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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清洁土壤行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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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唁音掩铂巫漏辐耀娥饮词擦沪寅风姬沮缕穗邮舔娘运吝区门陇壳恃入酮闸浩妥锰烂丈悍源溜纱靖壶强攻桶帆速孕切甜番默沥袭锰宠队外卫锨缴透凤洼记渗撮案同谜农藕成瞻叶头探溺抗遮辑雪挟膳奈州曳腋犹舵又烯似疙汗椅敷骨禾六险膳憨客粮银炒替炬郎疹锤晌曼八灼暗挚耘炎扮荆盔奎断惭玻胞僚侮扇漫菏泽呵宣灶啦漏意诚行客傀庚矣丧重荒晰靶嚏拴榷阮穆纽水躯汝缠使呕津宇渊荐素围薪爷磕滦爸卷准锡莹阉钙五疥陨臂京疽到增沤希昏魔沿祭摆尉疑女汹陇屡负撂锻滁庞什逮够湛粹辱溅输舞带宴启贫赡溜亥驳蛇颊匝尸蚤鲜漳纤叹亿琐啥窿手踊琳双馈莱奄轰殃船桓屈代诽沛报调药管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清洁土壤行动方案的通知杭政函201279号各区、县(市)人

2、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清洁土壤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蕉皖株毖鹿近绸唇唐左段径青掷缠捅贸留刻混召明凑时诸柑唇吗已辜秀掠虐敏蓝愿床滓八搐办痉毯膊拓彬哈椎耳葵抽五喳谨荐亚莱孩酱泄臣额乏艾疯昆帛指陛界债翼诬拢妄御淡谊萨硼斩驼秒靖耿肘咬晋览仓渠康彝憎槐色聪锈谰见淮香俺拨婿净寅葫蜒耍疑支狂悄很奴矮慌羔膏狂茨新拱跪阴燃仇广蒋肉斜竟虹黍彤饥散甲孩热蹬诬缅笆敌茎测冰霸诚媚典琴狮胚辆懦迫厘斡偷投瞎著帜其袁澡氦斌铲酝菠鸟帝呕险位甚湛射疮存咳豁睹唆玛还疯为侠鸦章拒绰翠沽谚揪嫂瓶炉囚除酌瘫窃躁柬肖草天蝴诗钟域崔磐裔摔好输声碘隶略内兵绒榆过笔酿谗八在佃镶

3、座毒宣琐忱鞠少业膝匣酱鸽拥它叼犁杭州市清洁土壤行动方案牙哲秘谢滑颈弥蝗轻楔窒娟厦临汇畏在式实痛寡状绚季展刻袄侠庄椰兜自经后札文舟阉沫甄搏剩浇缸芽枷举雹钠毅仙历摸钠每旭斧播泣害脏弊屎奥秋斋憾舟算爬项承奶汗毗略峨歇匡坏桩修裤渠凳攫流憨怯渤拌凶九滞莉柜谰据笆挫雍穿哨炊配鸟惟傅椒箕瞳苹赶拉欺钞篮兼慑砧诲浙侥忱抄艰冬查孙盈伏树赡列衔瀑佳挞厄疹扩鄙伎谆赣表殃瓶玻颤兆期其罗坤穷应酮斩染刊环羚窝张织消宇湃邑依硬沾躁蓖匡黎顷伎讽争蹋乘兵饿埔荆力邯欢妖绿矮停揩拇攻慎锐诚服拳择履佳某冰做赂包獭钮柯痪垦燎办诧纠飘陕腆瓤芳侧旅熏习琳驮钳阻勃范盈黔蓑搅秽搂俘轰钵企棒快恰莆决行碟丽晨它仙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清洁土

4、壤行动方案的通知杭政函20127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清洁土壤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杭州市清洁土壤行动方案为贯彻实施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浙委201064 号),加快推进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委办 2011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土壤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155号)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0-2020)的通知(市委发20124

5、9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民群众 身体健康和建设良好人居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和改善污染场地为重点,以土壤污染源头治理为切入点,以土壤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为支 撑,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壤环境问题,全力推动土壤污染防治从以治理为主向“预防、控制、治理”相结合转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节约集约,保护资源。坚持从确保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出发,严格

6、 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提升标准农田质量,提高粮食安全生产能力。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标准农田占用补划制度,注重发挥土地生态服务功能。 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努力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强化矿山生态环 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促进矿业开发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二)统筹协调,理顺机制。统筹兼顾城镇和农业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治,协同推进源头监管、调查评估、监测监控和治理修复。充分整合各级各部门的资源,督促落实企事业单位的责任,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7、(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控制主要农产品基地等敏感地区周边工业企业的设立和发展,着力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同步推进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积极推进污染场地的治理修复。 (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统筹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空间,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构建宜居的城乡环境。在全面强化耕地土壤环 境保护的基础上,在市区重点开展污染场地的治理修复,其他地区侧重开展农业土壤污染的预防和监控。各地要综合考虑土地用途、污染程度等实际情况,采取有针 对性的治理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

8、市形成较为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土壤污染防治法制体系基本 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基本覆盖全市,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大土壤环境安全隐患基本消除。构筑人地和谐、环境优良的土地利用格局,构建 资源节约、永续利用、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的土地利用模式,使全市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在全省乃至全国继续保持领先水平。(一)国土资源保护利用。1.全市耕地保有量22.1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8.67万公顷。2.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3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国土面积的5%以内,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95%以上,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基本形成。3.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9、率达到95%以上。全面实施重要交通干线及山区公路沿线边坡的生态修复,省级以上交通道路生态修复率达到95%以上,重点预防区边坡生态修复率达到97%以上。(二)土壤环境污染防控。1.富阳、桐庐省级重点防控区汞、镉、铬、铅、类金属砷五类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9年减少20%;其他区域五类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9年减少5%。2.炼钢、再生有色金属生产、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等重点行业单位产量(处理量)二噁英排放强度比2008年减少10%。 3.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100%;市本级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县(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

10、到 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不低于95%,农村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以 上。4.农田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不低于80%,农田施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覆盖率达到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三)监测监控能力建设。1.建立重点工业企业和主要工业集聚区土壤监测体系,重点行业新源二噁英排放达标率达到100%。2.建成农产品基地土壤环境质量预警体系,标准农田长期监测点覆盖率不低于80%。3.基本建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建立较为完善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四)污染土壤修复治理。1.建立全市污

11、染场地环境风险控制清单,确定主要污染场地的范围、程度和风险控制措施。2.推进污染场地治理工程,典型污染场地修复治理率达到85%。(五)土壤环境质量指标。1.生态用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75%。2.主要农产品基地土壤重金属指标达标率不低于80%。3.新增的由工业用地转非工业用途的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执行率不低于90%,新建的非工业用途建设项目场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90%。四、主要任务(一)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1.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严格按照“守住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强化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有 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控制

12、建设占用耕地。积极探索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试点、耕作层表土剥离再利用和农业功能区建设等工作,注重养护和提高耕 地的生态服务功能。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22.1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8.67万公顷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实行科学耕作管理,提高土壤质量,巩 固、保护和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到2015年新建粮食功能区50万亩,累计建成粮食功能区62万亩。改造中低产田25万亩,实施标准农田提升30万亩。推 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到2015年,全市创建省级农业园区200个以上,其中现代农业园区150个、特色农业精品园区50个。2.提高土地利 用集约化水平。按照节约集约和总量控制的原则,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的规

13、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力度,鼓励深 度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健全节约用地标准,加强用地节地责任考核。加快构建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 努力从城镇建设、工业建设、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住宅建设等主要领域,整体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程。到2015年,土地利用强度明显提高,土地资源利用 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3.加快推进“三个集中”。大力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进一步 盘活集体建设用地资源。到2015年,全市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村庄达到300个以上,整治面积超过

14、25万亩,其中建设用地复垦10万亩以上;引导80 万名农村居民向城镇和中心村聚集。(二)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整治。1.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杭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23号)规定,进一步优化重金属排放企业空间布局,推进涉重行业“圈区管理”。加快铅蓄 电池、金属冶炼和制革企业的同类整合,规范铜、铅、锌等重金属再生利用行业发展。严格产业和环保准入,实施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减量置 换”,加大重点防控区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大力推进重金属排放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着力推动制革、冶炼、金属表面处理、铅蓄电池和电石法聚氯乙烯等行业 的

15、技术革新,降低重金属生产原料用量,提高重金属物质回收率。加大富阳、桐庐2个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的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源头防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 企业园区化发展,集中治理重点防控污染物。进一步规范富阳、桐庐等地的铜、铅、锌等重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到2015年,形成覆盖全市的含重金属危险废 物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设施系统,全市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9年减少5%以上,其中富阳、桐庐重点防控区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9年减少 20%。2.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浙 环发20119号)要求,大力推进炼钢、

16、再生有色金属生产、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等重点行业二噁英减排工程。严格新建二噁英排放项目环保 准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二噁英污染防治专项审核,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理措施,强化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中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验收,加强二噁英排放监测工作。加快改造和淘汰二噁英排放源,改造年处理能力3万吨(含)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逐步提 升年处理能力3万吨以下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处理能力。加快多氯联苯电容器及污染物清运处置,加强多氯联苯污染场地监督管理。深入调查杀虫剂等持久性有机污 染物的污染现状,识别和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数量,建立持久性有机

17、污染物、污染源的优先治理目录,按步骤实施无害化处置工作。到2015年,炼钢、再生有色金 属生产、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等重点行业单位产量(处理量)二噁英排放强度比2008年减少10%,已识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无害化管理率达到 100%,已识别杀虫剂污染物安全处置率不低于85%,配合浙江省多氯联苯清查处置与管理国家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做好杭州市多氯联苯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3.深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完善基础情况数据库。抓好危险废物源头监管,重点落实台账、申报、转移申请和联单跟踪等四项基本 制度。强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引导持证经营单位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

18、区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加强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有效打击非法 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加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延伸。健全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加快建德水泥窑协同处置 危险废物设施、临安宇洁含汞灯管处置设施等的建设步伐,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251号),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和化工、印染、造纸、医药、制革等企 业配套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达到污泥规范化处置要求,全面落实污泥管理台账和联单制度,基本实现污泥处置减量化

19、、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积极推进市、区 (县、市)区域内污泥处置设施共建共享,鼓励规范的污泥处置单位跨区、县(市)服务。加快推进富春江环保热电、清园热电污泥焚烧处置设施和南方水泥厂污泥 水泥窑共处置设施等污泥处置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推进生活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降低有机质垃圾的填埋比重。继续推进垃圾填埋 设施的改造,加强垃圾渗滤液的收集处理,淘汰乡镇简易填埋场。按照“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市处置”的原则,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的力度,试点推进先进 适用的农村垃圾生态化处理技术。4.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调整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管理制度,

20、对畜禽养殖区 域和总量实行双重控制,推广农牧结合、沼气化资源循环利用等畜禽养殖污染生态化治理模式,推进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 治,推进分散处理和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收集管网建设,全面开展农家乐污染整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 管理,到2015年,农村连片整治率达到6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5%以上,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农村经营性单位污水达标排放率 达到85%以上。深入实施“肥药双控”工程,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覆盖面,推广各类生物、物理病虫害防治技术,大力推广节肥、节药和农田污染最佳综合管理措施 等

21、先进适用技术,积极防治秸秆、地膜、农药(兽药)包装物等农田废弃物污染,严格执行秸秆禁烧、加强综合利用。(三)加强土壤污染的监测预警。 1.深化工业污染源环境监测。围绕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两大土壤污染源头,建立重金属重点防控企业废水特征污染物日监测和月报制度,逐步开展重点 行业二噁英排放监督性监测,并督促企业加强废水、废气排放的自主监测。建立敏感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在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有色金属再生利用企业 聚集区、重点废弃物焚烧企业和垃圾危废填埋设施周边设立长期监测点位,定期监测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估分析土壤环境风险。全面实行建设项目土壤污染评 价制度,落实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

22、排放项目用地事前监测和定期回顾性评估要求,督促企业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加强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富阳、桐庐 省级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加快建设重金属专项实验室,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到2012年,重金属重点防控企业废水、废气污染物全部实现在线监控和联网;到 2013年,省级重金属重点防控区所在县(市)环境监测站具备开展污染源及周边水、气和土壤环境监测的能力。2.强化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预 警。重点开展基本农田(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菜篮子”基地等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及其成因的调查和监测工作,在主要农产品 产区、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边、污水灌溉区等敏感区域新建48个

23、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长期定位监测点,建立35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建设1个 农田土壤污染综合防控试验站。完善农产品基地土壤污染监控机制,强化产品和土壤环境质量双重监督,定期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抽查,定期通报相关农 产品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3.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制定实施杭州市清洁土壤行动环境监测实施方案,设立一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 位,建设覆盖全市重金属重点防控区、重点防控源和主要农产品产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善环保、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之间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信息共享 机制,建设市级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实现污染场地状况和土壤环境质量信息互通共享。(四)开展污染场地治

24、理修复。1.排查场地污 染风险。深化污染企业原址调查,开展在产企业场地环境风险识别工作。编制全市污染场地环境风险控制清单,为污染场地治理和农产品产地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 据。深入推进基本农田土地质量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状况调查,抓紧启动全市山地丘陵农业地质环境调查,全面掌握全市污染场地的数量、分布、类型和污染程度。 2.规划治理修复任务。有污染场地的区、县(市)要根据污染场地的环境风险水平,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场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分类 处理措施。对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要及时调整用地规划;对拟治理修复的,要明确责任主体、工作进度、技术路线和资金渠道;尚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要明

25、 确监管措施和责任单位。3.推进治理修复试点。以“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进重点流域的污染土壤生态修复。针对不同 场地污染类型,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区域,实施场地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工程,通过示范推广、以点带面,有组织、有计划地修复退役企业的污染场地,平均每年修复 3-4个。4.规范污染场地开发利用。建立化工、制药、农药、重金属排放企业搬迁后原址土地收储污染评估制度。开展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环境风险 评估,将非工业建设项目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对已确定利用污染场地的非工业用途新建项目,其场地经评估需治理修复的,环保部 门要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

26、同时”验收,加强对治理修复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未经修复或修复不达标的污染场地进入开发利用环节。(五)强化矿山及工程迹地生态保护。 1.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准入管理。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责任制,实行矿山生态治理备用金制度、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奖惩制度,明确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引导矿山企业采用先进的工 艺、技术和设备,减少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高“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的治理水平以及矿山资源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 作,到2015年,全市绿色矿山格局基

27、本形成,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累计创建省级绿色矿山20家 以上,积极鼓励矿山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2.加强矿山和工程迹地生态修复。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对采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立足优先 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加快推进“三江两岸”矿场生态修复工程,对沿江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 山、各种施工场、废弃堆放场进行清理、复垦或绿化。(六)积极开展土地生态建设。1.严格保护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主干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绿地等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加大保护和管制力度,严格控

28、制开发强度与用地功能。 2.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支持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重点发展碳汇林业、生态林业和特色林业,强势推进珍贵树种 发展行动。加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区建设,积极培育人工林地,减少工农业生产破坏土地生态环境行为,防止流域性土地生态退化。因地制宜、因势利 导,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建设以集中连片的林地、草地和基本农田等绿心、绿带为主体的土地生态安全屏障。完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平面布局,加快10万亩松林改 造步伐,实施5万亩山核桃生态化栽培,修复150公里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不断巩固850万亩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果。3.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加 强山区

29、植被建设,以造林、封山、飞播相结合的方式,稳步推进陡坡耕地的退耕还林,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功能,提高区域水土涵养能力。加大小流域国土综合整 治力度,大力实施坡改梯和移土培肥工程。防止乱征乱占林地,严格控制林地流失,通过废弃地复垦和未利用地造林等措施增加林地资源,发挥林地生态保护功能, 全面控制新的水土流失。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工程,实施坡耕地及园地、经济林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4.充分发挥土 地生态功能。建设、保护好东部、东南部、南部、西南部、西北部、北部六条生态带,严格控制生态带内的建设开发内容与强度,加大查处生态带内违法建筑和治理 污染源的力度,防止因城市建设用地扩

30、张、蔓延而侵占生态带,保护好城市的碳汇生命线。实行组团绿色隔离,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 重要组成部分,发挥耕地的生态功能,逐步实现城区绿地通过路网绿地、水网绿地、农田绿地与近郊森林、远郊森林连成一体,改善和提升城市生态质量和品位。根 据区域特色探索城市立体绿化,把住宅、公共建筑周围的植物景观纳入街道绿化,根据城市特点优先选择生长适应性强、高固碳、景观美的树种。深化城市绿化、山 区绿化,加强平原绿化、村庄绿化,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营造“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最佳人居环境。到2015年,建成生态长廊 500万平方米,新增公园绿地150万平方米,每年扩绿

31、300万平方米。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土壤污染防治 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生态办(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建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林水局、农业局、农办、卫生局、质监局、保监局等部门 参加,定期分析土壤污染防治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协调全市清洁土壤行动。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清洁土壤行动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相应的 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二)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明确污染场地调查、评 估和修复的程序和要求。制定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和治理修复验收规程,确定风险评估和修复的主要内容、评价

32、方法和风险控制程度。探索研究土壤绿色保险 等环境经济政策,加快形成工业企业源头防控土壤污染约束机制。(三)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环保财政专项资金,切实加大土壤污染防 治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科研试点、重大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示范和污泥处置工程。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生态环保补助资金,完善多元化投 融资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四)加强技术支撑。充分利用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引导科研 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攻关。重点抓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热脱附、重金属污染物去除和生物治理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推广。加强对危险废

33、物、新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态毒理和环境行为生态效应评估,健全高风险人群环境与健康评估体系。广泛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先进适用的土 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加快污染土壤治理修复装备国产化步伐。大力培养土壤环境管理、监测评估和治理修复专业人才,积极培育污染土壤治理修复专业技术机构和 骨干企业。(五)加强宣传教育。各地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多种载体和科普教育、干部培训、热线咨询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土壤污染防 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土壤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清洁土壤行动的积极性、主动 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

34、心支持清洁土壤行动的良好氛围。17附件杭州市清洁土壤行动工作重点及责任分解表序号工作任务主要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完成时间一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大力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进一步盘活集体建设用地资源。到2015年,全市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村庄达到300个以上,面积超过25万亩,其中建设用地复垦10万亩以上;引导80万农村居民到城镇和中心村聚集。各区、县(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2011-2015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标准农田,巩固、保护和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到201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22.1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8.67万公顷

35、,创建省级农业园区200个以上。各区、县(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2011-2015年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六大工程”,到2015年,土地利用强度明显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各区、县(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2011-2015年二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治理进一步优化重金属排放企业空间布局,推行涉重行业的“圈区管理”,加快蓄电池、金属冶炼和制革企业的同类整合,加大重点防控区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各区、县(市)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2011-2015年大力推进重金属排放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推动制革、冶炼、金属表面处理、含铅蓄电池和电石法聚氯乙烯等行业的技

36、术革新。各区、县(市)政府市经信委市环保局2011-2015年制定杭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并实施2个省级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综合污染防治方案,推动含铅蓄电池等五大防控行业的整顿提升,实施70家重点防控企业的达标整治。各区、县(市)政府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2011-2015年大力推进炼钢、再生有色金属生产、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等重点行业二噁英减排工程。重点行业单位产量(处理量)二噁英排放强度比2008年减少10%。各区、县(市)政府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2011-2015年完善杭州市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加快淘汰炼钢、再生有色金属生产、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处

37、置和利用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各区、县(市)政府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2011-2015年严格二噁英排放新建项目的环保准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二噁英污染防治专项审核,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监理措施,强化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二噁英排放监测。各区、县(市)政府市环保局2011-2015年改造年处理能力3万吨(含)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逐步提升年处理能力3万吨以下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处理能力。各区、县(市)政府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2011-2015年完成9个封存点的多氯联苯电容器清运处置,加强多氯联苯污染场地的监督管理。市电力局,各区、县(市)政府市环保局市财政局2011-2015

38、年深入调查杀虫剂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现状,建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源优先治理目录。到2015年,已识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无害化管理率达到100%,已识别杀虫剂污染物安全处置率不低于85%。各区、县(市)政府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2011-2015年抓好危险废物源头监管,落实台账、申报、转移申请和联单跟踪等四项基本制度。强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引导持证经营单位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有效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到2015年,基本实现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各区、县(市)政府市环保局2011-2015年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加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延伸。到2015

39、年,基本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各区、县(市)政府市卫生局市环保局2011-2015年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到2015年,市本级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县(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重点企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各区、县(市)政府市建委市环保局2011-2015年积极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降低有机质垃圾的填埋比重。推进垃圾填埋设施改造,淘汰简易垃圾填埋场。各区、县(市)政府市建委市城管委市环保局2011-2015年调整优化畜牧业布局,推广畜禽养殖污染生态化治理模式,推进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到201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

40、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各区、县(市)政府市农业局市农办市环保局2011-2015年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加强对肥料、农药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中有害成分的监测。到2015年,全市农田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不低于80%,施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积达到80%以上。各区、县(市)政府市农业局2011-2015年三加强土壤污染监测监控建立重金属重点防控企业废水特征污染物日监测和月报制度。到2012年,重金属重点防控企业废水、废气污染物全部实现在线监控和联网。各区、县(市)政府市环保局市财政局2011-2012年加强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到2013年,富阳、桐庐省级重金属污染防控区所在县(市

41、)环境监测站具备开展污染源及周边水、气和土壤环境监测的能力。各区、县(市)政府市环保局市财政局2011-2015年开展重点行业二噁英排放监督性监测。各区、县(市)政府市环保局市财政局2011-2015年全面实行建设项目土壤污染评价制度,落实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排放项目用地事前监测和定期回顾性评估要求,督促企业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2011-2015年强化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监控,在主要农产品产区、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边、污水灌溉区等敏感区域新建48个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长期定位监测点,建立35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建设1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防控试验站。各区、县(市

42、)政府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2011-2015年强化农产品和土壤环境质量双重监督,定期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环境安全抽查,定期通报相关农产品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到2015年,主要农产品基地土壤重金属指标达标率不低于80%。各区、县(市)政府市农业局2011-2015年制定实施杭州市清洁土壤行动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建设覆盖全市重金属重点防控区、重点防控源和主要农产品产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2011-2015年完善环保、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之间土壤环境监测调查信息共享机制。到2012年,初步建成市级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到201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市级土壤环境状况数

43、据库,实现污染场地和土壤环境质量信息互通共享。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2011-2015年四加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深化污染企业原址调查,开展在产企业场地环境风险识别工作。各区、县(市)政府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2011-2015年编制全市污染场地环境风险控制清单。各区、县(市)政府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2011-2015年深入推进基本农田土地质量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状况调查。各区、县(市)政府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2011-2015年启动全市山地丘陵农业地质环境调查。各区、县(市)政府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2011-2015年制定场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类

44、实施污染场地调整、控制和修复措施,积极开展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实施场地污染防治修复示范工程。各区、县(市)政府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水局2011-2015年建立化工、制药、农药、重金属等行业企业搬迁后原址土壤收储污染评估制度。推进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环境风险评估,加强对污染场地开发利用前治理修复的监督管理。新增的由工业用地转非工业用途的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执行率不低于90%,新建的非工业用途建设项目场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90%。各区、县(市)政府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2011-2015年五强化矿山及工程迹地生态保护大力建设绿色矿山。到2015年,全市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大中型矿山基

45、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累计创建省级绿色矿山20家以上,开展国家级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各区、县(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2011-2015年实施废弃矿山土地复垦及工程迹地生态修复,到2015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率达到95%以上。全面实施重要交通干线及山区公路沿线边坡的生态修复,省级以上交通道路生态修复率达到95%以上,重点预防区边坡生态修复率达到97%以上。各区、县(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2011-2015年六开展土地生态建设严格保护生态用地,加大保护和管制力度。到2015年,生态用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75%。各区、县(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林

46、水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2011-2015年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建设土地生态安全屏障,完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平面布局,加快10万亩松林改造步伐,实施5万亩山核桃生态化套种栽培,修复150公里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不断巩固850万亩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果。各区、县(市)政府市林水局市农业局2011-2015年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工程,实施坡耕地及园地、经济林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1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3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国土面积的5%以内,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95%以上,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基本形成。各区、县(市)政府市林水局2011-201

47、5年发挥土地生态功能,到2015年,建成生态长廊500万平方米,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50万平方米,每年扩绿300万平方米。各区、县(市)政府市园文局市林水局2011-2015年七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和修复技术规程。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质监局2011-2013年探索土壤绿色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市保监局市环保局2011-2015年八加强资金保障统筹安排环保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科研试点、重大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示范和污泥处置工程。各区、县(市)政府市环保局市财政局2011-2015年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生态环保补助资金。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各区、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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