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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项选择题
1、经批准开办的煤矿企业,凭批准文件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C)。(煤炭法第19条)
A、安全许可证 B、营业执照 C、采矿许可证
2、在煤矿生产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是(A)。(煤炭法第7条)
A、安全第一 B、生产第一 C、先生产后安全
3、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 A )。(煤炭法39条)
A.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B.养老保险 C.住房公积金
4、煤矿建设应当坚持煤炭开发与(C)同步进行。(煤炭法第21条)
A、煤炭运输 B、煤炭销售 C、环境治理
5、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对煤矿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B)。(煤炭法第67条)
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岗位责任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A )、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安全生产法第18条)
A、危险因素 B、人员状况 C、设备状况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C )。(安全生产法第32条)
A.安全宣传标语 B.安全宣传挂图 C.安全警示标志
8、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 C),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法第25条)
A.安全生产教育 B.安全技术培训 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9、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自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D)。(安全生产法第52条)
A、采取一切技术手段抢险救灾
B、要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C、在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后,在现场静观事态变化
D、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10、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 ( A ) 。(环保法第19条)
A、环境影响评价 B、环境监察 C、环境监测
11、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 C )和有关部门备案。(环保法第47条)
A、国务院 B、地方政府 C、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1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A)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环保法第25条)
A、查封、扣押 B、没收、销毁 C、报废、转卖
13、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具备保障 (C) 的必要条件。(矿山安全法13条)
A资源保护 B职工安全 C安全生产
14、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B)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矿山安全法22条)
A影响生产 B危害安全 C影响企业效益
15、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A)。(煤矿安全规程第5条)
A违章指挥 B领导临时工作安排 C夜班工作
16、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B)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煤矿安全规程第10条)
A饮用水 B自救器 C取暖设备
17、刮板输送机( B )乘人。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27条)
A可以 B严禁 C根据单位规定
18、煤矿许用装药的安全等级越大,其安全性( A )。(煤矿安全规程第320条)
A、越高 B、越低 C、不变
19、一通三防”指的是通风、防治瓦斯、( B )和防尘。
A、放水 B、防火 C、电
20、任何人员不得携带(C)进入井下爆炸材料库房内。(煤矿安全规程第308条)
A铲子 B钳子 C矿灯
第二部分 多项选题
1、国家对煤炭开发实行( A、B、C )的方针。(煤炭法第4条)
A、统一规划 B、合理布局 C、综合利用 D、安全生产
2、矿务局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依法实行(ABCD)。(煤炭法第13条)
A、自主经营 B、自负盈亏 C、自我约束 D、自我发展
3、煤矿企业职工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ABC)。(煤炭法第35条)
A、法律、法规 B、煤炭行业规章、规程
C、企业规章制度 D、个人意愿
4、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供应用户的煤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AB)(煤炭法第45条)
A、质级相符 B、质价相符 C、外观相符 D、颜色相符
5、对盗窃或者破坏煤矿矿区设施、器材及其他危及煤矿矿区安全的行为,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煤炭法第51条)
A、 控制 B、打击 C、检举 D、控告
6、 煤矿建设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支付(AB),做好迁移居民的安置工作。(煤炭法第20条)
A、土地补偿费 B、安置补偿费 C、土地使用费 D、土地增值税
7、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ABC)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环保法第23条)
A、转产 B、搬迁 C、关闭 D、扩大规模
8、安全投入作为必备的安全保障条件之一,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投入,由(ABC)予以保证。(安全生产法第20条)
A、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
B、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C、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D、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告知从业人员的事项包括(ACD)。(安全生产法第41条)
A、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危险因素
B、生产经营计划
C、事故应急措施
D、安全防范措施
10、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 ABCD)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安全生产法第3条 )
A、经营单位负责 B、职工参与 C、政府监管 D、行业自律
1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ABC)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第21条)
A、生产 B、经营 C、存储 D、监督管理
1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 AB)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安全生产法第65条)
A、时间、地点、内容 B、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C、现场人数 D、周边环境
13、一炮三检”是指( A、B、C )分别检查风流中的瓦斯。(煤矿安全规程第331、340条)
A、装药前 B、放炮前 C、放炮后 D、放炮中
14、矿井火灾的三要素是指(ABD)
A、可燃物 B、引火源 C、适当的温度 D、充足的氧气
15、开采保护层的保护效果检验主要采用的方法和指标有(ABC)。
A、残余瓦斯压力 B、残余瓦斯含量
C、顶底板位移量 D、绝对瓦斯涌出量
第三部分 填空题
1、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矿务局长、矿长负责制。(煤炭法第33条)
2、煤炭生产应当依法在批准的开采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批准的开采范围越界、越层开采。(煤炭法第26条)
3、经批准开办的煤矿企业,凭批准文件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煤炭法第19条)
4、国家鼓励煤矿企业进行复采或者开采边角残煤和极薄煤。(煤炭法第24条)
5、开采煤炭资源必须符合煤矿开采规程,遵守合理的开采顺序,达到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煤炭法第24条)
6、煤矿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煤炭法第39条)
7、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扰乱煤矿矿区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煤炭法第50条)
8、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环保法第60条)
9、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安全生产法第52条)
10、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安全生产法第49条)
11、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法第44条)
12、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矿山安全法第29条)
13、矿山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矿山安全法第11条)
14、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矿山安全法第20条)
1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煤矿安全规程第6条)
16、主要绞车道不得兼作人行道。提升量不大,保证行车不行人的,不受此限。(煤矿安全规程第20条)
17、煤炭经营主体在煤炭装卸、储存、加工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第12条)
18、探放水时,应当撤出探放水点以下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煤矿安全规程第292条)
19、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应当避开邻近煤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范围。(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22条)
20、矿山企业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开采,禁止越层、越界开采。
第四部分 判断题
1、开采煤炭资源必须符合煤矿开采规程,遵守合理的开采顺序,达到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煤炭法第24条)
2、煤矿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煤炭法第38条)
3、煤矿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刚毕业分配的学生,因刚从学校受过教育,知识丰富,可以使其直接上岗,不用进行岗前培训。(×)(煤炭法第35条)
4、在煤矿矿区范围内需要建设公用工程或者其他工程的,有关单位应当事先与煤矿企业协商并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煤炭法第54条)
5、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煤炭法第58条)
6、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环保法第19条)
7、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环保法第46条)
8、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环保法第23条)
9、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安全生产法第23条)
10、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五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第91条)
11、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应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煤矿安全规程第75条)
12、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
13、采煤工作面留有伞檐时不准装药、放炮。(√)(煤矿安全规程第331条)
14、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煤矿安全规程第57条)
15、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煤矿安全规程第138条)
16、特殊工种可以先上岗后培训。(×)(煤矿安全规程第6条)
17、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7条)
18、人员进入工作面时必须把风门打开、顶牢。工作面放炮和无人时,风门必须关闭。(×)(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02条)
19、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作为参与煤炭经营、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手段。(√)(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第16条)
20、从事煤炭经营活动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保证煤炭质量,促进环境保护。(√)(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第7条)
第五部分 简答题
1、作业时职工的权力是什么?(煤矿安全规程第5条)
答:
(1)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2)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
(3)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2、简述“一炮三检” 内容和“三人联锁”放炮中的三个人?
答:
“一炮三检”是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的瓦斯检查;
“三人联锁”放炮中的三个人是指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
3、简述井下爆破工关于炸药存放的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第324条)
答:
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4、一般入井人员必须戴的三件物品?入井人员三个严禁?(煤矿安全规程第10条)
答:
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
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5、矿灯什么情况属于不完好?(煤矿安全规程第475条)
答:
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
6、安全管理有哪些基本原则?
答: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专管群治全员管理的原则;
(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7、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什么职责?(安全生产法第18条)
答: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请具体阐述安全生产领域“三违”指什么?
答: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9、作为突出矿井的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请问培训应达到达到什么要求?(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32条)
答:
(1)突出矿井的井下工作人员的培训包括防突基本知识和规章制度等内容;
(2)突出矿井的区(队)长、班组长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包括突出的危害及发生的规律、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3)突出矿井的防突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煤矿三级及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知识、操作技能的专项培训。专项培训包括防突的理论知识、突出发生的规律、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以及有关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4)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和突出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接受煤矿二级及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专项培训。专项培训包括防突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突出发生的规律、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以及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10、突出矿井的巷道布置原则应当符合哪些要求?(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6条)
答:应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和轨道大巷、主要风巷、采区上山和下山(盘区大巷)等主要巷道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
(2)减少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
(3)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地点应当合理避开地质构造破坏带;
(4)突出煤层的巷道优先布置在被保护区域或其他卸压区域。
11、煤炭经营主体应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禁止哪些经营行为?(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第15条)
答:
(1)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欺诈手段;
(2)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3)违反国家有关价格规定,实施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等行为;
(4)违反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偷漏税款;
(5)销售或进口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以及向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范围内单位或个人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煤炭;
(6)储煤场地违反合理布局要求,浪费资源、污染环境;
(7)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煤炭产业政策或行业标准的其他行为。
12、开办煤矿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煤炭法第18条)
答:
(1)有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开采方案;
(2)有计划开采的矿区范围、开采范围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3)有开采所需的地质、测量、水文资料和其他资料;
(4)有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矿山设计;
(5)有合理的煤矿矿井生产规模和与其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哪些职责?(安全生产法第22条)
答: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4、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治在生产建设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哪些污染物?(环保法第42条)
答:
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该明确哪些内容?(安全生产法第19条)
答: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16、环境保护有那些原则?(环保法第5条)
答: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
17、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如何处理?(环保法第60条)
答: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18、煤炭经营的储煤场地应如何布局?(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第10条)
答:
用于煤炭经营的储煤场地,布局应当科学合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设在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区域内不同储煤场地的布局应体现资源集约开发和节约利用;城市大型储煤场地应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防燃、污水处理设施,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省级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土、环保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储煤场地合理布局规划。
19、煤炭法中如何要求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供应用户的煤炭质量?(煤炭法第45条)
答:
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供应用户的煤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质级相符,质价相符。用户对煤炭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供需双方在煤炭购销合同中约定。
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不得在煤炭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20、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时,工会可行使哪些权利?(煤炭法第37条)
答:
煤矿企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煤矿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企业行政方面拒不处理的,工会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六部分 案例分析
一、贵州省水城矿业集团公司某煤矿四采区瓦斯爆炸事故
2003年2月24日14时52分,贵州省水城矿业集团公司木冲沟煤矿四采区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局部煤尘参与了爆炸),死亡39人,伤18人,直接经济损失381.409万元。
该煤矿为高瓦斯矿井,41118综采工作面回风巷瓦斯抽放系统设计不合理,抽放方法针对针不强,致使投入生产后即需改装。在矿业集团公司尚未批准该矿瓦斯治理方案的情况下,该矿实施四采区41118工作面回风巷在改装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三通和T型管时,由于停抽41118工作面上隅角瓦斯,上隅角瓦斯在全风压作用下大量涌向回风巷,造成瓦斯浓度上升达到爆炸界限。现场作业人员由于矿灯接触不良无法正常使用,在爆源点附近摆弄矿灯灯头,矿灯失爆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局部煤尘参与了爆炸。
41118综采工作面开采时的11#煤层是具有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煤层,2月24日12时30分至事故发生的14时52分期间,矿调度监控电脑上也显示了瓦斯超限情况,但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和值班矿领导均未采取有效措施。该矿未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据调查组现场抽查,矿灯房矿灯不完好率达32.5%,失爆率为5%。因工作和生产条件艰苦,招的采掘一线工人文化程度很低,工程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1、试根据上述资料分析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是什么? 2、应采取什么样的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答:
1、直接原因
41118综采工作面因改装瓦斯抽放系统,停抽瓦斯引起上隅角瓦斯超限,矿工在摆弄矿灯时,矿灯失爆产生火花引发瓦斯爆炸。
间接原因
(1)没有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一通三防”管理混乱。
(3)设备管理混乱。矿灯完好率低,没有建立矿灯维修制度。
(4)技术管理粗放。
(5)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到位。
(6)职工队伍素质差,技术人员缺少。
(7)集团公司对该矿监管不力。
2、整改措施和建议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加强瓦斯通风管理,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思想。
(4)加强矿井瓦斯抽放工作。
(5)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管理。
(6)加强机电设备和供电系统管理。
(7)强化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鸡西市天源公司某煤矿透水事故
2009年4月4日5时10分黑龙江省鸡西市天源公司某煤矿20#层全煤上山掘进工作面接近报废多年的立井采空区,采空区存在大量积水,掘进工作面放炮时与采空区的一条采煤下巷尾部相透,采空区积水溃入,导致水害事故发生,死亡12人,直接经济损失307.6万元。
该矿开采未经过批准的20#煤层,属盗采国家资源。该矿于2008年11月3日按照鸡西市政府统一要求停产整改达标,证照被相关机关暂扣。该矿从2009年2月13日开始擅自开工生产,直至事故发生。火工用品由天源公司火工直供库提供,来源是该公司开采非煤矿山的火工品,属于非法挪用火工品。2009年3月18日天源公司向鸡西市煤炭工业局申请返还煤炭生产许可证验收,此次验收前一天夜间,该矿在20#左八片入口处打一道密闭,以逃避检查,而验收人员没有认真检查,同时也没有注意到两次验收工作面及工程量的情况变化,没有发现该矿私自生产行为。
1、试根据上述资料分析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是什么?
2、应采取什么样的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答:
1、直接原因:
20#层全煤上山掘进工作面接近报废多年的立井采空区,采空区存在大量积水,掘进工作面放炮时与采空区的一条采煤下巷尾部相透,采空区积水溃入,导致水害事故发生。
间接原因
(1)煤矿超层盗采、违法法规生产。
(2)矿井制造隐蔽工程,逃避监管。
(3)违规挪用火工品,相关部门对火工品情况失察。
(4)行业管理不到位。鸡西市行业管理部门在矿井返证验收过程中,工作不细,未及时发现矿井违规生产。
(5)监管不到位。私自违规开工,相关部门监管不力。
2、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1)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2)要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水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
(3)要进一步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健全部门联动和责任约束机制。
(4)市(区)、县政府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的矿井。
三、下江煤矿“3·13”顶板事故
2007年3月13日17时10分,邵阳市石下江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2.8万元。
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3月13日晚班(16时—24:00)15时30分,值班班长肖功友组织召开进班会,安排副班长兼大工文生水,大工曾安文、王征学,小工谭正烈、谭丁香、林帅成共6人到Ⅱ下-1224机巷作业。
16时30分,6名作业人员到达当头,没有发现异常情况。打了一个底炮,没有放炮,准备接槽板时,发现溜子故障,不能启动,副班长文生水要安全员去喊电工,自己与曾安文打顶部炮眼,3名小工在外面拖材料。炮眼打好后,当头加固,尔后装药,药装好后,电工没有来,当头没有放炮。
17时,大工王征学去加工支架,位置在当头退后的第三付栌中间,距当头9 m。此时文生水从当头向外铺设放炮母线,大约铺了50—60m后,向当头回走了30m时,听到一声响,文生水赶到王征学砍树腿地点,发现巷道左侧顶帮垮落,没有看到王征学,灯也看不到,煤灰很大。文生水与从当头撤出的曾安文开始扒矸石救人,17时30左右,文生水要小工谭丁香向值班队干肖功多汇报出了事故,肖功多及其他作业头人员很快赶到事故现场参与抢救,30分钟后王征学被扒出来,已经死亡。
1、试根据上述资料分析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是什么?
2、应采取什么样的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答:
1、直接原因
(1)Ⅱ下-1224机巷(-110m)掘进工作面位于断层附近,煤岩受破坏严重,围岩破碎,易于垮落;巷道支护结构稳定性差,易于倾伏垮塌。
(2)作业人员在制作支架时,违章将被制作的坑木一头卡在抬楼立柱和支架支柱之间,企图固定便于操作。砍树时反复对支柱产生撞击震动,震动使支柱位移、倒塌,引起顶板破碎矸石冒落,将作业人员埋住致死。
间接原因
(1)矿井质量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班验收把关不严,倒塌的支架是2007年3月12日中班或晚班支护的,支架不牢固,接顶不严背帮不实,没有打撑筒。
(2)安全检查不仔细,未能及时发现隐患。3月13日是全矿安全检查日,检查人员没有及时发现和消除支护质量差的事故隐患。
(3)技术管理不到位。Ⅱ下-1224机巷(-110m)掘进工作面沿断层下盘掘进没有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4)矿井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没有制止。
2、防范措施
(1)切实加强顶板管理。巷道遇到地质构造时,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支护,架设牢固,接顶严实,及时抬栌加固;要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班验收,努力提高采掘工程质量;要切实加强顶板破碎带的特殊支护,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狠抓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仔细,决不走马观花,要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查处“三违”行为。
(3)强化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自主保安能力,提高按章操作的自觉性。
(4)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要切实加强防治水工作,严格落实“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四、杨庄矿 “1.12”运输事故案例
2008年元月12日11点30分,杨庄矿Ⅱ51大巷发生一起机车推碾致人死亡的运输事故。
事故经过
2008年1月12日早班,保运二区采煤机械化队张大春、田磊、王亚非3人检修Ⅲ51运输上山150皮带机。约7:00左右,张大春、田磊、王亚非3人一起到达工作地点,11:00检修完毕。张大春与田磊到机头收拾工具,王亚非未打招呼独自一人先行离开。约11:20分来到Ⅱ51石门口,此时一趟乘人车在Ⅱ51石门口停车上人后,继续向井口方向驶去,王便追赶乘人车。而就在这时,从井口方向开往Ⅱ63的一趟拉煤车在Ⅱ51石门口渡线道岔道嘴以西与乘人车最后一节车箱交错时,电机车司机曹学斌突然发现前方有一人在大巷轻、重车线间追赶乘人车,由于车速过快,电机车不能立即有效制动,王已被轧入机车下,并向前推了12米,王当场死亡。
1、试根据上述资料分析造成该起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2、应采取什么样的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答:
1、事故原因
(1)死者王亚非严重违章。追赶正在行驶的乘人车。
(2)电机车司机曹学斌违章操作。在两车交错时,没有采取减速或其他的应急措施。
(3)保运二区联保责任制和师徒合同落实不到位。没有真正吸取本矿“12.29”事故的教训,做到集体入井,集体升井。
2、防范措施
(1)切实从思想上、制度上和现场管理上全面排查、整治人的不安全行为,尤其对爬车、蹬钩头、放“飞车”等严重“三违”人员,必须重拳出击,绝不手软。
(2)强化全员运输安全意识。特别加强对电车司机、绞车司机的操作行为教育,提高专业意识和规范人的安全行为。电机车司机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在两车交错时,必须减速行驶。
(3)认真落实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簿弱环节和制约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难题,提高运输安全基础工作。
(4)严格新工人的培训,在试用期要加强教育和管理,认真落实师徒合同,保证新工人的安全。
五、爆破伤害案例
事故经过:
2013年8月4日中班,综掘二队在班前会上安排跟班队长管某某带领工长李某某、放炮员郝某某、刘某某及支护工王某某、魏某某、李某某、马某某、管某某共9名工人在22113回风巷对冲刷带岩石进行放炮作业。进入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后先将工作面上帮及底部煤挖出,接着打眼、装药、连线,工长李某某、安瓦员刘某某及爆破员郝某某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后,安瓦员刘某某协同工长李某某将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全部撤至距离工作面110米外,设好警戒,起爆的地点有李某某、郝某某、管某某、刘某某4人,班组长李某某开始进行起爆,未引爆。在等待约15分钟后,李某某、郝某某、管某某三人巡线到工作面,发现雷管连线没有问题,断定放炮母线有问题。于是将拒爆的放炮母线的两股扭结在一起做为一根放炮母线,又加一根备用放炮母线重新连接好雷管脚线后采取双母线起爆。约0点50分左右,李某某、郝某某、管某某撤到距离工作面100米左右设好警戒(备用放炮母线比原来的母线短10米),跟班队长管某某完成爆破后,突然听到有人喊“有人被砸伤了”,发现在距离警戒线往外5、6米处支护工王某某倒在地上,其头部右侧被飞石击伤。事故发生后,跟班队干管某某立即向调度汇报,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要求跟班队干管某某带领工人进行现场救援并将其运出井外进行抢救,伤者因抢救无效于2013年8月5日1点30分死亡。
1、试根据上述资料分析造成该起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2、应采取什么样的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答:
1、事故原因:
(1)综掘二队在22113风巷综掘工作面在遇到冲刷带进行爆破作业时,炮眼布置不合理,装药量大,封泥长度不达要求;工人未撤到作业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外,致使一名工人被矸石击中头部右侧致其死亡,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综掘二队22113风巷放炮时,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思想明显,盲目蛮干现象频有发生;现场未认真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职工无证放炮,职工自保互保和联保意识差,是本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生产科对22113风巷掘进工作面遇到冲刷带的放炮工艺及参数未能及时调整和优化,现场指导和业务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是本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综合防范措施
(1)要对井下爆破的相关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专项的爆破技术培训,使其能够不同程度地根据现场的岩性、岩层结构等因素合理确定爆破参数,保证放炮安全和爆破效率。
(2)技术审批人员要严格把关,并根据现场的变化及时调整爆破参数,确保爆破参数科学合理。
(3)要严格按照规程措施的要求,控制好最小抵抗线、炮眼封泥长度和封泥质量,防止产生爆破火焰和炮眼打枪。
(4)根据巷道岩性和一次爆破装药量,合理确定放炮距离,直线巷道还应设置掩体,防止爆破飞石伤人。
(5)加工引药、装药、连线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保护好雷管脚线,避免因脚线断而产生瞎跑。
(6)处理瞎跑应由放炮员和原打眼工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共同处理,避免打眼时打到瞎炮装药处,严禁掏眼和拽脚线等方法处理。
(7)要加强放炮作业的过程管控、警戒距离和掩体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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