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庆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困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法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庆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履行担保资金安全运行的职责,积极筹集、运作担保资金,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分散金融风险,确保担保资金的安全运行,促进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中不断创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三条 担保中心担保形成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第四条 担保中心担保方式分为全额担保和部分担保。第五条 担保范围为全市中小企业、下
2、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贷款和符合政策的项目。第六条 担保中心不以盈利为目的,以安全性、合法性、社会性为基本准则,坚持规范运作,控制风险,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担保为保证,即担保中心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中心按协议银行约定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第二章 资金来源、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八条担保资金的来源:(一)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担保基金;(二)市内外有关机构、组织、企业和个人自愿提供的资助;(三)担保资金所得收益分成或其它资金。第九条担保中心的职责:(一)负责执行市政府和财政局的年度工作计划;(二)负责担保资金运作管理;(三)制定担保中心管理
3、办法和担保资金运作实施细则;(四)受理担保申请;(五)对申请担保的事项和单位进行资信评估;(六)按规定核准担保;(七)负责保后跟踪检查,提出检查报告;(八)制定并执行内部的规章制度;(九)定期向市财政局报告担保业务运行情况及财务收支状况。第十条 担保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担保中心主任作为本中心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一条 担保中心根据职责和管理的需要设置内部职能部门。第三章 担保业务第十二条 担保对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适销对路,技术含量和对财政回报率高,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和能带动我市经济发展和有偿还贷能力的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再就业小额贷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其它项目。第十三条 申请担保的
4、中小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通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和验资证明;(三)重合同、守信用;(四)被担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较好的经济效益;(五)具备大于贷款额的有效资产;(六)在协议银行开立基本帐户;(七)担保中心认为必备的其它条件。第十四条 担保种类:流动资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技术创新贷款。对外汇贷款不进行担保。第十五条 协议银行按照担保中心在本行存入的担保基金,一般不超过保证责任余额五倍的配额发放担保贷款。第十六条 担保业务程序:(一)企业向协议银行申请贷款,协议银行要求担保的,经银行签署意见后由借款人向担保中心提出担保申请,交
5、提供其它必要文件,经担保中心同意后向银行出具担保意见,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二)担保审核。担保中心受理企业担保申请后,在对其有必备的相关资料条件下,再进行资信评估和担保项目进行核实审查,最后进行确认。(三)担保审批。担保审核通过后,汇报市财政局审定。(四)签订担保和反担保合同。企业与协议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担保中心与协议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担保期限和贷款期限一致,并与企业签订反担保合同。第十七条 手续费提取,担保中心为企业或社会团体及个人提供担保业务属于有偿服务。被担保者应向担保中心支付一定数额手续费。根据借款期限、按担保资金额一次性收取,一年以内收取1%(包括一年),一年以上收取1.5
6、%。第四章 风险控制第十八条 担保中心开展担保业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减少损失,确保资金安全运营。第十九条实行有效分险,担保中心在与协议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时,被担保资金实际承受的损失,应约定分担比例为7:3(即担保中心分担70%,协议银行负担30%).第二十条 实施反担保措施。申请担保者必须以其合法有效的资产或有价物作抵押担保按贷款合同额提供等额的反担保,不得重复抵押。同时,凡是被担保的贷款不按贷款用途使用的,建议贷款银行限期收回贷款。第二十一条 债务追偿。当被担保企业出现信用恶化信号时,担保中心要加强与协议银行的合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担保中心履行代偿义务后,协议银行协助担保中心追偿债
7、务。第二十二条 担保基金的年度代偿率最高限额为20%,对限额以内贷款担保基金自身无法承担的代偿损失,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弥补。第五章 担保赔付与责任第二十三条 申请担保者不能清偿到期贷款的,由担保中心和协议银行组织催收与追偿,对逾期六个月仍无法收回的贷款,由协议银行出具事故报告书,经担保中心调查核实后,承担代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担保中心不承担保证责任:(一)协议银行与受保企业协议变更合同未经担保中心书面同意的;(二)协议银行允许受保企业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中心同意的;(三)协议银行允许受保企业延长偿还期限而未经担保中心书面同意的;(四)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第六章 财务
8、管理第二十五条 担保中心应建立并逐步完善与担保业务相适应的财务核算报表体系,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实行季报制度。第二十六条 担保资金限期存入协议银行,实行专户管理。第二十七条 尚未使用的担保资金,视情况可购买国库券等安全性好、变现能力强的有价证券,提高其使用效益。但不得用于股票、房地产和企业债券等高风险投资领域,不得直接用于贷款。第二十八条 以担保资金、负责、收益、费用等项目实行规范管理。担保资金所得收益用于以下方面支出(一) 提出风险金(二) 业务费用支出(三) 福利费支出(四) 其它支出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不尽一致,或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
9、以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为准。第三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批准机关授权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批转之日起试行。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
10、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