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合同出让方(甲方): 梁木林 身份证号:受让方(乙方): 梁茂盛 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转让地块概况1、该地块位于策武镇梁屋头梁茂盛新房隔壁,土地面积为24.42平方米。2、现该地块为梁木林个人所有用地。二、转让方式1、甲、乙双方通过自愿协商,通过货币买卖形式有偿转让。2、土地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大写:1.321万元(¥:13210元)。三、付款方式: 双方在签订协议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土地转让款人民币大写:_ _元,本土地转让属一次性买卖处理。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就所转让的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其他权利、权益及收益等均归乙方所享有;日后如有征用等的,土地征用赔偿款、青苗补偿等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权益均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五、该土地转让后双方均确认无争议事情发生,并保证不发生任何事端。六、本合同经双方自愿达成,无任何欺哄行为。双方签字按印后生效,永不翻悔。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据。甲 方(签名):乙 方(签名):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