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担保方(丙方):
鉴于:
1、 甲丙双方此前已订有《房屋租赁合同》,现因经营调整需要,各方商定由承租方由丙方调整为乙方。
2、 丙方自愿为乙方的本合同中的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各方经协商一致,达成租赁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位于 商铺(商业性质),租赁给乙方作为 使用。附使用范围平面图,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房屋此前甲方已实际租用并使用,双方不再另行办理交房手续。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三条 租金和其它费用
1、各期租金数额及支付时间
2、以上租金不含任何税收和费用,因乙方租赁房屋发生税费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承租期间,还应该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及相关营业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和有关部门支付。
第四条 租赁保证金
乙方在本协议订立时,应向甲方交付 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在租赁期限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且乙方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后,无息退还乙方。
第五条 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仅作为 使用,并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相关营业所需证照,合法经营。
第六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在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转租给他人,但乙方转租该房屋所订立的转租合同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乙方应事先将该条规定告知转租合同的承租方。
第七条 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营业用房使用性质。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第八条 租赁期内,乙方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或破环房屋的主体结构,且所有装修项目应经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甲方备案。
第九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限内,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在租赁期限内,如果甲方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3、在租赁期限内,如果甲方将房产抵押给银行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银行抵押相关手续。
第十条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不续租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十日内从租赁房屋中腾退,除非甲方要求,否则乙方不得拆除固定在该房屋内的装修。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物业公司的各项规定。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后,由乙方装修的不能拆除的固定资产归甲方所有。对于乙方在租赁房屋中因装潢物不可拆除或拆除后价值明显减少造成的损失,甲方不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十五日注销或迁移在租赁房屋中注册的相关工商登记。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承租期满,如乙方逾期归还房屋或注销、迁移租赁房屋内工商注册登记十五天以上的,除支付原日租金外,每逾期壹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贰倍的违约金。
2、租赁期内,如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则每逾期壹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贰倍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若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进行转租,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或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的,或未交纳应缴税金的,甲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4、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府的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活动、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连带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并赔偿。
5、合同期满、提前终止,或甲方按本条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从租赁房屋中腾退,乙方逾期未腾退的物品,视为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依前几款约定解除合同的,有权采取断水、断电、封门等措施,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需按逾期腾退日期承担每日原租金标准四倍的违约金。
7、如乙方在租赁期内需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标准的违约金。
8、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能使用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半年租金标准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至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二年。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并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实现权利而发生的差旅费、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评估费、诉讼费、取证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八条 乙方在租赁房屋内设立项目公司的,该项目公司与乙方共同就本协议义务承担共同责任,并且项目公司需在本协议盖章确认。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文和附件共 页,附件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出租方(签名):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二0一六年 月 日
承租方(盖章):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方(签名)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二0一六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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