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奈纳”特许加盟协议
甲方:福建省萱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证件号码(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号码):
福建省萱草纳科技有限公司“奈纳”品牌内衣系列产品的市场经营权,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特许加盟“奈纳”品牌系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双方共同约定:
1、特许经销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市 市 地区加盟权,从事“奈纳”品牌系列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在同一销售店面内同时经销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
2、授权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特许销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特许经销条件:
乙方需在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向甲方交纳品牌保证金 元人民币,以取得本区域经销权资格,如未交纳信誉保证金的,甲方不能保证乙方经销权资格。
4、乙方应按甲方的品牌形象要求对店面进行装修,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营业。验收合格后, 甲方补贴乙方货架款 元,首批进货补贴装修款50%(在货款中体现),另50%满一年在货款中达到年度销售责任反返。.
4、销售目标及返点:
(1)销售目标:乙方加盟“奈纳”品牌系列产品,首批进货 万元,年实现进货额必须保证 万元人民币以上。
(2)返点:乙方以正价进价为准(特价除外),进货额达到以上金额,甲方奖励乙方全年进货款 %。
5、货款及运费的结算方式:
(1)货款:甲方按统一的批发价销售产品给乙方,并依据“款到发货”的原则,当乙方把订货款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后,甲方将给予供货。
(2)货物运输保险费:包括乙方订购产品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甲方提供的店内配套物品及其它相关广告用品,促销物品的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发出的货物自转交给乙方方指定的货运站后,货运搬运运输过和中的相关风险均转移至乙方。
(3)对帐: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验收货物,如发现品种,规格,数量不符等,应在收到货品的1天内及时向甲方提出异议,逾期甲方视为乙方所收货物帐物相符。
(4) 乙方需在每月3日前与甲方会计人员对上一个月的进退货款项进行对帐,核实无误后把对帐单签字回传或寄回分公司存档。
6、产品的调换、退订规定:
(1)在质量三包承诺范围内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可无条件退给甲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奈纳”商标在 的唯一合法使用人,经甲方授权,乙方可在授权区域内用有自主经营权并进行“奈纳”品牌产品的销售和服务,但要遵守甲方的市场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予以指导、监督、协调。乙方有义务对市场上的假冒伪劣甲方“奈纳”品牌产品或其他区域窜货和行为向甲方进行举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有损害“奈纳”品牌形象的商业活动。
2、甲方应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保护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乙方的经销权,鼓励并支持配合乙方做好区域市场的推广及营业培训。
3、甲方有权对乙方特许经营范围、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严禁加盟商跨越约定区域窜货销售。若发生上述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窜货物品进行回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终止本协议。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双方议定的甲方对乙方的价格执行情况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价格对外销售,不得擅自提价或压价。
5、甲方应提供特许经营及专卖店的相关资料,装修手册和市销销售管理建议给乙方,协助乙方规范市场管理。
6、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转让经销权给第三方,或以甲方的名义和第三方签署任何协议、合同、承诺和担保,乙方在经销活动中,若出现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的产品品质问题而受到顾客的投诉,相关责任将由甲方承担。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产品进行进货检验,如在三包范围内的品质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不合格产品或向甲方退还不合格产品
8、乙方应在协议期间为提升品牌形象,提高甲方产品销售量而努力。在协议规定的区域内和协议执行期间,乙方需按双方达成的年度销售目标来执行。同时,公司将制订相应的绩效评估体系,以对销售目标进行管理,并对实现销售目标的乙方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支持。
9、为了更好地向乙方提供科学化的销售分析与建议,甲方将采用ERP分销系统软件对销售进行管理,定期对省内各区域市场的销售量和易销,不易销的产品种类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统计分析结果及时传达给各区域加盟商,乙方须给予如下配合:
(1)配备传真机或电脑一台;
(2)有一个永久性的电子邮件收发信箱;
(3)每天的销售情况需如实地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汇总后传递给甲方。每周传一次当周的销售记录报表。
10、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市场调查工作、提供其它品牌的相关市场销售信息、促销活动信息、适销对路的典型产品信息。
1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
1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修手册和电子文件(光盘等)进行品牌店面的装修,甲方有权对乙方店面中不符合甲方装修手册要求的装修事项提出异议,经乙方确认后,乙方须及时予以纠正。
13、授权期限已满,在乙方无重大违约行为或基本实现甲、乙双方议定的经营目标的前提下,甲方应将续约权优先予乙方。
14、协议期满,甲方或乙方需提前通知对方是否继续合作,以便双方做好相应的续约准备;如果中止协议,乙方需在手续交接完后与甲方结清一切欠款,并交还授权书,停止使用与甲方品牌有关的一切标志,归还甲方的所有宣传材料、手册、发票、专用章及有关证件,至此乙方的一切行为与甲方无关。
15、甲、乙双方应严守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三、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
1、乙方超出约定的范围和区域销售产品,产生严重窜货现象,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定价管理,扰乱甲方的品牌市场,乙方拒不接受甲方其它相关的市场管理规定,且在甲方多次劝阻之下不予纠正,影响甲方公司形象及品牌形象,损害甲方其他经销商的利益的。
2、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乙方在同一销售店面内同时经销其他公司同类产品的。
3、乙方跨区域进货销售产品的,或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甲方的商标用以盈利目的的。
4、在协议期满内甲方或乙方未提前通知对方,而单方面终止协议的。
5、协议期满后乙方不返还甲方提拱标识、宣传资料、手册、发票、专用章及其它有关文件实物的。
6、甲方或乙方因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经营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
7、产品品质不良,造成顾客反诉频繁,严重损害乙方正常销售活动的,或乙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不良,严重损害甲方品牌形象和甲方其它利益的。
8、乙方拖欠货款,并拒不归还或久欠不还的。
9、乙方停止补货超过一个月的,致使甲方品牌推广停滞不前的。
10、乙方在6个月内未完成销售任务的60%,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1、第三款中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但乙方严重违反,且多次劝阻未果的。
有上述违约行为发生的,涉及到乙方违约的,视违约情况的轻重,轻则对乙方削减供货,等支持;重则,甲方有权提出赔偿要求,或中止协议履行,或向有关部门起诉,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涉及到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提出赔偿要求,或中止协议履行,或向有关部门起诉,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四、其它约定:
1、当此协议签定后,前期的《特许加盟协议》自动失效。
2、在协议期限内,甲方有提出修改协议的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协议,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3、在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将依据产品市场的不同发展阶段或市场的变化趋势,以不同的附件形式订产其它相关的市场管理规定以适应市场需求和规范市场管理。相关市场管理规定经各区域加盟商认可后,将成为本协议的后续附件。
4、在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仍继续合作,甲方将重新订立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共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以合同签字所在地进行法律诉讼。
7、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属福建省萱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签章):福建省萱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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