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潜江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3-2023年)
(征求意见稿)
目 录
序言
第一章 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三)战略目的
(四)战略主题
第二章 发展任务
(五)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六)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七)优化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八)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九)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十)重视特殊教育
(十一)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第三章 教育改革
(十二)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十三)管理体制改革
(十四)人事制度改革
(十五)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十六)办学体制改革
(十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第四章 重点工程和试点项目
(十八)重点工程
1、学前教育推动工程
2、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3、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4、民办教育促进工程
5、继续教育推动工程
6、学校德育创新工程
7、教师专业化发展工程
8、教育科研强化工程
9、城区教育规划与建设工程
10、教育对外开放工程
(十九)试点项目
第五章 教育保障
(二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二十一)加大教育经费投入
(二十二)推动教育信息化
(二十三)推动依法治教
(二十四)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实行
附:相关名词解释
序 言
潜江,地处江汉平原腹地,是楚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历史文化悠久,自然资源丰富,人文积淀深厚,奠定了潜江成为文化名市与教育强市的重要基础。
潜江市委、市政府历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基础教育为主体,形成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相衔接的现代教育体系。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行;高中课改稳步推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显著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位居全省前列;学前教育入园率,残障儿童入学率,高中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大幅提高;农场教育纳入全市统一管理,与油田教育的协作交流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类教育整体推动、协调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潜江教育新的改革与发展机遇已经到来。
新的机遇重要体现在:市委、市政府确立了率先建设中部强市、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的,拟定了以“一区两带三极”为依托统筹全市经济大发展的战略决策,全面推动各类事业快速发展的局面已经形成;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在各类事业发展中优先发展教育,为潜江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已成为共识;潜江教育可连续发展的综合实力逐步增强,服务建设小康社会的能力逐步提高,教育均衡发展、和谐发展的整体格局已全面建立。
但必须清醒地结识到,我市教育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学前教育薄弱;义务教育班额严重超标,生均占地面积局限性,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相对滞后,农村教育薄弱状况未得到主线改变;高中教育优质资源总量局限性;职业教育发展规模、效益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师资队伍年龄老化现象严重,学科结构不尽合理;素质教育推动困难,中小学生课业承担过重;民办教育发展缓慢;城区教育发展落后于城市化发展进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贯彻。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抓住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好机遇,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特制定本《纲要》。
第一章 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行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战略目的,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要使命,以提高全民素质、增强创新能力为核心,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建设教育强市、人力资源强市。
(二) 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结识上更加提高,在投入上更加优先,在措施上更加强化,在服务上更加自觉,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需要。
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全面实行素质教育,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敢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蔼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改革创新。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改革学校管理方式和教育评价制度,拓宽教育投入渠道,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促进公平。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首要任务,加快缩社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温暖每一个家庭。
提高质量。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坚持内涵发展,软硬件建设并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育质量检测评价体系和监督保障体系,实现从“学有所教”向“学有优教”的转变。
服务社会。积极适应“一区两带三极”发展战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教育与科技、经济的紧密结合,为中部强市的建设作出奉献,实现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战略目的
到2023年,构建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质量优良、效益显著、人民满意的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率先建成教育强市。
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到2023年,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成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成9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成9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成62%,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成14.5年以上,重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成12.5年,具有高等教育文化限度的人数比2023年翻一番。
更为丰富的优质教育。到2023年,省级和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超过全市幼儿园总数的50%,全面完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建设3-4所省级示范高中、2-3所省级示范中档职业技术学校,将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建成具有鲜明艺术特色的省级示范学院。
更加先进的教育设施。到2023年,各类学校全面实现多媒体教学,教育信息数据库、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全面建成。学校基础设施、教育技术装备,特别是信息化限度达成全省先进水平。
更为广泛的公平教育。到2023年,建成覆盖城乡的现代教育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更具活力的教育体制。到2023年,全面建立适应潜江经济社会发展、有助于推动素质教育、有助于培养创新人才和优秀教师的教育体制;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依法管理和学校自主办学的协调机制。
潜江教育事业发展重要目的
指标
单位
2023年
2023年
2023年
学前教育
幼儿园在园人数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万人
%
2.09
79.5
3
85.0
3.8
90.0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巩固率
万人
%
5.8
97.2
6.6
98
7.4
99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
毛入学率
万人
%
1.6
90
2
96.0
2.2
98
职业教育
中档职业教育在校生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万人
万人
0.4
0.5
0.5
0.55
0.55
0.65
(四)战略主题
以人为本、全面实行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
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坚持能力为重,着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坚持全面发展,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发展任务
(五)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明确政府职责。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贯彻规划、投入、监管等责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大政府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将幼儿园建设、工资运转经费统筹纳入年度预算,实现指标单列、学前教育经费逐年增长。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教育资源优先改建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兼并弱园或合作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积极吸引民间资本举办民办幼儿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派遣教师、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发展学前教育事业。贯彻城乡新建社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严格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新城区建设、城乡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居民社区建设规划,制定并贯彻居民社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政策,凡规划居住人口在2023人(或500户以上)的社区,必须配套建设一所幼儿园,对未贯彻幼儿园配套建设规划的新型社区一律不予审批,实现社区建设与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教育部门使用和管理,对不具有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的住宅社区,开发商应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费,该费用由市政府专户管理,统筹安排,用于幼儿园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积极推动村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实行农村学前教育推动计划,市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可依托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开办相对独立的附属幼儿园,通过资金补贴、规费减免以及优先安排建园用地等政策,鼓励村集体和公民个人举办农村幼儿园,构建以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辐射带动村幼儿园的学前教育格局。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保证各类幼儿园办成合格幼儿园。加强对幼儿健康水平的监测和评估。加快幼儿教师的培养和配备。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实行保教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依法贯彻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保障幼儿教师的工资、职称评聘和社会保障等权益。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六)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义务教育学生关爱工程,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强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教师水平,贯彻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制度。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派到初中学校,严禁设立重点校重点班。改革办学模式,采用联校办学、一校多区等形式,探索建立以优质学校为主体的教育共同体,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教育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实现城乡均衡发展。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提高机制,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配齐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教师,开齐开好规定课程。深化课程改革与教学方法改革,积极推行标准班教学,逐步达成小学每班35人以下,初中40人以下。重视师生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的提高,全面实行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承担。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努力,把减负贯彻到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建立全市中小学生课业承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升学考试成绩、录取率进行排名。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严禁增长课时和教学难度,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严禁学校开设重点班、实验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家长要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学习生活,尊重和保护孩子有益的爱好爱好,共同减轻学生课业承担。
(七)优化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科学制定高中阶段学校发展规划,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档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称。合理布局普通高中和中档职业学校,把中档职业学校建设与普通高中建设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加大投入,努力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支持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发展。
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扩大优质高中的资源总量,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深化课程改革,全面贯彻课程方案,全面完毕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大力推动学校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以综合实践活动课和通用技术课为基础,发明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建立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学分管理制度和学生评价诚信保障机制,全面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对普通高中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下达高考升学指标。
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鼓励学校根据普通高中教育性质和任务,根据学生发展规定和教学现状,形成具有独特文化和教学特点的普通高中。支持发展普职融合的综合高中,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长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支持普通高中开展市际、省际交流与合作。探索建立高中与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人才培养的一体化通道。
(八)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加强职业教育统筹。政府要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统筹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使职业教育规模、结构、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中档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大力发展中档职业教育;统筹普通高中与中档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集中力量办好中档职业学校。
加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健全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优化重组职业教育资源,建立以潜江市职业教育中心为主体的职业教育集团,对区域内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实行政府统筹,集中办学,统一管理,实行集团运作。
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保障体系,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面向就业市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建立符合行业公司人力资源需求、与区域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专业结构。积极推动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满足实习实训教学的需要。加强校企合作,充足运用公司的资源优势,共建实训基地。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双后”(初、高中毕业后)生培训。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整体规划,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增强“双师型”教师素质。
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严格贯彻中档职业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和涉农专业(家庭困难)学生免学费等惠民政策。推动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开展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和公司职工最低工资保障专项检查,提高并保障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开展技能竞赛和岗位比武活动,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有突出奉献的高技能人才。
(九)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推动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特色发展。坚持对的的人才观,用“发明、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实践,着力培养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坚持特色发展,以学前教育专业为龙头,保持艺术、师范教育优势,将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建成全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全省农村学前教育研究中心。坚持能力为重,增强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强化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培养,扩大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为潜江及湖北培养更多合格的学前教育人才。
努力办好潜江广播电视大学。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充足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多层次、多规格、多功能、多形式办学,发挥投资少、见效快、覆盖面广的优势,以继续教育、学历补偿教育为重点,培养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重点面向基层的各类应用型专门人才,提高公民素养,增长公民受教育年限,推动全民终身教育。
(十)重视特殊教育
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完善随班就读制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规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资助力度,逐步实行全免费的特殊教育。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完毕特殊教育学校中央投资改扩建任务,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推动残疾人职业教育,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一定比例用于特殊教育事业。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足额配备特殊教育教师、员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师比例。
(十一)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将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以教育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跨行业的终身教育协调机制,形成终身教育的大格局,统筹规划和协调终身教育发展。将终身教育纳入各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业终身教育规划和组织实行办法。完善终身教育管理制度,完善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对农民、失业人员等的终身教育给予资助。健全终身教育激励机制,推动终身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和技能提高培训,大幅度提高继续教育参与率,为成人发展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智慧源泉。鼓励个人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教育培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在职人员带薪学习制度。
继续办好老年大学。以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诉求,增强教学内容的丰富性、教学手段的多样性、教学方法的应对性和教学模式的创新性,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和生活水平。
第三章 教育改革
(十二)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树立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的教育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尊重个人选择;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可连续发展奠定基础。探索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加快培养经济领域和社会发展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注重学思结合,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鼓励学生走进社区、走进农村、关心社会,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改革人才评价制度。推行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模式,丰富评价标准,探索多种形式的评价方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十三)管理体制改革
明确政府教育职责。建立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市政府统筹规划全市各类教育事业发展,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开展教育改革试点,根据国家标准拟定办学条件、教师编制、招生规模、成本分担等实行标准。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明确公安、司法、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职责,减轻突发事件、公共事件给教育带来的压力。坚持教育的公益性,维护教育公平,关注困难群体,提供惠及全民、有质量的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促进各类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情况,充足听取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政府各部门齐心合力支持教育发展,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教育事业。
转变政府职能。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政策指导、信息服务、规划等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征求意见。成立教育征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征询论证,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加强教育督导体系建设,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十四)人事制度改革
推动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制定并贯彻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综合考虑农村学校规模小、成班率低等特点,适度放宽农村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统筹使用,促进市域内公办学校之间的教师资源配置大体均衡。建立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合理流通机制。城乡学校之间、城乡学校与农村地区同类学校之间的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均衡。
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校长岗位条件和岗位考评制度,提高校长队伍的专业化水平。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的行政级别,试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公开选拔和招聘制度。校长每届任期3-5年,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2届的校长原则上要在本市内交流。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乡薄弱学校的校长队伍建设,有计划地从城乡学校和优质学校选派管理干部充实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领导班子。有计划地选派农村学校校长到城区学校挂职锻炼。
改革完善教师的补充、交流机制。按照“新补充教师原则上不低于自然减员数”的规定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进一步实行“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每年签约适量资教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改革教师招聘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重要从服务期满的资教生和免费师范生中招聘录用,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配备。建立完善城乡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明确教师交流的年限、范围和方式,鼓励城乡教师重要是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定期到农村学校支教。特级教师、湖北名师、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在达成退休年龄后,自愿到农村学校、城乡薄弱学校任教的,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延退。
探索教师退出机制。以教师资格认定、聘任、考核为监管手段,探索教师退出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解决教师结构性过剩难题。
(十五)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完善中小学入学和招生考试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并作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对于考试有关的信息,在法律、规章允许范围内实行公开、公示,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制度要规范健全、科学有效,公开形式要便民、利民,达成公开效果。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及时调查、反馈、解决,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对涉嫌触犯法律的行为要移交司法机关备案解决。
(十六)办学体制改革
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推动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鼓励行业、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推动公办、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合作办园,探索连锁管理、集团办园。促进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联校办学、联片管理”等多种形式合作办学,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改善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指导民办学校依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内部管理运营机制,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办学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清理整顿违规办学,维护民办教育市场秩序,实行民办教育年检制,保障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十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推动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设现代化学校制度,推动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化学校制度。明确政府管理的职责权限,贯彻各类学校的办学权利和责任,鼓励学校自主发展,依法制定各类学校章程,完善学校目的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克服学校行政化,实行校长职级制。
完善中小学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社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制度,积极推动社区、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坚持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加强学校制度建设,推动形成“校长负责,民主管理,家校沟通,社会监督”的中小学治理结构,建设精简、高效的学校管理机构,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提高办学效率。
第四章 重点工程和试点项目
(十八)重点工程
1、学前教育推动工程
实行镇(处、管理区)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和城区幼儿园建设工程。加强幼儿园等级评估和示范幼儿园创建,加大对幼儿保教人员及职工的培训和培养力度。村幼儿园采用大村独立、小村联办的形式举办,充足运用学校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和师资举办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到2023年,全市每个镇(处、场)至少建成1所公办中心示范幼儿园,建成2-3所规范幼儿园,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23年,全面普及学期三年教育,全市学前教育机构由现在的104所增长到220所。
2、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将学校标准化建设与学校布局调整结合,科学规划、统筹考虑、均衡配置、合理布局,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建立义务教育“区域一体化”办学体制。将学校标准化建设与实行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结合,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达标。将学校标准化建设与实行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结合,通过财政投入对薄弱学校的倾斜和实行“区域一体化”办学结对帮扶,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发展和整体发展。将学校标准化建设与实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结合,彻底改善寄宿条件,切实满足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寄宿需要。将学校标准化建设与实行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结合,保证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达成国家规定的建设准标,条件较好的学校实现教育技术装备现代化。完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结构性调整和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实现布局合理化、规划科学化、校舍标准化、设施现代化、环境生态化、整体均衡化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目的。
3、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着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完善政府为主、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体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制定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办法,建立教师引进补偿机制,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编制,引进高学历高职称的相应专业教师。对职业院校从社会上聘请的专家或能工巧匠等实训教师,市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实行职业院校和合作公司管理干部交流制度。在贯彻市政府对职业教育财政投入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鼓励公司、社会力量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不断提高我市职业院校基础能力。规划职业教育园区2150亩,其中核心区350亩用于教学和师生生活,依托杨市工业园建1800亩的中心区,用于学生实习和培训,与潜江其他工业园共建10000亩的实习基地。到2023年,中档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各创建2个省级品牌专业,建设1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所省级示范性中档职业学校和1所省级示范高等职业学院。
4、民办教育促进工程
强化政府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对的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政策方针,贯彻民办学校在招生就业、学历认同、土地征用、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设立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资助民办教育,促进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创新民办教育管理运营机制,完善民办教育管理制度。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促进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充足调动社会各方面投资办学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教育。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办学效益。支持民办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行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全面创新育人模式,树立办学特色。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享受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同等待遇。扩大民办学校在校学生数占学生总数比例,到2023年民办学校在校学生数达成全市学生总数的10%。
5、继续教育推动工程
完善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大力发展培训服务,实现学历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的互相贯通。完善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扩大开放教育规模,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开发、整合各类学校、科研机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教育资源,并鼓励相关组织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工作。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统筹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充足运用信息技术,建立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健全终身教育学习网络。学校教育以终身教育的理念为指导,培养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终身学习习惯,形成终身学习能力,为个人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6、学校德育创新工程
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将德育渗透于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构建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加强中小学校德育课程建设,注重发挥各学科教学的德育功能。加强中小学专题教育,提高学生的生存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特别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自我调控、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建设体现时代特性、潜江特色、学校特点的学校文化。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强化学生德育实践,提倡志愿者服务并使其制度化,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中学生都要有从事志愿者服务或社区服务的经历。建立校外德育实践基地,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以师德建设为重点,完善“功勋班主任”、“十佳班主任”、“优秀班主任”评选机制。以考核评选为激励手段,打造一支素质高、专业精、责任心强的班主任队伍。
7、教师专业化发展工程
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以潜江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为基地,加大投入,整合和优化教师培训资源,建设省级教师培训示范中心,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完善教师培训体系。
加快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进程。以中小学教师为重点,建设教师培训网络平台,组织开展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分层组织每五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建立中小学教师校长跟岗学习制度和师范生顶岗实习制度。完善城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健全城乡教师到农村学校定期支教制度,组织名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优秀骨干教师讲学团送教下乡。推动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校长赴国家和省级基地学习和发达地区挂职培训。 逐步建立教师离岗轮训制度,凡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原则上都应安排一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离岗学习。大力培养“潜江名师”,建立完善潜江名师遴选、培养制度,培养造就一批教育专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8、教育科研强化工程
强化教育科研的先导地位,重视教育科研在政策导向、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强化“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统一认定、建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改善科研条件与科研手段,提高教育科研的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科研队伍素质,加强学术梯队建设,重视培养和发展科研骨干力量。规范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通过课题立项、课题指南、成果评奖等环节,将教育科研管理导入良性发展渠道。重视科研质量,突出课题研究与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相结合,基础理论研究与实际调查研究、应用开发研究相结合,为教育决策和教育改革提供高水准的有效服务。制定合理的导向政策,形成对的的激励机制,鼓励教育科研人员和广大教师树立精品意识和质量意识,努力出精品、出人才。
9、城区教育规划与建设工程
老城区发展重点放在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上。调整和优化老城区学校布局结构,用拍卖、置换等方法根据发展需求新建中小学,着力解决老城区学校布局不合理、不适应城市发展及人口增长等现实问题,缓解城区入学压力,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建立多渠道的经费筹措机制,探索资产置换的方式进行经费筹措。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教育投资。学校积极自筹资金用于学校建设。老城区新建10所幼儿园、3所标准化小学、2所标准化初中和1所高标准高中。
新城区发展重点放在科学规划、逐步推动、完善贯彻上,预留土地用于学校建设。着眼未来,合理布局。多方投资,分层推动。起点要高,重在贯彻。新建高标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一所。
10、教育对外开放工程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教学与合作。积极融入武汉城市圈,进一步开展与城市圈内各地区和学校的对口交流与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加强与外省市有关学校的交流与合作,以结对互援、互派教师学习任教等方式进行学习与交流。吸引国内、省内一流教师和外籍教师、学者来潜任教、讲学。选择条件好的学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加强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
继续做好教师对外援教工作。按照省政府及省教育厅的统一规定,选派思想过硬、业务精湛、乐于奉献的教师参与对外援教。保障援教教师的合理待遇,对有援教经历的教师在职称评估、评先表模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
(十九) 试点项目
序号
试点项目
核心试点内容
1
义务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
区域一体化办学模式,从建制、管理、师资、建设等方面推行联校办学、联片管理。
2
建立青少年科技创新政府奖制度
通过每年组织5个常规性科技活动、建设4个科技教育基础设施、培养300名兼职科技教师、搭建2个科技应用平台,建立一套科技教育评价体系。
3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实行“曹禺(潜江)教育奖”,构建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4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制定十二五城区学校标准化建设专项规划,在市域内统一义务教育学校标记。
5
三类残疾少儿教育保障体系
实行特教教师队伍建设工程、资源教室建设工程、特校校本课程建设等,促进三类残疾少儿能力发展。
6
职业教育公益性实现途径
组建教育集团,建设职教园区,服务潜江四大工业园。
7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构建高效课堂,减轻学生课业承担。
8
班主任队伍建设
加强班主任培训,关爱班主任,建立激励机制,完善考评办法。
9
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派改革
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按比例分派到市域初中,解决择校问题。
10
后勤服务标准化建设
通过“放心食堂”等四个创建活动,促进全市中小学后勤服务标准化建设。
第四章 教育保障
(二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励“优者从教”,保障“教者从优”,坚持师德为魂,提高专业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潜江教育现代化需要的师德崇高、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和管理干部队伍。完善师德档案制度,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师德标准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师德考核、评价、监督和奖惩的长效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年度考核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建立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机制,对失德失范者要加强教育,对学术腐败行为者要进行惩戒,对发生严重师德事件的地方和学校实行问责。将师德建设纳入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市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城乡交流、校际交流人数每年应占教师总数的8-10%。深化中小学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城乡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
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全面贯彻绩效工资制度,将绩效考核同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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