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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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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日期:1985-09-10 执行日期:1985-09-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完整、准确、系统地保存和管理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进行规划设计、基本建设、城市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录像、录音带等科技文件材料。   第三条  城建档案工作要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规和基建、技术管理程序之中。各设计、建设施工单位都应积极做好城建档案工作,确保全市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  按照国家集中统一管理科技档案的基本原则,凡在本市进行建设的各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都要按规定无偿地向市城建档案馆提交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   第二章  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任务   第五条  城建档案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协调委员会归口统一管理,日常工作由市城建档案馆负责,业务上受市档案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  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是科技事业单位,隶属市城乡规划建设协调委员会领导。经费由城市维护费列支。   第七条  城建档案馆的基本任务是:接收和保管本市具有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管理;积极提供档案、资料,为城市建设服务;根据城市建设工作的需要,研究、汇编有关资料;参加重大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重要城建科研成果的鉴定;对各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八条  各主管局(公司)要加强对本系统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并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范围及管理   第九条  城建档案范围包括:   (1)城市历史沿革、地名志、地形图、经济、人口、矿藏、水文、地质、地震、气象等方面的资料;   (2)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方面的档案;   (3)建筑、管线审批、房产管理、土地核拨及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方面的档案;   (4)城市道路、桥涵、给水、排水、煤气、热力、电力、电讯、路灯等工程建设方面的档案;   (5)铁路、公路、站场、机场、地铁、公共交通等方面的档案;   (6)工业建筑、公共建筑、住宅建筑、纪念性和古建筑方面的档案;   (7)要点工事、地下通道、隐蔽间、指挥所及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方面的档案;   (8)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档案;   (9)城市建设科学研究方面的档案。   第十条  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城建档案,按“沈阳市城建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细则”(见附件)执行。   第十一条  凡属本市各个历史时期城市建设方面的档案资料,由市城建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  市属城市建设、管理单位,在一九六八年以前形成的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要全部送交市城建档案馆集中保存。对一九六八年以后形成的城建档案的管理,按城建档案的范围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为保证建设项目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凡送交市城建档案馆保存的档案,建筑物经改建、扩建后,工程管理单位应将变化部分的图纸、材料及时送交城建档案馆。   第十四条  各级城建档案馆(室)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科学地管理档案,积极开展好档案的利用工作。   第四章  竣工图的编制   第十五条  凡在本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工程,都要按照国家规定编制竣工图。工程建设单位在签定设计、施工协议时,要把编制竣工图列入协议内容,并把它作为工程验收的条件之一。竣工图不准确,不符合质量要求,不能交工验收,建设银行不予结算。由于竣工图不准确,建筑物在利用中所造成的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大中型建设项目、高层住宅和地下管道工程,要按照沈城乡委发〔1985〕51号文件规定,由工程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预交竣工图保证金,待竣工图和工程档案按要求报送市城建档案馆后,其保证金如数退还原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半年内,不按规定编制和报送竣工图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市城建档案馆用该款委托有关部门编制竣工图。   第五章  城建档案的移交与归档要求   第十七条  撤销机构的城建档案属于市城建档案馆管理范围的,应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其他档案移交给专业主管机关保存。   第十八条  停建、缓建的工程项目,其形成的科技材料,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机构合并、业务移交、建筑物管理或使用权变动时,其城建档案应全部移交新的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  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应由工程建设单位或专业档案形成部门负责。   第二十条  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做到书写工整、图样清晰。并要组成保管单位(卷、盒),编制卷内目录、页数和帐号,填写封面、备考表,标明密级和保管期限,写出专业发展史(历史沿革)。   第二十一条  移交的城建档案,要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办理移交手续。并要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各持一份。   第二十二条  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的时间。工程档案,当项目竣工后,应随时移交;土地核拨档案二年移交一次;其他城建档案一年移交一次。移交的具体时间和内容,由市城建档案馆根据各专业档案形成的不同特点和工作需要,与移交单位商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县、区城建档案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在试行中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沈阳市城建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细则   一、城市建设基础材料方面   1、领导指导性文件:包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指示、条例、办法及技术、设计科研、施工等规程规范材料。   2、历史资料:包括城市历史沿革、地名、各项建设事业和设施发展史。   3、技术经济:包括城市经济、人口、资源、文化教育、工矿企业、统计资料等。   4、自然资料:包括气象、水文、地质、地震、河泊水系等资料。   5、勘察测绘:包括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图、编绘图、影像图、测绘成果资料、工程地质资料、全市综合管网图。   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   1、总体规划:城市现状图、城市规划总图、近期建设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分区规划图、郊区规划图、说明书及报请审批文件材料。   2、详细规划:居住区、小区、大型公建、一条街、县镇、小城镇、集镇、农村居民点及管理综合现状图、规划设计图、说明书、技术经济分析及上级审批文件材料。   3、为编制城市规划所收集汇编的城市建设基础材料。   4、城市管理:核发建筑、管线施工执照、征用核拨建设土地、房产(产权、产籍)、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档案材料。   三、市政工程、公用设施方面   1、排水:全市污雨水管道(干线)、暗渠、泵站、闸门、污水处理厂等排水工程设施档案材料及管网现状图。   2、道路、桥涵:主要干道、永久性桥梁、大型涵洞、隧道工程档案材料。   3、给水:水厂、水源、补压井工程(包括取水、净水、输配水建筑物、构筑物)、市区给水管道(75mm以上)工程及消火栓、水门等设施档案材料、水文地质资料、给水专业管网图。   4、煤气:煤气厂(包括土建、制气工艺设备等)、储气罐、调压站、输气管道(75mm以上)、液化气等设施档案材料及煤气管网现状图。   5、供热:市区热力管道、调压站等工程设施档案及热力管网现状图。   6、水利:水库、河道、堤、坝、防洪等重要水利设施工程档案材料。   四、城市交通运输方面   1、铁路:(包括地下铁路)站场、线路、桥梁、隧道、天桥、地道、通信、信号、给水、电力等设施及生产房舍,路局、分局办公楼等方面的档案材料。   2、机场:场站、候机厅、机库、油库、电力通讯等主要设施的档案。   3、公路:市级以上线路、桥梁、隧道工程档案材料。   4、公共交通:运行线路、整流流站、车库、油库等主要工程档案材料。   五、电力电讯方面   1、发电:发电厂各项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土建、水工、化学、热工、电气、汽机、锅炉等部分)及厂区各种管线现状图。   2、供电:变电所(一、二次)超高压以上输电线路、通讯电缆  电力调度楼工程档案及地区电网、配电网络地理分布图、路灯系统图。   3、通讯设施:电报、电话、邮政局、所舍、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地上地下重要工程设施(包括:发射台、电缆、通讯机房、地下通道、线路、微波走廊)及机械设备档案。   六、民用、工业建筑方面   1、行政办公建筑   (1)党、政、军领导机关办公楼、会议厅。   (2)企事业单位及其它机关五层以上或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建设的办公楼。   (3)公、检、法机关办公楼、监狱建筑、消防建筑。   (4)领事馆建筑。   (5)银行、保险公司建筑。   2、文教体育建筑   (1)一千人座席以上的影剧院、文化宫、青、少年宫、俱乐部、音乐厅。   (2)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   (3)大专院校:包括教学楼、办公楼、礼堂、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等教学建筑。   (4)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容24班以上)。   (5)报社、通讯社、画报社、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气象站、测震站、水文站。   (6)科学院、研究所建筑的科研楼、科技馆(3000平方以上或独立建筑)。   3、保健医疗建筑   (1)医院、疗养院(200床位以上)。   (2)敬老院、幼儿园。   4、商业、服务性建筑   (1)百货、副食商店、贸易货栈、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宾馆、招待所、旅游楼、饭店(3000平米以上)。   (2)冷藏、储运仓库。   5、工业建筑(包括工厂、矿山、电站)   (1)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   (2)列为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3)粮库、粮油、食品加工厂。   (4)各工厂总平面布置图、地下管线综合现状图。   6、居住建筑   (1)高层住宅(八层以上)。   (2)多层建筑(采用新技术新结构修建的实验楼、或具有历史时期代表性的住宅建筑)。   (3)小区建筑群。   7、各种类型的建筑标准图和定型设计图 七、人防建筑工程方面   1、人防工程的总体布局现状、规划档案材料。   2、人防地下通道、出入口、指挥所、隐蔽间以及平战结合两用的地下商店、工厂、学校、医院、旅馆等工程档案材料。   3、城防设施:包括指挥部、要点工事、了望台、救护站、专用通讯线路等设施档案材料。   4、城市战备抢修工程方案等档案材料。   八、纪念性及古建筑工程方面   1、具有纪念意义的名人塑像、纪念碑、纪念塔、纪念馆的工程档案材料。   2、列为国家、省、市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建筑档案及修缮记录、现状图等。   九、园林绿化及环境保护方面   1、市属公园、植物园、风景区、苗圃、防护林、广场等现状规划图、公园内修建的大型公共建筑及具有特殊结构和造型艺术的建筑小品等建筑物、名木、古树的档案材料。   2、全市污染源普查、环境质量评价科研成果材料。   3、大气、地下水、地表水污染监测报告材料。   4、污水处理、大气净化、固体废弃物处理研究等主要成果档案。   十、城市建设科研方面的档案材料(经市以上领导机关评定授奖的)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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