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 东 会 决 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本次会议公司股东全部到会,代表公司股东100 %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 100 %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住所变更为: 。 2.公司原章程作废,重新启用新公司章程。股东签名: 有限公司(盖章)年 月 日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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