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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新版资料整理指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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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资料质量验收资料    一一一新版资料整理指导 1. 施工、技术管理资料(TJ1) 1.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TJ1.3) 1.1.1 内容提醒: (1) 重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涉及焊工、防水工、瓦工、木工、钢筋工等专业工种的上岗证书; (2) 施工图审查情况:施工图在施工前,应提供有施工图审查部门认可的施工图审查文献意见书; (3) 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公司施工时执行的施工验收标准。我公司的施工工艺标准已于2023年4月1日起实行。 1.1.2 注意事项: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由总监理工程师检查并做出签证结论意见。 1.2   施工组织设计 1.2.1  注意事项:     (1)《施工组织设计》应为标后修订版,修订日期应在中标告知书发出之后,正式开工之前;     (2)《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涉及审批表、验证登记表等(由技术科负责)。 1.3  技术交底记录(TJ1.5) 1.3.1 地基基础分部     (1)土方开挖     (2)基础模板     (3)基础钢筋     (4)基础砼     (5)基础砌体     (6)防水工程     (7)土方回填     (8)其它特殊分项工程 1.3.2 主体结构分部     (1)主体模板     (2)主体钢筋     (3)主体砼     (4)砌体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钢筋连接     (7)构件吊装     (8)其它特殊分项工程 1.3.3  装饰分部     (1)内墙粉刷(含天棚)     (2)外墙粉刷     (3)内墙饰面     (4)外墙饰面     (5)天棚吊顶(含骨架和罩面板)     (6)细木制品     (7)油漆     (8)玻璃     (9)涂料(含喷涂等)     (10)整体楼地面(如水泥、水磨石楼地面等)     (11)板块楼地面(如地砖、花岗石楼地面等)     (12)木质楼地面     (13)木门、窗安装     (14)钢门窗安装     (15)铝合金门窗安装     (16)塑钢门窗安装     (17)玻璃幕墙工程     (18)其它特殊分项工程 1.3.4 屋面工程分部     (1)屋面找平层(含找坡)     (2)保温层(含排气槽)     (3)防水层(含隔气层)     (4)上人屋面细石砼     (5)上人屋面缸(地)砖铺设     (6)其它特殊分项工程 1.3.5  注意事项:     (1)技术交底应有针对性,不能敷衍了事;     (2)技术交底必须在施工前完毕;     (3)技术交底参与人员必须原人签字,不可代签;     (4)技术交底重要内容应为:施工范围、工艺规定、操作环节、采用的材料及有关规定、注意施工机具设备、质量控制规定及相关注意事项(可参考本公司的施工工艺标准)。     (5)技术交底参与人员涉及项目工程师、项目施工员、项目质量员、各工种工长、带班及相关人员。 1.4  砂浆配合比告知单 1.4.1 注意事项:     (1)砌筑砂浆配合比中水泥、黄砂的品种与产地应与材料合格证相匹配;     (2)砌筑砂浆配合比一律采用重量比,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用。 2.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TJ2) 2.1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TJ2.1.1) 2.1.1 注意事项: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是该工程竣工决算的重要依据,规定填写时字体端正,表述清楚,并有必要的详图;     (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及时登记汇总,避免因丢失、漏掉而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所有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需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三方盖红章。 2.2  设计交底记录(TJ2.1.2)   2.2.1  注意事项:     (1)新资料中设计交底记录代替了本来的图纸会审记录;     (2)设计交底记录中未拟定的(即遗留问题)均需有正式的书面答复;     (3)设计交底记录中所有内容均需标注在竣工图上;     (4)设计交底记录原件需做十份,项目部应将盖好红章的图纸会审记录及时反馈给技术科。 2.3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验收记录(TJ2.2) 2.3.1 注意事项:     (1)工程位置草图应画对的,方向、水准点、轴线引测点均应示意标注的图中;     (2)定位方法应有具体说明,如采用坐标定位法或周边建筑物距离实测法等;     (3)坐标定位法应标注具体及基准点(线)的位置;     (4)周边建筑物距离实测法需写明与周边建筑物的距离及轴线关系。 2.4  钢材合格证和复试报告汇总表(TJ2.3.1) 2.4.1注意事项:  1.工程中采用的钢材,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复试资料。  2.各种规格、品种的钢筋,出厂证明应有钢种、牌号、规格、数量、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厂名、出厂日期。  3.不同批钢材的出厂合格证上的日期除了与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日期前后相应外,还必须和复试报告日期一一相应。  4.当钢材合格证为复印件时,必须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合格证上的收货单位),证明原件存放在何处。同时应注明本工程所使用的数量、规格、品种、(炉号或批号),并有监理确认签字。  5.进口钢筋,除复试力学性能外,有焊接规定的还应有化学成分实验报告。 2.5  水泥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TJ2.3.2) 2.5.1注意事项: 1.工程所用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并且出厂资料必须与复试报告一一相应。 2.合格证为复印件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盖红章。 3.规定厂家提供七天和二十八天水泥强度及有关其它指标的报告;水泥的生产厂家名称及水泥型号要与配合比一致;进场水泥做安定性和强度复检。 4.装饰工程用水泥做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检。 5.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6.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6  砖(砌块)检查报告汇总表(TJ2.3.3) 2.6.1注意事项: 1.合格证内容涉及:生产厂家、品种规格、强度等级生产日期、批号、代表数量、抗压和抗折强度、实验日期等。 2.砖进场实验应以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烧结砖每15万块、多孔砖每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为一批进行抽样复检。 3.小砌块进场实验应以同一厂家、同一规格,每1万块小砌块至少抽检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不应少于2组。 2.7  防水和保温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和汇总表(TJ2.3.5) 2.7.1 注意事项: 1.防水材料的使用要遵守先实验后使用的原则,材料性能要符合规定,必须现场取样。 2.防水材料的生产厂家的产品要有省推广使用证,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其抽检数量应满足规范规定。 3.防水卷材出厂合格和复试报告必须一一相应。 2.8  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汇总表(TJ2.4.1) 2.8.1 注意事项: 1.不同验收批的混凝土、标准养护和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应分别汇总评估。 2.当一次连续浇筑混凝土超过1000m3时,同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不超过1000m3时,同配合比的混凝土每1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砼试块强度超过其设计强度2倍以上为无效试块,不能参与汇总、评估。 5.所有试块都应有标准养护,试压龄期为28天,不得大于31天,超过龄期作无效强度。 2.9  混凝土强度评估(TJ2.4.2) 2.9.1 注意事项: 1.在试块抗压强度不合格的情况下,要及时鉴定解决,解决记录要齐全。混凝土试块试村报告按基础、主体不同,强度不同分类汇总,同时混凝土度块制作及试压报告的日期、部位(涉及商品砼出厂报告)必须与砼江灌记录相符,在施工日记中必须记录清楚。 2.混凝土试块十组以上作数理记录,10-14组λ1=1.70,λ2=0.9;15-24组λ1=1.65,λ2=0.85;24组以上λ1=1.60,λ2=0.85。其中最小一组试块的强度不得小于λ2与设计强度的0.95倍。 2.10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评估(TJ2.4.3) 2.10.1 注意事项:      1.同条件养护试块不等同与拆模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的龄期应为日平均温度逐日平均温度日累计达成6000C/d时所相应的龄期,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少于14d,也不宜大于60d。拆模试块则不同。      2.同条件养护试件所相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3.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4.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拟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数理记录)      5.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用相应的养护方法。      6.混凝土强度评估可参照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查评估标准》(GBJ107-87)。 2.11  砂浆强度汇总评估表(TJ2.4.4) 2.11.1 注意事项:      1.砂浆试块强度超过其设计强度2倍以上为无效试块,不能参与汇总、评估。      2.砂浆强度汇总评估表中基础与上部、水泥砂浆与混合砂浆、强度不同的砂浆都应分开评估。      3.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相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相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4.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相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5.每250m3砌体为一检查批,每层砌体不少于一检查批,基础亦不少于一检查批。      6.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28d的试块试压实验结果为准。 2.12  钢筋连接实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汇总表(TJ2.4.5) 2.12.1  注意事项:      1.单面搭接焊或双面搭接规定提供电焊合格证。      2.不要缺项,注意报告日期。焊接检查应按焊接规定取样,实验报告后面应附焊工姓名及焊工的上岗证编号和上岗证复印件。      3.工程上使用的焊丝和焊剂必须有合格证。      4.钢筋连接接头实验必须注明该批接头的使用部位。      5.需烘培,要有烘培记录。      6.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检查应按焊接规程取样。 2.13  土壤实验记录汇总表(TJ2.4.6) 2.13.1 注意事项:      1.土壤实验重要指对回填土和人工地基土的密实度实验。      2.采用环刀法取样时,基坑回填每20-50m2取样一组(每个基坑不少于一组);基槽或管沟回填每层按长度20-50m取样一组;室内填土每层按100-500m2取样一组;场地平整回填每层按400-900m2取样一组。 2.1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统表) 2.14.1  钢筋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1.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      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5.提供钢材合格证、进场复试报告、品种(规格)设计变更文献、钢筋连接接头检测报告和检查批验收记录等有关质量证明文献。 2.14.2 预应力钢筋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1.预应力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预应力筋锚具和连接器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3.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及灌浆孔、排气兼泌水管道。      4.锚固区局部加强构造等。      5.提供预应力筋、锚具和连接器的合格证、进场复试报告、品种(规格)设计变更文献和有关材料等质量证明文献。 2.14.3  地下防水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后浇带、埋设件、施工缝等细部做法隐蔽验收记录;穿墙管止水环与主管或翼环与套管隐蔽验收记录 2.14.3.1 细部构造作法均应符合设计规定,严禁有渗漏。 2.14.3.2 变形缝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止水带宽度和材质的物理性能均应符合设计规定,且无裂缝和气泡;接头应采用热接,不得叠接,接缝平整、牢固,不得有裂口和脱胶现象。      2.中埋式止水带中心线应和变形缝中心线重合,止水带不得穿孔或用铁钉固定。      3.变形缝设立中埋式止水带时,混凝土浇筑前应校正止水带位置,表面清理干净,止水带损坏处应修补;顶、底板止水带的下侧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边墙止水带内外侧混凝土应均匀,保持止水带位置对的、平直,无卷曲现象。      4.变形缝处增设的卷材或涂料防水层,应按设计规定施工。 2.14.3.3 施工缝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铺水泥砂浆或涂刷混凝土界面解决剂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2.垂直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涂刷混凝土界面解决剂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3.施工缝采用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时,应将止水条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预留槽内。      4.施工缝采用中埋止水带时,应保证止水带位置准确、固定牢固。 2.14.3.4 后浇带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后浇带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达成42d后再施工。      2.后浇带的接缝解决应符合施工缝的防水施工的规定。      3.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两侧混凝土。      4.后浇带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 2.14.3.5 穿墙管道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穿墙管止水环与主管或翼环与套管应连续满焊,并做好防腐解决。      2.穿墙管处防水层施工前,应将套管内表面清理干净。      3.套管内的管道安装完毕后,应在两管间嵌入内衬填料,端部用密封材料填缝。柔性穿墙时,穿墙内侧应用法兰压紧。      4.穿墙管外侧防水层应铺设严密,不留接茬;增铺附加层时,应按设计规定施工。 2.14.3.6 埋设件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埋设件端部或预留孔(槽)底部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250mm;当厚度小于250mm时,必须局部加厚或采用其他防水措施。      2.预留地坑、孔洞、沟槽内的防水层,应与孔(槽)外的结构防水层保持连续。      3.固定模板用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螺栓或套管应满焊止水环或翼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做法,拆模后应采用加强防水措施将留下的凹槽封堵密实。 2.14.3.7 密封材料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粘结基层的干燥限度以及接缝的尺寸,接缝内部的杂物应清除干净。      2.热灌法施工应自下向上进行并尽量减少接头,接头应采用斜槎;密封材料熬制及浇灌温度,应按有关材料规定严格控制。      3.冷嵌法施工应分次将密封材料嵌填在缝内,压嵌密实并与缝壁粘结牢固,防止裹入空气。接头应采用斜槎。      4.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底部应嵌填背衬材料,外露密封材料上应设立保护层,其宽度不得小于100mm。 2.14.4  地下连续墙的槽段接缝及墙体与内衬结构接缝隐蔽验收记录      1.原材料合格证、质量检查报告、进场抽样实验报告。      2.槽段接缝及墙体与内衬结构接缝应符合设计规定。 2.14.5  屋面天沟、檐口、檐沟、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隐蔽验收记录。 2.14.5.1 屋面的天沟、檐口、檐沟、水落口、泛水、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等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2.14.5.2 各细部构造解决的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和密封材料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规定。 2.14.5.3 卷材或涂膜防水层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泛水、阴阳角等部位,应增长卷材或涂膜附加层。 2.14.5.4 天沟、檐沟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沟内附加层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宜空铺,空铺的宽度不应小于200mm。      2.卷材防水层应由沟底翻上至沟外檐顶部,卷材收头应用水泥钉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3.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4.在天沟、檐沟与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交接处,应留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2.14.5.5 檐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贴檐口800mm范围内的卷材应采用满粘法。      2.卷材收头应压入凹槽,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口。      3.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4.檐口下端应抹出鹰嘴和滴水槽。 2.14.5.6 女儿墙泛水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贴泛水处的卷材应采用满粘法。      2.砖墙上的卷材收头可直接铺压地女儿墙压顶下,压顶应做防水解决;也可压入砖墙凹槽内固定密封。凹槽屋面找平层不应小于250mm,凹槽上部的墙体应做防水解决。      3.涂膜防水层应直接涂刷至女儿墙的压顶下,收头解决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封严,压顶应做防水解决。      4.混凝土墙上的卷材收头应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2.14.5.7 水落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落口杯上口的标高应设立在沟底的最低处。      2.防水层贴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      3.水落口周边直径500mm范围内的坡度不应小于5%,并采用防水涂料或密封材料涂封,其厚度不应小于2mm。      4.水落口杯与基层接触处应留宽20mm,深20mm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 2.14.5.8 变形缝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形缝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2.防水层应铺贴到变形缝两侧砌体的上部。      3.变形缝内应填充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上部填放衬垫材料,并用卷材封盖。      4.变形缝顶部应加扣混凝土或金属盖板,混凝土盖板的接缝应用密封材料嵌填。 2.14.5.9 伸出层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根部直径500mm范围内,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圆弧。      2.管道周边与找平层或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之间,应预留20mm×20mmr 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3.管道根部四周应增设附加层,宽度和高度均不应小于300mm。      4.管道上的防水层收头处应用金属箍固,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2.14.6  抹灰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1.水泥出厂合格证、进场复试报告和有关材料产品合格证。      2.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3.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2.14.7  门窗预埋件和锚固件的隐蔽验收记录      1.预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      2.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2.14.8  门窗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解决隐蔽验收记录      1.材料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      2.防腐部位、填嵌解决应符合设计规定。 2.14.9  吊顶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1.材料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试报告。      2.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3.木龙骨防火、防腐解决。      4.预埋件或拉结筋。      5.吊杆、龙骨这安装;填充材料设立。 2.14.10 轻质隔墙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1.材料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试报告。      2.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3.木龙骨防火、防腐解决。      4.预埋件或拉结筋。      5.龙骨安装、填充材料设立。 2.14.11 饰面板(砖)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节点、防水层、防腐。      2.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解决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3.材料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试报告。      4.饰面砖样板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2.14.12 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预埋件隐蔽验收记录      1.材料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试报告。      2.预埋件(后置埋件)。      3.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 4.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解决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2.14.13 墙面脚手洞、施工洞眼隐蔽验收记录      1.检查原材料:补砌的砖,应用与墙体同批砖(砌筑墙体时预留少部份备用)。砂浆应不低于原砌筑砂浆。(外墙采用细石混凝土)      2.检查施工方法:堵脚手洞眼时应洒水、铺灰、选砖、做到浆满缝严。最佳用两块半砖挤紧填实,不得用碎砖补砌。 2.14.14 配筋砌体、构造柱钢筋隐蔽验收记录      1.按照钢筋工程隐蔽验收记录规定 2.14.15 水泥砂浆防水层隐蔽验收记录      1.基层的强度和解决。      2.分层施工缝留槎位置和接槎。 3.阴阳角做法及养护。 2.14.16 楼、地面构造层(面层下的构造层、涉及填充层、隔离层、找平层、垫层和基土层)隐蔽验收记录      1.基层铺设的材料质量、密实度的强度等级(或配合比)。      2.沟槽、暗管和管道。      3.沉降缝、伸缩缝和防震缝。      4.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制作强度试块;制作组数,按每一层(或检查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一组。当每一层(或检查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计算。当改变配合比时,亦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水泥砂浆体积比强度等级:       水泥砂浆体积比 强度等级 稠度(mm) 1:2 ≥M15 25~35 1:3 ≥M10 30~35 2.14.17 幕墙隐蔽验收记录 1. 打胶养护环境温度、温度记录。 2. 双组分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实验记录及拉断实验记录。 3. 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4.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构件连接点。 5. 变形缝及转角处的节点构造。 6. 防水构造和防雷装置。 2.14.18 材料产品进场验收记录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23规定: 1.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查。 2.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各子分部的有关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类型的进行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协议另有约定期应按协议执行。 3. 当国家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共9个子分部:抹灰工程、门窗工程、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饰面板(砖)工程、幕墙工程、涂饰工程、裱糊和软包工程、细部工程。 2.15 施工日记(TJ2.6.1) 2.15.1 注意事项: 1. 施工日记是重要的竣工资料,必须由专人来填写; 2. 施工日记的记录中应用碳素墨水或签字笔填写,绝对不允许用圆珠笔、铅笔、红色笔填写; 3. 施工日记是记录整个施工过程的重要资料,其中气温、气候、混凝土浇灌情况、试块留置组数、碰到暗浜、暗塘加固面积及形状示意图等必须具体记录。 2.16 地基验槽记录和地基解决记录(TJ2.6.3) 2.16.1 填写内容: 1. 核对基坑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 2. 核对基坑土质和地下水情况。 3. 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的位置、深度、性质状态。 4. 地质复杂、重要的工程,根据设计规定,进行钎探实验并做好记录。须进行解决者应有解决记录及平面图,注明解决部位、深度及方法,并经勘测设计单位复验签证(设计院认可解决方案)。 2.16.2 注意事项: 1. 地基验槽记录和地基解决记录必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涉及勘察单位)人员签字、盖章。 2. 验收意见中的遗留问题(如局部需加深及毛石回填等)应及时解决,并办好相关手续。 2.17 钢筋保护层厚度实测表(TJ2.8.1) 2.17.1 注意事项: 1.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应安排在主体验收开始前进行。 2. 检测数量一般为每一层随机选取梁、板各一处。规范规定梁、板构件应按总数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测。当有悬挑结构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 3. 当检查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判为合格。 4. 当合格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构件检查,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合格率为90%以上时,仍判为合格。 5. 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6. 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梁类为+10mm,-7mm;板类为+8mm,-5mm。 3 土建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 3.1.1 注意事项: 1.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时,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地下工程“背水面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 2. 房屋建筑地下室只调查围护结构内墙和底板。 3. 渗漏水现象的描述分为湿渍、渗水、水珠、滴漏、线漏五个等级。 4. 按防水等级二级设防的房屋建筑地下室,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0.1m2,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超过1处。 4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注意事项: 1. 采用商品砼的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配合比)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TJ4.1.26和TJ4.2.29)表式可不做。 2. 模板分项工程(模板拆除)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TJ4.1.23)必须如实填写。 3. 混凝土分项工程(混凝土施工)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TJ4.1.27)中主控项目-3-水泥、掺合料的设计应改为实测。 5 其它资料 5.1 混凝土浇灌记录 5.1.1 注意事项:        1.砼浇灌记录上日期必须与砼抗压强度报告上试块成型日期一致,有一份砼浇灌记录就必须有相应砼抗压强度报告。        2.砼浇灌记录中试块制作的组数应根据标养、同条件养护以及拆模试块分别注明,并与施工日记相符。        3.砼浇灌记录必须要有商品砼厂家提供的砼配合比单,且日期要于砼试块制作日期相吻合。 5.2    施工总结 5.2.1 重要内容:        1.工程概况介绍及基础工程结束、主体工程封顶、竣工验收工期情况报告;        2.工程采用的工艺流程、支撑体系、操作工艺,装饰工程操作前样板开路方案及实行情况报告;        3.建设部的十大新技术、新工艺推广情况实行达成的效果报告和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        4.工程全过程的施工情况和施工质量实行情况(基础、主体、竣工初验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5.和业主监理工程配合情况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6.报告本工程全面质量管理,各类进场材料检(复)测试情况,施工检(复)测试情况,(如钢筋连接,轴线标高复测,砼砂浆试块,砂、石垫层土方测试,材料复试等),向监理报验,监理监督复检测和检评意见,分部分项自我评估等级报告,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汇总,部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估表,单位工程综合评估表。 6     重要附页、附表 6.1 TJ1.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登记表 6.2 TJ4.2.15  砖砌体分项工程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及说明 6.3 统表1  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4 统表2  砖砌体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5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6 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7 TJ4.0.1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8 TJ4.0.2.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6.9 TJ4.0.2.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6.10 TJ4.0.3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重要功能抽查记录 6.11 TJ4.0.4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6.12 园区工程竣工后工程资料办理相关事宜 6.13 常用建筑材料取样及检查批拟定 6.14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材料实验收费标准 6.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使用说明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TJ1.3 开工日期: 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证 (开工证)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 负责人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①质量例会制度;②月评选及奖罚制度;③三检及交接检制度;④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 2 质量责任制 ①岗位责任制;②设计交底会制度;③技术交底制;④挂牌制度 3 重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 测量工、钢筋工、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有证 4 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5 施工图审查情况 审查报告及审查批准书××号 6 地质勘察资料 地质报告书 7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齐全 8 施工技术标准 有模板、钢筋、混凝土灌注等20多种 9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①有原材料及施工检查制度;②抽测项目的检测计划 10 搅拌站及计量设施 有管理制度和计量设施精确度及控制措施 11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钢材、砂、石、水泥及玻璃、地面砖的管理方法 12 检查结论: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基本完整。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砖砌体分项工程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 TJ4.2.15 工程名称 检查批部位 砖的种类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GB50203-2023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序号 GB50203-2023的规定 施工单位 检查评估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 项 目 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砖检测报告:ZhBG,MU10 砂浆试块编号:1-0403 符合规定 2 砖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85 90 87 96 94 92 95 86 89 90 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转角处砌成斜槎,符合规定 4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砖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凹槎。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放置2φ6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末端应有900弯钩。 临时间断处留置直槎拉接结钢筋放置符合规定规定 5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1 轴线位置偏移 10 7 5 2 3 2 4 5 8 10 7 2 垂 直 度 每 层 5 4 2 4 4 2 3 4 5 3 5 全高 ≤10m 10 >10m 20 一 般 项 目 1 砖砌体组砌方法应对的,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砖砌体组砌方法对的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2 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但不应小于8㎜,也不应大于12㎜。 灰缝均匀符合规定 3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1 基础顶面和楼面标高 ±15 14 2 -8 -3 -5 -8 -5 4 7 2 表面平整度 清水墙、柱 5 混水墙、柱 8 4 2 5 4 3 4 2 5 6 3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5 4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5 水平灰缝平直度 清水墙 7 混水墙 10 4 2 5 4 4 5 7 2 5 6 清水墙游丁走缝 20 施工单位检查 评估结果 检查评估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合格,批准验收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统表1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层数 施工单位 技术部门 负责人 质量部门 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 负责人 分包技术 负责人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检查 批数 施工单位检查评估 验收意见 1 砖砌体分项工程 6 合格 批准验收 2 模板分项工程 6 合格 3 钢筋分项工程 6 合格 4 混凝土分项工程 6 合格 5 6 7 8 质量控制质量 资料完整,符合规定 批准验收 安全和功能检查(检测)报告 资料完整,符合规定 批准验收 观感质量验收 经按规定综合进行评价观感质量好(一般),批准验收 验 收 单 位 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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