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章 电子合同的法律制度一、教学目标1. 了解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区别;2电子合同的履行及违约救济;3理解数据电文的表现形式给电子合同的成立和效力所带来的影响。二、课时分配共三节,每节安排2个课时三、教学重点难点1. 电子合同的概念、特征、订立的形式和程序2. 电子自动交易合同和点击合同订立的法律效力问题3电子合同的违约救济4在线信息产品交易合同履行四、教学大纲第一节 电子合同概述一、电子合同的概念二、电子合同的特征第二节 电子合同的订立一、电子合同成立的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二、电子合同成立的程序(一)要约(二)承诺(三)电子合同的成立(四)要约和承诺的确认收讫三、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意思表示瑕
2、疵、电子错误四、电子合同订立的特殊法律问题(一)电子自动交易及电子代理人的相关问题(二)电子格式合同的法律问题第三节 电子合同的履行及违约救济一、电子合同的履行概述(一)电子合同履行的定义(二)电子合同履行的原则 1. 全面适当地履行原则2. 协作履行原则二、电子合同的违约救济(一)电子合同的违约责任(二)违约救济三、在线信息产品交易合同履行(一)在线信息产品交易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 1.在线信息产品交易合同履行的地点2.在线电子信息交易合同履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3. 电子信息在线交付的附随义务4. 电子信息产品的检验与接收(二)电子信息控制与电子自我救助五、主要概念1. 电子合同2. 电子错误
3、3. 电子自动交易4. 电子代理人5. 电子格式合同6. 电子信息控制7. 电子自我救助六、教学案例(注:不要与教材的案例重复)2001年3月31日,刘某以“Jaliseng”为用户名在交易平台注册,成为易趣网的用户,由易趣网为刘某提供免费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2001年7月1日,易趣网开始向用户收取网络交易平台使用费,并于9月18日发布了新的服务协议供新老用户确认,该协议对用户注册程序、网上交易程序、收费标准和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了具体的约定。此后,刘某确认了易趣网的服务协议,并继续使用易趣网的网络交易平台,但至2001年9月24日,刘某尚欠易趣网网络平台使用费1330元,为此,易趣网诉至法院,
4、要求刘某支付网络平台使用费、赔偿律师费用。刘某则认为,服务协议长达67页,过于冗长,致使用户不能阅读全文,故用户不应受该协议的约束。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如何确认网络服务合同的成立这一法律问题。网络服务合同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合同,从严格合同的意义上而言,易趣网与用户之间的这份服务协议是一份格式合同,其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双方当事人的服务与被接受服务的目的非常明确。作为网络公司,其提供平台、进行服务、收取费用,而作为用户,则愿意接受此种服务。其次,合同未经双方合意,系由一方单方拟定。这是格式合同最显著的特点,即合同由一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单方拟定,相对方不能更改,要么全部接受合同的条款,要么全部不
5、接受合同的条款,相对方只有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合同条款的权利,而没有选择更改合同条款的权利。再次,在网络服务合同中,一方的身份和性质难以确定,因为网络服务合同是自动生成的,只要用户浏览了网络公司拟定的服务协议,按确认键同意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成立,故在此情况下,用户一方的身份和性质就不能确定,用户在浏览服务协议之后,可能会成为确定的一方当事人,也可能成为匆匆一看客。最后,网络服务合同与传统的构成要件有着显著的不同。各国合同法对合同的形式都有着一定的限制,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对合同的形式作这样的理解,一是除即时结清的合同以外,一般须订立书面合同;二是法律法规规定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三是合同需经双方协商,且需有双方签名盖章。而这些要求对网络服务合同来说则是不可能的,为此,我国合同法又进一步规定,书面合同可以是合同书、信件,也可以是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效表现的形式。因此,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网络服务合同具备了合同的特征。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