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协议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购入如下货物,签订以下协议:一、产品名称、数量如下:货物名称单位净重磅码单号合计二、签订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三、入仓日期:2011年 月 日.四、点价方式:根据佛山市南海灵通金属“1#光亮铜线”报价低价减100元;但乙方必须在点价当天上午10:00前通知甲方确认。五、付款方式:甲方于2011年 月 日前预付70%货款给乙方(按交货日灵通“1#光亮铜线”报价低价减100元,余下货款待确定单价后,一个星期内付清给乙方。六、 浮动价每低于交货日灵通报价的25%,乙方都必须补(按交货日灵通报价计)20%的货款给甲方,并于当日10点钟之前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户,若甲方未收到乙方的补仓款,否则视乙方默认按当日灵通“1#光亮铜线”报价低价减100元点价。七、点价期限:2012年 月 日之前(含节假日).八、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立即生效,如用传真件签订,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日 期: 日 期:开 户 行: 开 户 行: 户 名: 户 名:银 行 帐号: 银 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