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啤 酒 经 销 协 议(S) 协议编号: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雪花啤酒事宜达成如下销售协议:一、乙方承诺1、在协议期内完成以下规定的各产品销量,若乙方在协议期届满时仍未完成以下协议销量;则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顺延本协议期直至完成约定销量或直接取消给予乙方的销量折扣。产 品 名 称规 格进 货 价 (元/件)约定月销量(件)折 扣(元/件)备 注月 度季 度合 计 注:每月任务销量需参照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单独确定。2、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甲方要求全力支持甲方产品的销售,不间断地展示、销售甲方系列啤酒,并为甲方的产品宣传活动提供
2、尽可能地协助。3、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增加啤酒的品种并调整品种的价格,甲方新品牌进入乙方销售不收取任何费用。4、乙方为甲方指定的二批配送商,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须承担向下设的二批商及时送货。乙方须在每月5日前向完成前月约定销量的下设二批兑现月折扣,每个季度结束后的5日内兑现季度折扣。5、乙方不得对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若甲方发现本协议内容被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方得知,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中止执行本协议,并取消尚未支付的销量折扣政策。6、乙方承诺不得低于本协议第一条1款中约定的进货价销售甲方产品。二、销售折扣兑现方式1、乙方在完成本协议下承诺的销量,并不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
3、情形下可按本协议第一条享受销售折扣。2、甲方负责按上款约定向乙方兑现上述销售折扣,乙方须将收取销售折扣的收据出具给甲方。3、甲方须在每月5日前向乙方兑现上月的月度折扣,每个季度结束后的5日内向乙方兑现季度折扣。三、供货方式及结款方式:1、乙方应保证提前足够的时间向甲方发出进货通知,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经营地点,乙方验收合格后结算货款。2、乙方应保证库存每个品种啤酒不少于( )箱;3、货物交付前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经销商负责,货物在交付后发生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货物落地视为交付。4、货款结算:( )现结。5、乙方不得接受甲方业务代表和指定供货商人员的借款,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四、
4、甲方提供的市场支持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啤酒产品;2、甲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以向乙方提供与雪花啤酒有关的一些促销品,比如玻杯、圆珠笔、开瓶器、烟灰缸等;3、甲方保证对产品拥有(或被许可使用)全部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侵权责任。4、产品售后:本协议项下的啤酒在保质期内未开启瓶盖的发生混浊、沉淀和有严重悬浮物等质量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未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调换产品;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出面协调解决。五、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能在一个季度内完成本协议第一条1款约定的销量或以低于本协议第一条1
5、款中约定的价格销售甲方产品,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无权享受本协议约定的销售折扣。2、如乙方下设二批投诉乙方有送货不及时、不按时兑现折扣的情况发生,一经核实,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解除本协议,。六、其它约定1、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与乙方合作的优先权。2、为了充分维护协议双方的利益,本协议内容不得外泄。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 日止。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