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德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试行)目 录1. 总则2. 基本规定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4. 墙体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5.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6. 楼地面渗漏水防治技术措施7. 外墙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8. 门窗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9. 屋面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10. 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11. 给排水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2.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 总则1.1为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总体水平,有效地防止和控制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各环节施工质量通病的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特制定本技术措施。1.2本技术措施合用于本市
2、行政区域内新、扩建的住宅工程(含公寓、别墅)。1.3 本技术措施是针对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状况,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水室内标高等较为普遍的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1.4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督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技术措施的规定。2 基本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行,参建各方主体应按各自责任和义务履行本技术措施规定。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中。2.3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2.4 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计划,作为重点监督内容。2.5 施工单位
3、、监理单位必须编制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细则。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3.1 建设单位 3.1.1 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加强对设计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 3.1.2 督促参建各方制定相关的通病防治方案和细则。 3.1.3 按协议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应保证其符合设计文献和协议的规定。 3.1.4 应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住宅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批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献等。3.1.5 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将通病内容列入验收项目之一。3.1.6 在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建设单位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
4、质量问题。3.1.7 建设单位在做好一户一验收工作的前提下,应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住宅建设的质量责任及保修制度。3.2 设计单位3.2.1 针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提出具体的设计措施。并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优化细化设计作法。3.2.2 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作相应的设计交底。3.2.3 参与工程质量通病的分析,并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通病,提出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3.3 施工单位3.3.1 在开工前制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止方案。3.3.2 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预拌混凝土进行检查,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在采用新材料、新工
5、艺时,应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书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必要时,还须做相关检测。3.3.3 应做好容易产生通病部位的技术交底工作。3.3.4 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查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3.3.5 必须做好混凝土与砖混工程的结构实体检查和检测工作。3.3.6 做好卫生间、屋面及易产生通病部位的蓄水实验等重要使用功能的检查工作3.3.7 做好通病防治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3.3.8 总包单位应审核分包单位提出的通病防治方案。3.4 监理单位3.4.1 审查并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通病防治方案。3.4.2 编制通病防治监理实行细则。3.4.3 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原材料、构
6、配件、设备及预拌混凝土作有效的质量控制。3.4.4 对容易产生通病的部位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3.4.5做好通病防治部位的隐检工作,不合格的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3.4.6 定期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通病防治工作例会。4 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4.1 设计4.1.1 住宅的地基基础设计必须以控制变形值为主。设计单位必须进行基础最终沉降量和偏心距离的验算。最终沉降量必须控制在100mm以内,偏心距应当控制在15以内。4.1.2 建筑变形(伸缩)缝或后浇带设立间距大于40m时,应采用相应的结构措施(如适当增长圈梁的截面高度及配筋)4.1.3 砖混住宅构造规定:1)顶层和底层应在窗台标高处设
7、立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高度不宜小于120mm,纵筋不少于410,箍筋6200,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2)斜屋面应在檐口处斜屋面板(面)下设立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3)错层屋面,低屋面与高屋面交接处的圈梁宜适当加大截面和配筋。4.1.4 框架填充墙使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墙体时,构造柱间距不应大于3m,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应设立构造柱;填充墙高度大于4米,须设现浇圈梁,高度不小于200 mm纵向配筋不少于410,箍筋6200,并应与构造柱可靠连接;门窗洞口左右应采用浇筑芯柱或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等加强措施,上部设立过梁。4.1.5 顶层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7
8、.5。4.1.6 外墙、屋面均应进行保温设计,其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应符合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规定;屋面内檐沟应有保温构造。4.2 施工4.2.1 砌筑砂浆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4.2.2 蒸压灰砂砖、普通混凝土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在施砌时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宜大于40d);必须控制好砌块砌筑时的含水率,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4.2.3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不应与其他块材混砌。4.2.4 砌体灰缝应厚度一致,砂浆饱满,竖向灰缝应插捣密实,竖向灰缝饱满度得不应低于80%,不得出现瞎
9、缝、透明缝。4.2.5 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筋应与原结构有可靠连接,留置位置应与砌体灰缝相符合,不得弯折使用。4.2.6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常温条件下的日砌高度应控制在1.6m以内。4.2.7 当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15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其倾斜度宜为60,并用砌体同级砂浆填满挤实。4.2.8 斜屋面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4.2.9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用设立加强网等防止开裂的措施,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小于150mm,并应位于抹灰层中部。墙面抹灰应在墙体砌筑30d后方可进行,外墙抹灰面应设分格缝。顶层
10、粉刷砂浆中宜掺入抗裂纤维。4.2.10 顶层框架填充墙采用灰砂砖、普通混凝土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时,墙面应采用满铺加强网粉刷等必要的防裂措施,加强网应位于抹灰层中部。4.2.11 对设计规定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应在砌筑时预留或预埋;必须开洞、开槽时,应采用专用机具钻洞、切槽,避免捶击、打凿;管线埋设、回填应采用适当的材料,保证密实牢固,抹灰层设立加强网等防裂措施。4.2.12 外墙、门窗、屋面均应按节能保温设计规定施工,其保温原材料构配件应实行保温检测,其施工质量与验收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23)规定5 钢筋混凝土现
11、浇楼板裂缝控制与防治的技术措施5.1设计5.1.1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以下简称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一般不宜小于120mm(厨房、浴厕、阳台板不得小于90mm)。板厚与跨度比值取值宜为间支单向板125,间支双向板135,连续单向板135,连续双向板1405.1.2 当楼板内需要埋置管线时,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不宜小于120mm,管线必须布置在上下层钢筋网片之间。管线不宜立体交叉穿越,并沿管线方向在板的上下表面各加设一道4100宽600mm的钢丝网片作为补强措施。5.1.3 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单元现浇板中应设立双层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直径不宜小于8mm。外墙转角处应设立放射钢筋8100,
12、长度为梁长的1/3,且不得小于1.5m。5.1.4 在板的温度、收缩应力较大区域应配置控制温度收缩裂缝的构造钢筋。抗温度、抗收缩的放射钢筋宜采用密布的配筋方法,其间距不宜大于100mm,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1%。5.1.5 在房屋下列部位的现浇混凝土楼板、屋面板内应配置抗温度收缩钢筋:5.1.5.1当房屋平面有较大凹凸时,在房屋凹角处的楼板;5.1.5.2房屋两端阳角处及山墙处的楼板;5.1.5.3房屋南面外墙设立大面积玻璃窗时,与南向外墙相邻的楼板;5.1.5.4房屋顶层的屋面板;5.1.5.5 与周边梁、柱、墙等构件整浇且受约束较强的楼板。5.1.6在现浇板的
13、板宽急剧变化处、大孔洞削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6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面个方向的的温度收缩钢筋。洞口削弱处应每侧配置附加钢筋。5.1.7 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积不宜大于240mm*240mm,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应不大于300mm。5.1.8 现浇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5.1.9两单元以上住宅长度大于40m时,宜在楼板中部设立后浇带。后浇带两边应设立加强钢筋。5.2材料5.2.1 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对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对
14、防裂抗渗规定较高的混凝土,所用水泥的铝钙(C3A)含量不宜大于8%。使用时水泥的温度不宜超过60。5.2.2 骨料。 严格控制砂、石的含泥量,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3%,石子的含泥量不得超过1%,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拌制混凝土宜采用中、粗砂,不应采用粉砂和细砂5.2.3 矿物掺合料。粉煤灰必须符合国家级灰的标准,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15%;矿渣粉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30%;沸石粉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10%;采用复合矿物掺合料时,其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30%。掺和料的总量不应大于水泥用量的50%。5.2.4 外加剂。选用外加剂时,必须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先做水泥适应性及实际效果实验。5.2.5
15、 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当使用混凝土搅拌站中的回收水时,应通过沉淀,去除砂石、泥浆澄清后方可使用。5.2.6 混凝土配合应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规定,根据规定的强度等级、抗渗等级、耐久性及工作性能等进行配合比设计。5.2.7预拌混凝土中应控制中粗骨料(石子)的用量,对于现浇混凝土楼板,每立方粗骨料的用量不少于1000kg。5.2.8 预拌混凝土中应控制混凝土的砂率,混凝土的砂率宜控制在40%以内。现浇楼板的混凝土应采用中粗砂,严禁用细砂。5.2.9 坍落度在满足施工规定的条件下,尽量采用较小的混凝土坍落度;楼板、屋面的混凝土坍落度宜小于120mm;高层建筑
16、混凝土楼板坍落度根据泵送高度宜控制在小于180 mm,多层及高层建筑底部的混凝土楼板坍落度宜控制在小于150 mm,并均应符合设计坍落度的规定。5.2.10严格控制现浇楼板混凝土单方用水量180 kg/m3。5.2.11 水泥用量,普通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宜为270-450kg/m3,高强混凝土不宜大于550kg/m3。5.2.12 水灰比应尽量采用较小的水灰比,混凝土水灰比不宜大于0.6。5.3施工5.3.1 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认真编制混凝土浇筑方案,尽量避开当天高温时段。选择混凝土的配合比,测定其坍落度损失值,科学合理地拟定浇筑顺序和施工缝的留置。5.3.2 预拌混凝土现浇楼板、屋面板宜采用
17、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减缩剂。5.3.3 预拌混凝土现浇楼板中可采用添加纤维措施增长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控制混凝土的裂缝。5.3.4 预拌泵送混凝土进场时监理必须按检查批检查入模坍落度,当有离析时应进行二次搅拌,搅拌时间由实验室拟定。严禁向运送到浇筑地点的混凝土中任意加水。高层住宅楼板、屋面混凝土坍落度不应大于180mm,其它住宅楼板、屋面的混凝土坍落度宜控制在120mm-150mm。并均应符合设计坍落度的规定。对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不得使用。5.3.5 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阳台、雨蓬等悬挑现浇板的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立间距不大于300mm的钢筋保护层马墩,在浇筑混凝土
18、时保证钢筋不位移。 5.3.6 由于混凝土的泌水、骨料下沉,易产生塑性收缩裂缝,此时应对混凝土现浇板表面进行压实抹光;在混凝土初凝前应进行二次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两次压抹。5.3.7 加强混凝土现浇板的养护和保温,控制结构与外界温度梯度在25C范围内。混凝土浇筑后,应在12h内进行覆盖和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小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 d。夏季应适当延长养护时间,以提高抗裂能力。冬季应适当延长保温和脱模时间,使其缓慢降温,以防温度骤变、温差过大引起裂缝。5.3.8 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时,不得进行后续施工。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0Mpa时,不得在
19、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吊运、堆放重物时应减轻对现浇板的冲击影响。5.3.9施工缝的位置和解决、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规定和施工方案执行。后浇带应设在对结构受力影响较小的部位,宽度不宜小于800 mm。后浇带的混凝土浇筑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至少60 d后进行,混凝土强度等级宜较其两侧混凝土高一个等级,并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进行浇筑,其湿润养护时间不少于15d。5.3.10模板及其支架的选用必须通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规定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自重、侧压力、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荷载,以及上层结构施工时产生的荷载。边支撑立杆与墙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中间不
20、宜大于800mm。根据工期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保证按规范规定拆模。5.3.11 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达成设计规定的强度后方可承受所有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通过核算并加设临时支撑。5.3.12 现浇板的底板宜采用免粉刷措施。6 楼地面渗漏水防治技术措施6.1 设计6.1.1厕所间及有排水规定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间应有标高差。6.1.2 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板厚宜大于等于 90mm。6.1.3厕所间和有防水规定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立防水隔离层。6.1.4废水与污水排放管应
21、分设、不得合流。6.2 施工6.2.1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规定和规范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献、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6.2.2靠近厕所间的烟道、井道四周和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150mm。6.2.3 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6.2.4管道穿过楼板,应设立金属或塑料套管。6.2.5穿过楼板的管道、地漏四周堵洞应密实,分二次嵌填,在管道四周形成10mm10mm的凹槽,用防水油膏嵌实。6.2.6找平层、隔离层、面层施工前,基层应清扫、冲洗干净,并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
22、鼓、裂纹;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6.2.7 整体面层施工时,墙面与地面交接处宜做成半径为10mm的小圆角。6.2.8整体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毕,压光工作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毕。并应根据不同的气候条件,及时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天。6.2.9穿过楼板的管道、地漏留洞封堵密实后,以及防水隔离层施工完毕后必须进行蓄水检查。7 外墙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7.1 设计7.1.1住宅工程的外墙立面应简洁,减少凹凸形状。7.1.2外墙结构围护应采用低吸水性材料。7.1.3外墙抹灰砂浆中宜掺用聚丙烯纤维(或其它抗裂材料)。7.1.4外墙装饰涂料宜采用防水性能优良的弹性涂料。7.2施
23、工7.2.1凸出外墙的挑板、雨蓬嵌入墙体处应做混凝土翻边,高度不小于150mm。7.2.2外墙砌体砌筑应灰缝饱满,头缝密实,斜砖挤紧砂浆塞实,脚手眼、洞口堵塞填实。7.2.3砌体与混凝土结构交接处(梁底、柱边)抹灰时应采用加强措施。7.2.4外墙抹灰用的砂应采用中、粗砂,水泥使用前应做凝结时间和安定性检查。7.2.5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湿润。抹灰层与基层以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空鼓、裂纹。7.2.6外墙粉刷应设立分隔缝,分隔缝表面应密实、光滑,无砂眼。7.2.7外墙粉刷停息点应留置在楼层混凝土梁或圈梁的中部,并且各粉刷层的停息点互相错开。7.2.8外墙
24、粉刷层如由于结构偏差或装饰需要,抹灰厚度大于30mm的应采用加强措施。7.2.8外墙面砖铺贴粘结牢固,无空鼓,勾缝密实。8 门窗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8.1 建设单位8.1.1 建设单位应将建筑门窗专项工程纳入总承包工程范围。8.2 设计8.2.1设计单位在门窗施工图中,应根据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规定在施工说明中标明建筑门窗抗风压等级标准及相关规定,并标注选用门窗图集型号、规格,由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单位规定进行门窗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在工程验收时进行审核认可。8.3 施工8.3.1提供到工程现场的门窗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规
25、范并满足设计规定。严禁在施工现场制作门窗。8.3.2门窗安装前应进行三项性能的见证取样检测。8.3.3 框安装固定前应对预留墙洞尺寸进行复核,用防水砂浆刮糙解决,然后实行外框固定。固定后的外框与墙体应根据饰面材料拟定间隙。8.3.4 门窗安装应采用镀锌铁片连接固定,镀锌铁片厚度不小于1.5mm,固定点间距;转角处180mm,框边处不大于500mm。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8.3.5 洞口应干净干燥后施打发泡剂,发泡剂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型、充填饱满,溢出门窗框外的发泡剂应在结膜前塞入缝隙内,防止发泡剂外膜破损。8.3.6 框外侧应留5mm宽的打胶槽口;外墙面层为粉刷层时,宜贴“”型
26、塑料条做槽口。8.3.7 打胶面应干净干燥后施打密封胶,且应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严禁在涂料面层上打密封胶9 屋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9.1设计9.1.1小高层及高层屋面应设计二道防水设防,并应有一道卷材防水,采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其厚度不应小于1.2mm。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其厚度不应小于3mm9.1.2屋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得小于5%,材料找坡不得小于3%。天沟、沿沟纵向找坡不得小于1%。9.1.3采用柔性与刚性防水层复合使用时,应将柔性防水层放在刚性防水层下部,并应在两防水层间设立隔离层。9.1.4铺设屋面防水卷材的找平层应设分格缝,分格缝纵横间距不大于3m,缝
27、宽为20mm,并嵌填密封材料。找平层当采用水泥砂桨时,其强度不得小于M10,当采用细石砼时,其强度不得小于C20。9.1.5块状、散状屋面保温材料,应设立隔气层,并应在屋面与墙面交接处沿墙面向上连接铺设,高出保温层上表面不小于150mm。9.1.6保温层厚度应经热工计算拟定,保温材料不宜用水泥膨胀珍珠岩、水泥膨胀蛭石等水溶性保温材料,其他块状、散状屋面保温层应设立排气系统。排气道应纵横交错,畅通,其间距根据保温层厚度拟定,最大不宜超过3m,排气口应设立在不易被损坏和不宜进水的位置。9.1.7刚性防水屋应采用细石防水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小于c30、厚度不小于50mm,分格逢间距不应大于3m,缝宽
28、不应大于30mm,且不小于12mm。刚性防层与山墙,如女儿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应留缝做柔性密封解决,并铺设高度宽度均不小于250mm卷材泛水附加层。9.1.8有反梁的屋面结构。穿过梁的预留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并应在设计图上注明反梁过水孔孔底标高,不允许在梁内形成积水槽。9.1.9屋面女儿墙、高低跨、变形缝和出屋面管道、井(烟)道,等节点应设计防渗构造详图。9.1.10屋面女儿墙、压顶等过长的纵向构件,应沿纵向每3米设立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女儿墙、压顶粉刷层每隔3米及易产生变形开裂部位设分格缝,分格缝宽为10mm,缝内嵌填密封材料。92施工9.2.1屋面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9、或技术措施,经监理审查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9.2.2出屋面洞口、管道、井(烟)道等在防水层施工前必须按设计规定预留、预埋准确,不得在防水层上打孔、开洞。9.2.3屋面隔气层、防水层施工前,基层必须干净、干燥。保温层、防水层不得在雨、雪天及五级大风天施工。9.2.4屋面防水层施工与伸出屋面结构的解决应满足下列规定9.2.4.1 屋面水落口,出屋面管道,井(烟)道等,在与刚性防水层交接处留20mm20mm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并做附加防水卷材增强层解决。 9.2.4.2 出屋面管梁,井(烟)道应用柔性防水卷材做泛水,其高度不小于250mm,上口用管箍或压条,将卷材上口压紧,并用密封材料封严。9.2
30、.4.3 出屋面管道根部直径500mm范围内,找平层应抹成高度不小于30mm的圆锥台。伸出屋面井(烟)道及上屋面楼梯间周边应当同屋面结构一起整浇一道钢筋砼防渗圈。 9.2.5 卷材防水层泛水收头施工,当女儿墙为砖墙时,泛水高度不小于 250 mm,防水层收头应在砖墙凹槽内用防腐木条加盖金属固定 ,钉距不得大于450mm,并用密封材料封严。当女儿墙为钢筋混凝土时,泛水高度不小于 250 mm, 防水层收头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钉距不得大于450 mm ,密封材料封边,再在上部用金属覆盖保护。 9.2.6屋面变形缝施工时应采用卷材粘贴封盖。变形缝两侧(或一侧) 泛水矮墙宜与屋面结构一起整浇,泛水高度
31、不小于250mm,缝内填充聚笨乙烯泡沫塑料,上部填放衬垫材料,并用卷材封盖,顶部加扣混凝土盖板。9.2.7刚性细石混凝土防水屋面施工除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外,还应当满足以下规定:9.2.7.1 钢筋网片应采用焊接型网片9.2.7.2 混凝土浇捣时,宜先铺设三分之二厚度混凝土并压平,再放置钢筋网片,后铺三分之一混凝土振捣且碾压密实。收水后分二次压光。抹压时不应在表面加浆或撒干水泥。9.2.7.3 分格缝上下贯通,缝内不得有水泥砂桨粘结,在分格缝和周边缝隙干净、干燥后用与密封材料相匹配的基层解决剂涂刷,待其表面干燥后,立即嵌填防水油膏密封,材料底层应填衬泡沫棒,分格缝上粘贴左、右均不小于200mm宽
32、的卷材保护层。9.2.7.4 保水养护不少于14天9.2.8 屋面防水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蓄水或淋水实验。10 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10.1各种测量仪器应定期检查,由专人进行测量。10.2主体施工阶段,为控制好主体结构垂直度质量, 六层及以上建筑,结构工程至多每隔三层应用经纬仪或水准仪,从底层控制点通过预留孔向上投测出楼面控制点,不得采用逐层吊线方法,以免产生垂直度累积误差。楼面控制点的最大间距不得大于30m,控制点连成的矩形应闭合。10.3每层楼面应根据楼面控制点,弹出轴线,每层楼面应测一次平水,并据此进行上层楼面施工,严格控制上层混凝土楼面的标高。10.4砌体施工时,必须设皮数杆控制标
33、高,砌筑前每层楼面应用水平仪测一次平水,存在高差,应用砂桨或细石混凝土找平。10.5严格按照设计墙、柱轴线位置及几何尺寸立模,墙、柱模板的立模限位,应优先采用焊接钢件的方法限位 ,即在伸出楼面的墙、柱纵筋外侧,按弹线位置,点焊钢筋头,以控制墙、柱立模的几何尺寸。10.6严格控制现浇板厚度,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做好现浇板厚度的控制标记 ,每1-1.5m的范围内宜设立一处。10.7有防水规定的楼面与室内其它房间楼面标高有高差处,现浇楼板面层钢筋应分离式配置,以保证设计标高的准确。10.8装修阶段应严格按所弹出的标高和轴线控制线施工,做好灰饼、标筋和护角,发现超标时及时解决。抹灰层厚度符合设计规定,当
34、厚度大于30mm时,应采用加强措施。10.9室内窗台砌筑高度:初装修不宜小于950mm、精装修不应小于900mm。10.10按检查批进行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垂直度、楼板厚度的测量,每三层为一个检查批,测量后认真填写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垂直度、楼板厚度测量记录。10.11室内标高,轴线位置、垂直度及检测数量,每检查批按10%的房间数且不少于5间进行抽查。10.12楼板厚度的检测数量,每检查批按10%楼板数且不少于5块进行抽查。10.13监理应对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不定期进行平行检查,并及时抽验施工单位测量纪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1 给排水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1.1 管道渗漏11.1.1
35、管材、管件的品种、规格、压力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其产品质量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1.1.2选择对的的连接方式,规范操作,保证管道接口的牢固性和严密性。11.1.3阀门安装前,应按规范规定做强度和严密性实验。11.1.4管道通过建筑变形缝应按GB50242-2023第3.3.4条规定采用保护措施;有热伸长的管道应按设计及规范规定装设热伸缩补偿装置。11.1.5给水管道施工完毕(涉及隐蔽的给水管道隐蔽前),须按规范GB50242-2023第4.2.1条规定进行强度及严密性实验。11.1.6雨水管道、隐蔽的排水管道隐蔽前须按规范GB50242-2023第5.2.1条、第5.3.1条规定进行灌
36、水实验。11.2 管道堵塞或流水不畅11.2.1管道安装前,应认真清理其内部。11.2.2管材切割及连接时,不使管道产生缩口,保证断面不缩小。11.2.3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管口的临时封堵,防止异物进入管道。11.2.4管道坡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第GB50242-2023第4.2.7条、第5.2.2条、第5.2.3条规定,严禁出现倒坡。11.2.5对三通、四通、弯头等管件的选用,应符合规范GB50242-2023第5.2.13条、第5.2.15条的规定,亦可采用直角顺水三通或直角顺水四通。11.2.6排水管道检查口、清扫口的设立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11.2.7给水系统须按规范规定进行冲洗并做好
37、通水实验。11.2.8排水系统须按规范规定进行通球实验。11.3 排水管道臭气不能正常排放11.3.1排水立管应设伸顶通气管(顶端设通气帽)。11.3.2不得用吸气阀(补气阀)代替通气管。11.3.3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且大于最大积雪厚度;通气管出口4.0m以内有门窗时,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侧;经常有人停留的平面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11.3.4通气管不得与烟道、风道连接。11.3.5存水弯的设立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卫生器具排水口下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11.3.6地漏水封的深度不得小于50mm。11.4 管道支、吊架及管卡11.4.1支、吊架选型合
38、理,安装位置对的。11.4.2支、吊架间距合理,标高准确。11.4.3支架、管卡应平整,固定应牢固,与管道接触紧密。11.4.4金属支架防腐完好。11.4.5塑料管道与金属支架间应衬非金属软垫或套管。11.5 管道保温效果不良11.5.1保温材料、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11.5.2保温材料与管道接触紧密,结构牢固,接口严密,厚薄均匀,表面平整。11.5.3对法兰、法兰阀门的保温不应漏掉。11.5.4保护壳表面应平整光滑,伸缩缝留置对的。12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2.1 接地装置12.1.1准确领略设计意图,严格按施工图施工。12.1.2接地装置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规范规定(GB5030
39、3-2023第24.2.1条)。12.1.3高于避雷网的金属设备应采用防雷保护措施,30m以上的金属门窗、栏杆等与防雷装置相连,均压环应按设计规定设立。12.1.4TN-C-S系统中电源进户处,从接地装置引上的接地母排应直接与接地保护线汇流排相连,中性线汇流排与保护线汇流排相连做反复接地。严禁接错。12.1.5保护接地支线须单独与干线相连,不得串联连接。12.1.6接地装置施工完毕须做接地电阻测试。接地电阻测试值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如不能满足,则应提请设计出具补救施工方案。12.2 电气配管12.2.1导管的品种、规格、敷设方式应符合设计规定。使用前须按规范规定验收合格(材质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规
40、定),同一系统(回路)不同品种不得混用。12.2.2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回路及规格配管,不得随意更改。12.2.3连接方法必须对的。管与管、管与箱(盒)连接应紧密、牢固,管口平直光滑。12.2.4金属电线导管必须接地,管与管、管与箱(盒)连接处应做好接地跨接。12.2.5金属电线导管的防腐应符合规范GB50303-2023第14.2.4条的规定。12.2.6进入落地式配电柜的管口,应高出基础面5080mm。12.2.7绝缘导管于砌体剔槽敷设时的保护砂浆强度等级M10,保护层厚度15mm。12.2.8明配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固定点间距符合规范GB50303-2023第14.2.6条的规定。12
41、.2.9施工中管口应临时封闭,防止管内积水或垃圾进入。12.3 配线12.3.1导线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使用前其材质须经验收合格。12.3.2导线颜色选择应对的,符合GB50303-2023第15.2.2条的规定。12.3.3导线于管内不得有接头,于箱、盒内余量适当。12.3.4线路绝缘电阻须逐个回路测试,测试值以0.5M为合格。12.4 配电箱(柜)12.4.1设计选型应合理,位置应对的。12.4.2箱、柜及其内部元器件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对空气断路器等重要器件的质量有异议时,应取样送检。12.4.3箱、柜安装应牢固,与电线导管连接开孔大小合适。12.4.4箱内结线整齐;接线对的;与器具连接紧密可靠,无松散断股;零线、地线分别经汇流排连接;回路标记准确完整。12.4.5接地可靠,箱(柜)门启闭灵活,箱体防腐良好。12.5 开关、插座12.5.1产品质量须经验收合格,同一建筑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产品。12.5.2安装位置对的,开关位置应便于操作,不得设于门背后。潮湿场合应采用防水防溅型开关、插座。12.5.3接线对的:开关断相线;插座接线符合应符合规范GB50303-2023第22.1.2条的规定。12.5.4观感良好: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开关插座平整牢固,紧贴墙面,周边无空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