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销顾问协议甲 方:广州大乾物流有限公司乙 方: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电话: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第一条 劳务内容、提供劳务方式:乙方作为甲方的营销顾问,为甲方进行*产品的营销工作,按双方确认的营销顾问工作内容(附件:营销顾问工作内容)进行相关工作。乙方将严格按行业规则范围内的要求来进行。乙方在每个合约有效合作年度内完成*万元以上的销量,可与甲方协商进行下一年度的合作。第二条 劳务报酬: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作为营销顾问的报酬,按如下: 1、 月度固定报酬:*元;2、 超越目标奖金:超出目标后,0-10000元,按*%计提奖金;10001
2、-20000元,按*%计提奖金;20001-30000元,按*%计提奖金;超出30001元以上,按*%计提奖金。3、 其他奖励:如在协议期间,店铺发生明显的变化(对销量整体提升起到铺垫或打地基的作用),可获得额外奖励,具体双方再议第三条 劳务报酬支付时间、方式:甲方按销售期期(上月*号至本月*号)支付营销顾问报酬(汇入乙方帐户)。支付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如遇节假日,发放顺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服务类型”发票。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1、 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2、 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3、 评估乙方工作绩效;4、 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第
3、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1、依协议履行营销顾问工作;2、获取劳动报酬;乙方须履行的义务:1、 乙方在成为甲方营销顾问的同时,应自愿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银行帐号;2、 接受甲方的工作,按要求进度完成甲方的工作安排;不得无故拖延相关工作进度;3、 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声誉的活动;4、 不得向甲方员工泄露该协议任何内容、条款;5、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在甲方顾问期间获得的甲方资料和信息。乙方在与甲方营销顾问协议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是永久的,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6、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4、,乙方若发生疾病或因意外造成伤亡、财产损失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伤亡、财产损失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可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协议。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1)乙方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2)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进度完成工作任务;3)乙方泄露甲方保密信息、资料等;4)乙方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5)因乙方的工作失误而造成甲方损失,经核实后,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比例的劳务费,严重者终止协议;6)未能通过工作考核评定,甲方可提前解除协议。7)乙方如不能胜任顾问工作,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协议,但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同样,乙方因故不再继续顾问工作,也需提前30天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顾问协议。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协议有效期为壹年,从2012年6月1日 至2013年5月30日。甲方(盖 章) 乙方(签 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营销顾问工作内容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