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细则
为全面加强社区管理,规范社区工作者的日常工作行为,增强广大社区居民及驻区单位对社区工作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更好的为广大社区居民及驻区单位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一、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和平街道所属的社区及在社区工作的有工资或补贴收入的社区干部、劳动保障站(平台)工作人员、医保协理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实习人员、村官、及其他社区工作者(不包含志愿从事社区工作的支部委员)。
二、 考勤管理
社区工作时间为:上午8.30分——11.30分(周一至周五)
下午1.30分—— 4.30分(周一至周五)
周六、周日及法定假日正常休息。
1、每个社区都要抽出一名责任心较强的同志负责社区签到工作,签到时间为每天8.30分之前。8.30之后,社区负责签到的同志要将签到簿收起,随时接受街道抽查。每月结束后,社区签到簿由社区书记、主任签字后,上缴街道民政办公室统一存档。
2、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外出办事都要执行请假、告假、销假制度。
3、社区书记、主任因病、因事、外出(正常工作除外)不能到岗的,要向街道书记、主任请假。
4、社区其他工作人员因病、因事不能到岗的,3天之内的向所在社区领导请假,5天之内的向街道包片领导请假,5天以上的向街道主要领导请假。
三、日常行为管理
1、每名社区工作者工作时间都要佩戴胸牌。要着装整洁,服装要得体,禁止穿拖鞋。工作时间严禁趴桌子、打瞌睡、吃零食。
2、工作时间严禁大声喧哗,集堆闲聊,遇有居民来访要热情相迎、细心倾听、耐心解释、主动协调。
3、工作时间严禁上网聊天、打游戏、网购,严禁打毛衣、擦自行车、电瓶车,严禁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项。
4、严禁带孩子上岗,并严禁非社区工作人员利用本社区电脑上网闲玩。
5、严禁带宠物进入工作区。
6、社区每名工作人员都要注重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做到木见本色铁放光。桌面办公物品要摆放合理,办公场所禁止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7、遇有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社区工作者要亲临现场,靠前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禁止用间接的、听说的、模凌两可的数据汇报工作。
本细则将作为本街道所有社区工作者聘用、评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海州区和平街道办事处
201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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