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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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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09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2009年3月序 言2008年是我市全面推行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食品安全议案办理工作攻坚克难并顺利办结的一年。一年来,对照2008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各区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狠抓工作落实,取得显著成效,使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在2009年,新的食品安全法即将出台,国内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处在一个新的调整期。为适应新形势的变化,我市将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责任制。经市食安委研究决定,2009年继续在我市推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制度,全

2、面向社会公布监管部门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今年推出的监管责任白皮书,在人大议案办结的基础上,根据2008年我市食品安全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11个具体的工作目标,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并着力推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等目标和要求。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2009年3月目 录一、2008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4二、2009年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一) 工作目标15(二) 工作任务16三、我市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职责 22四、工作要求 23一、2008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2008年11月18日,市食安办印发通知,要求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对2008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

3、任白皮书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市各区和各职能部门普遍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按照2008年白皮书规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狠抓了工作落实,使我市食品安全保障基础得到进一步改善。截至目前,我市各类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共有755家,食品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同时,我市现代食品流通企业实现较好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农贸市场452家,超市、商场、门店2282家,全部实行了食品准入管理。食品市场、超市索票索证率达100,街道社区食杂店食品进货台帐建立率达100。全市农贸市场共升级改造266家,占全市农贸市场总数的61.7%。全市餐饮业与集体食堂100实施了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在农

4、产品种植、养殖领域,全市现已建立542个供深生产基地,其中蔬菜生产基地171个,年产量100.42万吨;生猪生产基地263个,年出栏量567.74万头;水产品生产基地108个,年产量达27万吨。(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按照白皮书的要求,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在对生猪肉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实施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在2008年采取多种措施继续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推动专项整治向常态化发展。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格监控种植(养殖)环节,大力加强源头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完善了食品信息化监管手段;对违法经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学物质的,含有农药、兽药

5、、重金属、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加强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引进技术人才和技术力量;依法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2008年,我市各区和监管部门按照白皮书的部署,深入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监管“六项制度”,认真履行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职责,大力开展豆制品、乳制品、糕点等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较好地完成奥运食品监管和乳制品三聚氰胺专项整治等两项重要任务,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采取对2家供奥企业实施驻厂监管,对60家供奥运比赛城市食品企业实施出

6、厂强制检验制度,对全市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加严监管等措施,全面建立了供奥食品封闭式全过程监管链条体系,确保了我市供奥的9批次、88.5吨食品质量100合格,实现了奥运食品安全零事故。2008年9月份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以来,采取乳制品企业24小时驻厂监管、对含乳相关产品企业实施每周抽查、每周督查制度等有力措施,监督抽查本市产乳制品2173批次、原料561批次,全部符合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确保了我市乳制品的质量安全。按照“分类实施,打扶结合,严格标准,宁缺勿滥”的原则,大力推动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先后注销了210家生产工艺落后、环境卫生恶劣以及安全隐患严重小作坊的卫生许可证,吊销了7家小作坊

7、卫生许可证,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消除了食品生产小作坊,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创新监管机制,大力推行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不合格产品加严检验制度等。全年共巡查食品生产企业3635家次,出动巡查监管人员9145人次,抽查各类食品12115批次,抽查合格率达到88.9,处理不合格食品1345批次,实施加严检验70批次,立案查处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案件65宗,通过实施约谈制度措施成功劝退了20多家整改无望的问题企业,引导8家生产环境差的企业重新选址建设或就地改造,推动38家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认真采取整改措施,组织开展卫生许可现场审查182家次,开展生产许可审查311家次,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企业达65

8、家。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根据年初的部署,我市深入开展了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关;组织更改完善了企业注册登记系统,强化了对食品经营户的经济户口管理;采取档案清查和现场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据统计,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登记材料63954户,其中证照齐全的28082户,有照无证的1262户,有证无照的1273户,证照过期的5800户,注册事项与实际不符的3385户。同时,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应节食品为重点,先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18次应节食品专项整治,检查食品经

9、营户17154家,查处不合格应节食品9136公斤。在年初南方冰雪灾害和5.12地震之后的特殊时期,开展了维持市场食品正常供应的专项行动。在奥运期间和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期间,重点抓好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社区食杂等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工作,保证了我市文明城市复检中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项目的顺利通过,保障了奥运期间食品市场的稳定有序。四是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监管。根据法定职责及白皮书的要求,制定了食品卫生监督实施方案与工作计划,对全年工作任务进行总体安排。对重点项目,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餐饮经营单位85552间次、机关企事业集体食堂19396间次、学校与托幼机构集体食堂

10、5240间次。全市餐饮经营单位、集体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A、B级单位数量所占比例进一步上升,特别是学校食堂A级单位数量增幅较大。全市共实施食品卫生行政处罚696宗,罚款101.64万元。根据省、市下达的抽检计划,对应节食品、豆制品、饮用水、猪肉、集中餐具消毒餐具等食品、食品原料、餐具等共16类3314份样品进行了抽检,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销毁,对其经营者依法进行了处罚。加强餐具消毒监管,进一步提高餐具消毒卫生水平。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实施卫生监督及餐具抽检,全市27家餐具消毒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监管,建档造册。供应餐具经检测,27家单位中26家检测合格率达100,占96.3。目前,我

11、市现有食品卫生信誉度为A级的餐饮经营单位、集体食堂96.3已建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并落实快速检测,超额完成了白皮书规定的80的工作目标。五是加大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市共查处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4231家,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行为9124宗,查处街头门店、摊档经营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使用期限的食品或过期食品的行为61981宗。整治各类乱摆卖违法行为153.78万宗,其中清理乱摆卖蔬菜水果32.58万宗,清理摆卖鲜活物品2万宗。六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涉嫌犯罪行为。2008年,我市对食品犯罪坚持从严从快严厉打击。全年共出动警力10673人次,处

12、理各类食品安全事件46起,立案侦查7宗,刑事拘留8人,逮捕5人。系列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沉重打击,食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的水平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表明, 2008年全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为96.48%,畜产品“瘦肉精”合格率为99.2%,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合格率为98.59%,与过去两年基本持平。2008年,我市完成对流通市场预包装食品抽检品种覆盖率达72.8%,超过预定指标2.8个百分点。全年对本市出产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共抽查12115批次,检验合格10770批次,食品抽查合格率达88.9,其中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3

13、.2。2008年度抽查结果显示,我市生产的市民主要消费食品合格率较高,如食用植物油达100%,面粉、大米、乳制品、酒类、含乳及植物蛋白饮料、果汁及果汁饮料等产品合格率都超过95%,方便主食品、调味品、肉制品、瓶(桶)装饮用水等产品合格率也高于平均水平,分别为:94.0%、93.9%、93.3%、91.5%。豆制品抽查合格率也达到了77.0,比2007年提高了4.1个百分点。与市民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的安全基本得到了保障。(三)五大工程建设完成情况按照议案办理方案和白皮书的部署,各部门全力推进食品安全“五大工程”建设工作。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市农林渔业局积极动员企业参与生产基地建设,及时组织专家现

14、场考核评审,大力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供深基地认定工作,不断扩大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于2008年4月9日、8月6日分别公布了第五批、第六批生产基地。两批生产基地共272个,其中蔬菜生产基地40个,种植面积54849亩,生猪生产基地193个,水产品生产基地59个。与此同时,认真做好基地产品回运核算工作。据统计,2008年1月至12月,生产基地已回运蔬菜79.5万吨、生猪203.8万头、水产品10.3万吨。目前生产基地回运的主要农产品占市场同类产品消费量的40以上。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了生产基地检查工作。从2008年8月中旬开始,市农林渔业局分蔬菜、生猪、水产品3个行业,共派出13个检查小组,

15、抽查了174个生产基地。抽查覆盖到每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企业,抽查数量达到农产品生产基地总数的30以上。豆制品加工基地建设工程。作为我市重点支持的三个现代化豆制品基地之一,深圳市福荫食品有限公司按照“规模化、包装化、冷链化、标准化”的要求进行改扩建,一期工程已经建成投产,设备更新和冷库扩容已完成,产品进入了沃尔玛等大型超市和富士康等大型工厂食堂。两家新建豆制品厂旭洋公司和益民公司分别于2007年12月27日和12月29日完成主体工程封顶,其中,旭洋公司已与2008年8月20日正式投产。益民新建豆制品厂一期项目主体竣工后,先后完成了厂房装修、围墙建设、宿舍楼主体建设和装修,二期厂房建设有望近期完

16、工。重点豆制品生产企业认定工作进展情况方面,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市豆制品加工基地建设方案和白皮书的要求,市贸工局于2008年4月14日下发了关于组织认定豆制品重点生产企业的通知,对重点豆制品生产企业认定的标准、程序、所提交材料等予以明确。截至目前,共有6家企业申报并提交了申请材料,根据专家初步评审意见,有5家符合条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将认定为我市重点豆制品生产企业,并予颁发证书和授予牌匾、落实有关扶持政策。 生猪定点屠宰与肉品流通体制改革工程。我市规划新建的4家现代化屠宰场,经过多方协调,分别于2007年11月19日、12月4日、12月21日和2008年12月26日开工建设。由于用地条件的差

17、异,各新建屠宰场的建设进度不一。其中,一号屠宰场进展较为顺利,预计可于2009年上半年投产;二号可于2009年10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营;三号屠宰场因土方工程量、爆破工程量大等原因,最迟可于2009年底竣工。生猪流通体制改革方面,已完成改革方案初稿,预计年底前上报市政府审定。 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工程。市卫生局组织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全市工业区食堂等餐饮单位进行了多次调研和督导。目前,全市共整顿、新建各类工业区食堂7179间,整治工业区周边饮食店11779间,工业区工人安全就餐人数近328万,占全市工业区总人数的90.3%,建立了以自办食堂、合办食堂、管理部门办食堂、物业办食堂、社会办食堂、定点配

18、送为主和周边规范小餐饮单位为补充的“六主一补”的七种模式劳务工安全就餐供应和保障体系。食品流通现代化工程。市贸工局结合落实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在我市的试点项目,认真做好工程实施工作。因实际情况变化和工作经验的不断总结,深圳市食品安全“五大工程”政府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食品流通现代化工程政策内容有进一步调整完善的必要。为促进食品流通现代化工程又好又快发挥实效,市贸工局对办法中食品流通现代化工程政策内容进行了修改,于2008年7月31日正式上报市政府并获市政府四届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方面,全市共改造升级农贸市场296家,占农贸市场总数的62.7,占可改造农贸市场

19、总数的82.7,共落实补贴金额10423.3512万元。改造后的市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卫生整洁,市场经营秩序、服务水平、食品质量都有了根本性改观和提高。(四)四大体系建设完成情况一是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根据工作需要,市食安委增补光明新区管委会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了自上而下的协调机制。市食安办还联合社会科学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重点调研课题完善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研究的研究工作,研究报告已经出台,提出了适合我市实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思路,研究成果获得了卓钦锐副市长的高度评价。参与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分析及改革建议的研究和起草工作,为我市食品药品体制改革提出了建议。对我市近

20、年来食品安全的工作经验和探索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组织编写并出版了生命在你手中一书,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二是加快了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体系的建设。我市各级监督部门和企业健全了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完善了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高了检测水平,已经建立起“以市级检测机构为核心,区、街道检测网络完善,企业检测机构健全”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同时,加快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召开了2008年深圳市食品安全信息工作会议,完善了信息工作制度,畅通了沟通渠道。继续加强深圳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建设,完善网站内网、外网功能,提高网站效率,将网站建设成我市食品安全信息的主要发布平台,累计利用食品安全信息网更新和发布全市食品安全信息2

21、427条。每月编印深圳食品安全和市长专报(2008年共编印10期),不定期印发议案办理工作简报(2008年共编印7期);向省食安网报送信息247条,被采用88条。以各种形式的信息载体及时沟通各区、各部门的监管信息,向市领导、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工作的最新进展,形成了政府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气氛。三是法规规章体系建设进展良好。深圳市亚硝酸盐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已以政府规章形式颁布并于200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是国内首部在单一品种亚硝酸盐方面的政府规章;深圳市豆制品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已于2008年4月1日正式实施,对加强豆制品监管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总

22、体上,在过去的2008年,我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下,通力协作,锐意进取,克服了重重困难,基本实现了年初白皮书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在新的一年,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此,市食安委将投入更多的努力,以更大的决心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的突破。二、2009年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一) 工作目标2009年,继续推进和巩固重点品种和重要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着力解决影响我市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隐患,特别要重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全面推行食品市场准入。继续全面开展无证无照餐饮店

23、和食品加工窝点的取缔工作,使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同时,努力抓好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快食品加工行业优化升级,进一步夯实我市食品安全保障基础,使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指标如下:1、全市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6%以上。2、全市畜产品“瘦肉精”抽检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3、全市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抽检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4、本市生产加工的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89达以上。5、本市规模化农产品基地及其农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要求的比率达100。6、全市豆制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本市生产的豆制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82%。7、全市符合条件的农贸市场持

24、照经营率达到100%。8、全市市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全面实施食品准入管理,食品准入管理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00%普及。9、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30家。10、全市A级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90%以上实施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全市集中式消毒餐具抽样检测合格率达90以上。11、供深农产品60%以上来源于经认定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二)工作任务1、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一是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整治。根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的统一部署,在我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25、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全面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市卫生、公安、监察、农林渔业、贸工、工商、质监、食药监局,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按照自身职责分工负责。同时,根据省经贸委、公安厅、农业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经贸整规200950号)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和本辖区情况,制定详

26、细的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目标和措施,明确责任,严密部署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贸工局牵头,市公安局、农林渔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和各区政府按照自身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加强初级农产品的监管工作。巩固和发展农产品基地,确保安全农产品供给。贯彻落实国家、省“菜篮子”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抓紧制定我市菜篮子工程相关政策、方案并做好落实工作。对生产基地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扩大基地供应品种范围;突出重点,全方位开展专项整治。抓住蔬菜、猪肉、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加强检测,增加频度,扩大范围,确保2009年蔬菜、畜产品及水产品的合格率持续稳

27、定;创新生产基地产品标识监管方式,继续推进农产品标识管理,实行蔬菜EAN条码标识,推行生猪检疫针印标记管理,提高农产品的可追溯性。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及档案,促进企业自律;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深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有组织有步骤地加强法规培训,在全社会形成贯彻实施法律地良好氛围。市农林渔业局为责任单位。三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作。通过建立食品行业信息联络员队伍、食品安全专家队伍以及风险监测研究队伍,深入开展“潜规则”研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体系;要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与生产许可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压缩中间过程,提高许可效率;

28、从巡查频次、巡查内容、管理分类以及风险分级等方面加强研究,创新监管模式和手段,提高巡查监管有效性;要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巡查后处理和监督抽查后处理的有效性,推进企业持续改进环境卫生、硬件设施、生产工艺和管理水平;采取备案等形式,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按照深圳市豆制品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强力推进豆制品生产企业“三化”改造工作,提高我市豆制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调整优化豆制品生产行业结构;要不断完善食品标准体系,加强食品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食品检测能力;制定并完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管各项制度,加强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着

29、眼点,加强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开展比对检验、HACCP及ISO22000管理体系、添加剂使用、检验能力等项目的免费培训和宣传行业标杆企业等活动,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和帮扶力度。市质监局为责任单位四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依法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食品经营主体进行特别标注。加强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以城乡结合部、商业繁华区、学校周边等为重点,有针对性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以市场、超市、商场为重点,开展经营者自律制度执法检查;以中秋、十一、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为重点,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标准和体系,落实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

30、。加大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力度,严格落实检测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措施,及时广泛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及时移动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市工商局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局为协办单位。五是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与能力建设,在实践中进一步发展完善我市餐饮消费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实施科学监管。继续在A级餐饮单位与集体食堂大力推行建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巩固成效,深入推进,建立率90以上。全面开展打击餐饮单位与集体食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与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在餐饮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市卫生局为责任单

31、位。六是全面清理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根据省质监局、卫生厅、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无证无照和证照不齐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查处整治工作的通知(粤质监明电20091号)的要求,依法查处未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餐饮点和食品加工窝点。依法查处为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全面清除食品安全隐患。市质监局牵头,市城管局、工商局、卫生局和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继续完善食品安全“五大工程”建设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五大工程”各项工作。加快完成“豆制品

32、基地建设工程”,加快包装化、标准化、冷链化豆制品上市销售。确保已开工的三家大型现代化屠宰场在2009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第四家屠宰场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农贸市场实现改造升级,农贸市场完成改造升级30家。同时尽快出台基地农产品供深管理办法,采用组织召开“五大工程”产品见面会等多种措施促使“五大工程”产品进入深圳市场,让市民享受“五大工程”建设成果。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3、启动食品安全“三年规划”对我市的食品安全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研究我市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和未来三年需进一步提升的空间,组织多方力量,科学编制并启动深圳市食品安全三年规划(

33、2009年至2011年),并通过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市食安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办。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一是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提出建立深圳市食品安全评价中心构建的方案和工作模式,研究建立深圳市食品安全数据库,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市食安办为牵头单位,市卫生、工商、质监局协办。二是健全食品安全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检测体系和标准体系,逐步建立政府技术监督、企业自行检测、社会检测机构补充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探索统一制定全市抽验计划,统筹协调我市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工作,建立检测信息的互通互认机制。市

34、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制度和网络,创新应急手段,增加投入,加强培训,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和人员的应急能力。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是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体系。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发布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网络,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宣传守信企业及名牌产品,曝光违法企业及其违法行为。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我市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职责(具体内容见附件1)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对白皮书规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要认真组织研究,要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和工

35、作实际,要制定具体方案和计划,并做好工作动员和宣传贯彻。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 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办根据白皮书规定的责任分工,各单位要将本辖区、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科学、明确地落实到内设机构、各个岗位及承办人员,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形成内设机构之间、岗位之间的无缝责任链条。同时,要特别重视工作中的督查督办,注意深入现场、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行督查。通过督查督办,要积极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三)积极沟通,提高效率食品安全工作系统性很强,涉及多个部门。因此,

36、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中,必须依靠各部门有效的协调沟通,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有效解决跨层级、跨区域和跨部门的问题,减少行政资源内耗,降低行政成本。凡是本部门主办的事,涉及其他部门时,要善于从全局角度出发加强协调,主动沟通,查找和发现问题,敢抓敢管,敢于处理和解决问题。协办单位也要以大局为重,与主办部门密切配合,做到令行禁止,不推不拖,形成合力,有效推动工作。(四)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重视加强与市民的沟通,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政务信息和监督信息的公开,保障市民的知情权,正确引导群众的科学消费观念。充

37、分调动群众参与决策、监督的积极性,建立市民和政府共谋发展的内外环境,塑造服务型政府和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附件1:深圳市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职责单位名称工作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负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三)依法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四)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修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五)组织有关部门拟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的专项监督检

38、查。(六)负责保健食品的准入(含标准及其备案)、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七)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工作,促进我市食品安全检测平台的建设。(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预测及发布办法,并定期统一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九)组织、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十)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十一)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市农林渔业局(一)负责组织全市农业生产环境监测和评价,负责农产品质量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二)组织实施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三)组

39、织实施农业有关产业技术标准,实施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生产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负责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监管;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动植物和微生物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五)负责定点屠宰场的动物检疫许可,负责定点屠宰场屠宰过程的检验检疫、操作规范、卫生监管和肉品质量的监管。(六)负责农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的不合格农产品。(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做好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八)负责农产品安全信

40、息的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九)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法定的其他职责。(十)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十一)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初级农产品安全监管任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管工作,负责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等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卫生监管。(二)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含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三)统一管理食品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发布农业地方标准、特区技术规范等地方技术标准文件,对企业产品(不含保健品)标准及标签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标签

41、监督管理工作。(四)负责生产领域食品广告的专业技术内容审查并出具食品广告证明。(五)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六)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负责流通领域(含前店后厂形式经营的食品企业)食品的质量监督,依法查处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活动中的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二)依法建立和实施流通领域市场食品准入的监督管理制度。(三)负责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四)负责食品、保健食品商标的保护,查处侵犯注册专用权、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五)负责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照法定职权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查处侵

42、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六)负责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查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七)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八)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市卫生局(一)负责审核发放食品流通、消费领域食品企业(含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场所之外设立的门市和前店后厂形式经营的食品企业)卫生许可证。(二)负责食品流通和消费领域食品的卫生监督,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三)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食堂等流通和消费领域的食品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工程验收。(四)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控制措施或移交有关职能

43、部门采取控制措施。(五)负责食品卫生的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开展食品污染物监测与评价。(六)负责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及培训。(七)负责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八)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和伤亡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九)负责流通、消费领域食品广告的专业技术内容审查并出具食品广告证明。(十)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十一)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市贸易工业局(一)负责食品工业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扶持优质食品工业产品的生产,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秩序。(二)加大食品流通体制改革力度,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

44、务等现代营销方式,积极推进放心食品产业化进程。(三)负责全市“三绿工程”(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的日常工作,重点抓好培育绿色市场工作。(四)负责禽畜定点屠宰场的布局规划并组织验收工作。(五)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五)负责酒类产品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七)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市教育局(一)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督促落实情况。(二)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学生中普及食品安全健康教育。(三)配合食品卫生主管部门和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拟订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

45、品安全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和外购食品的安全管理,加强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的督查与管理。(五)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六)协助有关部门清理学校周边违规设置的饮食摊档。(七)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八)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市城管局(一)负责全市城管系统综合执法的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二)负责餐饮、酒楼、食堂产生的废弃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管工作。(三)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四)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食品安全

46、监管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局(一)负责全市粮食行政管理,规划和指导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负责收购和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二)负责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切实加大食品安全基本建设的投入,按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食品安全基本设施建设。(四)配合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等部门,对加工、销售中的成品粮食质量、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五)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六)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市公安局(一)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行

47、政执法工作,查处暴力抗法案件。(三)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四)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深圳海关(一)履行深圳口岸食品进出口监管的职责,打击食品走私违法行为。(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三)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四)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监管任务。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一)负责深圳口岸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二)负责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检验检疫标志、封识使用的管理工作。(三)负责进出口食品经营单位以及场所的日常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四)负责组织实施进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的残留监控计划。(五)负责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重大问题和安全卫生质量事故、食源性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六)负责深圳口岸范围内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七)研究制定深圳口岸进出口食品安全的检验检疫、质量监督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八)负责组织对国内外有关食品检验检疫信息、资料的收集、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对深圳口岸进出口食品的安全风险分析和风险预警工作。(九)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十)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市法制办(一)参与协调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二)对我市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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