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Z206062建设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
施工项目索赔应具备下列理由之一:实务中的案例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1Z206064建设工程索赔的依据
合同文件是索赔的最主要依据,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Z206065建设工程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⑴索赔程序
1)提出索赔要求
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人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2)报送索赔资料
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答复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逾期答复后果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持续索赔
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赌理由和证据。逾期末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6)仲裁与诉讼
工程师对索赔的答复,承包人或发包人不能接受,即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1Z206080熟悉国际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国际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管理通常由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或其指定的技术副经理或总工程师主管,其主要内容是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
在工程接近完工时,组织工程的移交和验收是十分重要和严肃认真的工作,关系施工阶段合同履行的终止、合同价款的收取以及缺陷责任期开始于工程的移交和竣工验收之后!
的开始等重要环节。
1Z206083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一般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在大型建筑工程中,当事人普遍不愿意将纠纷提交诉讼,而是倾向于通过在合同中规定的ADR(—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解决纠纷。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解决常用的ADR方式有以下几种。
⑴仲裁
(2)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师准仲裁
⑶DRB(—纠纷审议委员会)方式
DRB的委员必须是由在工程施工、法律和合同文件解释方面具有经验的专家组成,而且除了担任本工程的DRB委员外,每位委员与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不得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并且在三年内未被发包人或承包人聘用过。
DRB的优点
·DRB并不能取代监理工程师的作用!
委员可以在项目开始时就介人项目,了解项目管理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DRB委员公正性、中立性的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可以保证他们的决定不带有任何主观倾向或偏见。DRB的委员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实践经验,特别是具有项目工程施工方面的丰富经验。
·可以及时解决纠纷。
·DRB费用较低。
·DRB委员是发包人和承包人自己选择的,容易为他们所接受。
·由于DRB提出的建议不是强制性的,不具有终局性和约束力。
⑷NEC(—新工程合同)裁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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