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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售零库存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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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寄售零库存协议 协议编号: 供方(委托方): 需方(受托方): 签订地点: 为进一步稳定供需关系,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双方自愿建立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经协商对 实行寄售零库存管理模式。协议内容如下: 一、 供货形式 1、 采取寄售的方式,由需方通过招标,选择供方物资能够在需方指定仓库,并由需方代保管,使用后无质量异议,按需方付款方式结算。 2、 寄售物资在需方未领用签,其产权仍属于供方。如寄售的物资需方长期(半年)未领用,供方有最后处置权,可办理退货手续。 二、 供货条件 1、 供方寄售的物资必须符合《寄售零库存明细表》中所规定的内容及要求,未经需方同意不得变更品种、品牌、规格型号和增加寄存数量、扩大寄存范围。 2、 供方应保证寄售零库存协议中的存货量,对于需方使用后出现缺额的部分,供方根据消耗情况按需方要求随时补充。 三、 供货周期与最低储备 1、 首次供货协议签订后,供方开始备货,并进入供货服务,按需方通知数量全部到位。 2、 双方在运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消耗情况,逐步调整寄存物资的最低储备量。 四、 验收与保管 1、 寄售物资批量到货后,凭《物资到货通知单》和《寄售零库存协议》办理相关入库手续。《物资到货通知单》一式叁份,仓储中心、物资部、供方三方签字确认,各存一份作为寄售物资凭证备查,数量以实际到货签收为准。补货时可直接凭《物资到货通知单》办理入库。 2、 寄售物资通过邮寄或者配货送达库房,物资采购部须在《物资到货通知单》上注明,仓储中心按程序接收。 3、 寄售物资验收寄存后,需方应妥善保管,如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坏、丢失、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 4、 供方对寄售物资由定期盘点的权利,对账物不符的产品有权请需方查明原因。 5、 需方根据寄售物资的实际消耗及时通知供方补货,并以书面形式办理相关手续。 五、 质量承诺与售后服务 1、 供方寄售物资必须是经需方确认的,能满足生产需要的,符合相关标准的,具有产品合格证的优质产品。 2、 供方要对寄售物资质量负责,如需方在使用中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或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供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3、 对于供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供方要承担一切责任。 4、 如发生质量异议,供方印在最短的时间内派技术人员到达需方现场确认。 六、 运输和包装 1、 运输方式不限,一切运杂费用由供方承担。 2、 寄售物资应按国家标准或出厂标准进行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七、 价格的确定 通过招标确定寄售物资价格,执行期内价格不变。 八、 结算与付款 1、 寄售物资实行“领用后结算”的方式,即根据领用数量,每月结算一次,开票挂账后次月付款(可付承兑)。 2、 需方每月凭仓储中心出具的结算依据和发票及《寄售零库存协议》办理结算手续。 九、 退货约定 1、 寄售物资如半年以上没有领用,供应商提出退库要求后,可办理退货手续。 2、 《寄售零库存协议》终止和其他原因需要全部或部分退货时,按《寄售零库存物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退货手续, 十、 其他 1、 如供方在产品质量,交货期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出现问题,而不能满足需方使用或影响需方使用时,需方有权终止《寄售零库存协议》。 2、 本协议执行中,如有异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签订协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协议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寄售物资明细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品牌 单位 单价 月储备量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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