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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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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河南省规模以上工业公司记录基础工作规范化方案 河南省记录局工业交通处制定 (讨论稿)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工业公司的记录工作,保障记录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记录法》、《河南省记录管理条例》和我省记录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规定,结合工业公司的实际,制订本方案(标准)。 (一)记录机构和记录负责人 1、记录机构是指各工业公司根据国家、部门、地方、公司的记录任务的需要而专门设立的记录职能部门。 2、工业公司按照记录法第四章第十九条之规定,依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记录任务的需要设立记录机构,并指定记录负责人。记录负责人是指代表公司履行《记录法》规定职责的重要负责人员。 3、记录负责人应当具有相称记录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大型工业公司记录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中型工业公司记录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小型工业公司记录负责人具有记录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4、记录负责人的职责:(1)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下属机构的记录工作;(2)保证国家记录调查、部门记录调查和地方记录调查任务的完毕;(3)制定实行本公司的记录工作计划和记录制度,贯彻并检查监督记录法规的实行;(4)负责组织对本公司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经营管理情况的检查监督,并进行记录分析;(5)负责统一管理本单位的记录调查表和基本记录资料;(6)负责组织有关职能机构完善计量、检测制度,健全原始记录、记录台账和核算制度。 (二)记录人员 1、记录人员是指在该工业公司从事记录活动的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 2、公司记录人员应当具有记录从业资格,持有记录从业从业资格证书。已取得记录员以上记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去记录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记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记录工作。 3、公司记录人员应做到依法记录,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提供本公司记录资料,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毕记录任务。 4、公司记录人员应具有记录专业知识,熟悉本公司生产情况。 5、公司记录人员应熟悉并掌握工业记录报表制度中的各项规定。涉及记录报表的指标涵义、口径范围、计算方法、资料来源、有关的国家标准规定以及表中各指标间的逻辑关系等,了解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本行业发展情况。 6、公司记录人员应具有使用计算机解决数据并对记录结果进行分析的能力。 (三)公司领导的记录行为 1、工业公司有一名副厂长(副经理)主管记录工作,履行《记录法》规定的领导职责,保证记录人员独立行使调查权、报告权和监督权,注意发挥记录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整体功能。 2、公司领导要为公司记录机构和记录人员开展记录工作发明必要的条件。 3、工业公司记录人员保持相对稳定,记录人员的调动需征得记录负责人的批准,记录负责人的调动需征得公司主管记录工作的领导和上级记录主管部门的批准,并采用先交接、后离任的办法。 4、工业公司领导了解本公司记录资料重要数据的来源和计算方法,运用记录资料进行经营管理,重视对记录资料的开发运用工作。 5、工业公司领导带头宣传和执行《记录法》及其有关法规,支持公司记录人员依法履行记录职责。 (四)原始记录 1、原始记录是按照记录、会计和业务核算的规定,通过一定的表格形式,对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初记录和客观反映,是未通过加工整理的第一手材料,是公司进行核算管理的原始依据。 2、工业公司原始记录的设立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适应记录、会计和业务核算的需要;二是与公司生产管理状况相适应;三是与各项管理制度相适应。 3、设立原始记录的基本要素要完整。公司设立原始记录,最基本的要素应涉及:拟定记录对象、登记表式和项目、记录份数、记录人员和填报方式等。 4、原始记录基本体系要完整。其基本体系重要涉及:产品生产方面的记录、劳动力数量和劳动时间运用方面的记录、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方面的记录、原材料、燃料、动力方面的记录、新产品试制与技术革新方面的记录、职工生活福利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记录、财务收支方面的记录等。 5、原始记录的传递要规范。针对原始记录所反映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制定流传程序,使原始记录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规定的程序完毕传递,保证记录、会计和业务核算之间数字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一致性。 6、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标准。为了数字的准确与完整,原始记录必须制定明确而具体的填表规定,把时间、计量单位、各项数值、文字说明及记录人署名等填写清楚,并做到记录与实物、账卡相一致。 7、原始记录的管理要科学,做到完整配套、格式规范、统一编号、分级管理。 8、工业公司记录原始记录目录(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公司设立) 产成品验收入库单;产成品出库(销售)单;期末在制品、半成品结存单;期末产成品盘存表;产品平均出厂价格计算表;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分产品(等级)计算表;工资表(涉及奖金、加班工资、值班工资、自立名目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固定电话费、手机费等);补贴工资表;节日发放的实物支出表;原材料、能源领用(出库)单;原材料、能源验收(入库存)单;期末原材料、能源盘存表(帐)等;科技开发项目管理一览表;科技开发人员情况一览表;科技开发经费收支明细帐;科技开发成果鉴定书;公司附属(非法人)单位基本情况卡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五)记录台账 1、记录台账是把原始记录所反映的零散原始资料,根据公司生产和管理的需求,进一步加工整理的一种汇总和积累资料的账册,是公司记录报表的基础资料。记录台账应涉及进度台账、专用台账及历史台账。 2、根据现行工业记录制度,公司应设立以下台账:(1)工业总产值及工业销售产值记录结果台账:下设计算台账,涉及工业总产值(按上年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现行价格)、新产品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出口交货值等计算台账;(2)工业用电量计算台账;(3)产品产量台账;(4)产品出厂价格台账;(5)重要经济指标记录结果台账,下设平均指标计算台账,涉及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计算台账、流动负债平均余额计算台账、从业人员平均人数计算台账;(6)应交增值税计算台账、工业中间投入计算台账、(7)能源消耗、库存材料台账。 3、记录台账及其指标设立要规范。每种台账的设立都要有明确的目的,其指标要可以反映台账的规定,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要符合记录制度的规定。 4、记录台账的登录要规范。记录台账准时登记,在时间上不间断。笔迹工整,不能随意涂改和空缺,必要时可附加文字说明。做到台账数据与记录报表、原始记录互相衔接一致,账内相关指标数字必须符合逻辑。 5、台账管理要规范。公司记录台账应集中由综合记录部门设立,综合记录部门对其下属公司或各职能部门的各种台账要实行科学分类,统一编号,分列台账目录并将表式汇编成册。同时,还要建立记录台账的使用、保管、交接、归档制度。 (六)记录报表 1、记录报表由国家、地方记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的需要进行统一设计,并按照统一格式、统一时间、统一报告程序,自下而上组织填报和汇总。记录资料是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了解情况,分析市场运营趋向,考核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据。 2、严格执行国家记录报表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地报送各种记录报表,做到表种不缺、指标不漏、时间不迟、数字不错。 3、记录报表报送的时间是指报告单位向国家、地方记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报送记录报表的时间,按记录制度规定执行。 4、记录报表必须按照《记录法》和记录制度的规定如实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记录报表中的有关数字与会计报表数字衔接一致。 5、上报的记录报表必须印章齐全(涉及:单位印章、单位负责人印章、制表人印章等),笔迹清楚,并填写报出日期。 6、建立记录报表的订正制度,记录报表报出后,如发现差错,应立即申请更正,如在当月不能更正时,应在下月报表中进行调整,并附加说明,重大差错必须填报订正单,订正时必须加盖制表人印章及单位公章。 7、记录数字不得数出多门,工业公司的记录数字以记录报表为准。公司制定、检查计划,考核经济效益,向新闻单位提供和发布记录信息,以记录机构和记录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记录资料为准,并与上报上级记录部门的数据相一致。 (七)记录数字质量检查 1、工业公司应建立数字质量自查制度,定期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数据质量进行自查和抽查。 2、记录数字质量检查的范围:记录数字质量检查的范围是原始记录、记录报表和记录台账。 3、记录数字质量检查时间:公司除月度记录报表报出后,需要自查外,每年还要进行两次记录数字质量自查和抽查。每年7、8月份对上半年的记录数字进行一次检查;次年3、4月份对上年度数字进行全面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记录部门报告,做出更正。 4、记录数字质量检查的重要内容:(1)记录指标的含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编码和调查表格是否符合国家规定;(2)记录指标的范围是否与规定一致;(3)计量单位是否采用法定标准;(4)记录报表、台账、原始记录之间的数字是否保持一致;(5)专业报表与综合报表同一指标是否一致;(6)记录核算、业务核算及会计核算中相关指标是否一致;(7)记录核算中有无技术性差错;(8)记录报表的报告期是否符合规定;(9)记录台账的登记是否在规定期间内完毕。 (八)记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工业公司应严格按照《记录法》的规定从事和开展记录工作。 2、按规定办理记录登记。 3、无违反《记录法》行为。:(1)虚报、瞒报记录资料;(2)伪造、篡改记录资料;(3)拒报或者屡次迟报记录资料;(4)阻挠、抗拒记录检查。 (九)记录自动化 1、工业公司应根据记录工作的需要配备必要的微机设备。记录人员熟悉微机的操作技术,应用微机完毕记录报表数据解决工作。 2、全国联网直报工业公司应具有微机联网传输条件,全省重点工业公司经济信息直报单位,应设立电子邮件信箱,以保证完毕直报任务。 (十)记录资料的管理 1、工业公司要建立记录资料管理制度,设立记录资料档案室或档案柜。有关记录核算的一切原始记录、凭证、计算表、记录台账、公司内部和外部报表、记录分析资料等涉及纸介质和磁介质应妥善保管。 2、记录资料由记录人员管理,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实行统一编号、统一封皮、分卷装订、分类保管和归档的办法,记录凭证、记录台账、记录报表、记录调查及记录分析资料应分别立卷保管,各项资料的保管期限应参照国家档案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3、记录人员工作岗位变动时,对记录资料应进行交接。 4、记录资料要严格按照保密等级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河南省规模以上工业公司记录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 河南省记录局工业交通处制定 (讨论稿)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工业公司的记录工作,全面加强记录基础建设,巩固记录网络,稳定记录队伍,改善记录工作环境,充足发挥记录的信息、征询、监督职能,使记录基础工作达成规范化,保障记录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记录法》、《河南省记录管理条例》和我省记录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规定,结合工业公司的实际,制订本标准。 一、工业公司记录基础规范化标准 记录调查单位记录基础规范化标准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记录机构和记录人员;记录原始记录;记录台帐;记录报表;记录数字质量检查;记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记录自动化;记录管理制度。 (一)记录机构和记录人员 (1)依法设立与记录任务相适应的记录机构和配备记录人员。 (2)法定代表人重视支持记录工作,主管领导了解掌握本单位的 记录工作。 (3)依法行使记录职责。      (4)指定有记录负责人并报辖区政府记录部门备案;记录负责人和记录人员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和记录上岗证。 (二)记录原始记录  (1)统一管理、统一编号、完整配套、格式规范。 (2)记录、会计、业务三种核算相统一,数据互相衔接。 (3)填写认真,记录真实、完整,计量对的,署名齐全。 (三)记录台帐 (1)有完善健全的记录台帐、格式规范、填写认真、计量对的。 (2)综合、专业、基层记录台帐配套,进度、历史记录台帐齐全。 (3)满足填写报表、经营管理需要。 (4)与记录原始记录、记录报表相关指标数据一致。 (四)记录报表 (1)数出一门,报表准确及时、手续完整。 (2)相关指标与原始记录、记录台帐数字一致。 (3)记录报表统一制定和管理,符合记录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4)填写工整、认真、上报报表的各项内容完整、清楚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记录数字质量检查 1、工业公司是否建立数字质量自查制度,定期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数据质量进行自查和抽查。 2、记录数字质量检查的范围:记录数字质量检查的范围是原始记录、记录报表和记录台账。 3、记录数字质量检查时间:是否每年进行两次记录数字质量自查和抽查。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向上级记录部门报告,做出更正。 4、记录数字质量检查的重要内容:(1)记录指标的含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编码和调查表格是否符合国家规定;(2)记录指标的范围是否与规定一致;(3)计量单位是否采用法定标准;(4)记录报表、台账、原始记录之间的数字是否保持一致;(5)专业报表与综合报表同一指标是否一致;(6)记录核算、业务核算及会计核算中相关指标是否一致;(7)记录核算中有无技术性差错;(8)记录报表的报告期是否符合规定;(9)记录台账的登记是否在规定期间内完毕。 (六)记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1)法定代表人、记录负责人、记录人员能按国家、省、市记录局规定学习记录法律法规知识。 (2)可以按规定参与国家、省、市、县记录局组织的法制培训。 (3)遵守记录法律法规,无记录违法行为。 (4)按规定办理《记录登记证》并及时参与年审。 (5)组织单位内部与记录工作有关的财务、业务、管理人员学习记录法律法规知识。 (七)记录自动化 1、工业公司应根据记录工作的需要是否配备必要的微机设备。记录人员是否熟悉微机的操作技术,纯熟完毕记录报表数据解决工作。 2、全国联网直报工业公司是否具有微机联网传输条件,全省重点工业公司经济信息直报单位,是否设立电子邮件信箱,以保证完毕直报任务。 (八)记录管理制度  (1)记录人员岗位职责明确。  (2)考核、评选、奖惩制度健全。 (3)学习、培训、例会制度健全。     (4)记录报表领取和记录年报会议署名制度健全。 (5)记录资料填报审核制度健全。      (6)记录资料汇编、交接、归档、保管制度健全。      (7)记录信息提供、发布制度健全。 (8)各项记录工作制度贯彻到位。 二、组织实行和考核 (一)全省国有及限额以上非国有工业公司要参照本方案,加强记录基础规范化建设,为不断提高工业记录数据质量奠定基础。 (二)省记录局工业交通处依照本方案内容,按“千分制”分解量化,制定考核验收标准附后。按照考核验收标准达成950分及以上的,为记录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三)通过自查达成记录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标准的工业公司,可写出自查总结,向本地记录部门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大型工业公司由省记录局或委托省辖市记录局考核验收,中小型工业公司由省辖市或县(市、区)记录局组织考核验收。 (四)对通过考核达成记录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标准的工业公司,由省记录局发文授予“工业记录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获此称号的工业公司可视为“工业记录数据质量信得过单位”,在两年内可免于接受省及以下记录部门组织的工业记录数字质量检查和抽查。对获得记录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的工业公司两年复核一次,复核达不到规范化标准或有违犯记录法律法规行为的予以撤消。 附件2 河南省个体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 样本采集操作规程 为规范个体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的样本采集工作,保证源头数据质量,做到样本采集规范化、程序化,提高调查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样本采集操作规程的重要内容 (一)选聘调查员 具体规定: 1、每个抽中的样本乡(镇、街道)选配辅助调查员一名。选聘和拟定下年度辅助调查员的时间为每年12月底以前。调查员拟定后,名单需报省、市备案,并由省局统一下发聘书。 2、辅助调查员要有责任心,工作细致,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熟悉个体抽样调查采样表的内容、指标和填报规定,熟悉本年度制度的变化情况。 3、每年12月底前参与所在县(市、区)记录局组织的调查业务培训。 4、每月在规定的采样日期入户采样。 5、各地对辅助调查员要给予一定的补贴。 (二)布置工作 1、工作任务 根据记录制度和个体抽样调查方案以及样本抽样结果,向个体样本户布置调查任务并发放记帐表。 2、操作规程 每年12月底以前,样本乡(镇、街道)的辅助调查员根据拟定的样本个体户名单,逐户贯彻。 向个体样本户说明情况,贯彻工作任务。初次接触样本户,要亮明身份,表白自己的来意,说明调查的目的。要向个体样本户发放个体抽样调查记帐卡,明确其记账日期,讲明指标含义,提出填写规定等。 3、质量规定 辅助调查员要明白自己负责的样本调查户的个数,商店名称,经营类别,门店所在位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个体抽样调查记帐卡要发放到每一个样本户,不得漏掉。 对于个别不能执行记账工作的样本户,在规定期间内逐级上报上级记录局,由省辖市记录局报省记录局审核确认后更换。 (三)采集样本 1、工作任务 按照《河南省个体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方案》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记录报表制度》规定的时间及时完整地采集个体样本户的相关数据。 2、制度规定 个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样本的采样周期为每月一次。每次只采集样本户在采样日前4天连续经营情况的数据;采样日有三个,分别是14、18、22日,即14日采样时填10、11、12、13日连续4天营业收入;18日采样时填14、15、16、17日连续4天的营业收入;22日采样时填18、19、20、21日连续4天的营业收入。原则上除城关镇外,每个样本乡(镇、街道)只执行一个采样日,采样日由各县(市、区)记录局规定。城关镇的样本采样日可根据所处地理位置及繁华限度来拟定。(采样日随制度的变化做相应的调整)。 3、操作流程 (1)入户调查。调查员每月在采样日当天入户采样。一方面请个体调查户出示记帐卡,假如个体户还没有来得及填写或者填写的数据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要通过询问取得样本资料。 假如个体户不配合,要认真了解个体样本户不配合的因素,有针对性的作好解释工作,使其打消顾虑,配合调查并提供较为真实的调查数据。 假如个体户不提供真实情况,不宜直接询问营业收入情况,用变通的方法取得所需资料。与个体户交谈时,态度要诚恳,说话要和蔼,语言要通俗。既不能紧张也不要暴躁,只有多接触勤沟通才干赢得个体户的信任,进而配合我们的工作。 对于住宿业个体户,应询问其客房标准间个数,入住率是多少,是否有餐厅,有多少餐位,是否位于旅游区,节假日或旅游旺季的入住情况等。 对于餐饮业个体户,应询问其营业面积,有多少张餐桌,多少个餐位,能同时容纳多少人进餐,人均消费是多少,一般每餐能周转几次,再结合采样期内是否为节假日,有没有客户承包办酒席等情况,了解清楚上述情况后,基本可推测出采样日期内本餐饮户的营业情况。 对于批发零售业经营户,应先询问其生产经营中所支出的费用,房屋租金,各种税费、雇工工资支出等情况,结合经济普查年度个体批发零售业毛利率,推算出每月大约零售额,再计算出4天平均销售额。 (2)填写采样表 在对样本户询问和评估的基础上,调查员要认真填写个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采样表,并督促样本户填写个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记帐卡。假如样本户对调查员评估的数据有异议,请调查员在采样表上将样本户报的数据和自己评估的数据分别填写清楚,并说明因素,以备查证。 填写规定:固定资产原价每年一月份填写,一年只填一次;雇员工资、上缴税金为全月数据,假如雇员工资和上缴税金与上月相同,调查员可以直接填写。经营类别由调查员根据表下提醒做一次性填写。 住宿和餐饮业个体户填营业收入、零售额;批发和零售业个体户填购进总额、销售额和零售额。 住宿业营业收入涉及床位收入、餐费收入、商品收入和其他收入;零售额涉及餐费收入和商品销售收入; 餐饮业营业收入涉及除其他收入以外的营业收入; (3)审核采样表 采样表填写完毕后,还要加强表内数据的审核。重要平衡关系有: 住宿业营业收入〉=零售额 餐饮业营业收入=零售额 批发零售业销售总额=批发额+零售额 4、质量规定 (1)准时入户采集样本数据,严禁伪造数据和凭经验编造填写采样表。 (2)采样表填写要规范,没有错行、错列、漏填其中项的现象;各种平衡关系对的;批发额、零售额劈分合理。 (3)样本数据真实、可信;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减变化合理;与上月对比增减变化符合实际。 (4)样本采集率达成100%。 (四)上报采样表 1、工作任务 按制度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个体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采样表。 2、操作规程及质量规定 调查员负责的所有调查户采样工作结束后,乡(镇、街道)要及时向县(市区)记录局上报采样表。采样表要一式两份,各乡(镇、街道)要将采样表存档备查。 上报报表要及时,同一调查户调查样本数据避免大起大落,营业收入(销售额)同比增减变化超过15%的必须说明因素。 3、接受上级查询 报表上报后两个工作日内,要做好上级查询准备。对查询的问题必须在半天时间里给予明确答复,同时要做书面具体纪录。 (五)登录台帐 1、工作任务 建立个体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样本户台帐并及时登记相关资料。 2、操作规程及质量规定 各抽取的样本乡(镇、街道)要建立个体样本户台帐,台帐登录的重要指标为:营业收入(销售额)、零售额和实缴税金、从业人员等。具体格式请参见附表。 上报个体采样表2天后要登录个体样本户台帐。台帐要妥善保管,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 二、考核验收标准 对个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样本采集规范化内容,按“千分制”进行分解量化,具体的考核验收计分标准如下: (一)选聘调查员200分 1、每个抽中的样本乡(镇、街道)准时选配辅助调查员一名,100分。 2、辅助调查员要有责任心,工作细致,熟悉采样表,业务能力强,50分。 3、每年12月底前参与所在县(市、区)记录局组织的调查业务培训,50分。 (二)布置工作100分 1、严格按照省记录局拟定的样本,准时逐户贯彻工作任务,发放个体记账卡,80分; 2、调查户熟悉辖区内的个体样本户及变动情况,20分。 (三)采集样本600分 调查员每月准时入户采集样本,不入户采样者,本项不得分。 1、准时入户采样,样本采集率100%,150分; 2、采集的样本数据符合制度规定,即4日记账,150分; 3、严格按照采样流程,采集样本数据符合实际经营情况,200分; 4、采样数据符合制度规定,逻辑关系准确,100分。 (四)上报采样表50分 按制度规定,准时上报采样表,接受上级查询并及时回复。 (五)登录台帐50分 省记录局贸易外经处 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调查示范用语 辅助调查员上门采样时要礼貌、客气,“你好,到采样日期了,给你们添麻烦了”。对于各种税费指标可以直接询问,“这个月员工有几人,工资支出了多少”、“国税、地税缴了多少”、“进了几次货,每次进货值有多少”、“各种费用有多少”等。最后再问“这几天经营情况如何,平均天天卖多少钱”。假如是个体住宿业应问“客房入住情况如何,餐厅天天接待多少人”。采样结束时要向调查户表达感谢“非常感谢”、“再见”等。 附件二、采样表及记帐卡 个体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 商品销售情况采样表 采样日: 200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调查户 编 号 户 名 (店名) 经营 类别 从业人员(人) 购进总额 营业收入 销售总额 批发额 零售额 固定资产原价 雇员报酬 实缴税金 甲 乙 丙 丁 1 2 3 4 5 6 7 8 说明 :1、住宿、餐饮业免填第3、4列,零售额指商品零售额。2、批发零售贸易业免填第2列。3、只填报规定记帐日期内4天的营业额,不填全月营业额。4、规定记帐日期为:14日填10日填━13日营业额,18日填14━17日营业额,22日填18━21日营业额。5、经营类别:11食品饮料烟酒类,1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20化妆品类,22日用类,25五金电料类,26体育娱乐用品类,27书报杂志类,28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29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30中西药品类,33文化办公用品类,34家具类,37木材及制品类,39化工材料及制品类,42建筑及装璜材料类,43机电产品及设备类,48其他类。 个体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 抽样调查户记帐卡片(一) 户 名: 编 号:□□□□□□□□□ 经营类别:(餐饮业免填)□□ (10-13、14-17、18-21日经营情况) 表 号:E 2 0 2 - 5 表 制表机关:河 南 省 统 计 局 批准机关:河 南 省 统 计 局 文 号:豫统文(2023)号 有效期至:2023 年1 月 月 份 从业人员 (人) 购进总额 (元) 营业收入 (元) 销售总额 (元) 批发额 (元) 零售额 (元) 固定资产原价(元) 雇员报酬(元) 实缴税金 (元) 甲 1 2 3 4 5 6 7 8 9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说明 :1、本表由个体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样本经营户填报。2、住宿餐饮业免填第2、4、5列,零售额指商品零售额,批发零售贸易业免填第3列。3、只填报规定记帐日期内4天的营业额,不填全月营业额。4、规定记帐日期为:14日填10日填━13日营业额,18日填14━17日营业额,22日填18━21日营业额。5、经营类别:11食品饮料烟酒类,1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20化妆品类,22日用类,25五金电料类,26体育娱乐用品类,27书报杂志类,28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29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30中西药品类,33文化办公用品类,34家具类,37木材及制品类,39化工材料及制品类,42建筑及装璜材料类,43机电产品及设备类,48其他类。 个体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 抽样调查户记帐卡片(二) 户 名: 编 号:□□□□□□□□□ 经营类别:(餐饮业免填)□□ (10-13、14-17、18-21日经营情况) 表 号:E 2 0 2 - 5 表 制表机关:河 南 省 统 计 局 批准机关:河 南 省 统 计 局 文 号:豫统文(2023)号 有效期至:2023 年1 月 月 份 从业人员 (人) 购进总额 (元) 营业收入 (元) 销售总额 (元) 批发额 (元) 零售额 (元) 固定资产原价(元) 雇员报酬(元) 实缴税金 (元) 甲 1 2 3 4 5 6 7 8 9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说明 :1、本表由个体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样本经营户填报。2、住宿餐饮业免填第2、4、5列和经营类别,零售额指商品零售额,批发零售贸易业免填第2列。3、只填报规定记帐日期内4天的营业额,不填全月营业额。4、规定记帐日期为:14日填10日填━13日营业额,18日填14━17日营业额,22日填18━21日营业额。5、经营类别:11食品饮料烟酒类,1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20化妆品类,22日用类,25五金电料类,26体育娱乐用品类,27书报杂志类,28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29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30中西药品类,33文化办公用品类,34家具类,37木材及制品类,39化工材料及制品类,42建筑及装璜材料类,43机电产品及设备类,48其他类。 个体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 采样指标台帐 样本户名(店名): 采样日: 金额单位:元 指标 名称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营入(销售额) 乙 丙 丁 1 2 3 4 5 零售 额 实缴税金 从业人员(人) 附件3 河南省乡级政府记录工作基本规范 (征求意见稿 ) 乡级政府记录是国家宏观记录数据的重要源头和基础。为了切实加强乡级记录建设,保障源头记录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全面提高记录服务水平,根据记录法律法规和记录制度的规定,结合河南省基层记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重要职责任务 乡级政府记录机构主管辖区记录工作,按照记录法规和国家记录制度的规定履行政府综合记录职能,搜集、整理和上报辖区内社会经济基本记录资料和其它信息资料,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记录信息、征询服务。其重要职责任务有: (一)组织开展辖区基本单位调查工作,建立健全本辖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并进行动态维护和管理,保持名录库的规范与完整。按规定进行年度乡级基本单位调查(或核查);按规定对上年度使用的乡级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更新;对新增减的上报单位实地考察,保证申报材料填报完整、准确;对增减变动的记录调查单位实行备案制度;进入乡级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单位,必须不重不漏符合规定条件。 (二)负责辖区内农、林、牧、渔业、规模以上工业、建筑业、劳动、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公司集团、非个体服务业、大中型工业公司科技活动、能源等方面的全面记录调查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农产量、农村住户或城乡住户、畜牧业、规模以下工业公司、个体工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业、个体批发零售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业、个体服务业、农户固定资产投资、人口、公司景气、重点公司建立现代公司制度、城乡居民消费价格、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房地产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等方面的抽样调查工作。 (四)承担上级部署的各项普查任务。 (五)为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记录信息、征询服务。 (六)组织指导和协调本辖区的记录培训及其他各项记录基础建设。 (七)负责辖区内记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配合上级记录部门依法查处记录违法行为与案件。 二、乡级政府记录机构与人员 乡级政府记录机构要做到“十有”:有主管记录工作的乡级领导;有记录机构负责人;有与记录任务相适应的记录人员(地区国民生产总值在10亿元以上的要配备4名以上记录人员,5-10亿元的不少于3人、5亿元以下的不少于2人);有记录办公室;有涉及记录人员岗位职责、记录台帐、资料搜集、数据审核与提供发布、微机管理、档案与资料交接等工作制度;有微机和传输网络;有保证工作需要列入乡级预算的专项经费;有电话;有资料柜;有以乡级政府记录机构为中心,辐射各村和其他调查单位的记录工作网络。 三、重要业务工作及基本操作规程 乡级记录业务流程基本为:接受任务并提出贯彻贯彻意见、布置工作→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检查与解决→记录数据上报与数据查询订正→数据提供与记录资料开发运用→记录资料归档管理等环节。 (一)受领与布置记录工作任务 接受领取上级政府记录部门布置的记录工作任务,及时向乡级政府领导报告,提出贯彻贯彻意见,明确负责人,认真组织实行。 (二)数据采集与记录台帐 1、具体工作任务 按照记录报表制度的规定收集基层单位的全面调查或抽样调查报表;对规定直接调查的,按技术操作规程采集调查数据;按上级记录部门规定设立历史和进度记录台帐。 2、操作规程 (1)按记录制度规定收集记录报表,并填写《记录报表报送情况登记表》,对缺报单位及时催报。 (2)调查单位一经拟定,在执行期间不允许自行变动。确需调整变动的,必须经上级记录部门批准。 (3)调查表要由报表制度规定的起报单位(户)起报,并按规定予以签章,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代填或伪造记录调查表。 对规定现场调查的,乡级记录机构要指派专人,按调查方案所拟定的调查方法、调查范围到现场采集数据。 (4)乡级政府记录机构及下辖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记录原始记录,按规定保存记录调查的原始依据。记录原始记录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计量和检测标准,做到收集齐全,数据真实。 (5)按上级记录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历史和进度记录台帐(电子台帐)。记录台帐的登录以记录原始记录或基层报表为依据,做到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三)数据审核与解决 1、具体工作任务 对基层上报的记录报表及时进行汇总审核,准确无误地进行电子计算机录入;对记录报表数据变动异常的情况及时查询,核算后更正。 2、操作规程和技术规定 (1)对基层记录报表的审核:负责接受基层记录报表的直接负责人在接到报表后的人工初审,要检查指标填报是否有漏填项、计量单位的应用是否对的等,同时运用进度记录台帐对报表数据质量进行初步判断,询问并记录指标变动异常的因素;人工初审后,进行计算机录入,边录入边审核,同时填写打印出差错清单;依据差错清单对审核的错误记录进行审核判断,对录入错误或填报错误进行分类解决;属填报错误的要查询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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