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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购电交易相关问题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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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四川省2015年直购电交易相关问题的说明 为指导用电企业开展直购电交易工作,特对2015年直购电交易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直购电交易的流程 1、省电力公司将直购电用户、发电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联系方式、交易电量计划、发电企业国家批复电价、国家核定的输配电价标准)向发用双方发布。 2、发用双方按照交易规则要求展开双边交易磋商,根据磋商结果签订《直购电交易意向性协议》,在规定期限内报送2份给省电力公司。 3、省电力公司在收集完所有用户的意向性协议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及有效性校核,校核合格后下发属地供电公司执行。 4、属地供电公司根据省公司下发的交易电量和电价,结合用户的实际用电情况,开展直购电交易结算,并将结算结果上报省公司。 二、5-12月直购电签订要求 (一)原有直购电用户 在5月25日前完成5月份交易意向性协议签订,在6月5日前完成6-10月份第一轮交易意向性协议签订。如需要,再根据情况开展挂牌交易。 (二)新增直购电用户 在6月5日前完成5月份交易意向性协议签订,在6月15日前完成6-10月份第一轮交易意向性协议签订。如需要,再根据情况开展挂牌交易。 三、直购电交易电量 1、水火电比例 用户直购电交易电量中水电与火电的比例必须保持为7:3,即每月的交易电量中的70%为水电,30%为火电。 2、用电企业交易电量额度 (1)直购电仅限于用电企业执行大工业电价的用电量,不包含企业办公用电、商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以及转供的电量。 (2)直购电交易要求峰平谷电量保持1:1:1的比例,用电企业可参与直购电交易的电量为交易月份的用电量最少时段用电量的3倍。例如:当某用户预计其8月份总大工业用电量为1000万千瓦时,其中高峰电量500万千瓦时、平段电量300万千瓦时,低谷电量200万千瓦时,则该用户可参与直接交易的电量额度为200*3=600万千瓦时。 特别说明:参与直购电的用户,尽可能安排三班连续生产,保持负荷平稳,可使参与交易的电量最大;对避峰生产的企业,由于高峰时段没有电量,无法结算,反而会按照偏差考核要求处罚,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建议这类用户不要参加。 (3)对用电企业交易电量不设指标,但要求必须尽可能与其可参与直购电的电量相吻合,对交易电量与实际结算电量偏差过大的用户,一方面可暂时取消其直购电资格,另一方面将按照偏差值削减次月交易电量。 特别说明:直购电是一种契约交易,诚实守信是交易的基础,不负责任的乱报交易电量,将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将受到严厉处罚,因此,用电企业在签订交易电量之前,一定要与生产部门商议,合理安排生产,避免出现较大偏差。 3、发电企业交易电量额度 发电企业交易额度为省经信委下达指标计划值的120%(首次双边交易额度为计划值的100%),超过该额度的视为无效交易,因此,用电企业在与发电企业签订意向性协议时,务必要清楚对方的可用指标额度,避免超计划签订。 四、直购电电价政策 (一)直供区110KV及以上工业用户的输配电价 110KV用户:输配电价0.115元/千瓦时,线损电价0.02元/千瓦时 220KV用户:输配电价0.093元/千瓦时,线损电价0.016元/千瓦时 用户直购电电度目录电价=交易电价+输配电价+线损电价 基本电费和基金按国家规定收取。其中代收基金按0.0538元/千瓦时(非重建县)/0.0528元/千瓦时(重建县)收取。 从5月份起,对直供区110KV及以上工业用户在直购电交易到户价格的基础上,再降0.0156元/千瓦时。 (二)趸售区用户和直供区110KV以下工业用户的输配电价 由于国家没有核定趸售区用户和直供区110KV以下工业用户的输配电价,对这些用户的直购电结算按电价平移法实施。 平移电价标准=当期与发电企业签订的交易电价-发电企业当期的国家批复电价 用户按平移法实施后的直购电电度目录电价=国家规定电度目录电价-(国家批复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直接交易电价),其中国家规定电度目录电价按现行各水期平段电价执行。 基本电费和基金按国家规定收取。其中直供区用户代收基金按0.0538元/千瓦时(非重建县)/0.0528元/千瓦时(重建县)收取,趸售区用户代收基金按原标准收取。 (三)与发电企业的交易电价 即用户与发电企业协商达成的购电电价,不含电网收取的输配电价及国家收取的代收基金等。 丰水期:火电交易电价不低于0.367567元/千瓦时(在发电企业按国家批复电价交易的情况下),水电交易价格由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确定; 平水期:根据交易方式临时确定,其中5月份交易均价不低于0.3599元/千瓦时(在发电企业按国家批复电价交易的情况下); 枯水期:根据交易方式临时确定。 五、直购电合同签订 在意向性协议通过校核后,由电网公司组织发供用三方签订交易确认单,确认单一式八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直购电的结算 (一)直供区用户 由属地供电公司在当月直接向用户结算,实现月结月清。对有欠费的用户,须在缴清电费后才结算直购电。 (二)趸售区用户 某一趸售区的所有直购电用户某月的交易电量之和(实际结算直购电量之和)不得大于该趸售区当期从主网的实际下网电量,当大于时,按该趸售区当期从主网的实际下网电量结算。 例如:如某趸售区有A、B、C三个直购电用户,6月份其签订的交易电量分别为200、300和500万千瓦时,但当月该趸售公司下网电量仅800万千瓦时,则A、B、C分别可结算的直购电量为160、240和400万千瓦时。 趸售区直购电用户在次月结算,平移法产生的电费差通过趸售电网公司传导,即在趸售电费中等额扣除,再由趸售公司传导给直购电用户。 对有欠费的用户,须在缴清电费后才结算直购电。 (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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