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附件: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施工标准化
示范标段场站管理办法(试行)
1 说明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项目场站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工地建设,提高施工现场管
理水平,保证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通过全面实行工地标准化建设与管理,
提高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形象,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的目的,实现一流的施工现场管理,一
流的施工现场形象,一流的施工作业环境,一流的项目管理水平,从而营造出良
好的安全文明施工氛围,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树立我省高速公路施工新
形象,全面提高公司安全文化,使建设者在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下快乐工作、舒
适生活,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1.2
合用范围
合用于贵州省交通建设平安工地·标准化建设所辖项目。
1.3
规划原则
规划整齐、结构统一、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环境优美。工地建设标准化重点
推行“三个集中”,也就是“混凝土集中拌和、梁片集中预制、钢筋集中加工”。
以此规范拌和楼、预制场、钢筋加工场的建设规定,充足发挥集中管理的优势,
实现混凝土集中拌和、构件集中预制、钢筋集中加工,从源头上保证混凝土结构、
预制件和钢筋加工质量,同时规范建设初期的工地建设,涉及项目部、监理办、
实验室等,制定统一的建设标准,着力改善管理人员及工程施工人员的工作、生
-1-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活环境,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塑造贵州高速公路建设新形象。
1.4
编制依据
1.4.1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交通运送部等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
的与工地建设相关的文献、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
1.4.2 贵州省颁布施行的有关施工管理的文献规定。
1.4.3 行业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2
项目部建设
2.1 项目部选址规定
项目部选址由项目经理负责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设计图纸、业主提供资
料和施工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进行调查,拟定选址方案,绘制平面布置图,报监理
工程师及项目业主审核后实行建设。
2.1.1 一般规定
(1)项目经理部驻地房屋可采用自建用房,也可租用沿线合适房屋。当采用租
赁房屋作项目经理部时,占地面积可放宽至表 2-1 中 C 类规定。
(2)项目部办公区与生活区必须分开设立,严禁办公区与生活区同在一栋楼内
(图 2-1 办公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立)。
图 2-1 办公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立
-2-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3)结合我省特殊地形地貌,项目部分为 A、 B、C 三类。A 类合用于地势较为
平坦地区自建项目部,B 类合用于地势较为陡峭地区自建项目部,C 类合用于租
赁用房,具体参数见表 2-1(表格内容不涉及实验室建设用地)。
表 2-1 项目部建设分类参照表
图 2-2 A 类项目部合理规划
B 类项目部合理规划
C 类项目部合理规划
(4)自建用房采用活动板房时,必须注意安全、防火、舒适、环保等方面的要
-3-
参
数
类
别
占地
面积
办公室
面积
生活用
房面积
停车场
面积
活动休闲
区面积
绿化
面积
A
≥8000
≥900
≥1500
≥300
≥600
≥300
B
≥6000
≥800
≥1400
≥300
≥500
≥200
C
≥4000
≥700
≥1300
≥200
≥200
≥100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求。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附有合格证书,办公用房不得超过 2 层且
第二层办公人数不超过 30 人,食堂、厕所只限 1 层。屋顶使用蓝色彩钢板,墙
面为白色。窗框为兰色。围墙为砖砌或钢护栏,围墙压顶为兰色。
图 2-3 项目部建设效果图
2.1.1 安全规定
(1)不受洪水、泥石流威胁,避开坍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避开取
土、弃土场地。
(2)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3)当采用活动板房时房屋之间的间距不少于 6m 并保持畅通以备消防车辆出
入(图 2-4 房屋安全距离)。
图 2-4 房屋安全距离
(4) 必须离集中爆破区 500m 以外。
-4-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5) 发电机房、厨房等与其他房屋的距离不得小于 10m。
(6)项目部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出入口应设立专职保卫人员,制定专门的管理
制度。
(7)项目部要做好消防措施,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贯彻专人维护和保洁。
2.2.2 管理规定
(1) 靠近现场,管理方便,不受施工干扰。
(2) 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缩短连接线。
(3) 通信畅通,邮路便捷,满足建设单位办公自动化规定。
2.2 项目部硬件设施规定
2.2.1 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文献有关承诺,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项目经理部驻
地除了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通电、通水、通电话、通网络外,条件允许的,应
积极推行信息化办公。
(2)施工现场重要出入口的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得低于 2 m,大门
或临近大门的墙面上应标有公司名称和公司标记。
(3)主建筑物正面应设立国旗及公司标志旗杆(图 2-5 旗杆设立)。
图 2-5 旗杆设立
-5-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4)标段两端头或工程项目与临近交通干道、城市、村镇人群密集点的醒目
位置各选几处位置建彩门,彩门为钢结构,版面为天蓝底白字。
(5)项目经理部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停放区等功能设立科学合理,区内场
地及道路应作硬化解决,排水设施完善,庭院适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项目部
公共场合应设立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及指路导向牌。(图 2-6 项目部合理规划)
宿
②舍
厨
房
餐
厅
小餐
厅
会议室
①
茶
水
室
厨 房 餐 厅
消
防
沙
池
办
②
公
楼
隔
挡
蓝球场
宿
舍
墙
喷 塑
②
宿
宿
舍
舍
升旗台
6米宽的伸缩门
钢格栅
围墙
门卫
停
车
位
宿
舍
宿
女厕所
舍
男厕所
说明:
1、本图单位为m。
项目经理部驻地建设平面布置示意图
图 2-6 项目部合理规划
(6)办公、生活用房应坚固、实用、美观、隔热通风,符合招投标文献及施
工管理需要。办公家具应尽也许满足办公规范化的规定。办公区内一般应设项目
经理室、各业务科室和资料室、中心实验室、会议室等,各科室门口应挂设名称
牌。会议室内管理图表均应装裱上墙。管理图表应涉及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组织
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总体目的等。
(7)生活用房一般设立宿舍、食堂、浴室、文体活动室、厕所等。
(8)地面设散水,排水坡不小于 3%。周边有排水沟,保证不积水。
(9)办公区应满足安全、卫生、通风、绿化等规定,合理布置停车区。停车
位按照 2.6m*5.3m 每个搭棚设立,数量不少于项目部自有车辆数目的 1.5 倍。 图
2-7 停车位)
-6-
办 公 楼
(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图 2-7 停车位
2.2.2“五小”设施规定:
(1) 宿舍(图 2-8 宿舍)
① 项目部的宿舍要坚固、美观,房间净空高度不低于 2.8m;门窗齐全,同时
应设立可启动式窗户,保证通风;房屋材料应选用阻燃材料,地面要硬化以防潮。
② 保证每人(可上下)单床且不低于 4m2/人,严禁通铺或钢管搭设上下铺;
③ 生活用品应放置整齐,不得私自搭接电线路。
④ 宿舍内挂设治安、卫生、防火管理制度,夏季设有消暑、防蚊虫咬措施,
冬季设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⑤ 宿舍(有条件的单位职工应统一床单被罩、生活专业组合柜)内外环境应
安全、卫生、清洁,室外设有标记的垃圾箱由专人清扫。
图 2-8 宿舍
-7-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2)食堂(图 2-9 食堂)
① 面积按高峰人数人均 0.7m2计算,位置要远离厕所、垃圾等污染场合。净空
高度不得低于 2.8m,水泥地面、不积水,锅台四周面案板挨墙处贴白瓷砖。
② 有食堂卫生管理责任制度,炊事员(涉及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工作时
必须戴口罩,穿工作服。
③ 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冷藏设施和排风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立存
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并
生熟分开。
④ 食堂内要设有防尘、蚊、蝇、鼠害设施;生活垃圾要有专人管理及时清运。
⑤ 必须保证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高温季度应有降温防署措施。如提
供绿豆汤、茶水等。
图 2-9 食堂
(3)厕所(图 2-10 厕所)
①面积按现场平均人数设立,人均 0.5m2。
② 必须是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且保持清洁。地面及大小便池内镶贴瓷砖,设
纱窗纱门,厕所采光良好。
③ 厕所应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应定期进行清扫、冲刷、消毒,防止蚊蝇
-8-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孳生,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图 2-10 厕所
(4)淋浴(图 2-11 浴室)
① 浴室面积按现场平均人数设立,人均 0.3m2。
② 水龙头个数按现场平均人数 10%比例设立。
图 2-11 浴室
③ 热水应全天供应并满足至少连续 3 小时不间断供热水能力。
(5)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
① 办公室(图 2-12 办公室)
a 各部门办公室应隔开,房间净空高度应控制在 2.8m 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
地面硬化,门窗齐全,通风、照明良好。
b 办公场合必须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并排列整齐。
-9-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c 室内必须将有关制度图标上墙,文献资料归档整齐。
d 财务室必须要有良好的防盗设施。
图 2-12 办公室
② 会议室(图 2-13 会议室)
a 会议室净空高度应控制在 2.8m 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地面硬化,门窗
齐全。
b 会议室一般情况下必须可以容纳项目部所有人员同时开会并不应小于
120m2,宽度不得少于 8m,应设立 2 个门,门向外启动,保证发生危险时能及时
疏散参会人员。
c 会议室规定通风、照明良好,还必须安装空调。紧邻会议室设立不小于 20m2
的茶水室。
d 会议室必须配备必要的会议桌和椅子,非整体性的会议桌要铺桌布。还必须
配备投影仪、话筒等常用会议设施和 1m2 左右的写字板。
- 10 -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图 2-13 会议室
③ 档案室(图 2-14 档案室)
a 应尽量单独设立,和其它建筑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档案室面积应不小于
40m2,净空高度应控制在 2.8m 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地面硬化,门窗齐全。
b 所有档案资料宜保存在专用金属柜内,由专人负责收发。
c 档案室应能防潮、防火,照明通风良好,并配备消防设备。
d 根据已批复的工程划分,编制档案卷内目录,设立相应档案盒及标签,并事
先上架。
e 办公自动化要配备必要的信息化硬件,以满足施工信息收集、整理、传送的
规定。
图 2-14 档案室
- 11 -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④ 活动室(图 2-15 活动室)
房间净空高度应控制在 2.8m 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地面硬化,门窗齐
全,通风、照明良好。室内具有活动条件,设施良好,应悬挂各项活动制度。
图 2-15 活动室
2.3 项目部标示标牌规定
2.3.1 项目部室外标记标牌
施工公司应在项目部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文明生产、质量管理、廉政建设等标
牌标语 。
(1)工程告示牌:标明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
安全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内
容,且样式规范,设立在项目部驻地室外。
(2)施工场地布置牌:对施工现场的布置采用图示方式表达,注明位置、
面积、功能。
(3)廉政监督牌:重要明确施工廉政制度、廉政领导小组、廉政监督小组
和廉政监督电话等。
(4)公司宣传栏:公司简介、业绩等(图 2-16 室外标牌设立示意)
- 12 -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图 2-16 室外标牌设立示意
2.3.2 各部室标示标牌规定
(1)项目经理室:施工总体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进度曲线和实际对比图、项
目经理职责等。
(2)工程技术部门:各单位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及施工
总体进度计划网络图等。
(3)安全环保部门:安全保证体系、各级安全人员的岗位职责、危险源分布图
危险源分布图等。
(4)物资设备部门:材料物资的进货、检查、发放流程图、设备管理的动态图
等。
(5)计划协议部门:计量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进度曲线等。
(6)其他部室在明显位置悬挂工作职责。
3
监理驻地建设
3.1 监理驻地选址规定
监理驻地(涉及总监办、驻地办)选址由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进场前组织
相关人员按照协议和管理规定进行调查,初步拟定选址方案后,报建设项目业主
- 13 -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审核后实行建设。
3.1.1 安全规定
(1)不受洪水、泥石流威胁,避开坍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
(2)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3)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4)必须离集中爆破区 500m 以外。
(5)驻地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应有固定的出入口。有条件时应设立专职保卫人
员,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
(6)租赁地方房屋当监理驻地的,租赁的房屋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房屋的面积
必须达成办公规定。
(7)监理驻地要做好消防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3.1.2 管理规定
(1)靠近现场,管理方便,不受施工干扰。
(2)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
(3)通信畅通,邮路便捷,满足建设单位办公自动化规定。
3.2
监理驻地硬件设施规定
(1)监理单位应按照投标文献有关承诺,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
(2)监理驻地办和总监办应相对独立设立,严禁驻地办和总监办合署办公。监
理驻地一般按以下原则设立,见表 3-1。
- 14 -编号
名称
配备标准
1
办公用房
人均不低于 10 平方米
2
会议室
不小于 80 平方米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表 3-1 监理驻地建设标准
3.3
监理驻地标示标牌
监理驻地应在相应位置挂设授权委托书、岗位职责、组织机构图、路线平纵
面缩图、工程形象图、监理工作流程图、监理规章制度、监理部门职责、气象图、
廉政监督牌和设立公司宣传栏等。
4 实验室建设
一个标段原则上设立一个工地实验室。实验室建设完毕后报监理、中心实验
室和建设单位核查后,由项目业主报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申请能力认定。
4.1 机构设立
4.1.1 机构设立
(1)工地实验室应由项目业主招标(或委托)的实验检测单位或施工和监理单
位所属的、并取得部质监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实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以上等级证
书的实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实验室”)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母体实验
室对工地实验室的实验检测工作负责。
(2)工地实验室的名称宜统一为“母体实验室(全称)+**高速公路+标段号+
工地实验室”,印章由业主统一制作发放。
- 15 -3
实验室
不小于 150 平方米
4
生活用房
人均不低于 10 平方米
5
餐厅
不小于 60 平方米
6
厨房
不小于 30 平方米
7
停车场
不少于(2.6m*5.3m)*10 个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3)标准组织机构框架(图 4-1 标准组织框架图)
母体实验检测机构
工地实验室
水
泥
室
水
泥
混
凝
土
室
土
工
室
集
料
室
力
学
室
样
品
室
沥
青
原
材
料
室
沥
青
混
合
料
室
标
准
养
护
室
办
公
室
会
议
室
图 4-1 标准组织框架图
4.1.2 机构设立的原则规定
(1)实验室设立的地点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宜设立在项目部、混凝土集中拌合
场或预制场附近,其周边场合通道均应进行硬化。
(2)工地实验室开展的实验检测项目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规范使用
规定。工地实验室应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定。对可自行校准的仪器或
设备,编制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自检自校规程。
(3)工地实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和台账,并做好使用和维护记录。
4.2 人员配备
4.2.1 工地实验室人员配备的原则
(1)工地实验室根据协议的约定合理配备实验检测人员。
(2)工地实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部质监总站颁发的《实验检测工程
师证书》,其他实验人员必须持有省级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实验检测员证书》。
实验报告的签发人员必须持有实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 16 -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3)工地实验室所有实验人员的照片和资质等信息应张贴在办公室或会议室的
墙上。
4.2.2 实验室人员配备
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和投标承诺,参考交通运送部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
各实验室人员配备如下:
(1)中心实验室:实验人员总数不少于 9 人,实验工程师不少于 3 人,授
权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5 年以上实验检测工作经历,具有实验检
测工程师执业资格。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地实验室:实验人员总数不少于 5 人,实验检
测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授权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实验检测
工程师职业资格。
4.3 实验室硬件设施规定
4.3.1 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文献有关承诺和本规定规定,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
(2)实验室除了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通电、通水、通电话外,条件允许的,
应积极发明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
(3)实验室用房(不含办公室和资料室)建筑面积不少于 150 平方米,中心试
验室面积不少于 250 平方米,附表 4-1 中心实验室各室面积参考标准表,施工、
监理实验室可参考使用。
- 17 -序号
各室名称
面积(m2)
备注
1
土工实验室
20-30
总功率 6KW
2
集料室
20-25
总功率 6KW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表 4-1 中心实验室各室面积参考标准表
(4)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均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建立安全、卫生管理
制度,贯彻专人维护和保洁。
(5)做好检测室的合理布局,水泥检查室和标准养护室应分别配备温、湿度
自动控制设备。
图 4-2 实验室设立
- 18 -
3
留样室
15-25
/
4
水泥室
10-15
总功率 11KW
5
砼配比室
18-20
总功率 12KW
6
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室
25-40
总功率 20KW
7
力学室
20-30
总功率 3KW
8
标养室
20-30
配置 5 匹冷暖空调一台
9
办公室
15-20
/
10
主任室
15-20
/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4.3.2 实验工作环境
(1)水泥室温度控制 18℃~22℃,相对湿度大于 50%(安装空调);水泥养护箱
温度控制在(20±1)℃,相对湿度控制大于 90%,养护水温度(20±1)℃,水
泥使用专用水槽养护,将同一工作日制作的同品种水泥分别养护。
(2)混凝土、砂浆试件养护室温度控制(20±2)℃,相对湿度大于 95%。试件
应放在支架上,间隔 10~20mm,不得抽水直接冲淋。
(3)检测室的检测环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A.恒温恒湿实验室有空调和去湿机。
B.相邻区域的工作不相容时采用有效的隔离措施。
C. 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消耗材料和物质的存储对环境条件有规定期,应有措施
保证予以满足,避免材料和物质的损坏或变质。
(4)办公自动化要配备必要的信息化硬件,以满足施工信息收集、整理、传送
的规定。
4.4 实验室标示标牌
4.4.1 应在实验室醒目位置,悬挂授权委托书、岗位操作规程、实验人员公示牌、
实验检测人员职责、实验流程图等
4.4.2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存放区设立明示标志。
4.4.3 实验规程制度及操作规程(实验室工作岗位责任制,实验检测工作程序,
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定,实验仪器的定期标定、保养、维修制度,实验室安全和
卫生管理制度,实验资料管理的台账制度,标准养护室的管理检测制度,取样要
求和样品管理制度,实验报告表格填写规定等)所有必须上墙。
4.5 工地实验室的认定
- 19 -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4.5.1 工地实验室、驻地办实验室应先向中心实验室申请核查,中心实验室核查
合格后报项目业主申请核查;中心实验室可直接向项目业主申请核查。项目业主
应将各实验室核查结果及时报备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能力认定。
4.5.2 施工单位工地实验室申请材料需经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及中心实验室审核
后转报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工地实验室申请材料需经中心实验室审核后转报项目
业主;中心实验室申请材料直接报项目业主核查。
4.5.3 项目业主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文献有关约定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完
全符合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算,并对实验检测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考
核。
4.6.4 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将对符合规定规定的工地实验室以文献形式
予以认定。
4.5.5 经认定合格的实验室从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资质等级认定书
之日起开始开展实验检测工作。
4.6 实验与检测
4.6.1 工地实验室应当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及时的工作原则,按照现行有效的
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工地实验检测工作。
4.6.2 工地实验室开展的实验检测项目不得超过认定的项目及参数范围。对认定
范围以外的实验检测项目及参数应经项目业主认可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实验
检测机构承担。
4.6.3 特殊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可由项目业主组织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
位现场机构联合进行,并送到具有资质的实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6.4 工地实验室完毕的实验检测数量必须达成规定的频率规定。
- 20 -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4.6.5 工地实验室应实行留样制度及样品保存制度。对于水泥、沥青原材料、水
泥混凝土试件等应按规定限期进行保存。
4.6.6 工地实验室的报告和记录格式参照行业规定的格式。实验检测的原始数据
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原始记录本上。
4.6.8 工地实验室的建设除符合本章规定外,还应符合省质监局《关于印发贵州
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实验室管理办法的告知》 黔交质【2023】63 号)有关规定。
5 施工设施
5.1 拌和站
5.1.2 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签订协议后应立即着手进行拌和站的选址与规划,一个月内明确
拌和站设立规模及位置,并编写建设方案,内容涉及位置、占地面积、功能区划
分、场内道路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立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规划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批准后才干进行拌和站建设,并报项目业主备案。 图
5-2 拌和站建设)
图 5-1 山区拌和站建设
- 21 -
(
(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2)施工条件较好的协议段,原则上每个土建协议段只设立一座大型拌和站。
因条件限制(如长隧道、跨大江大河、长便道等)无法满足规定的,由施工单位
提出增设拌和站的具体方案,报总监办审批后实行。
(3)每个协议段所有用于桥梁、隧道、通道涵洞工程的混凝土必须进行集中拌
和,自动计量,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小型拌和设备生产混凝土(隧道喷射砼除外)。
(4)拌和站必须保证在施工高峰期进行混凝土不间断供应。同时,混凝土拌和
站应配备足够的混凝土搅拌车和砼泵送车,满足混凝土高峰作业的需要。
(5)拌和站由项目部直接进行建设及管理,不得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6)拌和站及工点,施工便道的修建要保证混凝土运送车等施工车辆晴雨顺畅
通行。
(7)拌和站建设应综合考虑施工生产情况,合理划分生活区、拌合作业区、材
料计量区、材料库及运送车辆停放区等,拌和站的生活区应同其他区隔离开。 图
5-2 拌和站合理规划)。
图 5-2 拌和站合理规划
(8)拌和站宜设立视频监控系统,拌和站的生活区应同其他区隔离开,场地进
- 22 -
(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行硬化解决,生活区的建设参考项目部生活区的建设。
(9)生产、生活营地的消防、安全设施应齐全到位,并做好临时雨水、污水排
放以及垃圾解决,以防止污染环境。工程交工后,除非另有协议,承包人应自费
恢复驻地原貌。
(10)拌和站适当位置必须布设九牌二图及其它标示标牌。
(11)拌和站建设完毕后,需根据拌和机的功率配备相应的备用发电保证拌和站
有可靠的电源使用。
(12) 拌和站的计量设备应通过本地政府计量部门标定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过程中应不定期进行复检,保证计量准确。
(13) 拌和站尽量靠近主体工程施工部位,减少混凝土运送距离。拌和站周边
必须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水源,且远离居民区。
(14)拌和站生活区的建设参考项目部生活区的建设。拌和站围墙,大门以及临
时建筑(含办公楼和中心实验室)必须完全按照项目部的风格建设。
(15)拌合站建成后,应通过驻地监理验收,形成正式的验收报告后方可投入使
用。
5.1.2 场地建设
(1)场地解决
a、拌和站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集中布置,宜采用封闭式管理。
拌和站站界应用砖砌围墙封闭,材料堆放区、拌和区、作业区应分开或隔离。 图
5-3 拌和站封闭设立)
- 23 -(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图 5-3 拌和站封闭设立
b、拌和站的所有场地必须进行砼硬化清光解决,必须使用不小于 15cm 厚片、
碎石垫层,不小于 10cm 厚的 C15 砼进行砼硬化解决;拌和站的一般行车道路硬
化,必须使用不小于 15cm 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 15cm 厚的 C20 砼进行砼硬化
解决;大型作业区(如路面沥青拌和站)、重车行车道路硬化,必须使用不小于
15cm 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 20cm 厚的 C20 砼进行砼硬化解决。
图 5-4 拌和站场地硬化
c、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 1.5%,
场地四周应设立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 M7.5 砂浆进行抹面,做到雨天场地不
- 24 -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积水、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5.1.3 拌和站库房
拌和站库房涉及水泥、矿粉、外加剂库房
(1)库房的面积按照 1.5t/m2 的标准建设。
(2)承包人原则上应使用散装水泥,在不具有使用散装水泥的情况下使用袋装
水泥,应建造库房存放。
(3)不同品种、不同批次、不同生产日期的水泥、矿粉、外加剂应分区堆放,
并根据不同的检查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记牌进行标记。
(4)使用散装水泥、矿粉的拌和厂,要设水泥、矿粉储存罐,根据用量选定储
罐容量,配合电脑自动输出。
(5)库房内外加剂的存放高度不应超过 2.0m;不同批次、不同品种、不同生
产日期的外加剂应分开存放,并根据不同的检查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记
牌进行标记。
(6)库房内应建立具体的外加剂调拨台帐,使物资的使用品有一定的可追溯性。
5.1.4 拌和站堆料场
(1)凡用于工程的砂石料应按配料规定,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不得
混堆或交叉堆放,并设立明显标志,分隔墙砌筑 2.0m 高、40cm 宽,采用水泥砂
浆抹面,仓内地面应硬化并设不小于 4%的内高外低地面坡度,严禁积水(图 5-3
拌和站料仓设立)。
- 25 -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场站管理标准化
图 5-3 拌和站料仓设立
(2)应严格按照规定对现场材料进行标记,标记内容应涉及材料名称、产地、
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产批号、进场日期、检查状态、进场数量、使用单位等,
并根据不同的检查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记牌进行标记。
(3)料仓的容量应满足最大单批次连续施工的需要,并留有一定的余地,另
外还应满足运送车辆和装载机等作业规定。
(4)涉及储料斗在内的所有地材存放场地必须加设轻型钢结构顶棚,钢结构
顶棚起拱线高度 7m。
(5)所有集料分批验收,验收合格的的材料方可进场。
5.1.5 其它规定
(1)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设立废水沉淀池和洗轮池,布设排水系统,设立明显标
示。(图 5-4 沉淀池)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