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徐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实施青年文明工程和青年人才工程,全面深化以职业文明建设为核心的青年文明号活动,促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面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使活动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青年岗位(岗、台、车、船、站、所、店)和青年工程。 第二条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公安、卫生、交通、邮电、物业管理、城管
2、、商贸旅游、工商、个体、税务、金融、证券、口岸等窗口性行业及机关单位、教育战线、科技战线、重点建设工程、工业企业等领域开展。 第三条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实施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第四条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通过培育优秀青年集体来引导广大青年弘扬职业文明,提高综合素质,提供优质服务,建设文明工程,牢固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向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
3、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进步做贡献。 第五条 徐州市成立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各行业、各县市区、工委、资产经营公司及基层企事业单位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组织指导,制定有关政策,督促检查落实。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行业考评标准,由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年度申报、检查、审核和命名表彰工作。各县市区、工委、资产经营公司、基层企事业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的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颁布考评标准,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创建活
4、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 条件与标准第六条 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1、35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为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岗位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讲文明、讲质量、讲效益,取得突出成绩。 4、岗位成员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工作岗位的能手。 5、符合各行业、系统对本工种、本岗位要求执行的操作规程、服务规范、行业标准。 6、建立青年文明号档
5、案。表扬批评记录、各级部门的检查情况等相关资料齐全,有专人记录、整理、保管。 7、岗位工作环境整洁卫生,美观大方,各项服务设施完备,运转正常。 8、岗位负责人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能够自觉带动青年争先创优。 9、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第七条 市级青年文明号的考核标准 (一)基础管理 1、符合第六条规定。 2、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在岗位责任制基础上制定出创建规范,做到活动有计划,创建有目标,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3、在工作过程中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总结、摸索、建立起一整套标准化作业、科学化管理的先进模式。 4、突出岗位特色,制定的岗
6、位标准高于本行业系统对本工种、本岗位操作规程、服务规范、行业标准等的一般要求,岗位成员的85以上达标。 5、重视群众意见和要求,与服务对象之间建立起一定的联系渠道,能够及时根据社会反映改进自己的工作。 6、青年集体中党团组织机构健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行政领导、党、团员在创建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服务质量 7、岗位成员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以岗位职业道德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 8、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禁止不文明举止、表情及仪态礼貌待人,微笑服务。 9、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不计份内份外为群众排忧解难,主动、热情、
7、耐心、周到为群众服务。 10、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员工挂牌上岗,公开查询和投诉电话,设有意见箱(簿),方便群众投诉。 11、便民服务项目有创意,切合实际收到良好效果。有条件的窗口单位都要按规定派发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向社会公开承诺,提供优质服务。 (三)业务技能 12、具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熟悉本职业务,工作效率高。 13、勤学苦练,员工在技术等级考核中达到100合格,有70以上达到良好。 (四)工作效益 14、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业务工作任务指标,完成业务量要达到同行同岗先进水平。 15、无质量差错,无延误时限,无事故发生,一年内有效投诉不超过一次,并能及时整改。
8、16、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工作成效得到领导的肯定,受到群众的广泛赞扬,社会评价良好。 第三章 评选办法和要求 第八条 全市青年文明号分为三个等级(不包括全国级和省级),即市(行业)级、县市区(工委、资产经营公司)级、企事业单位级,分别由同级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命名。徐州市青年文明号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考核、推荐的办法进行评选,过程要具有连贯性,必须是本级的青年文明号集体方能申报更高级别的青年文明号,评选的程序是:申报(或推荐)考核核准命名表彰。 第九条 各县市区、工委、资产经营公司在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内,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可以命名区、工委、资产经营公
9、司级青年文明号;同时严格把关,推荐上报本级优秀青年文明号参加全市评比。被推荐的集体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事迹要具有说服力。 第十条 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属于行业管理的单位由各行业系统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评选由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命名表彰;第二部分,由各县市区、工委、资产经营公司上报材料,推荐本级优秀青年文明号集体、岗位,接受上级检查。考评达标单位由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命名表彰;第三部分,每年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在所有当年评选出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中,挑选出创建成绩特别优异、具有导向和示范作用的青年集体,单独命名为徐州市十佳
10、青年文明号,作为市级青年文明号的最高荣誉。 第十一条 徐州市青年文明号的评选实行达标核准制。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初下发文件,接受创建单位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通过资格审查和批准后给予授牌并于次年统一表彰。 第四章 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每年举办青年文明号命名授牌仪式,对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授牌并颁发证书。 第十三条 基层单位对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办法。要大张旗鼓地宣传青年文明号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创建活动的良 好氛围;同时要落实激励措施,将青年文明号奖励与工资奖金、住房福利、入学深造、晋级晋职等方面挂钩
11、,纳入本单位奖励体系。 第十四条 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负责人应作为青年干部和管理人才重点培养,单位应为他们提供学习、锻炼、使用的机会。青年文明号成员不是党员或团员的,可由基层党团组织优先列为发展对象。 第五章 考核、监督与管理 第十五条 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徐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档案,完善全市青年文明号申报、推荐、考核、命名、奖励、监察档案资料,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十六条 青年文明号实行挂牌制度。青年文明号牌匾作为展示基层单位形象的标志,在外观上要严格加以规范。正在创建的青年集体,要统一挂争创青年文明号标牌,凡获各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集体要挂相应级别的青年
12、文明号牌匾。牌匾要按规范标准统一制作,悬挂在岗位现场。窗口行业应公开悬挂在醒目位置,同时岗位成员佩戴有青年文明号统一字样的胸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各级青年文明号牌匾的制作规定。 1、材料:铜板底; 2、字体:青年文明号统一使用江泽民同志的题字,落款及日期字体为黑体字; 3、字体颜色:青年文明号为红色,其余字体为黑色; 4、牌匾尺寸:全国级为650mmx400mm,省级为560mmx350mm,市级为480mmx 300mm,市级以下为450mmx270mm。 第十八条 对市级青年文明号要根据考核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评价。考评由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十九条 市
13、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邀请有关方面人员,组成徐州市青年文明号监察委员会,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管理和监督。监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对市级青年文明号实施检查、监督,聘请特约监察员。监察委员会秘书处设立徐州市青年文明号热线电话,以加强信息反馈和监察工作。 第二十条 采取定期、随机组织检查与填写反馈表相结合等方法,加强对市级青年文明号的日常监督。一方面通过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检查,另一方面以特约监察员为中介和纽带,进行随机检查、监督。特约监察员由监察委员会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明市民、青联委员、新闻记者、社会知名
14、人士、义工及部分团干部中聘任。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到徐州市青年文明号监察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考核过程中实行红黄牌制,对首次考核中发现创建成效不达标者,出示黄牌警告。发给整改通知书。限期1个月整改,到期仍不达标者,出示红牌,撤销其荣誉称号。 第二十二条 青年文明号不搞终身制,实行年度考核。市级青年文明号每年末都要向市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提出申报接受年检。考核以组织检查情况与特约监察员的意见为主要依据。符合标准的重新认定,否则予以撤销。 第二十三条 凡青年文明号某些自然条件发生变化,包括集体中 35岁以下青年比例低于70,或主要负责人年龄超过35岁或集体因实际需要解散、改组变更工作任务
15、则自动取消青年文明号称号,收回牌匾,由命名单位给该集体颁发纪念证书。 第二十四条 凡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发生以下情况者,将被无条件撤销称号并收回牌匾: 1、本集体中有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现象发生。 2、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安全服务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经营管理不善、经营亏损或服务水平明显下降,短期内无法改变的。 3、发生损害消费者、客户、人民群众利益事件,在社会舆论造成不良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经查核属实的。 4、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第二十五条 取消或撤销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需经监委会秘书处提出动议,由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并报领导小组备案随后收回牌匾。 第
16、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获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各县市区、工委、资产经营公司或基层企事业单位对本级的青年文明号管理可参照此办法制定相应的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在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
17、、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精品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