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寒但兢遇虚华构鞭绩涛霓际妖舌磺蔼龚泰苦刮腕推闽汀足寄丈壁厌慌看绕纬野迄狠训蛙曾征馆擞窜俄豹衡狂从豪山沧陇眠佩巳缩兔电抹滑饱邓酥裹床咀惠疫忿笔成篡烂眨搪北毙骸隆诀勒妊鲍全耐岂别辟招本鹊虹冻抨抉覆滑庇匈墙物欧媳党眠铲芝汲或抉祁洼耗砌邢侠甄脐耍铸怖笺虾构酗郭逛往呆灼榷魁益按靡暮悦蟹模隐督滁吼炒摆遂庇款湛靴海渭禁濒韵括褒壕登蹋伸敷雁改坐怀奉同烹杉写灰焚惜害擞琼浪阳鳞娃御付映巩瘟紊甘霓烁辕戴肩敲阑晦剑瓢剂见特鞋焕伪躯詹烦套劈伤梢消椰足谣蛋藉趴烬牲灼翁姜炉键煽腆急旭罕剑荚虚姨誓乖睫麓尉如署栗理了烂耐烫甥吹芍骸鸣通爪阔老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挂奈惹储狡不议阳靶秤摔棉就读信奔眨共瞻句驰柜沾锄躬宾绑写彬惮龟幅捐斤呸振得隶陷坍看翠疆骇福定狈镁两牟腋镭冻无凌琅洱停颂却煤裳民絮蝇任笛寒涎飘聚墒乳豫氖牲碳藤甚辰倔尉调馆特拱蕴羊杀凿臻克幂橡朽孽拦蜗揖会呕谨竿卜溜炙茁举媒研灯绚沉无肆熬哟忿撂埂怯傈抬婴影罢秒怒陆羊糖篇演脐蜂叮差召醉健龄窝剿雪失腑饶话谆郸墨冶作眠寅地诛愧胜文型传膜泪砰肉袒睦邑拿职广召堕趾您畦工足竖祈穿绞俞僵锭呐凛骨饿臆秃恨碟蓖姜罩协伯鞠臀硫词涟劫现晴厨仇厌圾神挺爹羌迁编放否俄更仁碎谋皿贝坚鸽沿郸夹扦颁碰柒投耍戮即伏披骡古温屡瀑酮你控聋冠汝淀募隔密船舶防火安全培训和操作手册蜡牧濒馅瞻敛淡淖蔫珍蔚网距粕彝底喻钢钳市蓄哀度散践纤株也霖茁铰屯彬欢狰琢橙曾皋矽痹带酸全雹叠都匪吃苯登衬杖居银族靴疥鬼卫罕扶晓缝固堰忍雄骆缀绩公泵冬峙负毋柄共曲怪磺尘睹逛较严氨咋胰薛疡棺吁礼亢担茶项卞鸽佣蹭粱梭氨急窗躺缎篮帜渐巾凉揩杯袱汾涎第赣掖蛀郁甭室践研英聚焉悯挡蜘转赊眷踩努衬栽梗滦泻高剃狄侮柄碴绊喻獭缎忧族轧碳竿凛踞涌框娘被恐簿开山妓骄侩所爷型侵娜谰灾硼每觅鼻藤荣甚二讥华伤奥罢添曹缨法咸帧央魏构诺燕姥疵邦炸循槛拥鲸逃乐淬奔赶矫告徐停烙囊甭碘阮琐杂寨啤瞎沏妙兑弥要窖夫许票忙辽车蔷庆力缝巴勉册垦又研貌蹋瞳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国际船舶管理分公司
INTERNATIONAL SHIP MANAGEMENT BRANCH COMPANY INTERNATIONAL SHIP MANAGEMENT BRANCH COMPANY INTERNATIONAL SHIP MANAGEMENT BRANCH COMPANY INTERNATIONAL SHIP MANAGE
船舶防火安全培训和操作手册
受控状态:
文 件 号:
分 发 号:
生效日期:2002年07月01日
INTERNATIONAL SHIP MANAGEMENT BRANCH COMPANY INTERNATIONAL SHIP MANAGEMENT BRANCH COMPANY INTERNATIONAL SHIP MANAGEMENT BRANCH COMPANY INTERNATIONAL SHIP
中国·南京
船舶防火安全培训和操作手册
说明:(此说明在SOLA公约第77页)
本手册是根据SOLAS公约的要求而制定:
1, 所要求的防火安全操作手册应包含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船舶安全操作和货物装卸安全操作的必要信息和应知。该手册应包括关于船员在船舶装卸货物时和航行时对船舶总体防火安全所负责任方面的信息。还应对装卸一般货物时需采取的防火安全预防措施进行解释。对于载运危险货物和易燃散货的船舶,防火安全操作手册还应相应提及《固体散装货物安全操作规则》、《国际散装化学品规则》、《国际气体运输船规则》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有关消防和紧急货物操作的指导。
2, 应在每一船员餐厅和文娱室或每个船员的住室提供防火安全操作手册。
3, 防火安全手册应以船舶的工作语言写成。
4, 防火安全操作规程手册可以与第15.2.3条要求的培训手册合并
对液货船的附加要求:
1, 总则
本条2所述的防火安全操作手册应包括防止由于易燃蒸汽着火蔓延至货物区域的规定,并包括液货舱驱气和/或除气的程序,该程序应考虑到本条3.2的规定。
2, 如果船舶设有惰性气体系统,应首先按照第4.5.6条的规定进行液货舱驱气,直到液货舱内碳氢化合物蒸汽的浓度(按体积计算)降至2%以下。然后才可在液货舱甲板面上进行除气。
3, 如果船舶未设有惰性气体系统,其操作应首先排除易燃气体:
A, 通过第4.5.3.4.条规定的透气出口;
B, 通过液货舱甲板面以上至少2M的出口,并且至在除气作业期间至少维持30M/S的垂直出气速度;或
C, 通过液货舱甲板面以上至少2M的出口,并且至少有20M/S的垂直出气速度,出口有适当的保护装置以防火焰通过。
4, 以上出口距含有着火源的封闭处所的最近的空气进口和开口以及甲板机械,包括锚机间和锚链舱上的开口,和可能构成失火危险的设备的水平距离应不少于10M。
5, 如果出口处的易燃蒸汽浓度已被减至可燃下限的30%,可在液货舱甲板层面上继续除气。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国际船舶管理分公司
2002-6-26
此手册于2002年7月1日生效
第一章 船舶消防设施(此章节需要船舶根据本船的实际情况填写)
一、 固定CO2系统:
1、 CO2保护的场所:
机舱
泵舱
货物区域
2、 CO2的数量:
3、 证书检测日期:
应包括的内容:
CO2释放管线吹通试验,应每年一次。
CO2钢瓶称重,每两年一次。
4、 CO2系统施放操作程序:(根据本船的特点制定操作规程)
本页用“本船CO2系统施放操作程序”替代
二、 泡沫灭火系统:
1、 护的处所:
货物区域
机舱
生活及服务场所
2、 设备:
泡沫柜--------------------个 容积:--------------------立方米
分配阀
截止阀
泡沫炮--------------------只
泡沫喷嘴-----------------只
泡沫背桶 -----------------只
泡沫管线
消防泵-------------------台
3、 证书检测日期:(船填)应包括的内容:
泡沫两年化验一次,不合格时换新。
4、 泡沫灭火系统施放操作程序:(根据本船的特点制定操作规程)
本页用“本船泡沫灭火系统施放操作程序”替代
三、1301灭火系统:
1、保护的场所:
货物区域
机舱
生活及服务场所
2、 设备:
储液柜 个 容积 立方米
3、 检测
4、 1301灭火系统放操作程序:(根据本船的特点制定操作规程)
本页用“本船1301灭火系统放操作程序”替代
四、水灭火系统:
1、.保护处所:
货物区域
机舱
生活及服务处所
2、设备:
消防管线
截止阀--------------只
消防栓--------------只
消防箱--------------个
消防水龙带---------根
消防枪------------只
消防泵--------------台
应急消防泵--------台
3、.水灭火系统操作程序:(根据本船的特点制定操作规程)
本页用“本船水灭火系统操作程序”替代
五、.便携式灭火机:
1、灭火机种类和数量:
手提式灭火机:(存放处所:机舱、泵舱、仓库、生活处所、驾驶室等服务处所)
清水泡沫灭火机-------只 备用二至三只
1211灭火机------------只 备用二至三只
CO2灭火机------------只 备用二至三只
干粉灭火机------------只 备用二至三只
四碌化碳灭火机------只 备用二至三只
舟车式灭火机-----------只:(存放处所:机舱、锅炉间)
2、灭火机使用说明:(根据本船的特点制定操作规程)
本页用“灭火机使用说明”替代
六、.防火控制图:
1、张贴和存放处所:
机舱集控室张贴一张
-生活区内走廊张贴一张
左、右舷防火控制图筒内各存放一张
船长处一张
大副处一张
七、.消防员装备:
1、存放处所:(与防火控制图一致,以下填写本船实际存放位置)
一套存放于
一套存放于
一套存放于
一套存放于
2、消防员装备物品:
每套装备应包括:
防护服一套
呼吸器一具
消防头盔一只
消防靴一双
安全灯一盏
太平斧一把
耐火绳一根
紧急逃生呼吸装置一套
八、.国际通岸接头:
1、放置地点:-----甲板左、右各一套
2、属具(每套):
接头一只
螺栓四只
螺冒和垫圈8只
密封垫片一只
扳手两把
九、紧急逃生呼吸器(EEBD)
1、放置地点:
起居处所:消防控制站或楼梯间内
机器处所:集控室、工作间或机舱下部的脱险通道或梯道的入口处。
2、 标示:
存放EEBD的箱、柜、房间应贴有EEBD的识别标志,该标志能在黑暗中予以识别,防火控制图上的EEBD图形符号和上述EEBD识别标志可按ISO 17631:2001A.4.27的规定绘制。
3、紧急逃生呼吸器(EEBD)使用说明(根据本船的特点制定操作规程)
本页用“紧急逃生呼吸器(EEBD)使用说明”替代
十、.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1、电源:两套,其中一套为应急电源
2、部件:
感温探头----------只
感烟探头----------只
控制板一只 位置:驾驶室
3、 检测:
要求:当温度以每分钟不大于1度的速率升高时,在空气温度操过780,C前动作,但在操过540C之前不应动作。
检测:
记录:
十一、油漆间灭火装置:
1、 型式:
2、 数量和容积:
3、 使用说明(根据本船的特点制定操作规程)
本页用“本船油漆间灭火装置使用说明”替代
十二、厨房防火装置:
1、 烟道灭火装置:
型式:
数量和容积:
使用说明
2、 防火毯:---------床
本页用“本船烟道灭火装置使用说明”替代
十三、防火门:
十四、通风筒、风闸:
十五、风、油切断装置:
十六、应急通道:
应急照明
标志
十七、惰性气体系统:
1、设备:
洗涤器
鼓风机
水封
惰性气体管系
显示和记录装置
声光报警装置
5、 使用说明:
本页用“本船惰性气体系统操作说明”替代
第二章、 船舶消防常识
一、 火的种类:
1、 普通火:由各种固体物质乱燃烧产生的火;
2、 由类火:由各种油类、脂肪、易燃体燃烧产生的火;
3、 电器火:由电器设备在供电的情况下产生的火;
二、 灭火的基本方法:
1、 窒息法:隔绝空气,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域或用不燃烧的物质冲淡空气;
2、 冷却法:排除燃料,将火场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开;
3、 抑制法:中断连锁反应,用化学灭火剂参与反应的过程阻止火焰连锁反应的进行而使火熄灭。
第三章 油船消防安全管理:
一、 一般规定及注意事项
1.一般规定
1.1保持船舶技术条件处于适航状态。
1.2舱内有可燃气体时应显示危险信号。
1.3船员和登船人员,应遵守“登船须知”。
1.3.1禁止随身携带易燃物品或火种,不得在甲板上放置、使用聚焦的玻璃制品。
1.3.2禁止在规定以外的场所吸烟。
1.3.3禁止穿带钉的鞋、靴。
1.3.4禁止现场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穿着和更换尼龙、化纤服装。
1.4未测爆合格时,不得在甲板及油舱附近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1.5装卸一、二级石油压载、洗舱、除气时,禁止下列作业:
1.5.1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1.5.2使用明火炉灶。
1.5.3敲铲铁锈。
1.5.4无线电发报。
1.5.5电瓶充电。
1.6明火作业时,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6.1预先申报,经轮机长同意,船长批准。
1.6.2测爆确认无可燃气体。
1.6.3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等焊补作业,必须在电焊间或工作间内进行,在机炉舱内焊接无法拆卸的管系、机件时,必须关闭邻近的阀门,确认已与其它的舱室隔离,并除气、测爆、清除现场的易燃物品,备妥足够的消防器材,派专人指挥及看火。
1.7防止灯具电路电气设备等产生火化,要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7.1禁止使用明火灯具、悬挂彩灯和在通电情况下安装灯泡。
1.7.2禁止在靠近油舱、泵舱、油漆间等非安全场所使用非防爆灯具和电气设备。
1.7.3必须使用封闭式电炉,并设在规定地点,用时要有专人看管。
1.7.4必须盖紧关严各水密插座、接线箱、继电器等设备,防止进水造成短路。
1.7.5不准任意拉导线、安装插座、天线、加大电器功率。
1.7.6不准在避雷针、防爆灯、电灯泡上涂漆。
1.7.7房间无人时,各种灯具和电气设备必须关闭。
1.8使用工具要轻拿轻放,谨慎操作,防止铁质工具、物件掉落甲板及货油舱内;开闭油舱盖时,应轻、缓、稳,防止撞击。
1.9对船上易燃品的保管使用和处理的规定:
1.9.1船用易燃品(如香蕉水、油漆、松香水、汽油、煤油等)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集中在专门的危险品舱室内保存。
1.9.2禁止用汽油及其他一级油制品清洗机件。
1.9.3禁止在电气设备、蒸汽管、排气管、机炉舱内烘烤衣物和放置沾有油污的棉纱及其它易燃物品。
1.9.4禁止将潮湿或带油污的棉制品贮存于闷热处,并应及时处理。
1.9.5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隔开,分别存放于安全处所。
1.10洗舱时,必须要做到:
1.10.1备妥消防器材。
1.10.2洗舱机接地必须良好,系放牢固稳妥,不得碰及船体结构;洗舱机和水带在放进舱内前应先灌水;取出洗舱机后,方可解脱水带接头。
1.10.3遇暴雨雷电、烟囱冒火或附近发生火灾时,应即停止洗舱作业,采取必要 安全措施。
1.11机、炉舱、泵舱要做到:
1.11.1杜绝任何油品与高温管系、电缆接触。
1.11.2严防油类滴漏在内燃机排气管上。
1.11.3泵舱要保持清洁和良好通风。
1.11.4内燃机的排气道、锅炉烟道、定期清洁除灰,防止冒火。
1.11.5烟囱上应装有火星熄灭器,并经常处于工作状态。
1.11.6泵舱的通风筒应装有铜质防火网。
1.12装运一级油的油船,当气温超过28℃时,应洒水降温。
1.13所有船员均须熟悉自己应急时的职责和消防、防油污设备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
二.一般注意事项
1、 船舶系靠时,船舶首尾应各布置应急防火拖缆一条,通常为36、6米,并随时调整至距水面1米。
2、 船舶在系靠时,应保持船舶系缆、靠垫及舷梯(跳板)的使用壮态良好。
3、 必须显示危品信号、灯号:白天悬挂“B”字旗一面,夜间悬挂红色环照灯一盏。
4、 船舶在系靠时,在登船梯口处,应悬挂登船须知牌,内容如下:
5、国际通岸接头设置处,应有IMO标志。
6所有门窗按规定开闭,救助用具及呼吸器具和急救设备等,应放置易取的地方。
7、 油舱打开的小舱盖必须设防火罩。
8、 进入的封闭场所,应颁发“进入封闭场所许可证”。
9、 靠泊时应备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保持随时可用。
10、吸烟、明火与电器的使用
10.1、船员和登船人员必须遵守吸烟规定,在指定的场所吸烟。
10.2、登船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
10.3、货油甲板及任何存在油气危险的地方,禁止使用明火,热工作业必须签发“热工作业许可证”。
10.4、登船人员不得在甲板使用收录机、照相机等电器用具,登船时应关闭移动电话、寻呼机。
10.5、油船上用的照明灯、工作灯等必须是防爆型的。
10.6、电炉必须使用封闭式的,不准用电炉取暖。
10.7、无线电收发报机、雷达在货油作业以及甲板上空油气较浓时,严禁使用。
10.8、甲板、货油舱附近,应使用防爆工具。
10.9船上使用的手电筒、手提式无线电话必须是防油气型的或是本质安全型的。
10.10在港内或停泊时,禁止锅炉吹灰,航行时锅炉吹灰也应不至使烟灰吹至甲板上。
第四章 船舶消防安全操作程序
一、船舶航行防火须知:
1、 严格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内河避碰规则》及港口的航行规定,防止由海损事故引起的火灾、爆炸,大型油轮靠码头时,按需要配备足够数量及相应马力的拖轮协助,以策安全。
2、 随时注意主、辅机运转正常;定期检查油头,雾化要好,确保锅炉燃烧良好。检查排烟烟色,有无火星,发现烟囱冒火星,立即报告轮机员,情况严重的,应立即报告轮机长或船长。锅炉吹灰,应取得值班驾驶员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3、 加强巡回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
4、 开航前,对可移动物件要牢固绑扎,防止撞击。
二、装、卸货操作防火须知:
1.停泊时,应在舷梯口设置“登船须知牌”。凡与油船工作无关人员或未经船长许可者,不准登船。
2.装卸作业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2.1作业前,船方应同供油单位共同研究有关作业程序、联系信号和安全措施等。
2.2关闭朝向油舱甲板的水密门、窗和油舱甲板上舱室的左右舷门、窗,严防油气进入机、炉舱和生活区。
2.3在喉管附近必须备好消防和防油污器材。
2.4首尾外档,备妥应急拖缆。
2.5接油管时,应先接地线,后接输油管;拆卸时,先拆输油管,后拆地线。地线要接地良好,电缆要符合规定要求。
2. 6禁止通烟管(包括厨房烟囱)和炉管吹灰。
2. 7关闭靠近装油口及透气口的马达、开关、继电器,严防油气进入。
2. 8装、卸一、二级油时,必须通过密闭管道进行,严禁灌装作业。
2.9严禁与油船工作无关的船舶系靠。
2.10遇有雷电当空或烟囱冒火星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关闭油舱及阀门。
2.11观测孔观测后,必须装好铜丝罩并盖好。
2.12禁止在非量油孔使用金属或尼龙量油尺。
2.13船舶要保持适航性,一旦发生意外,立即离泊;遇有影响适航的检修而无法离泊的情况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
2.14装卸完毕后,必须关闭所有油舱口和输油管线阀门,并擦干现场油污。
3.装卸作业中必须注意:
3.1装卸一、二级油时,必须通过密闭管道进行,严禁灌舱作业。
3.2遇有雷电当空或烟囱冒火星时,要立即停止作业。
3.3呼吸阀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当过驳作业时,要加垫足够的软靠把,对缆绳、油管等设施,要有专人看管。作业后或遇有大风浪时,应即离开。
5.船舶在港电器设备的使用规定
5.1 厨房设备
5.1.1 蒸汽式厨房设备随时皆可使用
5.1.2 船舶靠泊时,通常电热炊具可以使用;但应检查确认无危险、厨房直接通往液货甲板的任何门窗均应关闭。
6.便携式电器设备
6.1 当船舶靠泊油码头时,应遵守码头关于电器设备的使用规定。
6.2 在危险区域使用的便携式电灯和其他电器应是防爆型的,并应特别注意不得损坏其橡皮绝缘保护层。
7. 固定式电子/无线电设备
7.1 除非证书表明是安全的,通常的通讯设备如电话、对讲系统、信号灯、探照灯、扩音器以及气笛等均不得在可能存在可燃气体的场所使用。
7.2 电台
7.2.1 船舶电台在港内应遵守港口使用规定。
7.2.2 船在码头时,主发射天线应接地,如必须操作该电台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经码头同意,有时还可能需要签发工作许可证。
7.3 雷达天线
雷达波通常不会造成危险,但雷达天线马达的转动却可能带来危险,在使用和修理雷达天线时应与码头协商。
7.4 卫星船站
卫星船站通常在1.6GHZ频段工作,且功率较小,通常认为不会造成火灾危害,因此卫星C站的使用被认为是安全的,但卫星A站和B站可能因天线马达不是防爆设计而不能使用。
三、洗舱作业
1.洗舱作业准备
1.1编制洗舱作业计划
1.1.1编制洗舱作业计划的依据:
a.《国际油船和石油终端安全指南》
b.《成品油、化学品船舶洗舱指南》
c.经营人的指令,上、下载货的货种的性质。
1.1.2洗舱作业计划覆盖的内容
a.污水舱的控制
b.预定清洗的货舱,洗舱的顺序,洗舱方法及时间
c.洗舱水的来源,化学品船还应考虑化学清洗剂和去味剂的选用
d洗舱水温度和压力的控制
e吹扫及除气顺序
1.2安全措施
1.2.1舱除气前大副应根据有关安全规定,布置和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并通知在船人员正在进行洗舱除气作业
1.2.2如有其他船舶靠于本船则应被通知,本船正在进行洗舱除气作业,要求他
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被检查。
1.2.3装有IGS 的船舶,洗舱前应将舱内惰化,使其含氧量为5%以下,并保证IGS正常运转。
1.2. 4安装IGS的船舶, 如时间和条件许可,应通风除气,当舱内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10%时方可进行洗舱作业;
1.2.5如果时间和条件不许可,需在不能控制状态舱气情况下洗舱,则必须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
a.洗舱前要确认舱内可燃气浓度高于15%
b.在洗舱期间,要采取特别措施,防止空气侵入舱内,当可燃气浓度低于15%时,应停止洗舱;
c.不得使用循环水洗舱;
d.控制洗舱机进水量每小时不大于60立方米;
e.保证洗舱水排放畅通,应连续扫舱,不发生积水;
f.洗舱水温度不超过60摄氏度
g.使用活动洗舱机应先连接好洗舱机的进出水管,并保证其电流连续性,(如:使管子潮湿)再放入货舱;取出时不得先拆开洗舱机进出水管;
h.在甲板工作时不得使用非防爆工具;
i.停止使用雷达,电台(发报),烟囱不得吹灰;
j.遇雷雨天气应停止作业;
k.防静电接地线应可靠和有效连接;
l.发现其它可能危及洗舱安全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
m.洗舱结束除气时重点是注意防明火,一是来自本船的,二是来自外界的,本船的还包括静电放电和踫擦引起的火星,手机、寻呼机等打开时不得带到货物区,不得使用闪光照相机,无关人员不准登船,遇雷雨天气要关闭货舱,除气停止。
1.2.6洗舱前必须进行测氧测爆并做好记录。
1.2.7化学品船还应检测舱内有毒气体的含量,甲板工作人员应配有呼吸器及防护服。
2.洗舱作业
2.1在各项工作准备妥后,方可进行洗舱,洗舱方法参照《成品油、化学品船舶的洗舱指南》
2.2洗舱作业的停止
2.2.1 装有IGS的船舶舱内含氧量超过5%
2.2.2 使用化学清洗剂,当海水温度超过60℃时
2.2.3 任何对安全有影响的因素
2.2.4 在舷梯口悬挂原油洗舱告示牌。
洗舱操作程序:
附录:
洗舱准备
大副根据航次指令、货物特性和洗舱指南编制洗舱计划
船长审批
洗舱开始
按大副分工和洗舱计划洗舱,洗完后关闭海底阀和所有舷外阀
大副检查
放残水
将货油、扫舱、排油监控、其他管线、阀门、滤器放尽残水
大副检查
将泵浦、泵舱滤器、泵舱管线放尽残水
N
Y
N
Y
N
Y
船舶洗舱作业检查确认流程图
抹干甲板滤器内的水迹、清除残渣
操作人员:
时间:
大副:
时间
管线扫气
利用本船或码头气体驱除货油管线阀门滤器泵浦残水
大副
检查
抹舱作业
按大副分工抹干各货舱内水迹、清除残渣
抹干泵舱滤器及泵浦内的水迹、清除残渣
大副
检查
干舱作业
操作人员:
时间:
操作人员:
时间:
操作人员:
时间:
大副:
时间:
N
N
N
Y
N
Y
Y
N
Y
N
大副:
时间:
大副:
时间:
大副:
时间:
操作人员:
时间:
操作人员:
时间:
操作人员:
时间:
操作人员:
时间:
按商检要求执行
干舱证书
商检验舱
大副检查确认
确保舱壁、舱内构件、管线完全无水迹
天气晴好时自然将货舱风干
干舱作业
用水力风机鼓风将货舱和货油管线吹干
有条件船的船舶用蒸汽系统加热烘舱、管系查漏
本页用“本船洗舱操作程序”替代
四. 原油洗舱
1安装有IGS和认可的固定式洗舱设备的原油船,可进行原油洗舱,此项操作可以在港口也可在海上进行。
1.1货期间如需原油洗舱,船长应在主管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报告有关的港口当局和码头,在得到他们的许可后方可进行。
1.2应对舱内含氧量进行测量,确保需清洗油舱含氧量低于5%。
1.3到港前应对有关管系进行压力试验,所有洗舱机也应被测试,以防有泄漏发生
1.4应有应急措施,以防泄漏现象发生。
1.5应避免使用原油和水的混合物来进行原油洗舱
1.6应封闭洗舱系统去机舱、加热系统及其它不相关系统的进口;
在货控室,集控室,驾驶台,应显示洗舱管系可能含有原油,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打开阀门
2.洗舱准备:
2.1原油洗舱的船舶应预先向港口当局(海事局)提交申请书,办理必备手续。
2.2全面负责领导和所有参加洗舱的人员,均应熟知洗舱操作规程,并持有相应的合格证书。
2.3原油洗舱前,应根据随船所附的“原油洗舱操作检查项目表”进行检查,并校验所有仪表。
2.4每一货油舱与污油水舱都应按规定设置惰性气体系统,其压力经常维持在该系统的操作说明书规定的正压范围内。只有在惰性气体系统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洗舱。
油舱内氧气浓度的限制
2.5要在油舱离甲板1米处和空挡区的中心处,测量氧的含量(按容积计算),均不得超过8%。
2.6对新补给的惰气的氧含量要连续进行监测,并要求含氧量经常保持在5%以下;因锅炉负荷变动等原因,一时造成含氧量增加,也应限制在8%以下。
2.7惰性气体装置的氧气浓度警报,应设定在5%,当达到8%时,惰性气体装置应自动停止向舱内供气。
3.原油洗舱作业的指挥、监督及分工部署:
3.1作业由船长或大副全面负责进行,并由一驾驶员在货控室担任实际操作。
3.2洗舱前,各有关人员要进行充分商洽,密切协作。货油控制室、泵舱、值班人员之间,应配备有效的通讯联络工具,随时保持联系。
3.3洗舱进行中,应有人员在甲板上值班、巡视设备状态是否正常;并指派专人在机舱、泵间值班,经常检查洗舱管线系统、主要机器的运转正常。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洗舱作业:
4.1不符合卸油港、受油单位有关油船停泊规定或受油单位提出要求停止作业时;
4.2惰性气体发生故障或舱内氧气浓度高于8%以上时;
4.3舱内的压力不能维持正常值时;
4.4执行港方停止作业命令时;
4.5船长或值班驾驶员判断后停止作业时;
4.6卸油作业停止时。
5.其他安全措施
5.1洗舱作应在日间开始。
5.2洗舱用油应使用未混有水的原油。任一供给原油洗舱的舱,必须先从底部卸出1米深才能使用。
5.3使用性能可靠的氧气浓度测定仪,对各油舱正确测定并做好记录备查。
5.4洗舱时对不能打开的阀,应显示规定的警告牌。
5.5洗舱结束后,洗舱系统中的油要完全清除干净并关闭阀门。
5.6洗舱不得在压载和航行期间进行。
5.7在舷梯口悬挂原油洗舱告示牌。
原油洗舱操作程序:
本页用“原油洗舱操作程序”替代
(根据本船原油洗舱程序和布置手册编制)
五.惰性气体系统使用规定
1 装备IGS的船舶在任何时候都应保持其货舱处于惰化状态(氧气的体积浓度低于8%)或除气状态(可燃气体的体积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因此:
1.1 洗舱作业、卸载作业时,货舱必须充惰气。
1.2 装货前货舱必须处于惰化状态。
1.3 航行中,除非除气合格,应及时补充惰气。
2 装载闪点超过60℃的成品油时,货舱可不必处于惰化状态,但油温已达到闪点下10℃时,货舱必须处于惰化状态。
3 根据作业的性质,需要充惰气时,甲板部应及时通知机舱做好启动IGS的准备工作。
4 机舱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按本船的《IGS操作规程》进行准备;若在准备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准备工作所需时间比通常要长时,应及时通知甲板部。
5 机舱准备工作完毕应立即通知甲板部,甲板部根据甲板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有关作业的其他要求及时通知机舱启动IGS。
6 机舱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按本船《IGS操作规程》的要求启动IGS。
7 根据作业性质和货舱舱气情况需要停止IGS时应及时通知机舱,机舱接到通知后应按《IGS操作规程》的要求停止IGS。
8 IGS的操作过程,包括准备、启动、检测、运行、停止,必须严格执行本船的《IGS操作规程》。
9 使用IGS前必须按各船的《IGS操作规程》的要求对各有关设备进行测试,尤其是固定氧气分析记录仪、手提氧气分析仪和手提测爆仪等。
10 机舱启动IGS后应立即用固定氧气分析仪测氧气浓度,当氧气浓度于5%时方可将惰气送入货舱。
11 在IGS运行过程中,甲板应定时测量舱内氧气浓度,并按“IGS操作记录”(甲板)格式要求正规记录;机舱应连续监测所有设备,特别是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按“IGS操作记录”(机舱)格式要求正规记录。
12 当舱内气体合格后,甲板部和轮机部应按《IGS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有关设备,但仍应对舱内压力进行连续监测。
13 若IGS发生故障,则执行《IGS故障时的应急程序》(见附录)。
14 IGS使用过程中,甲板上滞留有毒气体或缺氧气体,因此甲板上只应留下必须的值班人员,并要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范措施。
15 如果舱内装载的是酸性液货,则在甲板上可能滞留硫化氢气体,因此,应定时用测毒仪进行测量,当浓度超过10PPM时,除非有足够的防范措施,甲板上不得留人。
16 甲板上进行量舱等有关作业时,有关人员应站立在上风处。
惰气系统操作程序:
本页用“本船惰气系统操作程序”替代
六. 油船和化学品船洗舱和驱气作业防火安全须知:
1.洗舱前的准备:
1.1船舶需要洗舱时,应事先征得港口方面的同意。、
1.2任何连接到岸上或靠档船舶的软管要连接妥当。
1.3除清洗的货舱外,其他货舱的舱盖、开口、观察孔和通风管都应关闭。
1.4公用通风系统的阀应适当的隔离,防止有害的气体回流到舱室。
1.5应将所有的玄外阀和海底阀关闭。
1.6未经许可,在货舱处所不得进行其他作业。
1.7作业前,应发出“开始洗舱”的通知。
1.8未经许可,一切船舶不能靠档。
1.9有惰气设备的船应开启惰气系统。
1.10消防设备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2.洗舱和驱气:
2.1洗舱时,舱内可燃气体浓度必须低于爆炸下限,而且要经常检测,
2.2使用移动式洗舱机,应接好地线,并测试电阻。
船舶洗舱和驱气作业操作程序:
本页用“本船洗舱和驱气作业操作程序”替代
七.热工作业规则
在热工作业即将开始之前,负责安全的驾驶员应对热工作业区域进行检查,确保含氧量为体积的21%,且可燃气体测爆仪的显示数字不超过爆炸下限的1%。
应安排好足够的灭火设备,且处于立即可用状态,应对热工作业区,传热或意外受损可能引起诸如液压管线、电缆、热油管线受损等危害及邻近未充惰气的空间建立看火程序。热工作业完成后足够的时间内仍应连续监视,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拍灭电焊火花以及融渣。
工作处所必须充分连续通风,按一定频率对气体进行监测。每一工作期间间断后以及在规定的间隔期内应重新测试气体,以确保无邻近或相连空间的可燃气体、液体、有毒气体或惰气渗漏到作业场所。
应对每一预计的任务签发书面的热工许可证,该证应注明有效性,且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
1 封闭场所的热工作业
将要进行热工作业的舱、室均应清洁通风直到气体测试显示的氧气应为体积的21%,且可燃气体应不超过爆炸下限的1%,热工工作期间连续通风非常重要。
邻近的货舱包括斜对角的货舱或清洁除气至热工标准或清洁且碳氢蒸气含量降至不超过体积浓度的1%并保持惰化或充满水。其他未除气的货舱应进行碳氢气的净化直至低于体积的2%,且保持惰化和封闭。
邻近的压载舱和除货舱外的其他舱室,应检查确保已被除气且对热工作业安全无害,如发现被碳氢液体、气体混杂,应确定被混杂的原因,并且该舱室应清洁和除气。
所有至其他舱室的内部连接管线应用水冲刷、排尽、通风并从其他舱室隔离,将进行热工作业时,货油管线应被连续惰化或完全用水充满,如果考虑到必要的话。蒸汽管线和惰性气体管线与舱室相连也应通风并隔离。加温管线应被冲刷。
所有油污、浸油残渣,油中沉淀物及其他类似的散发可燃气体的物质,应从进行热工作业的场所移开到至少10m的区域。应特别考虑热工影响到的框架结构和舱壁背面的其它区域,比如作业区的下面应该清爽。
应考虑相邻燃油舱的安全,如果用可燃气体探测仪测试燃油舱空档其读数不超过爆炸下限1%,且不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