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XX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效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政策并结合集团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集团公司总部及全资子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与计划、招聘与配置、劳动关系管理、薪酬管理、培训与开发、绩效考核、岗位聘任、晋升与降职、职工权利权力与义务以及职工行为奖惩等工作。集团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参股和托管企业应自行制定相关制度,并报集团备案。第三条 集团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负责。第四条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有义务为提高员工
2、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传达、宣传宣贯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第二章 规划与计划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集团公司战略规划,结合人力资源需求征集、现状分析、供需匹配研究等情况,制定集团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供需平衡计划,以确保集团集团公司在需要的时间和需要的岗位上,获得各种必需的人力资源,保证事得其人、人尽其才,从而实现集团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与其它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激励、开发员工的规划。第六条 人力资源规划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后,经集团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后提交集团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布。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每年年初根据集团集团公司人力
3、资源发展规划及各部门提出的人员招聘需求(包括职数、岗位及任职要求)编制年度招聘计划。根据人员流失或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可在必须时对年度招聘计划进行适当的调整及修订。,制定批招聘计划。这是什么概念?第八条 年度招聘计划(含批招聘计划调整及修订方案)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核,经集团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第九条 集团集团公司实行定岗定编制,在保证集团集团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控制人力成本,并定期就人员岗位胜任能力、人员流动率、应储备人力与年度需求人力进行客观、准确的分析与建议,形成相应分析报告,作为制定人力计划和进行人力开发的重要依据。第三章 招聘与配置第十条 集团集团公
4、司招聘分为计划内正式员工招聘、计划外招聘临时性用工(主要针对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实习生)招聘和特殊人才(或特聘专家)引进等三种形式。第十一条 职能部门用工应根据“内部优先”原则,优先考虑内部选拔,涉及特殊专业领域按年度计划招聘,鼓励内部员工自荐或推荐优秀人才。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招聘计划选择相应的招聘渠道开展相关招聘工作,招聘渠道主要包括网络招聘、社会招聘、校园招聘、现场招聘、猎头招聘等。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招聘计划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招聘实施工作,主要正式员工的招聘需通过简历筛选、初试、复试及体检等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经集团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经董事
5、长签批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最终确定录用人员。第十四条 计划外临时用工招聘需由用人部门填写用人需求表,明确需招聘岗位、职能、要求、人数、需到岗时间等关键因素,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集团集团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第十五条 特殊人才(含特聘专家)的引进仅限于是指高级管理人才或在行业内具备特殊才能?太宽泛,不好掌握!的人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该类型人员的引进需报经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并经集团董事长批准董事会审议后方可执行。也应该上党委会第十六条 集团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遵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制定人员招聘管理办法,作为招聘管理的操作依据。第四章 劳动关系管理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是
6、集团集团公司与员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定协议。集团集团公司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必须按规定与集团集团公司或集团集团公司指定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确立劳动关系。第十八条 集团集团公司加强对关键人员(包括各部门中层助理以上人员、各业务部门技术总监以上人员、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和财务负责人等)劳动关系的管理。第十九条 员工合同分为正式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实习用工协议、劳务派遣工用工协议等。第二十条 集团集团公司录用劳动者的,人力资源部应该应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相关合同的签订工作。其中与集团集团公司总部签订(含续签)正式劳动合同、特聘专家协议的由集团集团公司
7、董事长审签,与集团集团公司总部签订(含续签)非全日制用工、实习用工、劳务派遣用工协议的由集团集团公司总经理审签。与集团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其它法人资格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协议)的,需经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同意,由其法定代表人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法人指定人员审签。第二十一条 新聘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应为三年或以上,试用期为一般为六个月,;经董事长批准的聘用的特殊人才,可相应调整试用期期限。;劳务派遣工的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实习用工、非全日制职工不设置试用期。第二十二条 入职员工试用期满后有什么样的流程? 各用人部门作为新入职员工工作实际归口管理部门,须对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工作完成情况
8、、工作成效、综合能力等方面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应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相关工作,对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综合能力等方面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作为员工转正评估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三条 职工提出离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申请,按相关程序审批,并经集团第二十条所述用工合同(协议)审签权限人董事长批准后解除劳动关系。涉及第十八条所述关键人员离职的,还须经集团集团公司党委会审议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劳动关系解除程序。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集团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
9、,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 集团集团公司因生产经营业务调整确需裁减人员的,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报相关部门同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实施裁减人员。 第二十五条 集团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集团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这条的出处?有没有相应法条,建议可以直接套用)第二十六条 集团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遵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10、的要求,制定劳动关系管理办法,作为劳动关系管理的操作依据。第五章 薪酬管理第二十七条 集团集团公司薪酬福利设计与管理坚持战略导向、注重公平、多通道、公开透明和总额控制原则。第二十八条 集团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建立薪酬等级表,并可结合岗位价值与行业内同类企业的市场平均薪酬及集团集团公司薪酬战略,对薪酬等级表每年进行一次更新与维护,为员工招聘、晋升、调薪提供科学参考依据。第二十九条 根据集团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要求及业务模式,共设立年薪职系、管理服务职系、技术职系、市场营销职系等4种职系,(万一以后有新的职系出来,比如兼职高级人才之类的?)并采用不同类型的薪酬体系: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
11、年薪职系)、与月度绩效相关的绩效奖励制(管理服务职系、技术职系、市场营销职系),绩效奖励发放对象必须与实际一致。第三十条 集团集团公司采用结构薪酬制,执行统一的薪酬结构,。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励、特殊津贴、社保(含企业年金)、福利待遇等五个方面组成。第三十一条 集团集团公司设立引进人才特殊津贴,使工资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集团集团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第三十二条 员工薪酬的初定及调整由人力资源部结合岗位价值、员工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及集团集团公司薪酬等级表提出,按相关程
12、序审批,并经集团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执行。第三十三条 集团集团公司实行薪酬保密制度,参与薪酬计算、审核或审批的人员对所接触的薪酬资料有保密的义务。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任何员工泄露薪酬秘密(含对外传播、内部相互打听等)均属违纪,一经发现,将根据集团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作违纪处理。(这样的行为确定违纪的处理依据?)第三十四条 集团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遵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制定薪酬管理办法,作为薪酬管理的操作依据,该办法经相关程序审核,并经职代会审议后实施。第三十五第三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按月制发工资支付表
13、,按相关程序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交财务管理部实施发放。第三十六条 集团以工作餐补贴、交通补贴、定期体检、疗休养、不定期文娱旅游文体活动等形式向全日制职工提供福利,(相应的额度依据需要体现!)并在集团效益保障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福利待遇水平。未明确岗位的职工、实习生、劳务派遣工和非全日制用工不享受以现金或实物方式提供的福利待遇。第三十四五条 集团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遵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制定薪酬管理办法,作为薪酬管理的操作依据,该办法经相关程序审核,并经职代会审议后实施。第六章 培训与开发(何为开发?)第三十七第三十六条 职工培训与开发坚持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第三十
14、七八条 各部门根据集团公司培训目标、业务发展及工作实际需要和预期,统一于每年年初提报培训需求,明确培训对象和实施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提交集团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计划外的临时培训,根据培训预算经费额度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金总意见调整计划外的临时培训,按相关流程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如果是业务培训也是董事长批准?)第三十八九条 集团集团公司设置职工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并有计划地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集团集团公司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职前培训、上岗培训、岗位技能继续教育、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相关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会
15、议研讨、考察交流、以购买资料和信息检索方式自学等。第三十九 参加外部培训的人员培训结束后应将参加培训所获取的资料(文稿、课件或视频等)交人力资源部,供人力资源部对培训进行开发。第四十条 实施内部培训的部门应对培训活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将有效性评价报告递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每年负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形成年度培训效果评估报告,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培训计划的重要依据。并将职工的教育培训经历和效果评价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其岗位聘任以及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第四十一条 集团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遵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制定培训与开发管理办法,作为培训管理的操作依据。第七章 绩效考核第四十
16、二条 绩效考核办法的制定是为确保集团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的层层分解和顺利实施,并激励员工不断发展,提高集团集团公司整体效能。第四十三条 绩效考核应以客观公正、注重实绩为原则,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考核相结合、定量举证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第四十四条 集团集团公司设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负责年度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委员会由集团集团公司最高管理者(这里也可以明确)董事长担任主任,其他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委员会下设考核小组,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第四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每年组织岗位绩效考核。考核方案应事先公示并听取意见。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应当通知到职工本人
17、,并作为职工岗位聘任与解聘、职务晋升与降级、薪酬调整、劳动合同变更及解除的重要依据。第四十六条 根据考核对象不同,集团集团公司绩效考核主要分为以下两类:1、组织绩效考核:该类考核的对象为集团集团公司各部门(包括二级法人单位)。根据部门自身职能特性,进行更具针对性的分类目标年度组织绩效考核方式。依据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书,通过阶段性的部门自评和互评,并结合部门所在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形成部门考核等次。2、职工绩效考核:该类考核的对象为集团集团公司中层干部和普通职工,不包含经营班子成员。根据干部职工自身定位岗位职责,进行更具针对性的分类年度职工绩效考核方式。对职工绩效考核,以其岗位职责和年度目标
18、为依据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其考核等次。第四十七条 组织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第四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制定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年度工作组织绩效和职工绩效考核标准、内容及程序予以明确,并按该办法实施绩效管理。第八章 岗位聘任第四十九条 为加强集团集团公司人事管理,明确有关人事管理标准,突出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员工发展方向,集团集团公司实行岗位聘任和委派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第五十条 集团公司负责人的岗位聘任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力资源部做好相关管理配合工作。集团公司负责人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
19、事和职工董事);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内设监事会主席和工会主席。第五十条 集团职工岗位聘任由考评委员会负责,考评委员会由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五十一条 集团制定各岗位人员任职资格标准和能力要求,以此作为各岗位人员的聘任依据。第五十二第五十一条 集团集团公司以岗位价值和综合素质为依据确定员工的初聘职级,人力资源部以绩效考核为依据不定期每年对员工的聘任岗级进行调整。第五十三第五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集团公司员工晋升与降职方案,职工岗位晋升分为职等晋升(晋职)和职级晋升(晋级),原则上遵循逐
20、级晋升原则,对个别能力突出、工作业绩卓越或为集团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可以破格越级晋升。第五十三条 员工因违纪或工作失误给集团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应降职降级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相关程序进行免职或辞退处理,构成违法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五十四条 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对员工进行降级、转岗或待岗处理。第五十五条 第十八条所述关键人员及集团公司委派到下属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聘任或调整(晋升或降级等处理)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核,经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董事会审议后决定。第五十六条 集团公司其他人员的岗位聘任或调整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按相关程序进行审
21、核,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后决定。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程度的认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定,降职降级处理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第五十七条 人力资源根据公司实际制定岗位聘任管理制度岗位聘任实施管理办法对职工岗位聘任或调整进行操作指导。第九章 晋升/降职管理第五十四条 为达到人尽其才、各尽其能的目的,达成优良的工作绩效,集团结合实际情况为员工设计和提供满足员工其个人发展需要的晋升管理通道。第五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经营管理需要设计符合集团长期发展战略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并于每年年初进行更新和完善。第五十五条 集团在职员工根据其工作岗位、职务、工作绩效和考核情况等,由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部
22、门确定其岗位初始职级。新进人员主要根据其资历、经验确定其岗位职级,原则上均为初级。第五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经营管理需要设计符合集团长期发展战略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并于每年年初进行更新和完善。第五十七条 职工晋升分为职等晋升(晋职)和职级晋升(晋级),原则上遵循逐级晋升原则。第五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集团员工晋升与降职方案,按相关程序审核,经集团党委会审议后实施。第五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制定集团员工职业规划和职级晋升管理制度,为员工分级分类管理及晋升制定标准和依据,确保公平、公正和公开。第十第九章 职工权利与义务第六十第五十八条 集团集团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职工工作时间,
23、并保障职工在相应年节及纪念日休息的权利以及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等法定假期的权利。第六十一第五十九条 集团集团公司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女职工实施法定的特殊劳动保护。第六十二条 集团集团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保全体职工工资不低于用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六十三一条 集团集团公司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确定所缴纳社会保险及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按要求每年将集团集团公司全年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向集团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报以接受监督。第六十四第六十二条 集团集团公司保障职工享有的其它权利:1、接受岗位
24、工作所必须的培训和申请继续学历学位教育的权利;2、公平参与岗位竞聘的权利;3、平等获得职务晋升机会的权利;4、按相关政策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或评审的权利;5、参加工会组织并通过集团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集团集团公司的权利(针对所有工会会员);6、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申诉和获得必要救援的权利。7、要有兜底的其他条款其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的权利。第六十五第六十三条 职工应当履行的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要求;2、遵从职业道德和系统行风建设的要求;3、履行劳动合同并服从集团集团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按法定和集团集团公司规定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有
25、效地改进工作绩效;4、贯彻集团集团公司质量方针,为实现集团集团公司质量目标而努力,严格执行集团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确定的工作程序,服从作业指导要求,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各类受控记录;5、遵守集团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集团集团公司管理,服从上级领导,真诚友善地对待所有同事,为创造和谐友爱的工作气氛而努力;6、自觉维护集团集团公司、客户以及同事的合法权益;7、熟练掌握并及时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岗位工作技能。8、自觉保守集团公司各类机密;9、自觉遵守诚实守信工作原则;10、自觉遵守按规定要求的主动回避工作原则;118、其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的义务。同上第十一章 职工行为奖惩第六十六第六十四
26、条 对职工行为的奖惩(包括纪律奖惩决定、行为奖惩决定、质量奖惩决定等),以向职工提供正确的行为导向、对职工起到积极和有效的激励或警戒作用为目标,奖惩措施应在合法合规的同时保证公平性和合理性。第六十七第六十五条 集团集团公司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并按同一尺度规定标准来评估职工的行为,确保全体职工公平地接受统一的管理和监督。对施以奖惩的行为应当进行准确的事实认定,并提供职工申诉和群众监督的途径。第六十六八条 集团集团公司通过年度考核奖励(人力资源部牵头)、科技进步奖(技术发展部牵头)、质量奖(质量管理与国际合作部牵头)等多形式、多种渠道给予在不同领域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员工予以奖励,。奖励应该按规定程序予
27、以评定。,评定结果经集团公司纪委审核后发布实施。第六十九第六十七条 部门或职工存在违反集团集团公司纪律处分规定的,由集团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室)牵头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需要作出辞退处理的,还需提前通报集团集团公司工会;部门或职工存在违法行为的,由集团集团公司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七十第六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职工奖惩作书面记录,纳入职工个人档案,并作为职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依据。第七十一第六十九条 相关部门提出奖惩意见,均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后,经集团集团公司党委会审议后执行。第十二章 职工名册和档案第七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遵照相关法规要求建立集团集团公司职工名册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对职工名
28、册中应予保密的个人信息,由人力资源部掌握,除上级要求以外,不得对外或向集团集团公司其它部门和职工提供。第七十三第七十一条 集团公司负责人人事档案由上级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力资源部应按规定做好配合工作。第七十二条 第十八条所述关键人员和特殊人才的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人力资源部应遵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整理,科学分类,规范调阅和转移手续,合法加以利用并妥善保存。第七十三条 其他职工的人事档案委托浙江省人才中心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应遵照相关法规要求和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职工调档信息,并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档案材料的收集并和及时归档。第七十四条 职工的技术档案主
29、要由职工的培训记录、考核记录、岗位说明书、学历学位证明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等组成,由人力资源部按照集团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管理。第七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应于每年组织各部门共同定期对职工名册、人事档案和技术档案的准确性进行核查,根据最新的人员情况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对未及时归档的材料予以归档,对已发生变化的情况予以更正,并在核查工作完成后,告知职能部门以及党团工会组织等组织,根据最新的人员情况及时更新有关信息。第十三章 附则第七十六条 本制度按现行有效的法规政策制定,当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有新的法规政策施行,且有异于本制度规定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在制度修订版正式发布前,按法规政策规定执行。第七十八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第七十九条 本制度自二一七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原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同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