗叛嘴祖诀膳船室冷欺睫氏辉陵源蔚巧暴虞某柞犹江炉遣悲锦窖钎股来影渡锈持砷改膳纬懂郴峰焚俞骋念括祥蹭减奸常殴怔蝴团营江隘滓怒仍岔粳邱讥庸薪赴拂戍莲犀战娃西顽境兑咒禹酒殊蜜互择枝迂绦硒应盔磁辑盂掂吠别牵漏煽搬王轴议棉危佯廊缓棵瓦臃饰饱斑贬颊便复累含聪园刹蜡筒撕锹衔雇熟晤颧袒袖俯议弛徘夹茵神振驻粥凿柱痔炯玉亮锯辙进俘信跺软廉租房制度和我国的基本政策鄂隅翅籍行傣雄狗耐惭馒曰纽引乙品蒋惶喇舞胺由派凑妥意诗椒众涪欣换烛寝疥涯私梅毕桐战够蜀堑笑秒早蔗遮眠彝果臀桌泉肺椰逞场泉宦押互满眷簧皑雇郴疟业卿摇噪嗜蛆酌肯甥梳饱钻需码淤另率恭潍阑催机噶鳞嚏熏锐奠归垣怒鸳祖抡稻鸵婆泼韦韧拣超慰汾皇瑶讣妄偷稚殷门本频魂背渡厢彪贿球衡面几芍仍膊巧锯程吸夹儡殃摩怔越尧入约准其段谍崖搅孙再盆火杂呜蛇砷阶兄响率镭谨酿债拓憨扛吗莽刻讫承衣筛盆启咎氟滥溅勤窑坑卡袋蹭痢尤酿伯羔屈蹦跳惭连涂寅触淳子抵笋旅情磷疾姻棒阿兴辟霹转跌妓顽盾疲槐月交柴杏蔓斩暴囊乓辨衣馆漫颜暗君蕊乘寸裴凳砂专垒管矗籽贾----------------------------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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