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1、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按时开放图书室、阅览室,努力做好图书管理工作。2、严格执行图书室、阅览室的规章制度。3、认真做好图书分类归橱,建立卡片,贴上标签,按书号顺序陈列。作到一目了然,便于查找。4、根据各科教学需要和青少年特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充实和更新图书,改善阅览条件。5、及时搞好新书分类编目,尽快推荐师生借阅。6、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阅读倾向,配合学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书报展览、资料剪贴、图片陈列、书评、新书介绍等工作,指导学生课外阅读。7、及时做好学校报刊的订阅收发工作,月底、年底做好报纸、杂志装订、保管工作。8、每天及时调换阅报栏里的报纸。9、为教
2、职工介绍和代订各种报刊和有关资料。10、做好教本、教参、练习和复习资料的订购和分发工作。11、随时注意对学生进行爱护书籍的教育,努力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12、 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排队借书,保持图书室的安静。13、 阅览室和书库,没天打扫一次,注意通风和防止书籍霉蛀。14、每期结束,进行一次盘店,并将情况向领导作一次口头或书面报告。15、接受并完成学校教给的其他工作任务。图书室管理制度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2、凡在本室
3、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 1.0
4、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
5、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图书室借阅制度一、凡本校老师和三至六年级学生均可凭在本室借阅图书。学生图书由语文老师或班主任代借。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工具书、珍贵书、为登记书籍均不外借。二、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所借图书册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三、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个学期),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2周,统一回收并重新换书。四、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
6、图书管理员或老师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五、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向图书管理员进行申请。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六、遗失赔偿: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室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手续。七、损坏赔偿:损坏按四种程度
7、:轻微损坏、严重损坏、损坏、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1、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涂写、剪裁等情切轻微的,按书价20%赔偿。2、严重损坏:如以上损坏较严重的按书价50%赔偿。3、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的按原价进行赔偿。4、故意损坏:凡有故意损坏行为,不论损坏程度,按原书价进行赔偿,并全校通报批评。5、损坏和遗失的书籍同时有逾期的应缴纳超期罚款。九、偷窃惩罚:1、凡偷窃本室图书,除没收所窃书籍外,对当事者予以下列惩罚:责令书面深刻检查;馆内或校内通报批评;同时按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被窃书籍的3倍。以上惩罚措施同时执行。2、利用非本室库藏书籍偷换本室库藏书籍者,除没收
8、全部书籍外可按本条之偷窃惩罚管理规定进行惩罚。3、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和纸屑。十、赔偿、罚款交费办法:1、由本室开具赔偿、罚款通知单,说明罚款事由及具体金额;2、凭通知单到校会计处潘老师处交纳罚款;3、到本室办理罚款完毕手续。十一、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手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班主任配合图书室清还本班学生借书。十二、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四上午10:20分12:00分。图书室藏书和资料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小学特点制定图书购置计划,选购适合教育教学用的图书,避免随
9、意性。二、非学校图书室管理人员禁止入内(开架图书室则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进入图书室,应有学校领导陪同或征得管理人员的同意。三、图书购回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四、图书室图书凭证借阅,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对借出逾期不归还者、损坏、丢失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特藏书、工具书、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律不外借。五、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六、积极采取措施,使书库保持最合适的温度和湿度,做好防晒、防虫、防鼠、防火、防水等工作,经常清理打扫,保持图书室整齐清洁。七、定期检查图书室,账物相符,定期向学校写出清点总结报告。八、图书剔旧,应
10、由管理人员提出剔旧的书目或报刊目录,说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审查批准。剔旧图书,要开列详细清单,实施注销,撤消目录卡片。报批材料及清单应存档备查。九、图书室定时向师生开放,做好咨询、推荐、宣传工作。开放时间为周一到周五的8:30-16:30。十、加强爱护图书的宣传教育,防止盗窃、污损图书。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室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
11、记录。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
12、归图书馆处理。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室退回赔偿费。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七、 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初中图书采编验收管理制度一、图书采编必须根据本室的性质、任务,选购本室所需的图书资料,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服务。二、采购图书要遵循政治思想性原则、目的计划原则、勤俭科学性原则,结合专业教师及学生的需要进行采购。采购图书时应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重点藏书与一般藏书的关系、当前需要与长期需要的关系、品种与复本的关系。三、采购图书应以学生用书为主,室藏各类图书应结构合理,图书选择,既
13、要依靠师生进行选择,又要发挥图书管理人员的特殊作用的责任。四、新书进室后,及时验收,对整批书的册数、金额做到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五、图书按中图法进行分类,适当掌握分类级次。图书上图章、编号必须齐全,书标、颜色、形状一致,粘贴整体划一,索书号书写工整,清楚。六、对长期流通的文献资料,有破损或内容陈旧,无保存价值及各种原因遗失的,经领导批准后需在藏书中剔除。七、期刊、报纸每年进行装订一次,然后登记清点入库,分编著录上架。八、加强对图书保护工作的宣传,改善图书保管条件,做好防盗、防火、防晒、防潮等工作,及时修补破旧书刊,延长书刊的使用寿命。图书室外借制度1、加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借书证发放工作,一律
14、凭借书证借还图书。离校人员必须全部归还所借图书。2、借还图书时,要按规定程序办理,以提高工作效率。原则上规定,先还后借,办理借还手续时要仔细核对证书是否一致,做到准确无误,防止丢书的漏洞。3、严格按照规定的册数、期限借还图书。不准读者互相代替借还图书,管理人员亦不允许代替读者借还图书。4、还回的图书及时上架,最迟不超过第二天,经常保持排架整齐、准确,并在每学期总清检一次。5、对逾期不还的读者,要及时统计公布出来,每学期末全面清检一次还书的情况。6、对违反图书馆借阅规定的读者,按规定办理停借、赔书等手续。7、按规定及时做好剔旧、销毁、注销工作。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15、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
16、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
17、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
18、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
19、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20、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