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 托 加 工 合 同定做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称定做方为甲方,承揽方为乙方。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印刷品,并达成一致条款如下:一、 加工产品的各项要求如下表:产品名称 材 质成品尺寸数量单 价金 额备 注手提袋制作设计250克白卡覆亚膜300X400X80mm2000个5元/个抠、糊、穿白色绳总 金 额小写:¥ 大写: 元整二、交货时间 签字订稿后7-10天 三、结算方式:(本合同签字盖章时)或( 2017 年 月 日),甲方先支付预付款计 元, (大写 元),余款 元,(大写 元),在送货时结清。 汇款地址: 公司名称: 广告
2、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号: 四、验收标准:按甲方提供的签字样品及要求制作,并以此为验收标准。甲方对产品的具体要求: 五、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在 3 日内,未就产品质量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产品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质量标准。六、乙方仅就产品本身质量承担法律责任。七、违约责任:任何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依法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八、双方应按照合同所定时间交货(乙方),提货、付款(甲方),任何一方拖延期限,从超期日算起,每天交付对方罚金为总合同款额的5。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开始制作,因此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加工承揽期间双方不得擅自停止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十一、附则: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一联:承印方存单,二联:委托方存单,三联:财务存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时间: 时间: