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出口茶叶种植基地检查检疫立案工作流程卡
受理编号:
受
理
企 业 名 称
备 注
联络人/电话
种植基地名称
申请形式
□初次申请 □换证申请 □重新申请
□更改申请 □其他
申请资料受理人
签字
日期
评
审
评审部门申请资料接受人
签字
日期
评审组长接受任务
签字
日期
评审日期
日期
被评审基地名称
发证基地名称
审查
评审资料审查人
(由考核部门负责人填写)
签字
日期
审核
审查资料审核人
(由分支局分管局长或省局业务处分管处长填写)
签字
日期
审
批
报批资料审核人
(由省局食检处业务科科长填写)
签字
日期
报批资料审批人
(由省局食检处业务分管处长填写)
签字
日期
发
证
合
格
证书编号
不
合
格
告知书编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告知日期
制证人
签字
日期
经 办 人
校证人
签字
日期
领证人
签字
日期
归档
归档材料接受人
签字
日期
注:① 各有关人员应认真填写流程卡上对应栏目,不得漏填或缺填。②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与否立案决定。受理部门应在7日内完毕初审并作出与否到现场审核决定。需要现场审核,应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完毕,在2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局食检处。省局食检处收到报批材料后,在5日内分别作出与否准予立案决定。准予立案,在10日内颁发立案证书;不予立案,书面阐明理由。③ 对复查换证或更改立案内容,受理部门应向企业收回原立案证书。
受理编号:
出口茶叶种植基地检查检疫
立案评审记录
评审类型 □初次评审 □重新评审
□换证复查 □监督检查
□更改评审
评审方式 □资料审核 □现场审核
申请企业名称
茶 叶基 地名 称
基地地址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检查检疫局食品检查处 制
()填 写 须 知
一、 规定用钢笔填写或电子文本,文字工整、清晰。
二、 评审组对企业评审按如下程序进行:
1. 文献(申请书和资料等)审核;
2.会面会;
3.现场评审;
4.评审组内部会议;
5.总结会,向企业反馈评审状况。
三、文献资料审核应对照《浙江检查检疫局出口茶叶种植基地立案管理细则》、《出口茶叶种植基地检查检疫立案条件和规定》中有关规定进行,“鉴定”栏内根据状况选择打“√”或涂黑,在“客观描述”栏中记录审核状况。
四、 评审组应在本表“鉴定”栏内根据状况填写“是、否、有、无、不合用”等内容。在“客观描述”栏中记录观测到详细状况或理由。
五、 记录也可作为平常监督检查登记表。
六、 鉴于被评审基地或评审根据特殊规定,本记录局限性以满足
记录需要时,应此外附上附加核查登记表。
七、本记录作为登记评审过程原始凭证,评审人员不得随意漏项、漏填。
评审根据
1、《浙江检查检疫局出口茶叶种植基地立案管理细则》
2、《出口茶叶种植基地检查检疫立案条件和规定》
3、
评审组组员
职务
姓 名
单 位
资格
组长
组员
评审组分工
资 料 审 核
审核内容
审 核 情 况
判 定
客观描述
出口企业
卫生注册证书与否有效
□有效 □无效
有符合规定植保员
□符合 □不符合
对茶叶基地管理制定
□符合 □不符合
对原料加工企业管理制度
□符合 □不符合
溯源管理制度
□符合 □不符合
茶叶基地
申请表
□符合 □不符合
与出口企业关系证明
□符合 □不符合
基地类型:
茶园管理制度
□符合 □不符合
农药、化肥管理制度
□符合 □不符合
可选农药清单
□符合 □不符合
鲜叶采收、运送管理制度
□符合 □不符合
原料批次管理制度
□符合 □不符合
有毒有害物质检查监控制度
□符合 □不符合
茶园土壤检测汇报
□符合 □不符合
基地负责人、植保员证明
□符合 □不符合
基地平面图及地块构成清单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审核结论
□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但已进行补正。
□ 在30日内未补正,视为自动撤回申请。
评审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现场审核企业人员签到
姓 名
部 门
职务/岗位
会面会重要内容记录
评审内容
评 审 要 求
鉴定
客 观 描 述
一、种植基地基本状况
1.1基地连片种植面积不少于100 亩,实行原产地保护茶叶其种植面积可合适缩小。
1.2周围环境无污染源或远离污染源。茶园与其他作物隔离状况。
1.3基地土壤、空气和浇灌水应符合无公害茶叶产地环境规定。基地定期监测土壤有毒有害物质(验证检测汇报,至少二年一次)。
检测汇报编号:
检测单位: 检测时间:
1.4基地设有农用物资管理部门 。
1.5基地对使用种子(苗)、农药、肥料实行统一购置,统一供应,统一管理。
验证对应记录:
1.6有专用农资保管场所,配有专用农药喷洒用品及其他农用器具。
1.7有一名专职或兼职植保员。
二、基地平常管理规定
2.1茶园管理制度,按茶园或地块建立栽培档案,内容应包括基地管理组织机构图,基地管理员和植保员职责,基地茶园构成清单、面积及茶园地块图等。
地块有否标识:
地块图与实地与否相符:
2.2建立良好种植规范,并详细记录茶树栽培过程中农事活动,内容包括病虫害防治、施肥、鲜叶采摘、修剪、除草、种植、耕作等。
验证对应文献和记录:
2.3检查农药、化肥采购、保管、发放、配制、施用和残留监控措施等与否按文献规定执行,农药、化肥出入库记录和分发档案与否建立。
验证对应记录:
2.4与否建立可选农药清单,清单内容应包括农药中文名称(包括商品名)、英文名称、农药登记号、安全间隔期、农药作用及农药使用原则规范和稀释表等。实际使用农药与否在清单内。
2.5检查采收、运送管理制度执行状况,鲜叶在农药安全间隔期后采收,有鲜叶采摘和流向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鲜叶采摘日期、采摘方式、数量、初加工厂名称等。
验证有关记录:
采摘方式:
鲜叶储存器具:
2.6检查种植基地茶叶有毒有害物质检查监控制度建立和执行状况。制度应包括抽样措施和频率、检测项目、检测措施等。
2.7与否建立原料批次管理制度,检查出口茶叶可追溯性状况。
基地鲜叶批次编号方式:
2.8基地各项记录至少保留3年。
三、基地农药、肥料管理规定
3.1遵照“防止为主,综合治理”植保方针,综合运用农业、物理、生物、化学防治措施,控制有害生物,将农药残留减少到原则容许范围内。
病虫害防治措施:
农业:
物理:
生物:
3.2种植基地应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物种。必须符合进口国以及我国有关部门规定,严禁使用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茶叶进口国禁用或限用农药。实地查看农资仓库及茶地有否违禁农药及农药包装物。
3.3农药应由基地农资管理部门统历来有资质农药销售商采购,并加强对购进农药验收管理。初次采购农药必须通过有效成分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
农药供应商:
农药成分检测汇报:
3.4农药发放要根据不一样步期病虫害发生状况,由植保员提出书面申请,农资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发放。
3.5农药由植保员领取后按照农药使用原则规范和稀释表确定稀释比例进行配制,并监督农药喷洒及器具清洗。
3.6施药后剩余农药由基地植保员负责退回基地农资管理部门,统一处理,并做好记录。
3.7基地使用肥料必须通过有效成分确认,茶树种植宜使用有机肥。农家肥等有机肥料施用前应经无害化处理,有机肥中污染物质含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微生物肥料应符合NY/T227规定,叶面肥应使用农业部门登记注册品种。
四、基地植保员规定
4.1通过有关部门培训并有植保员资格书。
植保员人数: 姓名:
证书号: □专职 □兼职
4.2具有茶学、植物保护和农药使用基本知识,熟悉国内外农药使用有关法律法规。
4 4.3负责对茶树病虫害防治以及化肥、农药使用管理,并建立管理档案。
4.4负责对种植栽培人员进行茶树种植技术及病虫害防治知识培训。
4.5 负责对基地土壤污染状况监测,茶树种植前扦取有代表性土壤送试验室检测,确认未受违禁药物污染方可容许种植。
4.6负责定期对浇灌、喷药用水进行违禁药物、重金属等污染物监测。
4.7对重大疫病疫情负责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
评审员签名: 评审组长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不 符 合 项 报 告
受理编号:
被评审基地
评审日期
评审根据
出口茶叶种植基地检查检疫立案条件和规定
不符合事实描述:
评审组长签名: 基地负责人签名: 出口企业代表签名:
不符合项类型: □ 严重不符合项 o 一般不符合项
纠正措施计划(措施内容、负责人、期限等):
(也可另文描述)
基地负责人/日期:
□附见证材料 出口企业代表/日期:
评审组确认/日期:
备注:
评 审 跟 踪 报 告
茶 叶 基 地 名 称
受理编号
地 址
跟 踪 方 式
□ 现场检查 □ 书面审核
跟踪汇报分发范围
□ 省局主管部门 □出口企业 □ 茶叶基地
跟踪评价意见(被评审茶叶基地及出口企业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有效性评价,遗留问题,结论):
跟踪人员/日期:
共 1 页第1 页
出口茶叶种植基地检查检疫立案评审汇报
基 地 名 称
受理编号
地 址
评审日期
评 审 类 型
□初次评审 □重新评审 □更改评审
□换证复查 □监督检查
评审基地茶
叶种植面积
评 审 依 据
出口茶叶种植基地检查检疫立案管理条件和规定
浙江检查检疫局出口茶叶种植基地立案管理细则
评 审 组 成 员
组长: 组员:
评审意见:
共2页第1页
续前表
评
审
结
论
初次评审/重新评审/换证复查/更改评审:
□同意推荐 □不一样意推荐 □纠正后同意推荐
评审组长签名/日期:
监督检查:
□证书继续有效 □暂停出口报检 □取消立案证书
评审组长签名/日期:
不符合项分布:
本次评审共发现: 严重不符合项( )项 一般不符合项( )项
纠正规定:
对本次评审发现不符合项,企业应在 天内完毕纠正措施,并将验证材料交
出入境检查检疫局 。逾期不交者作自动放弃申请或撤销证书处理。
地址: 邮编:
联络人: 电话: 传真:
对本次评审不符合项跟踪采用 □现场
□书面审核纠正汇报和见证材料
□在此后定期监督检查中验证
汇报分发: □省局主管部门 □出口企业 □种植基地
企业意见:
基地负责人签字/日期:
企业代表签字/日期:
共2页第2页
出口茶叶种植基地检查检疫立案证书自动失效告知单存根
编号:
基地名称
基地地址
出口企业
名称
立案编号
失效原因
基地立案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直属出入境检查检疫局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本告知抄送有关检查检疫、检务等部门、出口企业。
…………
………………………………………………………
出口茶叶种植基地
检查检疫立案证书自动失效告知单
编号:
基地名称
基地地址
出口企业
名称
立案编号
失效原因
根据《浙江检查检疫局出口茶叶种植基地立案管理细则》,你企业申请立案__________出口茶叶种植基地立案证书已经自动失效,自 年 月 日起不得将该基地生产原料加工出口茶叶。
直属出入境检查检疫局章
年 月 日
出口茶叶种植基地检查检疫立案评审不合格告知单存根
编号:
基地名称
基地地址
出口企业名称
申请立案
时间
评审时间
原立案编号
评审不合格。 年 月 日前不受理其立案申请。
签发人: 年 月 日
备 注
换证复查和重新申请评审不合格时,本告知抄送有关检查检疫、检务等部门。
…………………………………………………………………
出口茶叶种植基地
检查检疫立案评审不合格告知单
编号:
基地名称
基地地址
出口企业名称
申请立案
时间
评审时间
原立案编号
根据《浙江检查检疫局出口茶叶种植基地立案管理细则》、《出口茶叶种植基地检查检疫立案管理条件和规定》,本局对你企业申请立案_______出口茶叶种植基地进行立案评审,评审成果为不合格。
自本告知发出之日起,本局在6个月内不受理_______出口茶叶种植基地立案申请。
直属出入境检查检疫局章
年 月 日
出口茶叶种植基地
检查检疫立案证书取消同意程序表
基地名称
负责人
基地地址
立案号
出口企业
名称
卫生注册编号
取消原因
立案取消提出部门意见
我们已对取消原因(栏)论述状况进行了贯彻,根据《浙江检查检疫局出口茶叶种植基地立案管理细则》规定,提议对该出口茶叶种植基地立案证书予以取消。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处室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请在15日内将《出口茶叶种植基地检查检疫立案证书取消告知单》1份送达该基地立案申请单位,收回立案证书正本及副本,并不得接受该茶叶基地生产茶叶出口报检。
□经审核,不一样意取消。请有关部门重新审理。
法制部门 立案管理部门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同意意见
直属出入境检查检疫局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吊销告知单附后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证书吊销告知单存根
编号:
基地名称
基地地址
立案号
出口企业名称
吊销原因
自 年 月 日起取消其检查检疫立案资格(立案号: )。一年内不受理其重新提出检查检疫立案申请。
签发人: 年 月 日
备 注
本告知抄送有关检查检疫、检务等部门。
…………………………………………………………………
出口茶叶种植基地
卫检查检疫立案资格取消告知单
编号:
基地名称
基地地址
立案号
出口企业
名称
吊销原因
根据《浙江检查检疫局出口茶叶种植基地立案管理细则》、《出口茶叶种植基地检查检疫立案管理条件和规定》自 年 月 日起取消你企业申请__________出口茶叶种植基地立案资格(立案号: )。你企业自立案资格被取消之日起,不得将该基地生产原料加工出口茶叶。一年内不受理该基地检查检疫立案申请。
直属出入境检查检疫局章
年 月 日
出口茶叶种植基地平常监督管理记录
基地名称
基地地址
立案号
出口企业名称/
卫生注册编号
检查范围
不符合项及处理意见
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纠正措施
基地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跟踪检查
跟踪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记录一式三份,检查检疫部门、茶叶种植基地、出口企业各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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