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诚旺担保有限公司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辖区内金融机构资金安全隐患排查及内控建设的紧急通知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且对照标准条件,进行自我审查。l 资金管理(一)、公司全部资金的管理公司全部资金的管理分为营运资金管理和货币资金管理两个方面。公司全部资金的管理由财务部负责。(二)、营运资金管理主要是计划管理和安全管理,财务部负责核算并每月向总经理提供公司资
2、金来源、资金运用、业务可用资金数额等情况,总经理据以安排公司业务的开展。当业务已运用资金占公司全部营运资金达到80%时,即业务可运用资金低于公司全部营运资金20%时,财务部应专题向总经理报告,总经理须安排业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去融入资金,同时应密切监控业务部门拟办理贷款发放的笔数和金额,防止超可用资金数额发放贷款。当业务已运用资金已占满公司全部营运资金时,信贷业务部应停止发放贷款,但对客户的借款申请可以照常受理,选择好的优质客户向合作的银行推荐,为银行营销贷款。对满足不了需求的客户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每月初五日内,信贷业务部应编制“本月贷款到期收回情况表”报送总经理及
3、财务部,并做好贷款收回和发放的衔接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货币资金管理以安全性、合规性为主要内容,坚持“保障经营,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到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1.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务会计部统一管理,所有货币资金收支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一核算。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凭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2.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未经财会部门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银行帐户。3.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如实写明用途,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财务部门必须配备带有报警装置的防抢动
4、安全箱(包)、取送现金时必须使用。到银行存取款时,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取送必须两人同行,一万元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十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专车接送并派保卫人员护送。4.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必须填制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事由。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现金缴款单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收妥现金入库后,应在收款收据及所附在原始凭证的空白处加盖“收讫”戳记的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章。5.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凭证签章。6.工资、奖金应委托银行代发、必须由银
5、行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代发清单,作为支付工资奖金的付款凭证的附件。7.各部门因将领取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到个人,于次月底前将签收单上交到财会部门,到时不交或迟交的要对经办人进行考核,上交财会部门失签收单不得使用复印件或复写件。8.银行收账单必须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不得以复印件代替。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9.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结果记录入库存现金抽查薄、银行存
6、款抽查薄。l 内控制度担保是指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一、 对外担保的原则、标准和条件(一)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二)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一般原则: 2.1.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其他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2.2.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
7、报表净 资产的50%;2.3.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2.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三)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充分偿债能力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3.1.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可向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的单位;3.2.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下,根据经营需要,经公司股东大 会或董事会同意提供担保的单位。(四) 被担保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提供担保: 4.1.担保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4.2.已进入重组、托管、兼并或破产清算程序的;4.3.财务状况恶化、资不
8、抵债的; 4.4.管理混乱、经营风险较大的;4.5.与其他企业出现较大经营纠纷、经济纠纷,面临法律诉讼且 可能承担较大赔偿责任的; 4.6.与企业集团就过去已经发生的担保事项发生纠纷,或不能及时交纳担保费的。(五)公司全体董事及经营层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对任何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应当予以拒绝。公司经营层必须如实向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六)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一)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有关的
9、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公告。(二) 对外担保事项由总经理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对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总经理以议案的形式提交董事会审议。(三) 被担保人应当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总监及其下属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担保申请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3.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3.2.担保的主债务情况说明; 3.3.担保类型及担保期限; 3.4.担保协议的主要条款; 3.5.被担保人对于担保债务的偿还计划及资金来源的说明; 3.6.反担保方案。(四) 公司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前(或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前),应当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
10、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公司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五)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六)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 (七) 董事会有权决定在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30且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以下(含10%)的担保事项。对外担保涉及的单笔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10
11、的担保事项;累计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30以上的任何担保事项。(八)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九)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须经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有效通过。(十) 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需分次实施时,可以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签署担保文件。 (十一) 未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通过,任何董事、经理、其他管理人员均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三、 担保业
12、务的主要流程(一) 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担保业务的受理。办理担保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风险意识,熟悉担保业务,掌握与担保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二) 公司财务部受理人员受理担保业务时,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完整的资料,主要包括: 2.1.被担保企业出具的担保申请书; 2.2.被担保事项的经济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资料; 2.3.有关反担保的资料。受理人员应审查被担保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的种类是否完整、齐全;申请的担保事项是否真实、合法、有效;被担保企业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担保原则、标准及条件。(三) 公司财务部在调查了解被担保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撰写调查评价报告前提下,拟定担保
13、合同。(四) 公司财务部将调查资料、评价报告、拟定的担保合同报公司资产管理部审核,资产管理部通过对调查评价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分析被担保企业的履约能力、反担保情况及本公司相关的效益,对照本公司的担保责任、担保标准和条件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五) 资产管理部将审核意见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划分,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批。审批未获通过,财务部应及时告知被担保方。审批获准,财务部经办人员根据审批意见办理担保合同的签署事务。担保合同签订后,担保经办人员应及时登记担保业务台帐。 (六) 担保合同签订后,当发生担保合同修改、展期、终止、垫款、收回垫付款项等情况时,应遵循以下要求: 6.1.担
14、保期间,因被担保企业和受益人因主合同条款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担保合同内容时,应由财务部按重新签订的担保合同的审批权限报批,同时资产管理部应就变更内容进行审查。经批准的,财务部应重新与被担保企业签订担保合同,原合同作废。6.2.对于担保合同的展期,应视同新担保业务进行审批,重新履行评估与审批程序。6.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财务部经办人员要及时通知被担保企业,担保合同终止: 6.3.1.担保有效期届满; 6.3.2.被担保企业和受益人要求终止担保合同; 6.3.3.本企业替被担保企业垫付款项; 公司已经承担担保责任的,在垫付款项末获全部清偿前,公司任何部门不得注销担保合同,财务部要向被担保企业和反
15、担保企业发送催收通知书,通知被担保企业还款。(七) 担保期间,公司财务部收到受益人的书面索赔通知后,核对书面索赔通知是否有有效签字、盖章,索赔是否在担保规定的有效期内,索赔的金额、索赔证据是否与担保合同的规定一致等内容。同时将索赔通知书及核对材料交资产管理部审核,资产管理部将审核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负责实施垫付款项事务。财务部要在垫付款项2个工作日内,向被担保企业发出垫款通知书,除向被担保企业及反担保企业索要回执外,还要将复印件交公司综合办及资产管理部,回执原件由财务部保存。同时,应向反担保企业发送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并加强检查的力度,及时、全额收回垫付款项。四、 担保的
16、管理4.1. 日常管理:(一)公司财务部为公司担保的日常管理部门。财务部应加强对担保期间借款企业的跟踪管理,应当经常了解担保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要求被担保人提交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如发现被担保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公司解散、分立等重大事项的,有关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董事会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二) 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制作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业务台帐,台帐登载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2.1.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名称、联系方式、有效的
17、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代码; 2.2.担保的种类、方式、期限、金额和担保范围以及担保合同签 署及生效的日期;2.3.借款主合同下贷款发放日期和金额、贷款用途、借款利率、还款日期、还款资金来源以及合同签署及生效日期; 2.4.债务人在借款主合同下履行债务的期限、金额及违约记录(若发生);2.5.其它事项:记载该借款主合同下的债务是否有物的担保、动产及权利质押和其他人共同担保及该担保详情、借款主合同下是否发生还贷情形等。(三) 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应按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做好担保事项的登记与注销,及时进行清理检查,并定期与银行等相关机构进行核对,保证存档资料的完整、准确、有效,注意担保的时效期
18、限。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批准的异常合同,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及时披露相关信息。4.2 风险管理(一) 公司所担保债务到期后,公司财务部要积极敦促被担保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当出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是被担保人破产、清算、债权人主张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等情况,公司财务部应当及时了解被担保人的债务偿还情况,并告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公司应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由董秘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二) 公司对外担保,涉及的金额或连续12个月累计额占本公司最近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
19、超过1000万元,财务部应当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由董秘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三)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发生诉讼等突发情况,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相关企业在得知情况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财务部、公司总经理报告情况,必要时公司总经理可指派有关部门(人员)协助处理。l 执行情况自查江西省诚旺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4日,由三名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1008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融资性担保、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与担保有关的融资性咨询等。按照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辖区内金融机构资金安全隐患排查及内控建设的紧急通知(赣府金办发20113号)等文件的要求
20、,进行自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经对各类账户、账目进行认真细致的清查,我公司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我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属正常运行。同时也对岗位人员等等进行了排查,本公司不存在一职多权现象。本公司主要不足处:员工有待提高自身素质及法纪意识。为提高认识,加强公司规范建设,我公司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建设立关提高自身素质及法纪意识的培训课程。虽然我公司目前未发现违纪现象,但通过自己查自纠,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
21、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积极配合各金融部门的工作要求。努力开展业务,扩大业务规模,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江西省诚旺担保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8日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
22、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
23、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
24、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25、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
26、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