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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装质量体系评审要点.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3564250 上传时间:2024-07-09 格式:DOC 页数:32 大小:76.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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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依据: TSG G3001-2023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参考资料: 1、TSG Z0004-2023 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规定(征求意见稿) 2、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令 第22号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3、GB/T19001-2023质量管理体系 规定质量管理体系评审要点评审项目评 审 内 容评 审 要 点备 注1质量管理体系的总体规定公司应建立与所申请锅炉安装改造级别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运转正常。11须编制与所申请锅炉安装改造级别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手册, 并经单位重要负责人批准;12手册至少应涉及公司宗旨,质量方针和目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质量控制程序图,控制环节,

2、质量控制一览表,各部门的职能及各级质量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责、权。建议:质量管理体系文献由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献、作业文献和质量记录组成。 质量管理手册中设立管理职责、文献记录、协议、设计、材料、工艺、焊接、热解决、无损检测、理化检查、检查与实验、设备和检查检测仪器、不合格品、质量改善与服务、人员培训、其他过程(如锅炉安装调试)、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控制系统。2管理制度或相关程序文献公司应编制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或相关程序文献),并贯彻实行。21应当至少具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以下管理制度(或相关程序文献):a) 图样资料审查制度b) 变更设计图样联系制度建议:增

3、长文献控制、记录控制、协议评审、采购控制、不合格品控制、人员培训、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控制程序。评审项目评 审 内 容评 审 要 点备 注2管理制度或相关程序文献公司应编制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或相关程序文献),并贯彻实行。c) 开箱验收制度d) 焊材和原材料检查验收制度e) 材料代用制度f) 施工检查验收制度g) 技术文献管理制度h) 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i) 焊接工艺评估制度j) 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制度k) 安全生产制度l) 用户服务与意见解决制度m) 质量信息反馈与解决制度22管理制度(或相关程序文献)应贯彻实行。23图样资料审查制度内容应涉及: 图样资料审查

4、程序及审查内容的规定; 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置的规定。评审项目评 审 内 容评 审 要 点备 注2管理制度或相关程序文献公司应编制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或相关程序文献),并贯彻实行。24变更设计图样联系制度内容应涉及: 变更设计图样的办法及程序的规定; 变更设计图样的审批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规定。25开箱验收制度内容应涉及: 参与开箱验收各方规定; 开箱验收内容、验收程序及验收结果处置的规定。26焊材和原材料检查验收制度内容应涉及: 对自行采购的焊材、原材料与外购件的检查验收规定; 对锅炉制造厂提供的锅炉或锅炉元、部件进行检查验收的规定。 对焊材和原材料进行保管的规

5、定; 对原材料库房及采用措施存放的规定; 对材料发放、领用的管理规定; 对材料标记移植的规定,涉及安装工序过程中的标记移植和余料解决的规定。评审项目评 审 内 容评 审 要 点备 注2管理制度或相关程序文献公司应编制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或相关程序文献),并贯彻实行。27材料代用制度内容应涉及: 材料代用的办法及程序规定; 材料代用的审批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规定。28施工检查验收制度内容应涉及: 无损检测质量控制规定,无损检测分包时,应对分包进行控制的规定; 检查管理的规定,涉及:检查管理人员的权责、进货检查、过程检查、最终检查、检查报告的存档和质量证明书管理等。29技

6、术文献管理制度内容应涉及: 文献编制、会签、发放、修改、回收、保管等规定; 应保证各有关部门使用最新版本文献的规定; 辨认外来文献的规定。评审项目评 审 内 容评 审 要 点备 注2管理制度或相关程序文献公司应编制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或相关程序文献),并贯彻实行。210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内容应涉及: 计量管理及保证仪器、仪表、工具等在计量有效期内使用的规定; 对计量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校准和维护的规定; 设备管理的规定。211焊接工艺评估制度内容应涉及: 焊接工艺评估的管理规定,焊接工艺评估的方法、程序以及试样保管、文献审批等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按有关技术规

7、范的规定,制定适应锅炉安装需要的焊接工艺评估(PQR)、焊接工艺指导书(WPS)或焊接工艺卡的规定。评审项目评 审 内 容评 审 要 点备 注2管理制度或相关程序文献公司应编制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或相关程序文献),并贯彻实行。212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制度内容应涉及: 建立并保持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对锅炉安装改造安全质量监察程序的规定; 有对安装许可证的使用、保管、换证的规定。213安全生产制度内容应涉及: 安全生产责任、检查、教育、防护、事故解决等规定。214用户服务与意见解决制度内容应涉及: 对监检机构及客户发现并提出的安装质量问题进行及时解决的规定。215质量信息反

8、馈与解决制度内容应涉及: 对产品的质量信息进行反馈、分析研究的规定; 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防止措施的规定。评审项目评 审 内 容评 审 要 点备 注3工艺控制应对安装工艺进行控制31焊接工艺评估应当能满足锅炉安装及改造工作的需要;32应具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符合现行规程、标准规定的焊接工艺、胀接工艺、无损检测工艺、校正、组合工艺、吊装工艺、水压实验工艺、筑炉工艺、烘煮炉工艺、水解决设备安装调试工艺、炉排及辅机安装调试工艺、试运营工艺及典型工艺等工艺文献,对于2级及其以上的锅炉安装单位还应当有暖管工艺和施工组织设计等。4 规范、规定和标准公司应有有关的规范、规定和标准41应当具有与锅炉安

9、装改造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和标准;42应保证各有关部门使用最新版本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和标准。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4-2023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规定 (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颁布2023年 月 日前 言2023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规定起草任务。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组织起草组,在近几年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的基础上,形成草案。2023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就本规定的草案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10、。2023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23 号文对外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根据征求意见,起草组进行了修改形成送审稿。 年 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由起草组按照审议的意见,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年 月,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本规定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规定,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献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特点的以规范化为基础、科学的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本规定重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 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

11、督局 田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查研究所 张建华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 张西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查中心 陈勇 中国化工装备协会 祖瑞先上海交通大学 张晓峰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刘静北京燕山石化建安公司 赵棣目 录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规定 (1) 附件 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素 (3) 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规定第一条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412号文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以下简称“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行,的保证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

12、定合用于特种设备(涉及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实行。第三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按以下原则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且得到有效地实行:(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结合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的特性,建立适合本单位生产实际情况,能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过程中切实可行、有效的文献化质量管理体系;(3)规定符合特种设备许可项目实际情况的质量方针、质量目的;(4)建立适应特种设备许可项目范围和特性、具有独立行使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有关活动管理职责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5)任命质量管理体系负责人员,其中涉及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

13、量控制系统负责人员,并规定质量管理体系负责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口;(6)结合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的特性,在质量管理体系中设立相应的关键过程质量控制系统,质量控制系统涉及控制环节、控制点,并对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合用范围、控制内容、控制程序、质量记录进行规定;(7)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献; (8)制定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负责人员的规定如下:(1)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最高管理者)是质量管理体系的第一负责人,并且在管理层中应当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协助最高管理者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质量管理体系的建

14、立、实行、保持和改善负责,其任职条件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同时任命各质量控制系统负责人员,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负责;(2)质量保证工程师和质量控制系统负责人员应当是申请单位聘用的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并与申请单位签订了劳动协议;(3)质量控制系统负责人员最多只能兼任2个相近专业的质量控制系统负责人,其任职条件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五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献,质量管理体系文献涉及特种设备质量管理手册(以下简称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性文献(管理制度)、作业文献和质量记录等。质量管理手册应当由申请单位法定代

15、表人(或者其授权的最高管理者)批准、颁布。 第六条 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见附件。申请单位可以根据其特种设备许可项目范围和特性以及质量控制的需要设立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素,即可以在本规定附件的基础上增长、删减或调整质量管理体系要素,但管理职责、质量管理体系文献、文献和记录控制、不合格品(项)控制、质量改善、人员培训、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基础性要素不可删减。 第七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情况进行评审。第八条 质量管理体系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按规定程序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献,必要时对质量管理手册进行改版。第九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质量

16、保证工程师发生变更和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及时向特种设备许可实行部门进行备案。 第十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附件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素1管理职责1.1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的应当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最高管理者)批准,形成正式文献。质量方针和目的应当满足如下规定:(1)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的范围、特性,突出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方面及质量连续改善的承诺,指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质量方向和所追求的目的;(2)质量目的应当量化和分解,贯彻贯彻到各质量控制系统以及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

17、负责人或相关的部门;(3)规定定期对质量目的进行考核。1.2 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根据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特性和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与质量管理体系相适应的组织,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最高管理者)以文献的形式任命质量管理体系负责人员,涉及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负责人员(如:设计、材料、工艺、焊接、机械加工、金属结构制作、电控系统制作、热解决、无损检测、实验、检查、安装调试和其他关键过程质量控制系统等)。1.3 职责、权限在管理层中任命一名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许可项目专业知识的成员为质量保证工程师,并明确规定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行、保持和改善的管理职责和权限。明确质量管理体系负责人员以

18、及需要独立行使与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有关活动的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且规定各质量控制系统负责人之间工作接口控制和协调措施。1.4 管理评审每年至少对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一次评审,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应性和有效性,满足质量方针和质量目的,并保存评审记录。2质量管理体系文献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根据所申请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特性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献。质量管理体系文献应当涉及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献(管理制度)、作业文献、质量登记表(卡)等。2.1 质量管理手册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在质量管理手册中,设立特种设备许可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控制的基本要素

19、。所设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控制基本要素中应当规定合用范围、职责、控制环节、控制点以及质量控制的要点和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献。2.2 程序文献(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编制与质量方针相一致的程序性文献(管理制度),并能适应本单位的特种设备许可生产的实际情况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实行过程中的确可行。2.3 作业文献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特性编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作业文献,并应当规范化、标准化。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编制能贯彻实行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性能的质量计划(过程质量控制表卡)。质量计划(过程质量控制表卡)中应

20、当合理规定适应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特性的质量控制点(涉及质量记录审核点、见证点、停止点)。2.4 质量记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规定质量管理体系实行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类质量记录格式,并应当规范化、标准化,各类记录格式的内容应能满足相应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的质量控制规定。3文献和记录控制3.1 文献控制内容(1)受控文献的类别涉及质量管理体系文献、技术文献、外来文献(注)及其他需控制的文献;注:外来文献涉及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献,设计文献鉴定报告,型式实验报告,监督检查报告,供方质量证明文献、供方的资格证明文献等。(2)受控文献的编制、会签、审批、标记、发放、修改、回收、

21、销毁等的规定,其中外来文献控制还应当有收集、接受、归档等的规定;(3)质量管理体系实行的相关部门、人员及场合都能使用相关受控文献有效版本的规定;(4)对受控文献的保管方式、保管设施、保存期限进行规定。3.2 记录的控制内容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的记录的填写、收集、检索、审核、贮存、保护、归档及保存期限等的规定。4协议控制(1)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结合其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特性制定协议控制规定,涉及协议评审的范围、内容,执行法规、标准、技术条件、验收标准等方面的安全性能规定,协议签订、修改、审批程序等;(2)协议审批、修改及协议评审应当形成记录及保存的规定。5设

22、计控制(1)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结合其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特性制定设计质量控制的规定,涉及设计输入、输出、评审、修改、验证、审批、鉴定等;(2)规定与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相关的设计输入规定(技术法规、规程、规定、标准等);(3)规定设计输出应当形成设计文献(设计任务书、设计计算书、设计图样等),设计文献应当满足设计输入和特种设备许可项目安全性能以及验收规范、标准的规定,规定设计文献需列出与特种设备许可项目安全性能有关的设计参数;(4)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设计验证的,应当进行设计验证的规定;(5)制定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的设计文献发生修改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修改的规定,有设计审批或设计文献鉴

23、定规定的,修改后还应规定重新提交审批或鉴定的规定;(6)如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的设计文献是由外单位提供时,应当对外来设计文献的有效性进行确认的规定。6材料(零、部件)控制(1)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的特性,制定有关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的材料(零、部件)质量控制的规定,涉及材料(零、部件)的采购控制、材料的使用与管理等;(2)制定材料(零、部件)采购时对供方进行有效质量控制的规定,明确对供方实行质量控制的方式和限度,并根据满足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协议的规定,对供方进行评价和选择,建立供方的评价报告和质量记录以及合格供方名录,对于法律法规规定需要

24、行政许可的供方,应当明确规定供方应当持有相关的许可证书;(3)制定对特种设备许可项目安全性能有影响的材料(零、部件)进行验收、复验的规定,并且对材料(零、部件)的标记(可追溯性标记)的编制、标记进行规定;(4)制定材料(零、部件)的保管、发放管理规定,涉及对材料(零、部件)储存场地,材料(零、部件)分区堆放或分批次堆放及标记,材料(零、部件)发放的依据、凭证、审批等;(5)制定材料(零、部件)使用管理规定,涉及对材料(零、部件)质量证明文献、材料牌号、规格、炉批号、检查结果的确认,切割下料前的材料标记的移植及确认,材料成型、加工时材料标记移植及确认,余料、废料的解决等;(6)应当制定材料(零、

25、部件)代用的管理规定,涉及材料(零、部件)代用的基本规定及代用范围,材料(零、部件)代用的实验和检查,材料(零、部件)代用的审批等。7工艺控制(1)规定工艺文献的编制、修改、审核、批准、验证、使用的规定;(2)制定工艺文献管理规定,涉及工艺文献发放数量、流程程序,工艺文献的变更、修改和回收,工艺文献的分类、编号、归档等的规定;(3)编制与许可项目相适应的工艺流程图或工艺过程卡、工艺卡和作业指导书;(4)制定定期进行执行工艺纪律检查的规定,涉及执行工艺纪律检查的时间间隔或时机,组织和参与人员,检查的关键工序,检查内容以及检查记录的保存等方面;(5)制定工装、模具的管理规定,涉及工装、模具的设计、

26、制作及验证,工装、模具的建档、标记、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报废等规定。8焊接控制(1)制定焊接人员管理的规定,涉及焊工培训、焊工考核、焊工资格评估、持证焊工的合格项目、持证焊工标记、焊工档案及其考核记录等;(2)制定焊接材料管理的规定,涉及焊接材料的订购、接受、检查、储存、烘干、保管、发放、使用和回收等规定;(3)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制定焊接工艺指导书(WPS)和焊接工艺评估报告(PQR)的管理规定,制定焊接工艺文献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使用、修改、保管的规定,对焊接工艺评估的记录、档案以及焊接工艺评估用试样的保存进行规定;(4)制定焊接过程质量控制的规定,涉及现场施焊记录、焊接质量记

27、录以及记录数据分析;(5)制定焊缝返修的规定,涉及焊缝返修工艺评估,焊缝返修工艺,焊缝返修次数和焊缝返修审批,焊缝返修后重新检查检测,母材缺陷补焊等方面的规定;(6)制定焊接试板的规定,涉及焊接试板的数量、焊接试板的制作、试板焊接方式、试板标记、试板热解决、试板的检查项目、试样的加工、试样的实验、试板和试样不合格的解决、试样的保存等。9热解决控制(1)制定热解决工艺文献控制的规定,涉及热解决工艺文献的编制、审核、批准、使用、发放、记录、报告、保存等规定;(2)制定热解决质量控制的规定,涉及热解决设备、热解决温度自动记录装置、热解决设备测温装置、热解决工艺实验、热解决温度自动记录和报告等;(3)

28、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热解决为分包时,应当对分包方的热解决质量控制进行规定,涉及;对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和定期评价,分包方热解决工艺控制,分包方热解决质量记录、热解决温度自动记录的审查和确认等。10 无损检测控制(1)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编制相应的无损检测工艺文献控制的规定,涉及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方法的拟定,标准规范的选用,通用工艺文献、专用工艺文献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使用、修改、保管等;(2)制定无损检测过程质量控制的规定,涉及无损检测方法、数量、比例,不合格部位的检测、扩探比例,评估标准等;(3)制定无损检测人员的管理规定,涉及;无损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记录,资格证书,持证项

29、目的管理,无损检测人员的职责、权限等;(4)制定无损检测记录和报告的管理规定,涉及无损检测记录和报告的编制、审核、复评、发放、归档、保存,RT底片的保管,UT试块的保管等;(5)无损检测设备及器材的管理规定;(6)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无损检测工作由分包方进行时,应当编制对分包方的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的规定,涉及对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和定期评价,分包方无损检测质量记录,分包方无损检测工艺的确认,分包方无损检测机构的资格、范围及人员资格的确认,无损检测负责人员对无损检测记录、报告进行审核确认等。11理化检查控制(1)制定理化检查控制的规定,涉及对理化检查方法的拟定,检查工艺的编制、审批、

30、发放、使用、修改、保管,理化检查操作过程的控制,理化检查记录和报告的编制、审核、发放、归档、保存,试样、试剂、标样的管理等;(2)制定理化检查结果的确认和复验的规定;(3)制定理化检查人员的管理规定,涉及理化检查人员上岗培训、考核记录的管理,理化检查人员的职责、权限等;(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理化检查为分包时,应当编制对分包方的理化检查质量控制的规定,涉及对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和定期评价,分包方理化检查工艺的确认,理化检查记录、报告的审查和认可等。12 检查与实验控制(1)编制检查与实验规程、规范化的登记表(卡)、检查与实验报告的规定;(2)制定进货检查控制的规定,规定未经进货

31、检查和进货检查不合格的材料(零部件)不得投入使用;(3)制定过程检查控制的规定,规定在前道工序未完毕所规定的检查与实验或必需的检查与实验报告未签发和确认前,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或放行;(4)制定最终检查控制的规定,规定在最终检查前所有的过程检查均已完毕,且检查实验结果满足所采用法规标准的规定。规定最终检查实验条件,涉及实验载荷、实验场地、环境温度、介质温度、实验工装、实验设备(装置)、计量器具、安全防护等;(5)对检查与实验状态标记的规定;(6)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相关规范、标准规定需进行型式实验或其他相关特殊实验的,应当编制相应的实验规定,涉及:实验规定、型式实验机构、实验报告的有效性等;(7)根据

32、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相关法规,制定实验记录和报告控制的规定,涉及:实验的记录、实验报告的编制、审批;实验记录和报告的收集、归档、保管等。注: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等项目,可根据不同种类的设备,分别予以具体规定。如耐压实验、气密性实验、出厂检查等。13设备和检查检测仪器控制(1)制定设备和检查检测仪器控制的规定,涉及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的采购,验收,建档、操作,维修,使用,检定,保管、报废等;(2)制定计量器具管理的规定,涉及:建立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计量器具台帐和检定周期计划,检定证明资料的保管,计量器具检定状态标记,计量器具的使用等。14 不合格品(项)控制(1)制定不合格品(项)控制的规定,涉

33、及不合格品(项)的标记、记录、评价、存放、隔离、解决等;(2)制定不合格品(项)因素分析、纠正与防止措施及不合格品(项)解决后重新验证等的规定。15质量改善与服务(1)编制质量信息控制的规定,涉及产品(工程)质量信息(单位内部信息和单位外部信息),安全监察部门和监督检查机构提出的产品(工程)安全性能问题,质量信息的反馈、汇总、分析、解决等;(2)制定内部质量审核的规定,涉及内部质量审核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完整的内部质量审核)、内部质量审核人员、质量审核结果记录和分析、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与防止措施以及对所采用的纠正与防止措施进行跟踪验证和记录等;(3)制定为使用单位等服务的控制规定,涉

34、及服务计划、实行、验证和报告,以及服务人员的规定等。16人员培训(1)制定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的规定;(2)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档案的规定。17其他过程控制(1)针对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的特性,拟定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有重要影响的其他过程控制的规定;(2)其他过程负责人员职责、权限的规定;(3)其他过程检查实验的规定;(4)其他过程的质量记录、检查实验记录和报告的保存、归档的规定。注:其他过程,是指一些应当控制的其他工序、重要零部件的加工等必须进行质量控制的特殊过程,如爆破片的刻槽,球片的压制,锻件加工,缠绕容器的缠绕或绕带,钢质无缝气瓶的拉伸成型、收口、收底、瓶口加工等,溶解

35、乙炔气瓶的填料配料、蒸压、烘干等,缠绕气瓶的纤维缠绕、烘干、固化等,医用氧舱的安装、通信系统、电器系统、照明系统、供排气系统等,锅炉胀管,锅炉安装调试,非金属管件、管材的挤出成型,金属管件的弯制、成型,阀门装配测试,压力管道安装中的穿跨越工程、阴极保护装置安装、通球扫线、防腐、隐蔽工程,电控系统、液压系统、气动系统及整机的安装调试,重要零部件的加工、安所有件的制作和检查、金属结构制作,批量制造产品的批量管理以及按照相关规定需要进行特殊控制的过程等。18 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1)制定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2)制定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监察的规定;(3)制定接受特种设备监督检查的规定,涉及明确

36、专人负责与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联系、提供监督检查工作的条件、对监督检查机构提出监检工作联络单、监检意见告知书的解决等;(4)制定特种设备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涉及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按照规定向用户提供产品(安装、改造、维修项目)的质量证明文献,按照相关规定的规定特种设备许可情况发生变更时及时办理变更申请,特种设备许可证(和特种设备许可标记)的使用、保管,特种设备许可证不得涂改、外借、转让,特种设备许可证的换证工作等。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令 第22号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规定第二十七条 管理职责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公司应有质量方针和质量目的的书面文献

37、。应采用必要的措施使各 级人员可以理解质量方针,并贯彻执行,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公司内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职责、职权和互相关系应清楚,各项活动之间的接口具有控制和协调措施。(二)从事与质量活动有关的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人员,特别是具有独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人员,应规定其职责,权限 和互相关系,并形成文献(涉及材料、焊接、无损检测等负责人的责任)。工厂管理层中应指定一名成员为质量保证工程师,并明确其对质保体系的建立、实行、保持和改善的管理职责和权限。第二十八条 质量体系公司应建立符合锅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并且包含了质量管理基本要素的质量体系文献。(一)作为保证产品符合规定的一种手段,应编制质

38、保手册。质保手册应涉及或引用质量体系程序,并概述质量体系文献的结构。(二)编制符合实际规定且与规定的质量方针相一致的程序文献,具有有效实行质量体系及其形成文献的程序。(三)质保手册中规定的表格应当标准化、文献化。现行的质量登记表格的内容应能满足相应级别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质量控制规定。(四)应有正在贯彻实行的并能保证产品质量的质量计划。质量计划中产品质量控制点(涉及记录审核点、见证点和停止点)应合理设立。第二十九条 文献和资料控制公司应制订文献和资料的控制规定,应涉及以下内容:(一)应制订文献管理的规定:1.明确受控文献类型;2.文献的编制、会签、发放、修改、回收、保管等的规定。(二)应有保证有

39、关部门使用最新版本的受控文献的规定。(三)适当范围的外来文献,如标准和顾客提供的图样。第三十条 设计控制(一)设计部门各级人员的职责应当有明确的规定。(二)应有与锅炉压力容器制造有关的规程、规定和标准。(三)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文献应规定公司所制造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满足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规定(见第五章)。(四)应有关于新标准的收集和贯彻的规定。(五)应制订对设计过程进行控制的规定(涉及设计输入、输出、评审、更改、验证等环节)。第三十一条 采购与材料控制应涉及以下内容:(一)采购控制1.应有对供方进行有效质量控制的规定;2.对供方有质量问题时,公司具有解决方式的规定;3.分包的锅炉压力容器承

40、压部件应由取得中国政府或授权机构认可的制造公司制造,公司应对分包的锅炉压力容 器受压部件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4.应制订采购文献的控制程序;5.应制订原材料及外购件(指板材、管材等承压材料)的验收与控制的规定,以防止用错材料。(二)材料的保管和发放1.应制订原材料及外购件保管的规定,涉及关于存放、标记、分类等要有明确的规定;2.应制订原材料库房存放措施的规定;3.应制订关于材料发放的管理规定,涉及材料的领用、代用等;4.应制订材料标记移植管理规定,涉及加工工序中的材料标记移植和余料解决等。第三十二条 工艺控制(一)应制订工艺文献管理的规定,涉及工艺文献的编制、发放、更改、审批等应有明确的规定。(

41、二)应制订与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工艺流程图或产品工序过程卡、工艺卡(或作业指导书)。(三)应有重要受压部件的工艺流程卡和指导作业人员的工艺文献(作业指导书)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焊接控制(一)焊材管理应有焊材的订购、接受、检查、贮存、烘干、发放、使用和回收的管理规定,并能有效实行。(二)焊接管理1.应有焊工培训、考核和焊工焊接档案管理的规定;2.应制订适应锅炉压力容器产品需要的焊接工艺评估(PQR)、焊接工艺指导书(WPS)或焊接工艺卡,并应满 足中国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应有验证焊接工艺评估(PQR) 的管理规定和焊接工艺指导书(WPS)分发、使用、修改的程序和规定3.应制订保证合格焊工从事

42、受压元件焊接工作的措施,并制订焊工资格评估及其记录(WPQ)的管理办法,同时 规定了产品焊缝的焊工辨认方法,并能有效实行;4.应制订焊缝返修的批准及返工后重新检查和母材缺陷补焊的程序性规定;5.应有对重要受压元件施焊记录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热解决控制(一)应制订热解决工艺文献的管理规定,涉及对热解决工艺文献的编制、审批、使用、分发、记录、保存等。(二)应制订热解决的质量控制管理规定。(三)热解决分包时,应有分包管理规定,至少应涉及对分包方评价规定和对分包项目质量控制的规定。第三十五条 无损检测控制(一)应制订无损检测质量控制规定,涉及对检测方法的拟定、标准规范的选用、工艺的编制批准、操作环节的

43、控制、报告的审核签发和底片档案的管理等。(二)应编有无损检测的工艺和记录卡,并且能满足所制造产品的规定。(三)应制订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管理的规定。(四)无损检测分包时,应有分包管理规定,至少应涉及对分包方评价规定和对分包项目质量控制的规定。第三十六条 理化检查(一)应制订理化检查的管理规定。(二)应有对理化检查结果的确认和反复实验的规定。(三)理化检查分包时,应有分包管理规定,至少应涉及对分包方评价规定和对分包项目质量控制的规定。第三十七条 压力实验控制(一)应编制压力实验工艺和相关程序规定。(二)应制订对压力实验进行质量控制的规定,涉及对压力实验的监督、确认,对压力实验过程的安全防护,压力实验

44、介质和环境温度等。第三十八条 其他检查控制(一)应制订检查管理的规定,其内容应涉及:检查管理人员的权责、进货检查、过程检查、最终检查、检查报告的存档和质量证明书管理等。(二)应制订检查和实验计划,并能有效实行。(三)应制订关于检查和实验状态标记的规定。第三十九条 计量与设备控制(一)制订计量管理规定,保证仪器、仪表、工具等在计量有效期内使用。(二)有对计量器具和实验仪器进行有效的控制、校准和维护的规定。1.应有计量环境适于计量实验的规定;2.应有制造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第四十条 不合格品的控制(一)应制订对不合格品进行有效控制的规定,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安装。(二)应有对不合格品的标记

45、、记录、评价、隔离(可行时)和处置等进行控制的规定。1.对不合格报告的编制、签发、存档等应有规定;2.对不合格品的解决环节(回用、返修、报废等)应有相关的规定;3.对返修后进行重新检查的规定。第四十一条 质量改善(一)应有对产品的质量信息(涉及厂内和厂外)进行反馈、汇集分析、解决的流程。(二)应有进行内部质量审核的规定,以保证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作并能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防止措施。(三)应有内部质量审核的规定。审核活动应由与审核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1.应制订质量审核意见的接受、解决和回复的程序,以及纠正或改善措施;2.具有对监检公司(或第三方检查公司)及客户发现并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及时解决的规定。第四十二条 人员培训应制订质保工程师、焊接工程师、检查人员、理化和无损检测人员、焊工和其他对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制造活动执行者、验证者和管理人员等培训的规定。第四十三条 执行中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制度的规定(一)应制订执行遵守中国锅炉压力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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