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涟水县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23~2030年)
文 本
涟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
文本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城乡发展目的与策略 2
第三章 县域城乡体系规划 3
第一节 城乡统筹发展目的与策略 3
第二节 人口与城乡化 3
第三节 县域城乡体系布局 3
第四节 农村居民点体系规划 4
第五节 县域空间管制规划 5
第六节 县域产业布局规划 6
第七节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7
第八节 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8
第九节 县域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运用规划 10
第十节 县域环境保护规划 11
第十一节 旅游发展规划 12
第十二节 县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2
第十三节 县域重大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3
第十四节 县域综合防灾规划 14
第四章 中心城区规划 15
第一节 城市性质与规模 15
第二节 中心城区规划总体布局 15
第三节 居住用地规划 16
第四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7
第五节 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18
第六节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19
第七节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20
第八节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21
第九节 中心城区空间管制规划 22
第十节 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23
第十一节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24
第五章 规划实行措施 25
第六章 附则 25
附表1:涟水县城乡发展指标一览表 26
附表2:镇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设立标准 26
附表3: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置准则 27
附表4:中心城区城乡用地汇总表 28
附表5: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适应新的发展环境,贯彻国家、省、市新的发展规定,指导涟水县城市建设和发展,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连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由涟水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涟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23-2030)》,本规划是指导涟水县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大纲性文献。
第二条 指导思想
1.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贯彻十八大以来新型城乡化、新型工业化、生态文明等发展规定,综合协调城市经济社会活动与资源环境间的关系,强化城市综合职能,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3.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公共利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可连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实现绿色增长,绿色发展。
4.强调因地制宜,关注文化特色挖掘与空间品质提高。
第三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23年);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23年);
3. 《江苏省城乡体系规划(2023-2030)》;
4. 《江苏省省道公路网规划(2023-2023)》;
5. 《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23-2030)》;
6. 《淮安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7. 《淮安市城乡统筹规划(2023-2030)》;
8. 《淮安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23-2030)》;
9. 《淮安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评审稿)
10. 《淮安市航道网规划(2023-2023)》;
11. 《涟水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2. 《涟水县推动转型升级实行意见》(2023);
13. 《涟水县路网连接公路建设规划(2023-2023)》;
1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 50137-2023》;
15. 国家和省、市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四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年——2030年,其中:
近期:2023年——2023年;
中期:2023——2023年;
远期:2023年——2030年。
远景展望为2030年之后。
第五条 规划地区层次
本次总体规划分为县域城乡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两个层次,两者相应的范围分别为规划区和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规划区:涟水县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为1678平方公里,其中已纳入《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23-2030)》规划区范围内的陈师镇在宁连高速公路以西、空港部分地区的15平方公里用地遵循上层次规划规定。
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即以县城为核心的中心城区范围,西至淮安涟水机场、东至涟城乡东部、北至朱码镇域边界、南至涟水县域边界,涉及涟城乡、朱码镇、陈师镇和保滩镇的部分辖区范围,总面积约为177.30平方公里。
第六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条文为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行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七条 规划实行
本规划是涟水县城市发展与建设的基本依据,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运用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与空间运用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的制定,均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二章 城乡发展目的与策略
第八条 城乡发展总目的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着眼于生态文明的发展规定,实行新型城乡化和新型工业化两大战略,以“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社会和谐”为重要工作内容,保证重要经济指标和民生指标增幅高于全市、高于苏北、高于全省,将涟水打导致为苏北新兴城市和平原地区生态宜居城市,跻身“苏北十强、全国百强”行列。
第九条 城乡发展分项目的体系
1.经济发展目的
依靠科技进步和资源优化配置的集约式增长方式推动城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到规划期末,地区生产总值达成1700亿元,人均GDP达成13万元。同时,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服务业占全市GDP的比重提高至60%以上。
2.人民生活发展目的
居民收入水平、健康水平、住房水平、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规划期末,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达成70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成32023元;全市每千人拥有医生数达成2.3人;城乡人均住房面积、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达成45平方米;镇村公共交通开通率达成100%。
3.社会发展目的
社会公共服务得到加强,基本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期内,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半径控制在1000米左右,义务教育普及率达成100%,初中生毕业升学率达成99%以上,人均拥有文化体育设施面积为28平方米。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100%,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8%。
4.资源环境目的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建设;同时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加强水源地、林地等生态敏感区的保护,实现城乡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并进。规划期末,万元GDP耗水量控制在20立方米/万元,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解决率达成90%,全市工业废水解决率在2023年以后达成100%。城市垃圾无害化解决率和全市工业固废处置运用率在规划期末分别达成95%和100%。
【详见附表1】
第十条 城市发展策略
1. 以立足长三角,借力淮安,错位发展为主导的区域协调发展策略。一方面,积极融入区域发展格局,响应长三角产业转移、江苏一体化发展以及淮安上升为江苏省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形势与机遇,错位打造特色城市;另一方面,应加强在产业项目、公共服务、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等方面与淮安的联动发展。
2. 依托外来资本集聚和本地产业创新双轮驱动的产业发展策略。一方面,加强外来资本引入,积极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另一方面,扶持本地根植性产业,鼓励返乡创业;第三,连续加强教育设施建设和资源整合,打造苏北一流的职业技术教育产业。
3. 重点发展中心城区,积极哺育重点镇的新型城乡化发展策略。一方面,应强化中心城区的核心带动作用,辐射县域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哺育县域内区位优良、发展较好的镇作为重点镇,成为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极核。
4. 以资源节约、环境和谐为前提,水网林带为特色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策略. 合理解决城乡空间关系,优化涟水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行空间管制分区,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运用;在保障水体的生态、防灾、航道功能的基础上,以水为脉,重塑中心城区特色风貌。
第三章 县域城乡体系规划
第一节 城乡统筹发展目的与策略
第十一条 城乡统筹发展目的
以“城乡空间有机统筹、城乡经济互动发展、城乡生活公平等值”为核心理念,采用“精明增长”的模式,构建“人、业、服务”三个集中的城乡聚落体系,将涟水建设成为苏北地区城乡空间紧凑、品质均优、经济互动、功能互补、生活等值的城乡一体化样本与典范。
1. 城乡空间有机统筹:以空间紧凑发展为原则,在解决好保护空间与建设空间互相关系的前提下,根据城乡乡不同的发展基础和潜力,合理布局产业发展空间,重点发展市级园区和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
2. 城乡经济互动发展:本着内生与外生相结合,城乡经济有机互补的原则,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加强“业的集中”和产业环境的哺育,进而促进“人的集中”,缩小城乡差距。
3. 城乡生活公平等值:围绕“网络健全、水平均等、重点突出”这一理念,大力推动城乡基本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同时,着重提高中心城区及重点镇的高层次服务支撑,实现县域居住、就业、生活的有效衔接。
第十二条 城乡统筹发展策略
1. 强核提质——通过中心城区和重点镇乡的建设,带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2. 分区统筹——合理划分重点发展地区和重点保护地区,分区分类指导;
3. 设施均衡——推动城乡交通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均等化;
4. 保障公平——逐步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5. 强调特色——保护城乡自然和人文特色资源,形成城乡互补、各具魅力的城乡生活空间。
第十三条 本地城乡化发展途径
1. 强核提质的新型城乡化驱动。集中做好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工作,以县城的发展作为引领涟水城乡化发展的龙头。完善城乡体系,引导加强重点镇建设,有效传递辐射势能。
2. 城乡统筹下的产业发展驱动。重点发展中心城区产业;另一方面应积极扶持镇乡产业发展,整合、优化镇乡建设工业集中区,改变遍地开花、同质竞争的局面,引导镇乡产业的集聚化、特色化;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在释放农村劳动力的同时增长农民收入,提高农民进城的意愿和资本。
3. 改革创新的政策机制驱动。积极探索和推动户籍政策、土地政策和创业政策创新,特别是在农地流转、规模经营和返乡农民创业方面要大胆探索,力争创建市级和省级改革试点及示范区。
第二节 人口与城乡化
第十四条 县域总人口规模
近期2023年,县域人口114万人;
中期2023年,县域人口118万人;
远期2030年,县域人口130万人。
第十五条 县域城乡化水平
近期2023年,县域城乡人口59.3万人,城乡化水平为52%;
中期2023年,县域城乡人口70.8万人,城乡化水平为60%;
远期2030年,县域城乡人口91.0万人,城乡化水平为70%。
第三节 县域城乡体系布局
第十六条 城乡空间布局
规划形成“一心一带两翼”的城乡发展空间布局。
“一心”——涟水县中心城区,作为县域城乡体系发展的核心,是涟水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一带”——宁连-盐河城乡发展带,是涟水对接区域发展方向和功能集约发展的核心发展带,同时也是区域协调发展轴、产业集聚轴和交通支撑轴。
“两翼”——与城乡发展带相交的东西两翼,是中心城区串联带动周边乡镇发展的辐射轴。东翼依托中心城区、对接盐城(滨海港区)聚合带动东部城乡发展;西翼依托中心城区、对接徐州城区聚合带动西部城乡发展。
第十七条 城乡规模结构
规划至2030年,县域城乡规模等级分为“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三级。
Ⅰ级城乡:中心城区,即涟水县城,规划人口63万。
Ⅱ级城乡:即县域发展的重点镇,涉及高沟、红窑、五港、粱岔、黄营。规划人口2~6万人;其中,高沟规划人口6万,红窑规划人口3万,五港和梁岔规划人口2.5万人,黄营规划人口2万。
Ⅲ级城乡:涉及保滩、陈师、大东、石湖、南集、岔庙、东胡集、义兴、前进、成集、唐集、徐集,规划人口1万人。
第十八条 城乡职能结构
规划城乡职能结构分为综合型、工业贸易型、农业服务型三大类别:
1. 综合型:涉及中心城区、高沟、红窑、五港、粱岔、黄营6个综合性城乡。其中涟水县城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商贸中心;高沟、红窑、五港、粱岔、黄营5个重点镇,综合发展工业、农业和商贸,成为服务周边城乡的县域次中心,并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
2. 工业贸易型:涉及保滩、陈师、南集、徐集4个工贸型城乡。其中保滩是为淮安和涟水提供配套服务的工贸型城乡;陈师是为机场及周边工业、经济开发区提供配套服务的工贸型城乡;南集是以木材加工、服装加工为主的工贸型城乡;徐集是以化纤为主,同时为中心城区提供配套服务的工贸型城乡。
3. 农业服务型:涉及大东、石湖、岔庙、东胡集、义兴、前进、成集、唐集,共8个农业服务型城乡,其重要职能是发展农业以及向周边乡村地区提供各类生产生活服务配套。
第十九条 建设用地控制
中心城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5m2以内,城乡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5m2以内,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30 m2以内。
第二十条 重点镇发展指引
1. 高沟
重点发展食品饮料为特色的综合型城乡。规划人口6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9km2以内。
2. 红窑
以工业品制造和农副产品加工集散为主的综合型城乡。规划人口3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5 km2以内。
3. 五港
以造纸印刷、机械加工、农产品深加工为特色的综合型城乡。规划人口2.5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 km2以内。
4. 梁岔
以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为特色的综合型城乡。规划人口2.5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 km2以内。
5. 黄营
以机械制造、食品生产等为特色的综合型城乡。规划人口2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km2以内。
第四节 农村居民点体系规划
第二十一条 农村社区(中心村)布点规划
农村社区(中心村)不是农民集中居住点,而是服务于周边一定农村人口的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集中供应点。
在县域内规划167个农村社区。其中,一类农村社区10个,服务人口规模为5000人左右;二类农村社区157个,服务人口规模为1500~2023人。
第二十二条 农村居民点建设指引
规划将农村居民点(自然村)分为重点发展村庄、限制发展村庄和不保存村庄三种类型。
1. 重点发展村庄
一般为规划设立的农村社区所在地,通过村庄建设规划的实行,逐步完善村庄生产生活的各种功能,成为农村地区的基本服务中心,同时鼓励周边农村人口的集聚。
2. 限制发展村庄
重要为三类,涉及行政村合并后未作为村委会所在地的现状自然村,与农村社区距离大于1.5公里,人口规模大于1000人,交通较为便利的现状自然村和位于一些特定地区,如规划高速公路建设区、风景名胜区、生态敏感区、水源保护区周边的自然村。这一类村庄未来的发展策略重要是控制人口的数量以及大规模的新建设,设施的配置满足基本的生活规定,远期有条件时予以撤并。
3. 不保存村庄
重要分为两类,一类为规模较小(一般情况下,人口规模小于200人),与规划农村社区距离过近或超过农村社区的服务半径;此外一类为划入城市发展范围或产园区建设范围,这一类村庄的发展将受到严格的控制,在人口逐步迁移至别处之后逐渐撤消。原村庄建设用地可作为流转建设用地或予以复垦。
第五节 县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二十三条 划定原则
1. 保证基本农田
严格保证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其总量是城市建设用地拓展的刚性约束;在基本农田的划定上,即结合耕地的分布、质量等,同时也与城乡的发展相协调,在空间上弹性分派。
2. 保护生态空间
生态空间为城乡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城乡规划建设区可连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之一。通过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水源地保护区和生态公益林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划定,加以切实保护。
3. 保障城乡发展
在保护生态空间、保证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为城乡建设提供必要的发展空间。
第二十四条 县域空间管制分区
规划将县域用地按使用功能划分为生态控制区、农业生产区、机遇拓展区、重点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
1. 生态控制区
用地范围: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严禁进行工业化城乡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要生态功能区,涉及自然保护区、河流、重要湿地、水源地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生态公益林、重要基础设施防护区等。本区用地面积373.1平方公里,占县域总用地的22.2%。
控制导则: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非经特别许可严格严禁集中的城乡建设和与生态保护及修复无关的建设行为;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影响生态功能的适宜产业,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
2. 农业生产区
用地范围:指具有较好的农业生产条件,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以提供生态产品、服务产品和工业品为其他功能,需要在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乡化开发,以保持并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的区域。本区重要为县域农副产品生产区,涉及基本农田、耕地、水域和村庄建设用地等,用地面积1056平方公里,占县域总用地的62.9%。
控制导则:着力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长农民收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农产品供应,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食物安全。
3. 机遇拓展区
用地范围:指规划远景城乡建设拓展地区,位于生态控制区与重点拓展区之间的区域。本区为城乡远景发展备用地,用地面积89.1平方公里,占县域总用地的5.3%。
控制导则:区内用地应保持现状土地使用性质,非经原规划批准部门的批准,不得在机遇拓展区内进行城乡建设项目的开发。
4. 重点拓展区
用地范围:是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的条件较好,从而应当重点进行城乡开发建设的城乡化地区。本区重要为规划期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的区域,涉及中心城区建成区、乡镇和工业园区的规划拓展区,用地规模109.2平方公里,占县域总用地的6.5%。
控制导则:健全城乡规模结构、促进人口加快集聚、形成现代产业体系、完善基础设施、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安排规划建设用地的规模和时序,提高发展质量。
5. 优化开发区
用地范围:本区重要为现状城乡建成区,涉及中心城区现状建成区、乡镇和工业园区现状建设用地等,用地规模51.3平方公里,占县域总用地的3.1%。
控制导则: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运用,引导用地结构优化,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乡建设环境,提高建成环境的品质、完善服务设施、提高土地运用效率、优化生态环境;对于不符合总体规划规定的用地进行优化调整。
第六节 县域产业布局规划
第二十五条 产业发展目的
建立完善以现代工业为主体的多层次产业体系,把涟水建设成为苏北地区的工业强县。
(1)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以城乡为载体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和商贸流通业,为农业发展提供更好环境。
(2)加快食品酿造、医药化工、纺织服装、机械电子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升级与转型;抓住区域产业转移及重大项目布局等机遇,大力发展的航空器制造与服务、汽车零部件等产业,实现产业跨越发展。
(3)大力发展与产业配套的新兴服务业,挖掘优势,整合机场、铁路、盐河等资源,哺育现代物流产业及金融服务业等,完善城乡服务功能。
第二十六条 产业发展策略
1. 加强技术革新力度,哺育高产优质高效农业;
2. 产业转移与工农互动相结合,构筑现代化工业体系;
3. 发挥交通枢纽地位,发展现代物流业;
4. 做大中心城区,提高县域服务业水平;
5. 构建内生与外生相结合、大型公司与中小公司相结合、核心园区与乡镇集中区相结合的多维产业发展机制。
第二十七条 农业空间布局
1. 规划县域形成五大农业发展区,涉及:
(1)西部养殖业发展区:覆盖前进、成集、麻垛、梁岔等地,是县域养殖业集中的地区,重点发展生猪、家禽养殖。
(2)北部种植业发展区:覆盖高沟、岔庙、红窑、五港等地,重点发展花卉苗木种植以及以提子等优质瓜果为特色的种植业。
(3)中部粮油作物发展区:覆盖东湖集、大东等地,是县域重要的粮油作物集中地区,重点发展优质稻米和优质稻麦等。
(4)东部林业水产发展区:覆盖石湖、唐集、黄营、南集等地,重点发展意杨、浅水藕等种植业及白对虾等特色水产养殖业。
(5)南部生态农业发展区:覆盖涟城、朱码、保滩、徐集、陈师等地,重点发展黄瓜、苔韭等为主的高效设施蔬菜种植业和观光休闲生态农业。
2. 哺育县域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
在五大农业分区的基础上,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为导向,哺育农业综合性示范园、农业专业性示范园及农业特色产业基地作为农业发展示范点,壮大生猪、禽蛋、浅水藕、设施化蔬菜、花卉苗木等主导产业。
重点建设县级红窑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高沟设施农业园区、麻垛现代农业园区、岔庙优质瓜果园区、五港花卉苗木园区、唐集有机农业产业园区、南集养殖业科技示范园区、涟城沿废黄河古道生态农业园区和保滩设施农业园区等8个专业性示范园,鼓励扶持若干特色农业生产基地。
第二十八条 工业空间布局
规划在县域形成“一带一核多点”的工业产业布局。
1. 一带——盐河产业带:以盐河航道为依托的区域产业集聚发展带。
2. 一核——涟水经济开发区:县域产业发展的核心平台,含原涟水经济开发区、机场产业园和薛行化工园。区内规划形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机械装备产业园、通用航空制造及服务产业园、食品产业园、纺织服装产业园、电子电气产业园、薛行医药化工产业园等七个特色产业园区。
3. 多点
依托重点镇打造高沟、红窑、五港、梁岔和黄营五大镇级工业集中区,为中小公司及返乡创业群体,提供设施完善、制度环境宽松的产业发展载体,发展特色型工业集中区。
依托“公、铁、水、空”综合交通体系,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形成多式联运的现代物流业产业,重点打造空港物流园、铁路物流园、盐河港口物流中心、盐河县域中部内河航运物流园(红窑)和唐集农副产品交易市场。
第二十九条 服务业空间布局
中心城区重点发展金融、征询、信息、商务、商贸等服务业职能,提高并强化涟水城区在全县的服务中心地位。在涟水县城促进各类服务业用地的相对集中,形成2个大型服务中心。其中以红日-五岛湖片区形成行政、文化、商业中心区;以清水湖片区形成商务、商贸、商业、娱乐、休闲等为主的新城市中心区,打造面向全县及周边地区的商务商业中心。
在现有炎黄学院的基础上规划科教中心,布置综合科教培训基地,实现科教文化设施的配套服务设施共享,推动全县教育产业的发展。
第七节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三十条 规划目的
建立和完善公路、铁路、水运和航空的综合交通体系,增强对外通道能力,加强城乡交通联系,实现“多式一体、层次分明、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发展体系。
第三十一条 规划原则
1. 与国、省道公路网布局相协调,并与内河航道规划、航空规划相衔接,构筑服务大范围客货流动的综合运送体系;
2. 与城市规划、经济和产业布局发展规划相协调,充足发挥交通设施对社会经济的支撑和引导作用;
3. 加强内部交通与对外交通的有效衔接,城市与高速公路、铁路场站、水运码头顺畅联系,避免区域交通对城市内部交通的干扰。
第三十二条 公路
规划形成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和集散公路三级公路体系。
1. 高速公路
宁连高速公路从县域中部、中心城区西侧通过,规划保存现有互通;京沪高速公路从县域外围通过。两条高速公路在县域以外西南方向交叉,设有互通式立交口。
2. 普通干线公路
以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三横三纵 一环三射二联”为骨架的城乡普通干线公路网络体系。
(1)通过“三横三纵”的一级公路疏散穿越性过境交通,避免过境交通对城市的不利影响。三横涉及S326、S337、S329和S327,三纵涉及S203、S235、S264.
(2)围绕中心城区形成 “一环三射”的干线网布局:由S327、S235、S503形成县城外环,三射分别指 S346、S503、老张集机场连接线。
(3)为加强涟水与周边地区的沟通与联系,在保滩境内按一级路标准建设南马厂大道和开发区大道。
3. 集散公路
规划建设“七横七纵”的二级公路网络布局,涉及七横:义灰线、前周线、唐张线、黄古线、涟古线、北朱线、老327;七纵:周成线、S503连接线、涟高线、涟新线、五菱线、涟方线、方月线。与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配合,覆盖了涟水县县域范围内所有的乡镇、产业集中区和交通节点,构筑满足城乡出行需求的公路网络。
第三十三条 铁路
规划连淮扬镇铁路,等级为国铁I级,从县域中部由西南向东北通过,具体线路位于现状宁连高速公路东侧,现状建成区西侧,途经河网、浅集、红窑、义兴等城乡。在中心城区西侧设立一处铁路场站。
第三十四条 水运
规划形成以盐河三级航道为主,南北六塘河六级航道为辅的航道体系,整治改造现有港区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七处港口作业区:保滩公共码头、空港物流园区码头(大关大桥上游左岸段)、淮安港涟水港区(朱码船闸上游约3公里处)、华昌化工码头、李集公共码头、红窑公共码头、五港公共码头。
第三十五条 航空
淮安涟水机场定位为支线机场,加快扩能改造,规划期末飞行区等级为4D级。
第三十六条 城乡公交
根据居民出行需求,因地制宜,合理设立站点、运营班次,逐步形成城区、县镇、镇村三级客运无缝衔接,组建“哑铃型”的城乡客运基本单元,最终形成“蜂窝状”的城乡客运一体化网络。
第八节 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三十七条 规划目的
1. 缩小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差距。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规定出发,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形成城乡分工明确、公共服务基本均等的新格局,满足涟水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促进地区平等与社会公平。
2. 为各类专项规划编制提供依据。通过对各类公共设施主管部门、现行规范和标准的梳理,明确新的发展条件下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标准,合理拟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标,安排各项设施的用地布局,建设与城市空间发展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第三十八条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按中心城区和外围地区两部分派置。中心城区形成“城市中心—片区中心—社区中心”三级公共服务设施,外围地区按“镇乡—农村社区”二级进行配置,以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目的,形成城乡社会服务设施整体配置和覆盖。
第三十九条 外围地区公共设施体系与标准
乡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按“乡镇—农村社区”两级配置。其中,乡镇级公共服务设施分为重点镇和一般乡镇两类;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一类农村社区和二类农村社区两类进行配置。
1. 镇乡公共设施体系与标准
重点镇在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或邻近公共交通站点集中设立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需独立占地的涉及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设施以及敬老院、卫生院等设施除外),可与城乡公共绿地结合设立,共同形成城乡公共服务中心,为本镇居民和产业集聚区公司和从业人员所需的相关服务;一般乡镇建议保存并完善现有的设施,提高服务水平。【详见附表2】
2. 农村社区公共设施体系与标准
农村社区基本公共设施应在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或社区入口集中设立。 一类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应集中布局,符合省、市相关规定,形成中心用地,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应少于1200平方米;二类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参照一类农村社区,适当减量或有选择性配置,鼓励空间多功能复合运用,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应少于500平方米。【详见附表3】
第四十条 教育设施规划
1. 规划目的
(1)高标准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建立适应涟水县发展需求,符合教育事业发展规定科学完善的基础教育体系。小学入学率达成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阶段入学率达成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
(2)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到2023年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促进教育现代化。
(3)初步形成与劳动、技术岗位规范相衔接,可以提供新型劳动者和各级职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教育网络,构建区域职业教育中心。
2. 设施规划
(1)小学:按照小学千人指标数66人/千人、40人/班进行配置,规划期末通过保存、新建和撤并共规划小学(含小学部)73所。
(2)初中:按照初中千人指标数33人/千人、45人/班进行配置,规划期末通过保存、新建和撤并共规划初中(含初中部)43所。
(3)高中:规划高中千人指标数15.5人/千人、45人/班进行配置,规划期末通过保存、新建共规划高中4所。
(4)其他教育设施:以炎黄学院为依托,在城区东部炎黄大道南侧建设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园区。保存现状涟水县特殊教育学校。
第四十一条 文化设施规划
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作为全县文化中心的职能,高标准建设图书馆、文化博物馆、展览馆、文化艺术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和科技馆等设施建设。加大历史文化资源、古建筑保护开发力度。
重点镇和一般乡镇要有符合标准的文化站或文化中心,配备有宣传栏、展览室、图书阅览室、多功能室、科技服务店以及青少年和老年活动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农村社区要建立1座设施相对完备、功能相对齐全的多功能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
第四十二条 体育设施规划
中心城区构建“市级体育场馆-社区体育活动中心”二级体育设施网络;加块建设体育中心、体育培训基地等设施,达成承办省单项运动会的标准。
重点镇、一般乡镇体育设施用地规模宜控制在0.8-1.2公顷,重点建设三室一场一途径,可与行政中心、文化娱乐设施相结合。
发展农村体育设施建设。一类农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1000平方米以上,二类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600平方米以上,重要建设两室一场一途径,可与行政中心、文化娱乐设施相结合。
第四十三条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中心城区将构建起以综合性医院为龙头,公共卫生机构为支撑,专科医院为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城市立体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级医院参照淮安市中心城区的标准按照8床/千人进行配置。
重点镇、一般乡镇卫生院用地规模按照1.2床/千人、20床位以下300-110平方米/床(20床位以上55-50平方米/床)进行配置,提高现状卫生院的服务水平与质量。
加强农村地区社区卫生室建设。一类社区卫生室建筑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上,二类社区卫生室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上,可与行政中心、文化娱乐设施相结合。
加强防止保健机构建设,建立、完善三级防止、保健和疾病监测网络,县城建设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配备一名专职卫生防疫人员,对各种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老年病进行监测、防止和控制。
第四十四条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中心城区建设构建县级社会福利中心—社区养老院二级体系;加快推动县级敬老院、残疾人托养中心和社会福利院建设;居住社区养老院按照150-200床位、每床位建筑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进行控制。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规划结合文化中心建立一处老年人文化活动中心。占地面积1-2公顷。
在乡镇建设中,依托现有的各乡镇敬老院,实行扩建或新建敬老院,按照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进行控制,切实解决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供应局限性的问题,提高集中供养率,建设城乡社会福利体系。
加强农村地区托老所建设。一类社区托老所建筑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以上,二类社区托老所建筑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以上,可与行政中心、文化娱乐设施相结合。
第九节 县域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运用规划
第四十五条 规划原则
1. 可连续发展的原则。保持生态平衡,有效保护和合理运用自然资源,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连续发展。
2. 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在经济建设中,遵循自然规律,充足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在开发建设中进行保护,逐步建立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园区。
3. 突出重点,分区引导的原则。自然资源运用和生态建设要同国土规划、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及各行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科学规划,根据不同的功能分区进行分类指导,分步实行。
第四十六条 县域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生态完整性、均衡性、等级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将县域划分为3个生态功能区:
Ⅰ古黄河洪水调蓄与饮用水源保护生态功能区:涉及涟漪湖黄嘴白鹭自然保护区、古黄河重要湿地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保护规定与措施:防止破坏河道行洪能力的活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直接或间接排放废水,严禁建设对水源也许导致污染的项目和设施;保护好黄嘴白鹭及其栖息地。
II产品供应生态功能区:涉及II-1城郊农业生态功能区、II-2沿古黄河生态农业区、I-3盐河流域生态农业区、II-4高沟—岔庙生态农业区和II-5涟西生态农业区。
II-1城郊农业生态功能区:涟城、朱码和保滩镇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是涟水县重要的农作物种植区,重要的功能是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基地和绿色蔬菜基地。
II-2沿古黄河生态农业区:古黄河北岸,涉及石湖、唐集、黄营、南集、徐集、涟城、保滩等7个乡镇,是涟水县重要的农林作物种植区,重要的生态功能是建设生态速成林、防止水土流失,生态旅游观光,建设生态林果业、牧业和水产养殖业。
II-3盐河流域生态农业区:盐河两岸的碟形区域,涉及五港、义兴、红窑、大东和东胡集镇,是涟水县重要的农林作物种植区,重要的生态功能是建设高产稳产农田,发展优质粮棉油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建立养殖基地。
II-4高沟—岔庙生态农业区:涉及岔庙镇和高沟镇,是涟水县重要的农林牧渔作物产区,重要的生态功能是发展农业旅游观光,优质高产生态种植业、养殖业和畜牧业。
II-5涟西生态农业区:涉及陈师、前进、梁岔和成集镇。重要的生态功能是生态种植业、养殖业,重点建设生态速成林、涵养水源和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公益林,积极发展多种经营。
III 人居保障生态功能区:中心城区范围,重要的生态功能是人居环境保障。
保护规定与措施:发展生态工业和服务业,控制环境污染;注意对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保存与保护。
第四十七条 资源运用规划
1. 土地资源
进行土地运用结构调整,优化土地运用布局;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合理运用其他农用地;节约集约运用建设用地,涉及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理性托张,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引导和规范整合农村建设用地;协调土地运用与生态建设,加强生态网络建设,构建良好地土地生态环境基础,城乡发展采用组团式城乡之间以基本农田等作为生态屏障,防止城乡发展无序托张,创建环境和谐型土地运用模式;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涉及大力加强农用地整理、稳步推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大力开展废弃地复垦和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
2. 地表水资源
加强水功能区划管理,严格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严格控制污染源排放;加强供水工程建设,加强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
3. 重要生态功能区
自然保护区:推动涟漪湖“活水工程”、“人退鸟进”工程、外围绿化缓冲带建设和古黄河沿线湿地生态工程。
生态公益林:积极实行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涉及加强基础设施生产防护绿地建设,加强道路廊道和河流廊道绿带建设,加强农田防护林网体系建设。
4. 生物多样性保护
以重要生态功能区为重要载体,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之间的生物廊道,以全面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就地保护以黄嘴白鹭为主的珍稀鸟类资源为核心,进而保护物种多样性。
第十节 县域环境保护规划
第四十八条 总体目的
重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毕,重点流域水质加快好转,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高,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公众满意率不断提高,达成生态县建设时序进度和国家生态县(区)考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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