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互换合同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互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所称产品为甲乙双方均认可且无争议的产品。第二条 甲方用于交换的产品明细 第三条 乙方用于交换的产品明细 第四条 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所登记的产品进行互换,互换产品的总计值为 万元人民币。第五条 甲乙双方对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因交货所产生的费用约定如下: 第六条 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1、 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用于互换的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2、 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产品;3、 用于互换的产品确定后,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第五条中约定的方式按时交货。 第七
2、条 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1、 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用于互换的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2、 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产品;3、 用于互换的产品确定后,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第五条中约定的方式按时交货。第八条 甲乙双方有权对互换产品享受对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第九条 违约责任1、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以缺货、不按时供应等理由拒绝合同确定的互换产品,否则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以货币资金承担违约责任;2、 互换产品价值的30%作为违约一方的违约金;3、 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条 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非违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_(盖章)乙方:_(盖章)代表人:_(签字)代表人:_(签字)地址:_地址:_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2011年_月_日 2011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