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夹板购销合同购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销售方: 以下简称乙方现有甲方广州市机电学校工地向乙方购夹板一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希共同遵守。1、购买夹板:夹板规格:91.5cm*183*1.60cm,产地 ,品牌: ,质量: ,等级:98%达到优等,产品具体原料及成品称谓: 。乙方提供产合格证、检验报告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给甲方。2、购买数量由甲方通知乙方并按签收具体以送货量为准,如因延期到货须负责甲方误工损失。日期于合同签订5天内,保证供应。3、甲方订购数量暂定为伍仟张。4、购买价格为每张伍拾
2、捌元人民币(质量以样板为准,并保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能周转用10次。)。5、结算方式:货到付货款50%,余下50%在主体完工后一次付清。(工期计划贰个月完成。)如甲方有违反,乙方有权阻工、停水、停电,并按总额每天加收0.5%滞纳金。以上所有条款均不含税。如甲方有须要乙方应开发票,在原价款中加收3%税款,并应保证发票真实合法,发现发票有假或违法,不予付款。6、乙方货到工地,并负责卸到指定位置。7、其它约定:产品使用过程中(10次周转期以内)如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处理并保证达98%的优良率,不合格产品应进行退货或重新更换。7、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方随时协商补充完整。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3、: 乙方: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手机: 手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
4、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
5、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
6、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